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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时间:2022-11-23 15:05:09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新的历史时期对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分析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上存在的问题中,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问题 改进

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党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党的自身状况,都发生了新的重大变化。 因此,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已经非常紧迫地摆到了我们面前。对那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必须尽快改进和纠正。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应妥善的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正确处理人治和法治的关系,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的方针。

党对全国全社会的领导,是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的意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出法律决议,使其成为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意志。但在现实生活中,依法治国的方针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人治的现象,权大于法的现象,以搞运动,掀风暴,与法律相抵触的现象以及片面理解和歪曲法律的现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影响了党执政能力的发挥。究其原因:一是我国封建统治的时间比较长,封建人治的思想已根深蒂固,需要不间断地进行法制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大家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二是我国法律体系不完备,还不能完全做到有法可依。表现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法律存在许多盲点,立法跟不上形势发展的新步伐,应进一步加快立法进程;三是国家法律与地方法律,地方法律与国家部门法规条例,国家部门与国家部门法规条例还衔接不紧,并有相互冲突的现象。都坚持自己利益,各自为政,失去了法律的严肃性。四是没有认真解决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现在群众反映最强的是领导干部违法的不到很好的处理,领导干部以权干扰法的现象得不到很好遏制。“行不上大夫”,“权大于法的现象仍在滋生蔓延”。

二.正确处理党委推荐和民主选举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的干部路线。

总的来看,党在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方面的工作是比较好的,但也有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即党委推荐的领导干部不是代表们民主选举时的理想人选,并不是非常优秀的干部。即便是强制选举通过,代表们心中总有说不出的滋味。因为不通过就不能保证党的意图的实现,就不能保证党的干部路线的落实,就不能和党委保持一致。在这种情况下的选举,民主选举只是走一个形式和过场而已。难怪有的代表编顺口溜说:“听党话,跟党走,党叫举手就举手。”“保持一直不怀疑,党叫选谁就选谁。”“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因此,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即要贯彻好党的组织路线,就要改革和完善党推荐干部的机制,以及进一步强化监督和制约机能。二是民主选举的制度落实不充分,代表们还不能真正的行使自己的选举意志。在地方党代会,人代会选举过程中,对选举的人选党委事先都会划圈子,也规定了多于20%的候选人。但候选人中谁是内定名额,谁是差额,选举前大会组织者都会通过各种方式向代表们讲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不与党委保持一致吗?即便是在党委划定的候选人圈子里,代表们还能真正行使自己的权利吗?不能,或者说很难能。如果说党委推荐的干部由于某种因素不优秀,民主选举过程中又因为走过场无法淘汰。一但当这些干步走上领导岗位,可想而知,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还会加强吗?

三.正确处理党,政,群之间的关系,始终坚持职能分开的原则。

党的领导责任是放在政治原则上,而不是包办,不是干涉,也不是权高于一切。党不是行政组织,生产组织,也不是国家权力机关。我党作为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是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各经济组织,文化组织以及群众组织等各种渠道来实现的。当运用制度和法律规范党组织和政权机关及其他非党组织的关系,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能行使自己的职权。党的性质决定了党不能代替国家意志,不能干预国家权力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正因为如此,更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大局,把方向,管大事上。集中精力抓好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这些重大问题有党中央提出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由全国来贯彻执行。这些大事,大局,方向抓住了,抓好了,党的领导作用就得到较好的发挥了。

四.正确处理示范引导与行政命令的关系,始终坚持按经济规律办事。

现在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得的《决议》进一步明确指出:“要自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的新形势,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因为市场经济是自主经济,法律经济和效率经济,完全不同于计划经济。它本身有自己的发展规律,违背了必然要受到惩罚。它客观要求党对经济的领导方式要有所改革和完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农民是市场的主体。农民种什么,种多少;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完全应该由他们根据市场去求情况自己做主,应尊重他们的自主意识。但一些地方党委政府仍改不了计划经济条件下行政干预的思维惯势和领导方式,仍强制农民连片种这种那,建这基地盖那庄园,结果搞的劳民伤财,怨声载道。也有的地方党委政府为这一方经济发展,干预企业上这项目上那项目,结果企业投资上百万上千万,好不容易项目建成投产了,市场却变了,结果落个破产倒闭的下场。这许许多多的教训告诉我们,党委政府不是市场的主题,不应该亲自到生产第一线去亲自包览组织生产,而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创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政策和环境上。党委和政府对生产的大起大哄,必然会人为地破坏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必然会受到经济规律的制裁。即便是党委看准了的东西,也应该采取预报指导的方针,也可以采取抓典型,抓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盘的工作方针。切不可采取行政命令,行政干预的方式。因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理论探索要和社会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才能自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继续探索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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