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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有哪些8篇

时间:2022-11-27 19:45:09 来源:网友投稿

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有哪些8篇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关于证券市场有争议的几个问题  我国证券市场只有十年的历史,但其发展速度却是罕见的。至2000年底,在上海、深圳两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有哪些8篇,供大家参考。

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有哪些8篇

篇一: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关于证券市场有争议的几个问题

  我国证券市场只有十年的历史,但其发展速度却是罕见的。至2000年底,在上海、深圳两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超过1000家,企业从股票市场筹集的资金累计已超过4000亿元,上市企业市值占GDP的比重已超过了50%。但是,这是否就意味着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状况是健康的呢进一步而言,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在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是否是一个有效率的和公平的制度安排还有,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到底隐藏着多大风险,这种风险对以后的发展有着多大伤害呢?这些都是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一些问题的暴露,以及随着国际证券市场泡沫的陆续破裂,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证券市场进行全面的反省,证券市场一些重大问题也引起越来越多的争议。我们认为,从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局来看,从我国加入WTO和融入全球化进程的大局来看,从我国证券市场所暴露问题的严重性和所涉利益关系的广泛性来看,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关键时期,我们必须要有所判断和有所抉择。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结构比较单一,股票市场在整个证券市场中占有绝对的比重,所以我们的分析也将围绕股票市场来展开。

  一、证券市场的功能:融资、价格发现及其他

  十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对发展和改革功不可没。首先,企业从股票市场融入了大量资金,为企业缓解资金困难、特别是为国有企业脱困立下了汗马功劳。其次,企业上市融资毕竟促进了企业改革,促进了传统的国有企业向现代公司制度迈进。再次,出现了所谓的财富效应,一些证券投资者的财富因此而增加,特别是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前几年,不少人在证券投资中积累了财富。

  但是,仅仅根据这些并不能对我国的证券市场作一个全面的评价。那么,应该根据什么才能对证券市场作全面评价呢?这就牵涉到如何正确、全面地理解证券市场的功能问题。

  社会上的资金应该投入到哪些产业、哪些企业中去应该从哪些产业、哪些企业退出?证券市场通过对各产业、各企业股票价格的发现,就能迅速地引导资金进出流动。所以,股价是证券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杠杆,价格发现是证券市场的核心功能之一。如果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失灵,就会误导资金流动,扭曲经济结构。证券市场如果是有效的,就可以通过一级市场的发行、二级市场的交易来发现股票的真实价格,也可以通过并购来发现企业的真实价格。当然,证券价格比一般商品价格难以发现得多,所以机构投资者迅速发展起来并成为发现价格的主导力量。

  二级市场的存在使得投资能迅速变现,能降低投资所谓的“返现成本”,这就使投资者所要求的回报率降低,从而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提高了资本市场的效率。因此,二级市场及其所提供的流动性也是十分重要的,二级市场聚集的资金实际上相当于银行的“头寸”,“头寸”适度的二级市场是实现证券市场的投资变现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条件之一。除了必要的资金聚集以外,二级市场的交易频度对流动性和返现功能也很重要,也就是说,市场要有一定的“厚度”(THICKNESS)。为了维持“厚度”,有时可以利用一些比较特别的交易制度,如那斯达克的做市商制度(MARKETMAKER)、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专营商制度(SPECIALIST)等,但目前的趋势更多地是依靠市场规模及吸引更多的高质量企业上市,所以国际上的证券市场也开始了重组,小型的证券市场已面临独立生存危机,证券市场也相互“抢”高质量的企业。

  证券化投资的流动性也为风险分散提供了机会,从而克服间接金融体系风险过于集中因而资源配置成本过高的不足。当然,分散风险并不是消灭风险,证券市场吸引的正是那些风险接受者。而且随着衍生证券工具和衍生证券市场的兴起,一些风险经营者迅速崛起,这大大地提高了证券市场的风险分散功能。因此,证券市场的投机和赌博是必要的,尽管因此我们可能会看到风险很大、前景不明的企业能够在证券市场上融得资金的情况。当然,这就更需要防止证券发行人利用欺诈手段来误导投资者从而有意转嫁危险(已确定将会产生的损失)。

  防止欺诈就是要求证券市场成为一种公平的资源配置机制。实际上,公平的证券市场反过来又能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为了实现公平性,现代证券市场增加了新的功能,即促进企业改善治理结构的功能。证券市场严格强调的透明度、普遍实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就是良好的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另外,企业控制权的转移也能改善治理结构,因此,现代证券市场还作为一个控制权市场而存在。这也是美国证券市场尽管融资功能退居其次但仍然不可或缺的重要原因。

  对于我国的证券市场来说,由于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其融资功能比美国的证券市场重要得多,而且证券市场的发展也可以打破间接金融比重过高的格局,能够改善我国的金融体系。但如果我们因此而忽视证券市场的其他功能,后遗症将会是严重的。我们必须要重视价格发现功能,这对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防止经济结构恶化是十分重要的。同时,要正视二级市场流动性及其创造的投资变现功能的正面作用,要正视风险分散功能及其衍生的投机行为的正面作用。更不能忽视的是,证券市场还应该发挥改善企业治理结构的功能,以减少欺诈、增加公平性。

  二、股价与市盈率

  既然价格发现是证券市场的一个核心功能,那么对股价高低的衡量,就是判断证券市场是否健康的一个重要基础。一般地,我们用市盈率来衡量股市价格。但是,市盈率又往往受到质疑,因为它一般是用过去的盈利指标,而股价基本上是“前瞻性”的,所谓的有效市场假说就是认为现时的股价能及时反映所有的信息,包括未来的盈利信息。所以,即使过去的盈利指标是低的,但只要未来预期盈利率高,股价仍然可以高高在上,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说高市盈率是非理性的。所以,客观地说,市盈率的确有局限性。

  指出局限性,并不是说市盈率没有用。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这种局限性,譬如,可以用过去若干年(例如十年)的平均盈利率来计算市盈率。只要经济增长、产业成长、企业发展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过去十年的平均盈利率应该就能反映未来一段时期的盈利趋势,用市盈率指标就能衡量股价是否偏离未来可能的业绩。

  应该指出的是,在上市公司行业分布全面、行业发展成熟的股票市场中,市盈率指标更能准确地衡量股票价格是否正常。如果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比较单调,特别是大部分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仍然处于成长期,前景还很不确定,盈利还很不稳定,那么过去一段时期的收益率就不能代表未来的趋势,以过去盈利率计算的市盈率自然就不能作为“前瞻陛”很强的股价高低的衡量指标。像美国的那斯达克市场就是这样,所以那斯达克指数在2000年暴跌后,其平均市盈率竟然要比暴跌前高得多,也要比纽约证券交易所高得多,这就是因为那斯达克市场的上市公司有相当多的企业(特别是那斯达克100指数企业)是新经济企业,盈利很不稳定,甚至商业模式还不成熟。

  当然,这也涉及到证券市场的专门化和投资者的分化问题。将前景尚不确定、盈利尚不稳定的企业放在一个专门的市场,将其风险同普通市场分开,可能更好一些,投资者也可以根据其财富状况、对流动性的要求、对投资成熟期限的要求来决定其风险态度。如果其财富丰裕、所要求的流动性低、投资成熟期长,他大可以成为一个风险接受者,对高市盈率置之不理,将资金投资于不确定性高的市场。美国的那斯达克吸引的就是这样一些投资者。

  即使我们心悦诚服地接受市盈率指标,那么市盈率多高才算是正常的呢是30倍,40倍,还是更高其实,孤立地谈论市盈率的绝对值无法说明问题,在比较中判断股票市盈率指标更有意义。我们一方面可以以历史上的市盈率来作纵向比较,另一方面可以以其他国家的市盈率来作横向比较,同时,还可以与其他金融产品的价格同收益率的比值进行比较。纵向比较是一种老实的做法,但可能会有人说这是刻舟求剑,因为不同时代金融深化的程度不一样,金融创新程度、金融市场结构和资金流向情况都会发生很大变化,投资者的风险态度、对投资成熟期的要求会出现分化。横向比较也会遇到同样的质疑。尽管这样,横向和纵向比较仍然是值得参考的。

  自己同自己、现在同现在比较是最好的。也就是说,我们将股票同本国同时期其他金融产品进行比较,看看其他金融产品价格同收益率的比值与股票市盈率相差多大。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同金融产品的风险、流动性、返现成本、成熟期有很大差异,投资者所要求的风险升水和所期望的回报率也大不一样,所以各自的价格同收益率的比值自然就相差很大。例如,简单地以存款利息的倒数来同股票市盈率进行比较,就忽略了股票的风险升水。在国债市场发育比较好的国家,以短期国债价格同利息率的比值作基准指标,是非常有用的,就像银行借贷双方可以以央行的贴现率作为基准利率一样。考虑风险升水后的股票市盈率应该要明显低于国债价

  格同利息率的比值。当然,对风险的衡量并不容易,所谓的贝塔系数的确定非常复杂,所以证券市场必须要有“精明的”(SOPHISTICATED)市场参与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发展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特别是发展低风险的国债市场,非常有利于对股票市盈率进行判断,非常有利于股市理性价格的发现。

  三、资金供给、泡沫与“庞氏骗局”

  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股票市场也不例外。如果流向股票市场的资金过度充裕,股票市场的价格就会全面脱离企业未来的业绩,市盈率就会太高,泡沫就出现了。泡沫的出现会增加股市的风险,因为投资者的长期回报没有保证。九十年代中期以来,美国的股市就被认为积聚了越来越多的泡沫,直接原因就是资金供给过分充裕,不但美国国内的养老基金、共同基金急剧膨胀,而且国际上的许多游资也涌向美国。中国的股市资金供给同股价波动的关系更明显,过去的经验表明,在资金上开一个口子就会推动股价的明显上涨。但是,这只是问题的表象。如果经济的总体资金供给过多,应该引发包括实体经济在内的总体通货膨胀。通货膨胀的出现,就会反过来提高投资者所期望的收益率,投资者会要求更多的风险升水,这将会使市盈率下调。如果只是股市的资金供给量过多,从而引发股市的“通货膨胀”,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资金要在股市“扎堆”而不流向别的地方呢这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股市比别的地方更有“吸引力”,二是“热钱”除了股市以外没有更多的投资渠道。

  我们中国人对这种骗局并不陌生,这实际上是一种金字塔游戏,许多钱庄的欺诈性集资和传销实际上就属于此类。在中国的股市上,庄家们形成了中国股市的“庞氏群体”,这样就将中国的股票市场引入“类传销市场”的方向,进入股市的人并不在乎股票本身的未来盈利率,而是期望

  “吃下家”来致富,所以已进入者希望有更多的新进入者,也就是说,“下家”越多越好。由于这种期望的发酵,中国的股票比其他金融资产更具“吸引力”,股票所能吸引的资金也更多,这从投资基金所受到的冷遇就可以略见一斑。中国股民的心态也类似于传销者,他们明知道这是一个骗局,但是你如果戳穿,他们会亢奋地、振振有词地同你争辩。他们希望经济学家、股评家、媒体来帮助发展“下线”,因为要维持这种“类传销市场”,必须要一线一线往下传,而且一线要比一线的人多、资金量大。如果要取缔,他们可能会奋起反抗,他们希望在自己找到“下家”之后再取缔并庆幸自己。

  但是,“类传销市场”终究要崩溃,稍有数学知识的人和没有数学知识但有健全直觉的人都知道。中国股市的庞氏骗局要比美国的更容易崩溃,因为美国的资金供给比中国充裕得多,股市“玩家”也要多得多,即使它的基本面差一些,国际上的资金仍然要往华尔街涌。而在发展中国家,崩溃来得更快。如果涉及的人太多,还会酿成社会问题。1996年至1999年,阿尔巴尼亚发生过这样的骗局,吸引了相当一部分人和20亿美元的资金,这相当于阿尔巴尼亚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0%,当1997年这些骗局败露时,愤怒的抗议者抢劫了银行,焚烧了建筑物,政府不得不动用军队来平息动乱,一些肇事者被杀(罗伯特,希勒,2001)。

  即使过多的热钱聚集在证券市场并不导致市场崩溃,但至少会导致价格高估,股票价格高估导致企业价值高估,许多企业因此而对实体经济不屑一顾,热衷于在虚体经济中搞纯粹的“资本运作”,都愿意上市套现、包装买卖,一夜暴富。这对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都是一种损害。

  四、投资、投机与“设机”

  如果人们购买股票等金融产品,特别是当他们主要是为了获取短期买卖价差收益的时候,他们是在投资还是在投机呢如果股价脱离了企业的盈利,市盈率很高,仍然不断有资金流向股市,那么这些人是在投资呢,还是在投机呢如果他们是在投机的话,是不是就属于非理性的行为,政府应该制止呢

  其实,所谓投资和投机是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他们完全可以重合。所谓投机,是指利用市场价差从事买卖(特别是短线买卖)而获利的行为。投资如果指的是经济学中的概念的话,当然是指资本形成,如厂房的建设、设备的购置、存货的增加等,股票二级市场上的买卖自然就不是投资。但投资如果是指居民的日常理财行为的话,购买金融资产如股票等,就是投资,而且这种投资是通过投机来实现的。我们说过,聚集在二级市场的资金相当于银行系统的“头寸”,在经济学的概念中,银行存款被贷给企业用于生产的那一部分资金叫做投资,而对居民理财行为来说,不管他的资金是贷出去了还是留下来作为“头寸”(其实这对于某个人来说是不可能区分开的),都是投资,而且这种投资有时也会在投机中实现,譬如说,从低利息的银行取钱存在高利息的银行,甚至在同一银行将资金从储蓄帐户转移到支票帐户。证券市场的投资与投机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平时贬投机而褒投资,可能是因为二级市场聚集的资金远远超过了“头寸”需要,以及因为对虚体经济(NON—REALECONOMY)的投资不能转化为对实体经济(REALECONOMY)的投资。

  而且,由于证券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和风险分散功能的重要性,投机就是必须的。只有通过投机,才能发现和形成真实的价格,才能使发现真实价格者得到报偿,因为这种投机者对资源配置作出了贡献,它搜集、整理、分析、判断了信息。证券定价的一些模型恰恰是建立在所谓的套利行为的基础上,这种套利实质上就是投机。即使是赌博者,他也至少对信息做了

  简单的决断,如果决断是对的,也应该得到报偿。其实,这种纯粹的赌博者是很少的,他下一次就会思考为什么会押对,就会开始分析信息了。投机对于分散风险也十分重要,所以市场上出现了专业投机的投资机构,如对冲基金等,他们是风险接受者。但重要的是,这些风险接受者往往是富裕阶层和专业人员,而且建立在市场专门化的基础上,所以风险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也正因为如此,普通股票市场等基础市场上的风险反而更小了。

  所以,投机甚至赌博都并不可怕。那么可怕的是什么呢所谓投机,是从信息不完全、不对称所带来的价格波动中获得利益,但如果信息不完全的话,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完全的,价格波动对每个人的机会是一样的、公平的;如果信息不对称的话,政府就应该管制内幕交易。如果有人故意造成信息不完全、不对称,故意进行信息误导,使价格波动并从中牟利而无法被管制,这就非常可怕了。这已经超出了投机的范围,我们可以将其称为“设机”。所谓“设机”其实就是价格操纵,我国的庄家就是“设机者”。我们厌恶投机,其实质是厌恶由“设机”而导致的“频繁短炒”,因为庄家的“设机”使小户投资者焦躁不安、无所适从、朝买夕卖。

  因此,大户和机构投资者并不一定就是庄家,甚至高比例持股者也不一定是庄家(尽管我国证券市场上大户做庄的比例较高)。庄家的概念虽然比较含混,但一般是指那些通过信息误导等方式来操纵价格的高比例持股者。由于庄家的要害是“设机”,所以我们需要打击的是“设机”行为而不是投机行为,更不是笼统地打击大户、打击机构投资者。

  事实上,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无论在一级市场还是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发现中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有机构投资者的市场中,一级市场的发行价和二级市场的交易价都更接近

  真实价格,一般个人投资者成为机构投资者定价的追随者。在国际上,由于共同基金的兴起,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主导者,因而不依赖证券交易所的机构投资者之间的交易量越来越巨大,这也是美国私募证券能够迅猛发展、基本能够避免欺诈的重要原因。

  除此之外,机构投资者正在成为积极的战略投资者,我国证券市场上也有一些“长庄”正在转轨成为“设机者”和积极的战略投资者的混合物。在美国,机构投资者曾经联合起来兴起“倒阁”运动,更换所持股企业不称职的经理层。积极的战略投资者除了发现价格、寻找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对象,还会“培养”、“调教”有前途的投资对象,从而从证券升值中获益。重要的是,其持股行为、“培养”和“调教”行为都是重要的信息,都应该披露,这样才能防止“设机”行为。

  五、政府在证券市场中的位置

  证券市场有许多重要的功能,如果这些功能不能实现,被埋没甚至被人为地抑制,证券市场就不是健康的。因此,政府并不是要片面地重视融资功能,更不是为了帮助特定企业如国有企业融资从而损害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因为这样将会扭曲经济结构。政府也不是为了促进融资功能而引导证券市场的价格,不应该动不动就“托市”,而应该让市场有效性发挥作用。

  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在证券市场中没有位置。相反

  政府在证券市场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这就是所谓的监管(REGULATION)。对于证券市场来说,仅仅依靠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公司章程、中介人担保书、各种和约等)并不能保证效率与公平,格莱泽等人(2001)的研究表明,政府监管比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及在此基础上的法庭裁决更重要。

  毋容讳言,对证券市场实现有效监管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由于证券市场交易量极大,成交十分迅速,导致对违法行为的查证十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被控方的举证责任被提出来了。一些学者认为美国证券法之所以能够有效地实施,关键就在于其被控方的举证责任。其实,美国的证券司法主要还是原告举证,只不过著名的20.4、21A条款是被告举证,而用得最多的10一b5条款还是原告举证。同时,由于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一定程度上兼有行政、立法、司法的一些职能,被称为是“第四分支”,具有很大的权力,而这是在美国政治体制的长期运转中形成的,别的国家未必能也未必要效仿。为了克服查证的困难,各国都在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来监控和记录交易行为,如美国的那斯达克市场就设置了“股票监控自动跟踪系统”(SWAT),任何异常的交易都会被提示,监管部门也可以依法进行询问和调查。

  同时,也并不排除政府在适当的时候干预证券市场的价格总体水平。我们已经分析过,证券市场的“热钱”太多、“庞氏骗局”的出现等等,都会使价格水平过高。另外,社会心理的不稳定,也会导致价格异常。当证券市场价格影响到宏观经济走势的时候特别是当影响到金融稳定、社会稳定的时候,政府就不能袖手旁观了。像美国的联邦贮备委员会就可以通过基准利率的调整来影响股市价格,甚至通过“喊话”来影响股市价格。1998年香港证券市场上惊心动魄的“官鳄大战”更是政府在特定情况下干预证券价格的经典之作。

  总之,政府是不能缺席的,政府的缺席和政府不恰当地影响证券市场一样地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篇二: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作为政府的监管代表除了要承担相关职责以外还担负着完善证券市场的责仸和职能而目前经济体制的改革问题中的焦点问题正是金融体系的创新和改革这是一项牵扯到各方系统的工程这些背景决定了丌同的金融领域之间存在高度的关联性和制约性因此一方监管的模式很难顺应证券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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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证券市场状况及原因分析

  作者:龙斌来源:《大经贸》2017年第12期

  【摘要】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由此可见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市场监管可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和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相适应,高效率的证券监管是我国证券市场稳健运营的基本保障。本文从证券市场的现状、证券市场监管体制、政府对于证券市场的监管等方面进行了研究,最后提出了一定的对策和建议。【关键词】证券市场股票市值市场监管国民经济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主要问题研究(一)证券市场规模过小以股票市场为例子,其发展速度比较快,但是从整体的规模来看,和国外的股票市场有着较大差距。我国股民占总人口的比例为2.7%,全世界平均为8%左右,发达国家的股民比例则更高,例如英、美均在20%以上。我国目前的股市总市值占GDP的24%左右,而世界平均水平在30%,英、日、美等国都在80%以上,况且在计算比重时还有部分不流通市值,假如扣除这一部分,那其比重就会更低。由此可见,我国的股市规模很小,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同时也能看出我国的股市规模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二)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品种太少资本市场的交易工具十分单一、结构不完整,而在发达国家的市场中,资本市场的工具一向都是多元化的。例如我国的香港资本市场,目前国家市场上有80%的金融工具已经被香港资本市场采用;在股票市场上,更是出现了期权、认股权证等投资品种,而且这类衍生工具的交易很可能超过现货市场。香港上市公司的在债券市场进行集资的方式也是多元化的,在票据、存款、债券三种形式基础上,先后出现了可换投股债券、变息工具等多种形式,目前在证交所的挂牌买卖债务工具已经多达129种。相比之下,我国内地的资本市场就很单一,基本没有五年以上的交易工具,而一至五年的交易工具也存在各种限制,这样不利于有效的资源配置。(三)证券市场同时存在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作为一个新兴证券市场,我国的市场存在较高的风险。首先是存在较大的系统性风险,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本身存在一定的制度缺陷,例如法人股、国家股无法流通,缺乏有效工具等,而在修改这些制度的缺陷过程中,一定会产生一定的系统风险。再加上我国的政策制定不够透明,造成了系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市场风险的水平来说,股市半年多都处于调整的状态,因此市场整体的系统性风险已经有所降低,但和成熟的市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从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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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面来说,市场的各方参与主体没有较强的自我约束力,导致参与主体有着很大的非系统性风险。(四)证券市场的制度不健全证券市场制度是支持金融市场高效运转的基础,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和实现制度等。我国证券市场没有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不管是从制度的本身来看,还是从制度执行力来看,都存在着信息不够透明的问题,比如一些重大的信息披露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股民和债券投资者的信心。实现制度和利益保障是指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在得知有关信息之后,给予证券投资期必要的收益保证制度。我国证券市场没有健全的利益保障制度,这使得投资者面临着很大的市场风险,严重压制了股民对于股票投资的积极性。除此之外,缺乏适应市场需求的市场体系、国际化程度低、投资者结构不完善、中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保护、上市公司的质量不高、监管体系之间没有有效的协调等等都是目前较为严重的问题。二、政府对于证券市场的监管以前,证券市场的监管主要由体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主管、国家工商局等其他的政府机构,还有深圳、上海两地的政府参与管理。在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和证监会之后,证券监管主要由国务院证券委负责,中国证监会作为执行机构,主要承担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业务。国务院在撤销证券委之后,同时确认了中国证监会作为主管机关的责任。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的证券监管制度越来越完善,例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证券市场禁入制度》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已经执行。《证券法》作为根本法,进一步确立了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律框架。中国证券市场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经历了国外上百年的金融发展,这样的推进过程政府功不可没,然而不容置疑的是我国的证券市场仍旧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例如监管制度并不完善,缺乏长期有效的规划。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成绩是很显著的。然而,由于市场发展的比较迅猛,政府监管部门每天都要应付大量的日常事务工作,会在不经意间忽略了对市场发展的制度建设。要想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常常会采取急救性的办法,甚至以强制命令的方式来调控市场,这样只能暂时缓和事情的状况,但是很可能会导致日后的市场工作较难开展,并且不便于监管,产生了监管的滞后性和弱效性。尽管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这些年加大了对操纵和欺诈的打击力度,但是行政监管仍然存在很大的滞后性,常常是事后才实施监管。从违规行为的发生到完全处置,往往耗费很长的时间,监管行为存在明显的滞后性。例如当年中科创业操纵股价的行为在多年后才被证监会发现,该事件的查处过程竟然长达一年。另一方面,机构的监管力量相对有限,调查费用也十分昂贵,因此还有一些扰乱市场的行为没有被处置,最后成了漏网之鱼,使得违法者有了侥幸心理,宁可铤而走险非法获利。弱效性主要体现在惩罚过轻,例如民源海南公司动用银行的贷款操纵股票,在查处后除了没收非法所得,仅以警告和罚款了事,实际上这些违规行为最后转嫁到了公司的股东身上,那些并不知情的中小股东最受伤害。因此对于应该承担责任的违规公司的高管人员惩罚过轻,这样就弱化了惩罚的效果。证券监管缺乏一定的科学性,目前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决定了证券市场的唯一监管机构就是中国证监会,这样一方面提高了证券监管的决策权威性,但另一方面有损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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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作为政府的监管代表,除了要承担相关职责以外,还担负着完善证券市场的责任和职能,而目前经济体制的改革问题中的焦点问题正是“金融体系的创新和改革”,这是一项牵扯到各方系统的工程,这些背景决定了不同的金融领域之间存在高度的关联性和制约性,因此一方监管的模式很难顺应证券市场的发展。三、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建议(一)深化发行制度改革在2017年,如何从全局角度出发,改革新股的发行制度,把握好双向扩容的节奏成了目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另外,目前政策已经明确的表现出鼓励公司进行利益分红的意图。但是这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应该想办法采取有效的手段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业务监管,尤其是抑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侵犯上市公司资产更为重要。目前关键的是,股权分置的问题会影响到股市估值的决定性因素,进而会影响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决心。如何在外部条件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有序的推进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的利益进行协调,平稳消化因为估值不准对投资者造成了损失。(二)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长期以来,政府对资本市场的低迷状态有着高度重视,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我认为资本市场的作用是最积极、影响最深远的。12月8号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如何加强社会公众股的股东权益保护。其中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等多种事项需要经过社会公众股半数以上持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实施计划或者提出申请。这是一个对于流通股的股东权益有力保障,这能有效地杜绝上市公司恶意圈钱和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这是一项真正为股东的利益着想、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措施。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泛滥现象也会得到一定的遏制,优质项目和优质的上市公司也能说服投资者,从而树立起上市公司的诚信守法的形象。但是,要真正防止上市公司和庄家、各大主力机构联手损害广大股东权益的行为,还需要对法规进行完善,并对于各个上市公司的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惩罚。除此之外,还能完善市场结构,实现资本市场和货币的良性互动,妥善解决好法人股和国有股的出路,打造中国证券业的安全结构,降低市场的风险性,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效率,全方位、有节奏、多层次的推进国际化进程,有效解决中国证券市场的问题。四、总结对于证券市场的发展问题,应当从确立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地位入手,这样才能进一步明确证券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细则;另一方面还要加强法律建设,增强证券的监管体系并完善法律制度,这样才能提升法律体系的整体性和统一性,才能彻底增强证券监管的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强化法治内容的时效性。建立完整的法律体系,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加大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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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加强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的同时,要努力为上市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此激励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状况,一定要加强证监会的监管职能,真正建立起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运营的监管,切实做好监管工作。除了上述几个方面之外,我国对于监管者的监督几乎没有实施,因此要想推动监管的市场化,建立有效的权利机制,必须发挥好公众及媒体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管。这样才能从多方面制衡行政监管,多方面约束金融监管,尽可能减少政府的监管机构发生腐败现象。【参考文献】[1]薛强军.开放式基金流动性及其风险管理[D].浙江大学,2007.[2]赵智.金融开放下的中国金融安全[D].四川大学,2006.

  

  

篇三: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此外我们还应该认识到证券监管体制不完善绝对不是洪水猛兽这是每个国家在发展证券市场的过程中都会遇到的正常现象即便是当前世界上证券市场最发达的国家美国也有同样的经历而且就是现在他们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仍然不是十全十美仍在不断发展与完善

  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我国证券市场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有过不少经验与教训,与此相伴的,是不断完善的证券市场法治。一般来讲,事物越新、变化越快,所面临的法律约束越多,但突破瓶颈后的跳跃式发展力量极大。证券市场是发行和交易的场所,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传统市场相比,证券市场面临更大的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一旦失控后果极其严重。因此,证券市场监管极为重要。二、证券市场现状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自上世纪90年代初证券市场初步建立时起,经过近20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以上海、深圳为主的两大证券交易市场,并且以创业板、中小板以及主板为主的多层次、立体化的证券发行与交易体系。此外,新三板市场和即将建成的国际板市场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的其他省市还存在着场外交易市场。

  与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相适应,信息披露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证券市场成立初期,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包括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及其执行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于1993年4月22日发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第六章专门就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定,并要求上市公司及时披露对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中国证监会于1993年6月10日颁布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规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标准,对持续信息披露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要求。此外,中国证监会还对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其他要求进行了规范。三、证券监管存在的问题(一)监管制度缺乏长远规划

  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成绩斐然。然而,由于市场发展迅猛,政府监管部门疲于应付大量繁杂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不经意忽略了对市场发展急待解决的根本的监管制度建设。(二)

  缺乏一个有效的监管体制这样容易产生外部的运营成本,也会诱发监管机关内部的道德风

  险,即监管机关不顾其行为引起的社会成本和收益,而只关心本部门的成本和收益。另外,监管者也有宽容监管的道德风险,放松对证券公司的要求和对风险能力的限制,隐瞒证券公司的不良状况。(三)监管存在滞后性

  从违规行为的发生到监管机构做出处罚,往往历时弥久,监管行为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另一方面,监管力量相对有限,调查费用较大,一些市场欺诈行为未被处理,成为漏网之鱼,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四)监管存在弱效性

  实际上,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却转嫁到公司股东身上,并无过错的中

  小股东往往受害最深。对应承担直接责任的违规公司的高管人员处罚过轻,弱化了监管效果。

  (五)监管机构职能不清、政策不稳定探究证券市场波动的深层次原因,就在于没有建立规范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者职能的明确分工。我国目前已经在这方面有了一些进展,但距离稳定、制衡的监管体系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六)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导致信息内容缺乏权威性和可靠性,而且往往误导投资者;缺乏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四、证券市场监管的措施(一)解决监管制度缺乏长远规划,借鉴外国发达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由世界银行提供的资料表明,大多数国家只有一个主要的证券监管机构,因为一个单一监管者会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最实用的解决办法。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多元化管理应由单一监管者所代替,真正实现我国证券市场的集中、统一管理,这样才能使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有长远统一的规划。(二)完善证券市场监督体制首先,立法。设立国家证券业政策制定委员会。狭义的立法工作

  还应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完成。广义的立法,不仅包括通常意义上的法律,还应包括重大法规、政策的制定等,这一部分工作由国家证券业政策制定委员会来承担。

  其次,监督。设立国家证券业再监督委员会。狭义的监督由司法监督来承担。国家证券业再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的执行进行评估及监督,负责对监管从业人员进行监督,负责对监管机关的实际绩效进行监督,并对一切违法、违规机构、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然后,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职责由现存的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对中国证监会的机构可保留现存机构,但须改变内部机构设置,以适应职能改变的需要。在行政监管执法中应注重市场准入管理、日常性技术性监管,以便避免行业性普遍违规行为的发生,在监管中应将自由裁量权控制到最小。(三)建立投资者教育、诉讼机制弥补监管存在的滞后性

  首先,建立投资者教育机制。对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强教育,尤其是加强市场风险教育,有利于投资者熟悉市场、认识市场运作的客观规律,就像对适龄儿童进行系统的免疫接种一样,打预防针对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大有好处。

  其次,建立投资者诉讼机制。投资者可以通过集团诉讼等方式,对做出虚假信息披露的公司提起诉讼,并且比较容易获得相应的赔偿。(四)建立健全证券市场监督法律体系除了目前正在执行的《证券法》、《公司法》等以外,还应制定其他相关市场监管法律,完善证券市场监管法律体系,解决监管存在的弱效性。

  (五)解决监管机构职能不清、政策不稳定、必须要有稳定的立法机制作保障

  目前由于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很多立法工作交由行政部门来完成,那么就应将政策的制定和政策的执行分开由各自不相归属的机构独立操作,以保证政策的科学、规范和稳定。另外,对监管者的监管也很重要。证券市场自律,首先应做到证券监管者自律。光是自律还不够,还应他律。应有这样一个机构,由其进行对监管政策的执

  行、监管者个人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其再监督的依据应由立法机构制定。

  (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第一,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是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重要方式,临时报告是上市公司的信息渠道,故应对上市公司上述三种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以严格的审查。

  第二,加强对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监管。交易所的信息披露主要指向市场公开的行情与公布信息。在信息披露方面反映较多的问题是联网挂牌信息公司不够规范,交易所对在网上发布的信息的内容缺乏监管,还应该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第三,保证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和信息公布的均匀性。证监会和交易所在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同时应建立信息即时公布制度,并保证信息传输的通畅性。

  第四,证监会应筹备建立全国性的中央信息发布系统,以保证信息披露的统一性、准确性和均匀性。五、结论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我国证券市场将会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证券市场将会面对更多的风险,证券市场将会更加开放,这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但是,证券市场的监管问题,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不能苛求证监会或其它行政部门马上拿出一个成熟的方案,而是一个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而不断发展的过程。同时,证券市场监管机制的完善也不仅仅是政府和证监会的事情,除了要求各个证券交易所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的大力配合外,还需要各上市公司的大力支持。

  此外我们还应该认识到,证券监管体制不完善绝对不是洪水猛兽,这是每个国家在发展证券市场的过程中都会遇到的正常现象,即便是当前世界上证券市场最发达的国家美国也有同样的经历,而且就是现在他们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仍然不是十全十美,仍在不断发展与完善。比如,最近美国第七大公司安然公司宣告破产,就说明了这一问题。

  总之,面对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问题,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冷静地对待,不断探索,认真地解决,就能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的运行,促进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并能更好迎接加入WTO所带来的国际资本挑战,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推动作用。

  

  

篇四: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完整)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在整个金融市场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它的成熟和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市场发展中出现了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促进证券市场成熟的各项条件,进一步推进我国证券市场以市场导向、监管评估、风险控制等各个方面的改革,我们在推动证券市场发展的同时也要积极推进利率汇率机制改革,加大民间资本的参与程度,不断完善整个金融体制.

  【关键词】证券市场;问题;对策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经过了短短三十多年的时间,虽然积极吸取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但是由于过快的发展速度使得我们的证券市场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制约了证券市场的全面完善和功能发挥。在当前国际金融环境变化和我国金融改革推进体系下,我们要进一步积极探索解决我国证券市场问题的对策,推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一)证券市场规模过小,证券产品种类不足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规模还是非常小的,这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虽然发展速度较为迅速,但是从整体上还不够成熟,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股票市场的规模,在我国股票市场的市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0%,远低于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80%的规模.对于目前的金融衍生产品种类也不能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在大多数发达市场和国际新兴市场的股票市场,存在股票和债券的现货交易、股指期货期权产品以及大量的个股期权期货产品交易,相比之下,我

  (完整)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国的股票市场除股票外,期限在5年以上的金融衍生产品几乎没有,同时,期限在1~5年内的的金融衍生产品在交易的时候又受到各种限制,这不利于资本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不够健全,监管力度不够健全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是证券市场交易的基础,同时也是建立高效、公平、公正的有序市场的根本出发点,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系统相对来说不够透明,缺乏有效的支持,造成了维护公平权益运作的难度,阻碍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公开化,也将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收益,严重损害投资者的交易信心,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热情,使投资者面临巨大的市场交易风险,从证券机构来看,一些企业缺乏外部约束,也面临国际化程度较低的问题,上市公司则由于内部结构的缺陷,经常出现投机自己公司股票的情况,操纵股票价格,不能有效的保护股东投资者的利益,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也缺乏有效的协调.(三)部分上市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作为证券市场重要主体的上市公司来说,股票上市交易主要目的应该是通过资本市场的融资来筹措资金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同时购买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也可以分享上市公司业绩带来的现金红利,共享企业发展带来的成果,这应该是一个双赢的局面,但是目前我们的部分上市公司运作水平缺乏规范性,水平也相对较低,法人治理结构相对不够健全,部分上市公司法制意识、诚信观念相对薄弱,容易出现联合部分中介机构弄虚作假,通过内幕交易来操作股票市场价格,特别是近些年我国资本市场复杂变化的背景下,这种问题尤为突出。(四)证券市场投资者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缺乏正确的投资理念,虽然投资者的数量

  (完整)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巨大,已经突破了1亿,但是投资者的人群、年龄等方面的层次相对较为复杂,在质量上也有其缺点,很多投资者不能正确认识投资与投机的本质区别,不能正视投资的收益和风险,处于投资和投机失衡的状态,在交易的过程中过于盲目,从众心理较为浓厚,特别是当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不能够正视自己的缺陷,往往将责任推卸给监管当局,也偶尔会出现谣言惑众的情况。

  二、改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对策分析(一)加快证券市场立法进度,规范证券市场证券市场必须建立在高度信用的基础之上,我国监管当局应该努力建立证券行业的信用制度,信用的维护需要立法的约束,必须建立严密的证券市场法律体系,统一监管标准,增强监管工作的通明度,规范各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让严格的法律法规贯穿证券交易的各个环节,保证市场交易的安全可靠性,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让市场交易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从而实现证券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同时加大执法的力度,严惩市场违法违规活动,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惩治通过非正常交易手段获得巨额收益的交易者,在监管交易的同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证券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是我们证券市场完善的最终目标。同时要加强证券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证券从业人员是证券市场中的特殊群体,他们掌握全面而相对准确的信息,所以要加强证券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教育,加强证券从业人员的岗位准则,让其严格执行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维护其客户的合法权益.(二)以市场为导向,推广市场准入、退市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也必须坚

  (完整)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处理市场中出现的各种复杂的矛盾和问题,要严格遵循市场规律,以市场为导向推进证券市场的完善.在我国的证券市场准入规则来说,更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能完全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政策,必须根据我国的国情,以维护社会稳定及证券市场稳定为基础,尽快建立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市等方面的社会风险防范机制,同时对证券市场的各类交易主体,如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及中小投资者等加强风险交易教育,让其深刻认识到证券市场的各种风险,适应证券市场的各种变化,进一步严格证券机构的监管,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及投资保证金等,合理引导国内外的各类资本有序的自由进出资本市场。对于证券市场的监管当局要下定决心,指令明确,统一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同时也要通过证券市场来平衡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的资源配置。

  (三)加强证券市场风险评估和控制对于证券市场风险的评估和控制要全面,从国家、券商、交易客户三个方面来进行规范,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对于国家方面主要是通过运用行政手段制定法律法规,来有效监管证券市场,约束市场可能存在的潜规则,同时可以采用必要的行政手段,比如停牌、休市等手段来约束出现异常的股票;对于券商方面主要是约束券商要注意客户的信用风险,控制业务规模失控风险,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是要挑选合格客户,认真审查客户的资格,特别是从事融券交易的资格,要规范强制执行平仓制度及细化界定风险责任,明确客户平仓通知、平仓时机、平仓执行的具体操作细节;对于从事证券投资的交易者主要是要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立,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都要增强风险投资意识,充分认识证券市场交易风险与交易收益的关系,做到既维护了市场合理交易秩序又保护了所有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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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整)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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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篇五: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在证券市场中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是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当减少供应或增加资金时证券市场的价格会出现上涨反之当增加供应或减少资金时证券市场的价格会出现下降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体系也越来越复杂因此一些非供求因素对于证券市场的价格也带来了影响从而造成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增加了证券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风险和规避措施

  1.证券市场风险的内涵。证券市场风险一般是指在证券经济活动中,由于证券市场的不稳定性造成了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对于投资者来说,会造成预期收益值和实际收益值之间的落差,因此为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带来一定的影响。证券市场的风险因素则是指造成证券市场风险的一些原因,对于任何风险事故来说,这种造成风险发生的条件和原因都被称作是风险因素,正是由于这些证券市场风险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复杂的和连续的影响,造成证券市场不规律,产生风险结果,造成证券主体资产的贬值以及对经济主体带来损失。2.证券市场风险的类型。我国证券市场风险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信用风险,是指证券持有人没有按时支付给投资者其应得的本息,因此造成了投资者的损失;二是道德风险,是指上市公司为了谋取利益,采用欺诈的手段对待投资者,使投资者也受到了利益损失;三是交易过程风险,是指由于投资者自身的或者是证券公司的工作失误,在交易的过程中出现问题,这对投资者和证券公司都会产生一定影响;四是违法违规风险,是指证券公司在交易中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带来了利益损失,这对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是十分不利的。

  证券市场风险在本质上就是指证券市场价格的不正常

  波动,从而造成了证券投资者的损失。证券市场风险通常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系统性风险,即在证券市场中所有证券企业都需要面对的一些风险,比如国内外经济变化、政治制度变化等事件造成的风险,其特点是如果证券市场出现了价格波动,那么会对所有的投资者造成影响;二是非系统性风险,则是指某一证券企业其自身原因所带来的风险,其特点是风险常常是由特殊情况所造成的,并且其影响只针对证券或企业。在当前的证券市场中,有许多不同的风险因素存在,而造成我国证券市场风险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在证券市场中,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是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当减少供应或增加资金时,证券市场的价格会出现上涨,反之,当增加供应或减少资金时,证券市场的价格会出现下降,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体系也越来越复杂,因此一些非供求因素对于证券市场的价格也带来了影响,从而造成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增加了证券市场风险。2.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原因,我国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较小,因此一些上市公司的质量较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点:一是企业制度相对落后,企业的管理存在很大缺陷;二是企业发行股票主要是为了谋取利益,而并不重视对企业发展质量的提升;三是很多企业存在账目不清等现象,造成投资者利益受损。除此之外,

  在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如信息披露不规范、信息披露不主动、信息披露不连续以及信息披露不真实等现象,造成我国证券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很低,带来了较大的风险,从而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3.不重视对投资者的保护。在我国当前的证券市场中,对于投资者的保护机制并没有得到完善和提升,因此应当对其加以改进。首先应当加强对投资者专业知识的教育,使其能够对证券市场相关的额知识和法律制度有所了解,并且能够明确证券市场中存在的风险,从而使其能够更好的进行评估,规避风险;其次是加强对投资者诉讼的支持,当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受到欺诈等,可以帮助其采取合理的诉讼方式,获得相应的赔偿;最后是建立必要的赔偿机制,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而能够有效提高投资者的参与度,减少其在证券市场交易中面临的风险。4.证券市场监管不力。对证券市场进行有效监管,是实现证券市场风险规避的重要举措,任何市场的形成和发展,都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管,合理的监管能够使市场的发展更加稳健,并且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我国当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还存在缺陷,在监管理念和监管措施上都存在不足,因此应当对其加以重视,并且对我国的监管体制不断进行完善,实现对证券市场风险的有效控制。

  1.改善证券体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证券市场

  发展比较晚,并且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体制和结构上的问题,因此可以向国外的证券体制进行参考和借鉴。通过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结构以及证券投资风险的研究,可以建立多层次的证券交易市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场,另外,政府部门也应对证券市场进行合理干预,既要对其进行适当的扶持,也不能有太多的干预。为了实现我国证券市场组成和发展的多样化,应当建立相对宽松的市场环境,调节证券市场的竞争环境,从而能够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降低证券市场风险。2.加强证券市场监管。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对于实现证券市场的提升和风险的有效规避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不断地创新和实践中,才能够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进行提升,并且对于相关的机制加以完善,从而能够保障证券市场监管力度的提高。另外,在证券市场监管中,应当重视对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保障证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从而提高企业形象。3.树立诚信观念。在证券企业和证券市场的发展中,树立诚信观念,建立起一个诚信交易的平台,是非常重要的,这对于投资者来说也是十分关心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复杂化,以及证券市场竞争的激烈化,谁能为投资者提供有保障的交易平台,谁就能够在证券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因此,证券企业应当重视诚信交易,在交易的每个环节中都应当保障诚信,并将这种观念融入到证券市场发展的每个方

  面,从而能够推进我国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证券市场的发展,并且随

  着证券市场业务的不断拓展,也使我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影响力不断增强,这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带来了新的机会,同时也带来了更严峻的挑战。世界经济发展的复杂性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性也带来严重的影响,造成了证券市场风险的不可预估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完善我国证券市场风险的规避措施对于推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部门应当重视证券体制的改善以及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加强,证券企业在经营中也应树立诚信观念,从而实现证券市场的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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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证券市场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有的长期资本筹集、企业价值评估、资源流动和重组以及风险提示等功能对于一国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事实证明,证券市场功能的实现程度取决于其运行环境和运行效率,而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和效率的高低与市场监管是密切相连的。针对证券市场本身的发展阶段和特点,适度加强和完善监管是提高市场运行效率的需要。

  关键词:证券市场;现状;对策

  一.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一)市场发展日益规范有序

  中国证券市场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起步的,经过多年努力,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有序化的发展轨道,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发行制度由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

  我国早期的股票发行制度为行政审批制。2000年3月,中国证监会开始正式实施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证券发行制度由此从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由审批制转向核准制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场深刻变革,它大大加强了证券公司及各类中介机构的责任,为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维护“三公”原则、规范股票发行和上市行为、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提供了一个较为合理的制度前提。

  (2)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逐步规范。

  经过15年的发展,证券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建立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颁布了禁止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行为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同时还通过一系列法规条例对上市公司的红利分配作出了规定,等等。同时,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从网上发行技术手段、上市审批制度、交

  易清算制度、席位和账户管理、行情发布和通讯方式等方面对市场进行管理。所有这些,有力地促进了证券市场参与主体行为的规范。

  (二)证券发行规模逐年扩大,品种结构日趋合理

  目前,我国发行上市的证券品种已涵盖了股票(A股、B股、H股、N股)及其存托凭证、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认购权证、认沽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资产收益计划、收费资产支持受益凭证)等。资本市场为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换代、促进生产力的迅速提高开辟了更为多样的直接融资渠道。

  (三)机构投资者队伍逐渐壮大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国家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反映了市场的成熟程度。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初期,市场的投资主体是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的资金规模有限,通常买卖频率较高,追涨杀跌,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证券市场的不稳定性。由此可见,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是维护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1998年以来,中国证监会相继推出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允许三类企业、保险基金、社保基金入市等积极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发展。

  (四)监管手段的法制化

  中国证监会成立后,即着手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4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正式实施,是我国证券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积极推进证券市场的改革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角色定位。更新监管理念和改进监管方式;加强了证券、期货的一线监管方式,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作用;强化证券、期货业协会的自律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

  (五)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

  从融资结构看,股市与公司债券市场发展不均衡,结构不合理。在我国股票市场迅速发展、规模急剧扩张的同时,企业债券市场却没有得到应用的发展,造成了股票市场与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的不均衡,使资本市场“双轮驱动”(股市与债市)变成了“一个轮子高,一个轮子低”的畸形形态。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出现虽然早于股票市场,但因为经济政策、市场环境等各方面原因,长期以来发展缓慢。最终导致我国企业融资结构不合理。

  二.中国证券市场的问题(一)证券公司内部风险控制与监督机制受制于经营管理层我国证券股东普遍存在虚假出资,利用关联贷款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是股

  东选派的董事难以对公司决策权和经理层日常经营活动形成决定性影响,造成股权约束软化。虽然债务时硬约束,但由债务性股东选出的董事无法对债权人实施硬性监督,决策权、投票权、监督权也不得不受公司经理层的左右。

  (二)专业监事机构的监督缺乏可行性和权威性国有证券公司中的监事往往是作为某种行政级别享受待遇,其身份和作用从一开始就偏离其本意,导致由此而组成的监事会的权威性缺乏和不受重视的状况比较严重。有些公司的董事会、经理班子对监事提出的意见,不是回避就是拖延,监事依法要求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监督审计往往难以实施。(三)证券监督部门对证券公司违规经营监督失察中国证监会对违反经营的证券公司仅进行了通报批评,没有依法采取相应的纠偏措施。对于这些问题,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未能及时发现,或虽然已发现但出于“呵护”及其他策略性考虑而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根本解决,客观上对证券公司经营管理层起到了负面示范作用。

  (四)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类融资行为是券商增加了违规融资通道

  目前的证券结算是一种差额结算,证券公司仅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存放一定的交易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证券公司是否能保证足额交收,次日才可发现。而且证券公司出现透支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也没有立即制止其交易行为,证券公司的透支行为在风险暴露前被变相掩盖起来。对这种长时间的巨额透支行为,现行的证券结算制度并未进行及时的控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风险积累和放大。

  三.加强和改进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

  (一)逐步完善监管体系

  现行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确立后,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不再履行对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职责,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施集中统一监管。与中国人民银行实行四级监管构架、分支机构遍布全国不同,现行证券期货监管体系实行的是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两级监管构架;派出机构作为一线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证券期货监管工作。实践证明,现行监管体系有利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有利于国家证券期货政策法规顺利贯彻实施。但现行监管体系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面临着一些仍待解决的矛盾,最主要的就是监管力量不足,难以做到有效监管。为了解决监管工作中面临的上述问题,确保监管工作到位,要尽快充实监管力量。特别是有必要在一些证券市场较发达、监管任务较重省份的大区证管办辖内的若干中心城市设立若干直属监管处,每个直属监管处可配备5到8人,其编制列入有关大区证管办的总编制,经费列入有关大区证管办的的经费预算。

  (二)大力推行高新技术,不断创新监管手段

  现代科技尤其是互联网的发展给证券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也给证券监管的理念、技术和内容带来了深刻的变革。监管部门应当努力改善技术装备,提高监管效率。

  可以考虑建立全国统一的证券市场信息资源网络和信息发布系统,统一规范证券市场信息资源网络和信息发布系统,统一规范证券市场行情及各类信息的信息源,提高信息质量,方便监管现阶段要进一步发挥中国证监会网站的功能,改进服务,扩大其在证券市场的影响力。可以考虑在网站上设立“执法投诉中心”,是该网站逐步成为沟通证券市场参与各方联系的纽带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场所。要在尽快完善证监系统统一的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基础上,抓紧建立一个以高新电脑技术和统计科学为依托,证监会、证券(期货)交易所为主体,地方派出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上市公司等共同参与的电子信息监管系统。该系统可分为三个板块:综合信息咨询服务系统,多元预警系统,综合评价系统

  (三)明确有关各方的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在充分发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主导作用的同时,逐步增加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权限,进一步强化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作用。要创造条件逐步把股票发行的核准制过渡到注册制,加大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发行的监管职责;要强化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要适当扩大交易所对市场运行与异常波动的实时监控权和调查权;要加强交易所对会员的管理,建立健全交易所对会员公司的常规审查和定期抽查制度,及时预警会员公司风险隐患,督促会员公司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强化投资者教育,健全公众监管机制

  开展投资者教育,健全公众监管机制是加强和改进证券市场监管的一项治本措施。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证券业协会都应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从事投资者教育,并制定近期目标和长期战略规划。同时,要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合理的投资者教育分工体系。抓紧建立健全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完善公共监督机制。考虑到在一个较短时间内修订、完善《公司法》、《证券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条款,难度较大,当前可先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有关司法解释,着重解决证券民事赔偿的立法依据、管辖级别、归责原则、诉讼时效、因果关系、举证责任、损失计算、偿付方式等具体问题。尽快建立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中心,为权益遭受损害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中小投资者通过司法诉讼对各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予以纠正,并请求民事赔偿。通过建立健全民

  事诉讼机制,可以充分发挥投资者的监督作用,营造证券市场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从制度上约束发行主体、中介机构甚至监管机构的行为。

  结语:中国证券市场目前在相当的程度上仍然是一个“政策市”,其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管的不成熟和不规范。在证券市场重要性日益提高的情况下,加强特别是改进证券市场监管,是保证今后证券市场进一步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理论和实践上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1}黄运成等《证券市场监管:理论、实践与创新》,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1年版{2}李嵘《我国证券公司治理机制实证研究》,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3}何湘:《股票公开发行的监管合约选择——交易费用视角下中国股票公

  开发行审核制度的变迁》,《公共管理学报》2016年第三期韩石磊,1980年11月8日出生,男,2005年本科毕业于重庆大学美视电影

  学院,籍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现居北京。在职研究生专业是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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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上市公司问题较多目前证券市场中的上市公司虽然有一些较优秀的上市公司但所占比例不多而从从当前市场新上市公司问题仍然严重比如近个时期以来上市的次新股金证股份东方宝龙通威股份等上市后就变脸业绩由上市前的财务指标优异几个月后就变为亏损公司这说明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包装上市问题另外部分上市公司融资后项目突然块规变更现象也较突出这是目前证券市场中较为敏感与执法不严的具体表现

  中国证券市场自1990年深沪两交易所开市以来,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据中国证监会最新统计资料:止2004年4月4日,中国上市公司为1314家,总市值45804.96亿元,流通市值14367.68亿元,总股本6589.31亿股,证券公司共133家,总资产约5618亿元,营业网点约3000个,证券市场投资者开户数为7123万户,而到5月28日仅上海A/B股总计市价总值已达31134.12亿元。投资者队伍已从单一的中小投资者发展为机构投资者为主,至2004年4月底,中国证券基金管理公司34家,证券投资基金超过100只,投资基金规模为2563亿份,基金净资产净值为2679亿元。基金持有股票市值相当于A股流通市值的11%。中国企业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发行A股、B股、H股以及境外存托凭证,累计融资已接近10000亿元,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证券市场已逐渐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一、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现状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证券市场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其中积累的深层次问题与结构性矛盾仍非常突出。同时也成为市场健康发展的严重障碍,表现在市场上就决定性的左右着市场的起伏。目前管理层将市场定位于“新兴加转轨”,新兴代表着中国证券市场从国际成熟市场的大视线来看,为新兴发展的市场,不成熟及过程中的问题不可避免会出现较多;转轨则意味着市场成熟化要求市场向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我们归纳市场现状如下:1.股票种类较繁,股权割裂问题严重从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重要品种股票来看,其种类较繁且欠规范,同一家公司股票同时存在国有股、法人股、社会流通股、A股、B股、H股,且从股票流动性及特征来看,存在多年无风险机制制约的非流通股,并存在严重的“一股独大”现象,这是历史原因及源生性矛盾的结果,进而造成目前市场上同股不同权现象的产生,这是目前证券市场品种最突出的现状。从绝对控股构成来看,非流通股总体占据了市场的70%以上部分,而流通股仅为10-20%,两种价格的巨大差异,形成同一股票两种不同股东的利益矛盾,也是中国证券市场未来规范发展中的障碍之一,更是目前证券市场上现实问题。2.上市公司问题较多目前证券市场中的上市公司虽然有一些较优秀的上市公司,但所占比例不多,而从从当前市场新上市公司问题仍然严重,比如近个时期以来上市的次新股,金证股份、东方宝龙、通威股份等上市后就变脸,业绩由上市前的财务指标优异,几个月后就变为亏损公司,这说明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包装上市问题,另外部分上市公司融资后项目突然块规变更现象也较突出,这是目前证券市场中较为敏感与执法不严的具体表现。3.投资者队伍有所改善目前从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队伍来看,由于众多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加之QFII机构和券商队伍的扩大,与前些年中小投资者占多数的构成相比已有明显的改善,机构投资者正以不同的投资方式与理念影响着市场,比如2003年的“五朵金花”价值投资,在机构投资者增多的同时,机构搏奕现象也变的更加严酷。4.市场避险机制薄弱从中国证券市场10年发展来看,市场避险机制几乎没有,投资者只有买入股票等待盈利,而做空机制从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亏损,对于公平交易的市场而言,缺少市场避险机制的中国证券市场仍然在慢步前行。5.股价结构性调整仍然在进行从2000年6月以“国有股减持”引发的大跌来看,中国证券市场始终运行在股价结构性调整之中,我们用一组数据来进行分析,从中国证监会统计信息来看:2002年8月,中国证券市场股票(A、B股)总市值为47736.46亿元,当时点位在1680点左右,境内上市

  公司1178家,而到了2004年4月其总市值也只有45804.96亿元,当时点位1760点左右,上市公司则有1314家。这说明股指虽然恢复或超过了相应点位,上市家数也远远超过了当时,但其总市值却出现了下降,这说明股价深层次结构性调整仍然在进行,市场中许多品种已很难恢复到当时价位,简单推测也就是说近两年时间市场指数虽然已回归当时价位,但总市值却已在股价结构性调整中蒸发了近1900亿元。如果考虑目前上海综合指数又跌至1540点,则总市值蒸发应在4000—5000亿元左右,财富缩水幅度十分惊人。从这个层面出发,个人对股票市场基本判断仍然是深层次股价结构调整之中,其年初的上涨非牛市行情,而属于典型的政策资金推动行情。

  5.政策多次成为股市大波动的前提中国证券市场从开始到目前,被业界称之为“政策市”。从目前现状来看,仍然是政策左右着大盘的起伏,2002年6月的大涨是国有股不再二级市场上减持的政策性利好左右,2004年初的上涨更多的是政策利好出台的刺激,从整个市场运行轨迹来看,政策仍然是股市大波动的主要因素。这仍然反映出市场仍然处于“新兴加转轨“的过程当中。6.庄股时代正在瓦解从目前证券市场现状来看,不少名震市场的超级庄股纷纷出现大幅跳水走势,从德隆系的新疆屯河、湘火炬、合金投资到南方系的哈药集团,近期市场中的中房股份、双鹤药业等超级庄股均连续性的下跌,有的跌幅达100%以上,从这个市场现象来看,随着价值投资理念的深入,市场中做庄投资模式正在面临瓦解。7.证券市场出现“仙股”在香港证券市场上,有许多经营业绩差、回报低的上市公司股价在1港币之下,这些公司的个股,人们称"仙股",中国证券市场发展10年内,尽管一些上市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亏损累累,但始终能在面值上方交易,这与市场经济优胜劣汰机制格格不入。5月26日,中国证券市场三板出现了“仙股”,五环、中侨、鞍一工、鑫光等退市股票集体于三板挂牌交易。挂牌的4只股票分别下跌55.02%到74.97%不等,股价较在主板时全部"腰斩",先期挂牌的海洋、九州也分别下跌66.98%和60.55%,其中九州的成交价已经跌至0.99元,成为内地所有公开市场上首只跌破1元面值的股票。6月2日,在“三板”挂牌的金田B成交价为0.089港元,按当日100港币兑106.14人民币的牌价计算,成交价为人民币0.094元,同样低于0.10元,代办转让市场出现了“仙股”!除了“仙股”外,代办市场至6月2日,还有3只股票跌破了1元的面值,它们是九州0.94元,南洋0.99元,生态0.95元。虽然这些并没有发生在主板市场,但这更是信号,经营业绩恶劣、问题严重的公司股价最终还是会被市场真实的反映,这也为今后投资者投资证券市场,谨慎选择品种敲响了警钟。相信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主板市场出现“仙股”只是早晚的事。这表明未来市场中经营业绩差、股价高启,价格扭曲的许多品种具有非常之大的长期调整压力。8.可转债受到QFII机构追捧在前几年证券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来讲,可转债发行往往比较困难,有的甚至出现销不动的局面,而进入2003下半年、2004年,QFII机构却对其情有独钟。

  转债市场真正的大涨始于万科转债,万科转债上市后很快就跌破了面值,一度跌到转股价的80%以下,但在高送配消息刺激下,万科的股票和转债出现强劲上涨,从而引发投资者预测其它转债也会通过调整转股价格或者高分配甚至通过拉抬股价来刺激转债转股,整个转债市场开始火爆。目前市场上QFII对可转债投资热情较高,比如山鹰转债、新钢转债、浦发转债、民生转债、复兴转债、水运转债等分别被以花旗、瑞银华宝等QFII机构热购。

  二、证券市场未来发展趋势对于未来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我们以“前景光明,道路曲折,风险仍大,机会较多”来

  概括。中国证券市场发展10多年来,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也积累了较多的问题,随着中国证券市场了不断发展壮大,中国证券市场未来仍将是充满生机的,国内优秀企业的不断登陆市场,将使证券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更加体现出来,具体到今后市场发展,我们具体总结如下:

  1.市场规模将更加壮大,层次更加多级目前为止我国证券市场上市企业已超过1300多家,但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其未来仍将有更多的公司与企业上市,比如四大国有银行、保险公司等大型企业,2004年5月18日,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市场设立中小企业板,这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上市提供了较好的通道,中小企业板的开设为未来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奠定着扎实的基础,未来市场将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证券市场体系。2.机构队伍仍将扩大,证券市场开放大势所趋目前为止,在证券市场上已形成券商、证券投资基金、中小投资者、QFII(合格境外证券机构投资者)等组成的投资体。在今后中国证券市场上,对外开放是大势所趋,国外资本不仅可以投资中国证券市场,国内投资者也可通过QDII(合格境内证券机构投资者)到国外资本市场去投资,2004年6月1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已明确表示近期《QDII管理办法》将出台实施,这说明国内投资者多年企盼的投资境外市场的时间离投资者已再遥远。3.证券市场与国际市场联动将趋强在过去10年多的发展过程中,中国证券市场与国际证券市场联运性非常之弱,甚至经常性的出现相反的、独立的走势特征。进入2004年以来,中国证券市场与国际市场形成了较联动的局面,特别是与香港恒生指数的联动性较强。我们研究们认为在一个时期阶段,由于国内市场发展中积累的较多的股权割裂问题,其与国际证券市场可能还会出现明显的反向特征,但从一未来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联动性趋同将非常明显。4.国有股减持仍将时刻左右市场神经近几年来,证券市场的大幅波动及下跌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国有股问题,2000年6月份的见顶大跌,2002年6月份不再二级市场上减持政策带动股市全线涨停,2004年2月《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使人们对国家慎重国有股减持,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政策看好,股市连续性上涨,但好景不长,国有股减持无下文,股指见顶下跌,许多投资者损失较大。从未来市场发展趋势来看,国有股减持是大势所趋,解决时间及方式同样左右着未来市场神经,但有一点一些投资者利益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5.证券品种将更加丰富目前中国证券市场品种主要集中在股票(A、B股)、债券上,未来市场随意创新机制的完善,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将不断丰富市场,资产证券化品种也将以各种形式出现。中小企业板品种在完善过程中,创业板的推出同样为投资者选择投资品种增加了选择性。6.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在证券市场融资的主要方式为股票融资,但从未来发展趋势上看,其融资渠道将更为广泛,从国务院证券市场发展规划来看,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的方式将会顺利实施,并且在债券的市场品种上将增加。过去上市融资一直以来是国有企业的“专利”,从未来市场发展来看,特别是中小企业板及未来创业板市场的推出,将为更多民营企业、中小型公司上市创造宽松的条件,企业融资多元化趋势将会非常明显。7.宏观经济为证券市场发展构成了良好的发展平台近日,国家统计局展望未来中国经济形势情况时指出:未来中国在10年内仍将保持稳健的增长趋势。中国经济近几年来始终保持7%以上的经济增长速度为证券市场的发展奠定

  了良好的经济基础,经过宏观调控后的中国经济未来如果仍然保持较快及稳定的增长,将为证券市场发展构成良好的发展平台。

  8.部分基金机构将可能淘汰在2002--2003年中国证券市场上,券商运作出现危机,以新华证券、鞍山证券、富友证券等为主的券商出现破产淘汰,2003年以基金为主的基金机构出现了较好的投资回报,但进入200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部分基金将可能被淘汰,主要原因是在不确定性因素和投资价值高估时仓位过满;从市场技术指标特别是长线指标处于高风险区时大力满仓,加之未来市场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机构未来将面临淘汰出局。9.证券市场部分品种风险加大,机会增加未来中国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由于历史问题的积累,其解决过程中必将出现利益碰撞,解决方式与时机将直接影响市场的波动,对于部分优质类公司品种来讲或许风险较小,但对于许多扭曲价格,业绩平平的公司来讲同样是风险较大。长期以来,国债做为最为安全的投资品种,为稳健证券投资者首选,但进入2004年以来,国债市场以出现了暴跌,比如以上海市场中010213国债为例,其价位从100多元最低跌至71.40元,这说明未来中国证券市场品种均有风险,只是品种不同,其风险程度不同而已。未来证券市场伴随着风险同样是机会的增多,特别是机构投资者、QFII机构的投资理念及投资方式,将为介入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提供多重投资机会。中国证券市场是一潜力较大,发展前景非常广阔的市场,证券市场做为我国资本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投资者创造了非常好的投融资机会。国家鼓劲和支持证券市场发展壮大的方针,为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前提,把握投资机会,回避市场风险应成为每一位投资人应铭记在心的,愿中国证券市场规范健康的发展,为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做出应有贡献。

  

  

篇八: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另外新证券法还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所制定规则的权力规定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31证券发行监管方面基于当前的证券发行监管体系以及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对证券发行的监管应首先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将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本文分析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发展历史,在此基础上介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关键词]证券监管;券商;自律监管1我国证券监管体系的发展历史111981—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协同其他部门分散管理这一时期的证券监管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管理。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的发行管理以及证券交易市场管理,并审批股票发行试点。199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股票市场办公会议制度,代表国务院行使对证券市场的日常管理权。但由于部门利益的存在,这种管理方式的成本高且效率低。为此,199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增设了证券管理办公室,下设综合、债券管理和股票管理三个处,并代管中国证券协会和全国金融市场报价中心,强化了中国人民银行管理证券市场的职能,初步实现了证券业与银行业的分业管理及证券市场的专门管理。121992—1997年,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首的多头管理1992年10月,国务院撤销了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管理办公室,成立了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后,各地也先后成立了证券监管机构,许多地区成立了证券委,并设立了证券管理办公室(证管办)或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负责本地区证券市场活动的监管工作。但地方证券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权一直未予明确,这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中地方证券监管部门所起的实际重大作用很不相称。1995年国务院证券委发布《1995年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1996年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发出了《关于授权地方证券、期货监管部门行使部分监管职责的决定》,对地方证券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予以明确。1997年中国证监会对这一《决定》作了修改并制定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地方证券监管部门的职责。根据上述决定,中国证监会分期分批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省会城市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对证券期货市场行使部分监管职责。131997年至今,中国证监会领导的集中统一监管1997年8月开始,国务院决定将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统一划归中国证监会领导,强化了证券市场监管的集中性和国家证券主管机构的监管权力;11月,中央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对全国证券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理顺证券监管体制,对地方证券监管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并将原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证券经营机构划归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1998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国务院证券委与中国证监会合并组成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中国证监会职能明显加强,集中统一的全国证券监管体制基本形成;1998年9月,国务

  院批准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明确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中国证监会的职能。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派出机构——证券监管办公室组成。2我国证券监管现状分析21证券发行监管方面《证券法》明确规定,我国的证券发行采取核准制的形式。这种核准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为:第一,证券发行审核效率低,权责不对等;第二,证券监管机构通过实质审核的方式,阻碍了市场机制的生长发育;第三,中介机构的作用未能实现;第四,由于“实质审查”的发行审查制度,使得通过发行审核的公司数量有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难以建立。22证券交易监管方面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内幕交易行为给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1997年实施的新《刑法》对不正当证券交易行为开始运用刑事处罚手段。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行为和虚假陈述及欺诈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禁止并规定了违规行为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除了在《证券法》和《刑法》中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规制外,我国证券监管机构也出台了专门针对不正当证券交易行为的法规文件。如1993年的《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2007年的《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和《内幕交易认定办法》等。2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分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基本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第二个层次为行政法规,包括国务院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第三个层次为部门规章,如《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第四个层次为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自律规则,如《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这种法律规范层次与美国的大致相同,但信息披露主体对于信息披露存在着明显的非主动性。对于一些对股价存在重大影响的信息,上市公司的披露严重滞后,造成效率缺失。24券商监管方面我国证券商的设立采取的是特许制,证券商的设立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同时,证券监管机构还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管理,把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这种分类是一种纯粹的行政控制,证券公司的分类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市场的法则,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多问题。

  25自律监管方面2006年实施的新《证券法》在法律上明确了证券交易所作为自律组织的地位。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另外,新《证券法》还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所制定规则的权力,规定“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3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31证券发行监管方面基于当前的证券发行监管体系以及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对证券发行的监管应首先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将“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其次,应为投资者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增强市场约束机制,提高市场运作透明度,改革新股发行定价制度,使其更多的由市场决定;最后,应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以投资者决策来决定证券市场的资金配置。32证券交易监管方面虽然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在证券交易监管方面进行了多种规定和处罚,但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比如立法方面的相对滞后、执法力度的欠缺以及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司法解释缺位等使得对于违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多追究刑事责任的少。因此,政府应完善相关立法,加大司法处罚力度以抑制证券市场中违规行为的发生。3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由于会计制度、法律制度和证券监管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缺乏和中介机构执业能力的缺乏,使得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主体对于信息披露存在着明显的非主动性、选择性、应对性和随意性。而且,对于一些对股价存在重大影响的信息,上市公司的披露往往严重滞后,造成效率缺失。除此之外,虚假信息披露时有发生。因此,政府应加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力度、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追责机制、强化市场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中的法律责任,同时改革信息披露形式,鼓励和规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自愿性。34券商监管方面当前对于券商的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证券公司过分注重占有率,造成了行业内的竞争无序,限制了中小券商的发展壮大,且券商经营的同质化严重。因此,政府完善相关制度,利用监管政策合理引导券商进行业务创新,形成多元化的经营格局,增强券商的竞争力、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35自律监管方面

  在现阶段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职能非但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而且存在很多阻碍其有效发展的障碍:首先,与证监会的职责划分不明,监管权限有限。证券交易所的自治地位虽得到法律一定程度的确认,但同时又有许多制度设计却又在否定或改变法律的有关规定,这样证券交易所的很多职能在很大程度上都要有证监会的授予权,证监会也代替证券交易所行使了一部分自律监管职权。其次,人员任命方式影响自律监管。证券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通常是从证监会的司局级干部中委派的,期满后再回到证监会,三分之一的非会员理事也是由证监会委派的,这种人员任命方式直接影响了监管的中立性、独立性、公正性、有效性,在制度安排上也无法得到保证。最后,监管没有形成足够的威慑力和实际的处罚能力。证券交易所在处罚方面缺乏实际行使的权力,往往是由证监会调查做出最终判决后指令交易所去执行,或者交易所必须在向证监会报告并获得批准之后才能实施。因此,当前应增强交易所的独立性,减少政府的行政性管理,同时尽量扩大交易所的监管权限、改革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丰富交易所自律监管的手段提高其监管的效率。参考文献:[1]陈洁转型时期我国证券法学研究的特点及趋势[J].证券法苑,2013(1).[2]田利辉,张伟,王冠英新股发行:渐进式市场化改革是否可行[J].南开管理评论,2013(2).[3]陈甦,陈洁证券法的功效分析与重构思路[J].环球法律评论,2012(5).[4]向祖荣论证券监管机构的独立性[J].法制与社会,2012(25).[5]杨威我国证券监管措施的行政法规制研究综述[J].黑龙江金融2012(5).[6]杨威我国证券监管措施的行政法规制研究综述[J].传承,2012(10).[7]吴卫军金融检察介入金融监管的实践与探索[J].法学,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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