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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组织生活制度8篇

时间:2022-12-05 09:35:06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规范组织生活制度8篇关于规范组织生活制度  .  组织生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市局党委关于开展好组织生活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扬党内民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规范组织生活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规范组织生活制度8篇

篇一:关于规范组织生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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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生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市局党委关于开展好组织生活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结合我厅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实施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对于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增强党员组织纪律观念,提高素质和能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加强党的组织,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对于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第三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目标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借鉴和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坚持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健全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机制,促进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卫生事业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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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二章组织生活制度第四条严格遵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交心、思想汇报、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切实做到党支部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原则上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经常与一般党员谈心交心,增进相互了解和沟通。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可根据需要增加次数。第五条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针对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的实际情况,积极创新和探索建立有利于他们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的制度。

  第三章组织生活质量第六条突出党的组织生活的思想性。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党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鉴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党的宗旨,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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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为民;坚持“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重点抓好党章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党员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第七条增强党的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加强党员的群众观念、群众路线的教育,加强牢记“两个务必”、艰苦创业的教育和社会注意荣辱观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上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卫生行风评议等工作结合起来,根据基层和群众反应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联系自身的思想、学习、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第八条调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教育,提高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定期组织开展党内谈心交心活动,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和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和情况通报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激发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热情。第九条严格落实党支部(党小组长)的责任。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是党的组织生活的直接领导者和具体组织者,要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中切实负起责任。要认真组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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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党的组织生活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确定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提出组织生活的要求,提前通知党员做好参加组织生活的准备。要精心组织,切实保证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在党的基层组织中得到严格执行。

  第十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带头交流思想,诚恳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本人要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请假。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第十一条严肃党的组织生活纪律。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党小组)对1次无辜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提醒;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连续六个月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党员,要按照党章规定严肃处理。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组织调整。上级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指导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党组织对经民主评议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多做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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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组织领导第十二条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职责。要把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分别纳入党建工作考评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第十三条坚持分类指导。各级党组织要针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不同特点,研究制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党委组织部门要督促基层党组织定期、按时开展组织生活,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加强工作指导,不断创新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第十四条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厅直机关党委每两年组织一次检查,对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好典型、好经验,进行总结宣传和表彰,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篇二:关于规范组织生活制度

  以十六大会议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党章为依据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提升全体党员的整体素质扩大党在企业工作中的覆盖面发挥企业党组织在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决策参谋作用组织保证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的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

  党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有力措施,是统一党员思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组织形式和方法。

  为了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使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一)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规定、报告、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和准则,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党性修养。(三)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和党性分析,检查党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完成支部交办任务的情况。(四)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党内各项制度以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所制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讨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对犯有错误的党员和违法乱纪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必要的纪律处分。(五)组织党员开展“争先创优”、先进性教育活动。(六)组织民主生活会,定期进行党性分析,检查本人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问题及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内团结和思想统一。(七)定期分析群众思想,关心群众生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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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讨论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考察入党对象的措施,讨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九)评选推荐优秀党员,对不合格党员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十)经常性开展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活动。

  二、参加组织生活的对象本支部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及教育的需要,可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外群众代表列席。三、“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这是党支部活动的主要形式和最基本的生活制度,也是加强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支部党员大会1、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定期召开好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2、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2)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评定合格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5)选举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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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称职的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6)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3、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二)支委会1、支委会是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层领导班子。支委会是党内生活的重要内容。2、支委会内容。(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2)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3)研究党支部建设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纪律检查等党建工作。(4)研究本单位改革和发展等重大部署及实施方案。(5)研究党员的奖惩。(6)研究工会、共青团等方面的工作。3、支委会时间。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员和非党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听取意见。(三)党小组会1、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2、党小组会的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2)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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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作用。(3)根据实际,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4)讨论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定贯彻措施。(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7)分析周围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

  3、党小组会的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次数。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全年不少于4次。

  (四)党课教育1、党课是党支部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2、党课内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中心任务、党风党纪、国内外形势等。3、党课时间。基层支部自行上党课,每年不少于二次。支部要制定好党课计划,讲课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到每位党员,提高到课率。4、党课形式。可采取请老师讲课、领导讲课、重点发言、电化教育、考试测验等形式,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以取得良好成效。四、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不断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党支部要教育党员置身于党组织之内,过严格的组织生活,自觉地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才能够有效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经受党性锻炼,不断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做好工作,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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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要坚持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坚持原则,敞开胸怀,坦诚相见,严格要求自己。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达到教育党员、激励党员、整顿队伍的目的。同时要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研究或布置工作的会议。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中,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出现,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四)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可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当组织有关会议和活动。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建设委员会党组织谈心制度开展谈心活动,是营造和谐氛围,调动同事之间相互团结、交流沟通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健全、规范各级党组织谈心活动,特制定本制度。一、谈心范围(一)党支部成员与党员、群众;(二)党员与党员;(三)党员与群众。(四)支部班子成员之间二、谈心目的(一)沟通思想,通过交换党内外意见和建议,增进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和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的了解和团结,密切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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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群关系;(二)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三)接受监督,每位党员应高标准严要求,时刻保持共产党员先

  进性,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做各项工作的模范;(四)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本单

  位本部门工作。三、谈心内容(一)征求群众对党支部工作和党员的意见;(二)党员、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意见和建议;(三)思想观念、行为方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四)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或挫折,组织予以关心、帮助解决。四、谈心方式以民主评议党员和党的组织生活为契机,采用党员民主生活会、座

  谈会、个别谈心等多种形式开展党支部成员与党员、群众,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活动。

  五、谈心要求(一)谈心活动开展前,党支部要提前做出安排,应根据谈话类型及谈心对象的不同选择谈心形式,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对党员开展谈心活动提出要求或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二)党支部成员与每位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和支部班子成员间每年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1次,党员谈心人数不少于5人。根据党员、群众思想工作需要,可视情况随时开展谈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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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党支部要确保每位党员在谈心活动中的数量和质量,对谈心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应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四)党支部应建立谈心工作台帐,将年度谈心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存档备查。

  建设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央《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特制定本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3、坚持个人评与组织评、党员评与群众评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二、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2、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完成各项任务,工作中努力创一流业绩的情况。3、增强组织观念,积极参加党的各项活动的情况。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情况。5、遵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廉洁自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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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等。7、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义务和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三、民主评议的对象及时间民主评议以本单位在职正式党员为主。民主评议党员通常每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12月至次年1月间进行。四、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1、组织动员。民主评议党员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党支部根据安排,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动员。2、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党课教育,切实增强党员主动听取意见、查找自身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觉性。3、开展谈心活动,充分征求意见。党支部要以召开群众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征求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同时,党支部书记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征求意见。每位党员谈心人数不少于5人。4、反馈意见,制定措施。支部要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的梳理,并向每位党员反馈。每位党员根据本人全年思想、工作及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章》和建委党员先进性标准,结合群众提出的意见,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在本单位重大改革或面临困难时的现实表现,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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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民主评议与测评。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进行评议,分析材料为基础进行自我剖析;党员相互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放民主测评表,进行无记名评议。

  6、组织定格,公示结果。支部委员会根据自评、互评、群众评议,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提出每位党员初步定格意见,提请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7、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五、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1、各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每位党员都要积极地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正确对待党员和群众的意见。2、各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征求党内、党外意见,民主评议时,对党员要求要严;在民主测评前,对党员和群众代表要提出“公正、无私、负责”的要求;在落实整改上要求真务实。建设委员会基层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制度一、为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规范基层领导班子议事内容、议事程序,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集体观念、民主观念、群众观念,增强班子团结,进一步提升基层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水平和议事效率,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二、基层领导班子是指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三、基层党委委员会,由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不是党员的基层单位行政正、副职领导除研究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纪律检查、党内奖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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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身建设等党建工作外,应列席党委会。四、党委会议事内容(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二)贯彻上级的文件、指示和厅党组的决定。(三)本单位全局性的工作安排和改革发展等重大部署及实施方案。(四)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任免、调配、考察、奖惩等重大

  问题。(五)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纪律检查和自身建设等党建工作。(六)本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共青团、工会

  等群众组织的有关工作。(七)人员调进或调出。(八)需要党委会研究的其它问题。五、党委会议事程序党委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根据需要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如遇特殊问题,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

  决定的民主集中制的要求,集体研究决定问题,其一般程序是:(一)会前准备。会前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议题,在充分酝酿的基

  础上准备意见或方案;提前将开会的时间、地点、议题、要求等事项通知各位委员;委员根据会议要求,做好参会准备。

  (二)召开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后,主持人应讲明议题和讨论要求,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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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展开讨论。党委会在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但不得搞临时动议。

  (四)适时归纳。会议主持人在各位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要及时归纳各方的意见,并提出拟表决的建议内容。

  (五)形成决定。如议题需要形成决定,党委会一般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

  (六)明确分工。会议决定形成后,主持人对决定做出的工作事项要进行分工,做到责任到人。

  (七)宣布闭会。党委会议题进行完毕后,由主持人宣布休会。会后,对讨论决定的问题,除不宜公开的内容外,要按规定向全体党员传达,接受党员的监督。

  六、党委和支部会议事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原则。议事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问题遇有分歧时,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讨论中如对问题争论较大,且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表决;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三)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任何委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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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决议一旦形成,所有成员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不得有与决定相违背的言行;不允许任何人实行个人专断或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四)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的原则。凡属于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借个人分工负责而擅做主张,自行其事;已经决定的事项,委员应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独立负责地处理好个人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应事无巨细都要集体讨论。

  (五)党委会保密的原则。除会议要求向党员、群众传达或征求意见外,与会人员在会议讨论期间或决定未正式公布前,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会议讨论的情况。

  建设委员会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制度为了有效地保证基层党务工作者接受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教育,增强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素质,达到知与行相统一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一、方法与原则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主要采用集中读书、专题辅导等方法进行,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党性锻炼相结合、学习与思考相结合的原则。二、对象及选派1、组织党务干部培训。根据委系统各党支部情况和机关党委的安排,每年适时组织1—2次培训。2、选派党务干部培训。根据直机关工委的培训安排,结合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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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务工作的实际,选派党务干部参加。三、培训内容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党的基本知识。包括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纲领、党

  的组织原则、党的纪律、党的优良作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3、党员发展工作程序。4、领导科学及基层党务干部必备的素质等。5、其它有关党务工作知识。四、培训规定(一)培训期间不准无故旷课,不准迟到早退。(二)培训结束前要进行考试,撰写理论(心得)文章。(三)建立学习培训登记。建立党员学习培训登记表,设立学习培

  训卡片,对参加培训的党务干部的学习情况归总存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

  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局机关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二)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三)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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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六)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七)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八)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第三条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第四条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第五条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第六条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第七条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建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书记审阅。第八条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第九条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第十条机关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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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负责人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建设委员会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为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要求,实现“五好党支部”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一、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新党章》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强,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二、培养锻炼一支信念坚定,廉洁勤政,作风良好的党员队伍,在带领职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起模范表率作用。三、坚持“三会一课”、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监督。四、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方针,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加大在优秀业务骨干和收费一线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不断地为党组织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达到改善机构、增强战斗力的目标。五、紧紧围绕单位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协助行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本单位工作取得显著业绩。六、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养造就一支“四有”职工队伍,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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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职工,充分尊重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同时多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得到职工的信任。

  建设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管理,树立党的优良形象,根据党的组织工作原则,特制定本制度。二、每年度在上级组织部门和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三、全体党员在民主评议党员的过程中,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自觉理清思想、检查言行、找准问题,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勇于剖析自己,并写出书面材料。四、采取互评,召开座谈会,民主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委、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五、支委会对党内外的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党委会报告。六、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由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党委会议讨论通过,报上级组织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七、经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党员,支部应区别对待,提出妥善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并报党委批准。八、党委、支部要切实加强对本项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责任,详细制定计划,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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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民主评议分评议党委、支部及党员三个层次进行。十、民主评议在党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党委、支部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要认真研究,做出答复。十一、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年终评优结合起来,按照新时期党员的标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来评议,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建委机关党委工作制度一、为了更好地发挥机关党委在建委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党员的领导,保证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特依照《党章》制定本制度。二、机关党委是带领全体党员在加快发展经济建设和城镇建设工作中发挥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是本单位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三、党委工作的开展遵循自觉、共建、互补和服务的原则。四、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大会议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党章》为依据,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提升全体党员的整体素质,扩大党在企业工作中的覆盖面,发挥企业党组织在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决策参谋作用、组织保证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的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五、党委的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发展经济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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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围绕党员和群众在工作和生活、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针对单位内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

  六、党委的工作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真正把党的温暖送到党员和职工的心坎上。

  七、党委的工作目标是:经过不断努力,按照“强化纵向,拓展横向,整体提升,全面发展”的要求,形成党建工作的新格局,不断取得党建工作的新成绩。

  八、党员的重点发展对象是:事企业单位、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青年学生。

  九、党委成员在讨论、研究工作时,享有平等的权力,没有职位高低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共同议事,平等协商。

  十、党委的议事活动一般为每个季度举行一次,并逐渐形成例会的形式,也可因工作需要适时举行。

  十一、本制度如与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建设委员会党员管理制度一、对建设系统党员的管理,做到“十坚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坚持按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等一致的原则、坚持统筹管理的原则、坚持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规范性原则、坚持激励性原则、坚持效益原则、坚持开拓创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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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及时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统计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三、进行争先创优活动。在本组织内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定期考核及评比表彰。

  四、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五、多进行党委、党支部组织生活。六、加强宣传,多进行党的先进性及廉政教育,创办党刊,鼓励党员踊跃投稿。七、接转好“出”“进”党员的组织关系数。凡是在出入建设系统的党员,要及时把党组织关系转到支部。八、掌握党费的标准,明确党费上缴的规定并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按时上缴到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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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关于规范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1.听取和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2.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提出对党员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二)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主要内容是: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四)党课党课教育一般每1~2个月安排一次。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

  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开展教育。

  按制度要求,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党支部要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三会一课”的内容,要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内容要突出重点、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要坚持党性立场,坚持真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二、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也可以由其他委员主持。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及准备情况,要提前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进行指导。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改进领导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

  党支部委员必须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除参加定期召开的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在参加党员组织生活会时,必须做到同普通党员一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三、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党员或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思想、工作情况等,以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联系、沟通、求得帮助,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情况的一种途径,是党组织对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加强管理、监督的一项制度。1.思想汇报的对象: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支部进行汇报。2.思想汇报的内容:(1)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3)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4)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5)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3.思想汇报的形式:(1)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口头汇报;(2)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汇报。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

  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

  四、党员党性分析制度为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十七大报告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一、工作原则及目标要求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应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通过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达到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纯洁党员队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目标要求。二、主要内容1、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否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2、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先进分子。3、遵纪守法是否带头,能不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各种腐败现象,能不能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4、是否做到勤奋好学、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5、工作业绩是否出色,能不能做到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业绩。6、工作作风是否务实,是否坚持求真务实,是否牢记“两个务必”,能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能否发扬民主、团结共事。7、个人品德是否先进,生活情趣是否健康,能否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

  自觉践行者、社会公德的带头执行人、文明新风的主动传播者、和谐社会的积极促进者。8、党员本人及其他人认为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除上述八项内容外,还应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树立落实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

  三、方法步骤(一)思想动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章,重温教育系统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明确开展党性分析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思想准备。(二)征求意见。党支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归纳梳理,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三)谈心交心。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普通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通过广泛谈心,达到沟通思想、找准问题、形成共识、增进团结的目的。(四)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员要对照党章的规定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性分析材料的主要内容为: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五)召开党性分析会议。党支部召开党性分析会议,组织党员逐个进行党性分析,党员之间相互进行评议,开展批评。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党员,由本人写出书面党性分析材料,委托或有党支部指

  定其他党员代表作党性分析,会后,党支部要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评议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党性分析会议。

  (六)提出党性分析意见。党性分析会后,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党性分析情况和群众意见,对每个党员提出初步的分析意见,征求本人意见后,填写《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登记表》,形成正式的组织意见。

  (七)制定整改措施。党支部指导每个党员根据党性分析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八)通报分析情况。党支部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和群众通报每名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有关情况。

  (九)上报备案。党性分析结束后,党支部要写出专题报告上报上级党委备案。

  (十)其他事项。党员对评议意见有异议时,党支部应调查核实。党性分析的有关材料,由党支部存档备查。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为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弘扬党员正气,克服党内消极因素,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国有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

  标,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转变作风、发挥作用等五个方面,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议:1、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党性原则,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满信心。2、是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3、是否站在改革和发展的前列,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优意识,积极投身到改革和发展的伟大实践中,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宣传报道一线党员干部看能否敬业爱岗、带头表率,机关党员看服务意识是否强。4、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能团结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同志一道工作,带领群众一道前进。5、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纪律和法律,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具体评议程序有以下几个方面:1、学习教育。把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学习

  内容以党章、党的各种制度条例和中央会议文件精神为主,学习力求形式多样,切合实际,富有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对每个党员提出的书面评议意见,包括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三个方面。评议意见以党员在党的十七大以来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党性锻炼的情况为主,要如实评价党员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的优点和不足。对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评价。

  4、提出评议意见。党支部对党员的评议意见初步形成后,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将初步评议意见与评议对象见面,听取本人意见。党员本人对评议意见有异议的,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如评议意见确与本人实际表现情况不符合的,支委会要修改完善评议意见后再与本人见面;如评议意见符合本人实际表现情况且不宜修改的,支委会要对本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正视问题,虚心接受评议意见。支委会做出对党员的书面评议意见。对党支部书记的评议意见,报上级党委审阅。

  5、表彰和处理。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

  面形式进行表彰。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推荐给上级党委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

  苏州市营财投资集团公司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篇四:关于规范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的组织生活内容1、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计划、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提出建议。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3、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的情况。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5、检查全体党员执行党规党纪情况。开展评先评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二、严格执行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1、星期四第六节课后为党的组织生活时间,各党支部必须认真组织本支部党员过好组织生活。2、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原则上每季度上一次党课。3、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可根据需要增加次数。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记录要上报党的上级组织。4、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经常与一般党员谈心、交心,增进相互了解和沟通。5、党员每年至少要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纪律1、党员参加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活动,一律实行个人签到制,凡缺勤的由活动主持人审定缺勤原因,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处理。2、党员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或调休期内,如党组织通知其参加组织活动,则必须参加,不得以休假为理由拒绝参加党组织生活,也不得借故拒绝参加党组织生活。对以休假为由或借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按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处理。3、每个党员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对1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提醒;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告诫;连续3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

  的,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党员,要按照党章规定严肃处理。

  4、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本人要向所在党支部请假。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5、实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出勤情况统计月报制度。6、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出勤情况的统计结果,每年向党员公布,统计资料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资料依据之一。7、实行党的组织生活月检查制度。校党委办公室按照党委要求,每月底前对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并通报检查结果。8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组织的战斗力、吸引力和凝聚力,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的经常性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建立了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制定明确、具体、合理的目标,根据学校党员的思想状况,结合教学的实际,根据《党章》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制定民主评议党员考评表,下发到每一个党员,由党员个人与支部签订目标,党支部保存,定期打分,做为当年考核评分的标准。

  2、建立严格、完善、科学的考评制度。3、严格按考评结果进行奖惩,实行以分定格,根据每人年终得分多少,确定党员等次。4、结合党小组生活会按月进行自查互查。要利用每月的党小组生活会,组织党员对照目标责任书进行自我检查,集体讲评;肯定成绩,找出差距。5、党支部每季度检查、考核、公布一次党员实施目标情况,表扬鼓励先进,鞭策后进。6、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党员冬训,把民主评议党员作为考核党员目标责任的重要途径,全面考核党员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是党组织检查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按党章”规定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切实保证。

  二、党支部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民主评议前,应通知做好总结准备,要求95%以上的党员参加。

  三、民主评议要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为内容,按照民主评议的环节分别评议。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先由党员自我评价,有书面汇报材料,填写鉴定表,党员互相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测评,也可组织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五、支部进行鉴定,召开支委会,综合党员自评、互评和群众意见,由支部写出评语,填入鉴定表,要同本人见面评定档次(优秀、合格、不合格)对不合格党员进行教育帮助,限期合格。

  六、在民主评议基础上,评选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限期改正。

  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制度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也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为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形成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是党员的义务,也是党组织管理和帮助党员的责任。每名共产党员都要自觉地向党组织定期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2•党员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原则上每学期汇报一次,可以结合民主评议活动进行。当党员在思想和工作中遇到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3•汇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定期汇报必须是书面形式。4•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党员汇报思想的机会,切实地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掌握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帮助党员增强政策观念,端正政治方向,提高思想觉悟,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不断培养和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鞭策他们不断按照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条件来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对汇报中反映出来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要积极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帮助解决;受条件、政策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也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务实思想政治工作。6•各基层党组织每学期都要就党员定期汇报思想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党委报告。

篇五:关于规范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和支部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开展和自我批评的方式弄清是非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4系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严格党组织生活十项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一部分。下面是由求学网范文网收集整理的党组织生活十项制度,欢迎阅读。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1、正常情况下,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结合形势和任务有针对性地学好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党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系工作实际总结经验教训;向党员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群众意见;讨论决定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3、党员每学期参加一次支部或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和支部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开展和自我批评的方式,弄清是非,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4、系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生活会都要有明确的主题;系班子成员要写出发言提纲;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今后的改正措施。5、外出党员和流动党员也要定期参加组织活动。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并有固定地点的,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间在3-6个月的应持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去单位的组织生活;党员外出时间1-3个月,或外出时间虽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党费。6、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从事党所分配的工作,将按党章规定,作为脱党处理。7、要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解决问题的透明度,公开民主,敢于曝光。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2、民主生活会必须有明确的主题,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认真做好准备,写好发言提纲。3、民主生活会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据此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会上要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会后要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4、民主生活会的关键在于能否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必须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民主性,并以此维护党内的团结统一。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时间安排在每年的年末。2、党员在民主评议之前,要按评议提纲认真做好准备,写出总结材料,并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或党员干部条件,找准自己的主要问题。3、党支部对党员自我评价的内容,在民主评议会前必须认真把好关,帮助党员找准问题,深刻分析。4、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做到、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5、民主评议之后,个人总结和支部意见等材料,由总支统一存管。四、民主评议支委会制度1、党员每半年评议一次所在支部的支委会班子。2、党员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团结协作和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上评议班子成员是否符合党员干部的六条标准,是否发挥发战斗堡垒作用,群众是否满意。3、支委会成员要以党干部的六条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照思想、学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做好准备,写好发言提纲。4、民主评议支委会一定要针对支委会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五、党员学习制度1、党员必须积极自觉地学习马烈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当前尤其要学习好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联系实际,解放思想,做好本职工作。2、自觉坚持每周三的政治学习制度,做好自觉参加、认真记录、积极发言、理论联系实际、言行一致。3、党员个人还要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和国内外的重大事件,随时随地自觉学习,关心党和国家大事,个人学好后,还要主动向群众宣传。4、学习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解决问题,并认真总结心得,撰写体会文章。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重点内容、1、抓好学校的师德师风教育,抓好校风建设;2、抓好党风和廉政建设;3、抓好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工作;4、抓好学校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5、抓好全校党员和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和全校师生纪律建设;6、抓好学校校容校貌的管理监督工作。六、党员汇报制度1、党员每学期要向党支部进行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方面的汇报。口头或书面均可。2、党员对组织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后要及时向组织汇报。3、党员对校内或社会上的重大政治活动或突发事件要站在维护党的利益的立场上,正确认识,正确对待,并及时向组织汇报个人的看法和态度。4、党员外出学习,应定期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5、党员本人或发现其他同志思想和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有责任、有义务主动自觉地做思想工作。并随时向组织反映,以利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6、负责培养党外积极分子的党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并及时向党小组或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认真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七、党日活动制度1、党日活动每两周一次,每学期安排810次,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党员必须积极自觉地参加党日活动,把个人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之中,自觉地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3、党员个人因公或因病不能参加党日活动,必须事先请假,不能以个人或部门工作,影响全局性活动。4、党员要自觉增强组织观念,按《党章》、《准则》、《党员目标管理细则》等规范自己的言行,遵守党日活动纪律。八、党员联系群众制度1、党员要自觉地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责任、有义务协助党组织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2、每个党员干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一个基层工作,接受群众监督。3、每个党员干部要交党外朋友,互相学习,共同进步。4、教师党员,还要深入班级,在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转变学生思想的实践中发挥党员作用。5、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九、党对积极分子管理培训制度1、每学年调整一次积极分子队伍,分层次、派专人负责考核管理。2、各级组织都要建立积极分子考核档案。

  3、重点积极分子要接受业余党校的系统培训,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路线教育,不断提高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4、组织积极分子参加校内外重大活动,组织他们谈体会,并及时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5、党支部要给积极分子加任务、压担子,给他们创造锻炼提高的机会。6、党支部每年讲评一次党外积极分子,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帮助进步,积极分子要经常自觉地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十、党费收缴制度1、党员按季度上缴党费。2、按时缴党费不仅是党员的义务,也是对党员组织观念的考验。党员要按规定的党费上缴标准,履行党员义务。3、党费标准月工资收入400元以下者,交月工资的0.5%;月工资收入400-600元者,交月工资的1%;月工资收入600-800元者,交月工资的1.5%;月工资收入800-1500元者,交月工资的2%;月工资收入1500元以上者,交月工资的3%。4、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按党章规定将作为自行脱党处理。

篇六:关于规范组织生活制度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规章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1.听取和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2.传达贯彻局党委的决议、指示;3.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4.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5.提出对党员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主要内容是: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

  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

  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四)党课

  党课教育至少每半年安排一次。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

  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开展教育。

  按制度要求,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各党支部要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三会一课”的内容,要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内容要突出重点、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要坚持党性立场,坚持真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二、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或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思想、工作情况等,以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联系、沟通、求得帮助,使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情况的一种途径,是党组织对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加强管理、监督的一项制度。

  1.思想汇报的对象: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支部进行汇报。

  2.思想汇报的内容:(1)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3)

  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4)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5)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3.思想汇报的形式:(1)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口头汇报;(2)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汇报。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

  三、学习制度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加强全局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党员、

  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要坚持学习制度。

  1.学习的内容。(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3)学习历史、经济、科技、法律等各种知识。

  2.学习的方法。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相结合,以各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讨论为主。学习中,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科室实际、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廉洁奉公。自觉地按“三个代表”的要求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

  4.坚持学习制度,提高学习成效。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指导和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每次集中学习教育后,机关党委要组织交流或汇报,或不定期编发信息,进行宣传报道,以提高学习的效果和质量。

  四、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

  党委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

  要增强对党内各项制度意识的认识,自觉遵守党内各项制度,

  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如有特殊

  原因不能参加活动时,应向党支部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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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关于规范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总支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总支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总支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

  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

  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总支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总支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XXX单位

篇八:关于规范组织生活制度

  党组织生活制度

  党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有力措施,是统一党员思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组织形式和方法。

  为了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使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一)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规定、报告、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和准则,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党性修养。(三)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和党性分析,检查党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完成支部交办任务的情况。(四)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党内各项制度以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所制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讨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对犯有错误的党员和违法乱纪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必要的纪律处分。(五)组织党员开展“争先创优”、先进性教育活动。(六)组织民主生活会,定期进行党性分析,检查本人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问题及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内团结和思想统一。

  党组织生活制度

  (七)定期分析群众思想,关心群众生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八)讨论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考察入党对象的措施,讨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九)评选推荐优秀党员,对不合格党员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十)经常性开展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活动。二、参加组织生活的对象本支部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及教育的需要,可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外群众代表列席。三、“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这是党支部活动的主要形式和最基本的生活制度,也是加强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支部党员大会1、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定期召开好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2、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2)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评定合格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

  党组织生活制度

  不合格党员;(5)选举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6)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3、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二)支委会1、支委会是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层领导班子。支委会是党内生活的重要内容。2、支委会内容。(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2)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3)研究党支部建设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纪律检查等党建工作。(4)研究本单位改革和发展等重大部署及实施方案。(5)研究党员的奖惩。(6)研究工会、共青团等方面的工作。3、支委会时间。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员和非党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听取意见。(三)党小组会1、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2、党小组会的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2)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汇报,开

  党组织生活制度

  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根据实际,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4)讨论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定贯彻措施。(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7)分析周围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

  3、党小组会的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次数。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全年不少于4次。

  (四)党课教育1、党课是党支部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2、党课内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中心任务、党风党纪、国内外形势等。3、党课时间。基层支部自行上党课,每年不少于二次。支部要制定好党课计划,讲课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到每位党员,提高到课率。4、党课形式。可采取请老师讲课、领导讲课、重点发言、电化教育、考试测验等形式,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以取得良好成效。四、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不断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党支部要教育党员置身于党组织之内,过严格的组织生活,自觉地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才能够有效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经受党性锻炼,不

  党组织生活制度

  断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做好工作,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二)要坚持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坚

  持原则,敞开胸怀,坦诚相见,严格要求自己。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达到教育党员、激励党员、整顿队伍的目的。同时要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研究或布置工作的会议。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中,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出现,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四)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可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当组织有关会议和活动。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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