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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完整版】

时间:2022-06-12 18:25: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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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完整版】

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4篇

第一篇: 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

浅析 州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 要:本文结合当前的消防执法所面临的新形势以及 州当前消防工作形势,总结和分析了当前消防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经过调研分析,从消防执法理念、执法者的因素、制度化建设、消防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密集场所;
消防安全;
对策

1 当前消防执法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

1.1 近年来,随着 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消防安全已经成了公共安全的重要课题,消防安全工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期望值越来越高,静态和动态火灾隐患突出,火灾防控的任务日益繁重,随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推进,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1.2 面对社会大量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责任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消防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还很薄弱的客观现实,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依然乐观不起来,消防执法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消防执法工作面临着新的压力和挑战。

2 当前消防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1 消防执法任务日益增加,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近几年,随着经济飞速发展,监督检查任务日益繁重,这就要求公安消防机构具备大量的消防执法人员和完善的执法机构和足够的物资技术条件和财力的支持。防火监督干部还得参加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安排的一些临时性的工作,都大量的挤占消防监督员的精力和工作时间,使消防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目前,基层派出所承担了一部分农村和街道的消防监督任务,消防监督机构仅仅是履行指导派出所的工作职责。派出所公安消防监督工作机制仍不健全,虽然现在通过加招收派出所消防文员,推进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等有效措施,使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力量有所增强,但乡镇大部分派出所警力不足,有警籍的民警仅3至5人不等,且民警所担负的任务是:整治社会治安秩序、交通管理、一般案件的侦破、户籍管理等,工作任务繁重。

2.2 执法手段匮乏,强制性行政措施难于实施

当前,我州辖区内由于长期历史遗留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在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消防监督人员发现火灾隐患,但在执法过程中遇到有需要执行“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物品扣留”等强制措施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的执法主体为公安机构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拒不执行时,公安消防机构因没有强制执行权而无能为力,而法院也因为种种原因不愿受理此类执行案件,致使火灾隐患难以根治,从而使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权威和力度受到了严重的挑战。而且申请法院执行,程序繁琐时间长,影响行政效率。一个行政处罚决定从裁决做出到最后执行完毕,最少也要三四个月。而消防行政处罚的对象,往往是存在火灾隐患又拒不整改的场所或单位,隐患未改正前,该场所或单位多生产经营一天,就多一分火灾发生的危险,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

2.3 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效果不理想

消防工作应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机制,逐级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然而,事实上,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效果并不明显,消防安全责任往往只表现为行政管理责任,而非强有力的法律责任。对于政府各级各部门日常的消防工作职责履行,没有任何强制条款,消防安全由此也很难被纳入其他工作环节。如在人事制度中,消防责任很少纳入考评范围;
在经济活动中,没有消防安全的指标要求;
在民事活动中,没有把消防安全责任摆在首位;
在国民教育体系内,缺少消防教育内容。以上无不表明,各级各部门消防责任意识仍很淡薄,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对应担负的消防安全责任还存在着很大的认识局限,对如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漠不关心,往往是消防部门查出问题,就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很少会千方百计地主动去制定、完善并落实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工作措施。

2.4 消防部门大包大揽、单打独斗局面没有根本变化

目前,作为政府的业务主管部门,消防监督执法不仅承担了消防监督工作职责,而且还承担着消防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消防工作会议、消防规划、消防宣传、消防培训、消防检查、消防组织建设等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内容,却成了消防机构具体主办。其次,消防监督工作仅仅要求公安消防机构对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然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确定重点单位,限期消除隐患,火灾事故调查等社会消防管理工作,理应由社会消防事务所或者主管单位来承担,也被纳入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管理职能。所以,消防机构管理职能的内容远远大于监督职能。然而,公安消防机构既管不了人,也管不了财,又管不了物,被赋予的管理职能很难落实。这样,消防机构即是消防工作的监督者,又是消防工作的管理者,管理与监督交织在一起,从而,消防工作成了消防机构一家的事,无法体现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其他部门和个人的消防责任也很难落实。

2.5 地方行政干预依然存在

首先公安消防机构做为一支现役制的部队,由公安部垂直领导,但公安消防执法往往冲不破人情网、跳不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职能部门与地方政府因其所处的位置不同,担负责任不同,这就决定了思维方式、目标定位、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差异,加之一些企事业单位、市场经营者与地方政府关系好,从而导致某些地方领导将行政执法与经济发展软环境对立起来,对某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不能关停、责令限期改正等。

2.6 社会消防意识淡薄,执法环境不容乐观

目前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虽然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一些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对职工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
不少群众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对消防执法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消防行政处罚不认同,使消防执法的软环境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改善,不置可否,近年来随着全国消防环境的不断改善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已普遍提高,但要从根本上转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还有待时日。

3 相应的改进措施及加强消防执法工作的对策

3.1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强化消防文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消防文员工作制度,按照消防监督员与消防文员1:2比例配置消防文员,严格落实文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推动消防文员取得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全面提升文员的辅助执法能力;
按照“科学定岗、合理分配、协助执法”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制定消防文员等级评定和绩效考评办法,实行业绩与福利待遇挂钩,增强了消防文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科学分配消防监督工作任务。针对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任务繁重,专项治理分配到消防监督员的检查任务多的现实情况,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消防监督警力现有资源,机关部门要统筹谋划,科学、合理分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承担的消防监督工作任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主要承担火灾隐患多、整改难度大、要求消防专业素质高的单位或场所的消防监管任务,其它一般小场所可由公安派出所实施监管,消防机构负责指导。同时,要不忘抓好消防法律和消防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时组织考核,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促使各岗位监督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从而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以全面提升消防行政执法水平。

3.2 不断规范消防行政执法

首先从内部监督着手,不仅要搞好纵向监督,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
同时要搞好横向监督,即同一业务部门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在做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各单位应设立警务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执法程序,让群众了解各种手续如何办理,公开自己的电话和单位的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征求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时地发现消防监督员在执法中的不正当行为,包括吃、拿、卡、要等现象。只有这样,才能使得一些曾经有过吃、拿、卡、要等现象的消防监督员及时地纠正错误,改变工作态度,树立消防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从而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3.3 一以贯之地执行法律法规

近些年,大规模的专项整治没少搞,每次整治,都会发现一批火灾隐患,处罚一些单位和个人。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整治的“风头”一过,很快就出现大面积的“反弹”,场所依旧在,隐患未能改,这与行政执法“紧一阵、松一阵、宽一阵、严一阵”有直接关系,与公安消防机构和消防监督人员有直接责任。其负面效应有两方面:一是社会和经营者误认为,消防大检查就是“运动”,风声紧了就想法应付、逃避,风声一过依然如故;
二是使监督员产生错觉,上头有了精神部署、检查、就认真干点,得罪人也能开脱,形势一过“该咋办”还咋办。这种恶性循环对行政执法相当有害。因此,必须一以贯之地执行消防法规,保持政策标准的一致性、连续性,对违反法规“硬杠杠”的、尚未实施“三停”处罚的单位,要坚决停下来;
对那些已实施“三停”处罚的单位,必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严把重新开业关,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开业。任何人不得松动,谁把关不严,谁“开口子”,查出来就应追究谁的责任。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应结合行政执法督察适时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重大责任问题实行倒查。查出问题严格实行执法过错追究。

3.4 完善消防监督执法机制

一是改变消防安全管理“包办”式特点。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在消防监督管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以及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赋予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能等方面,一定要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发动社会单位履行职责,对消防安全实行齐抓共管,真正在工作中改变在消防工作中既充当“运动员”,又充当“裁判员”和“服务员”的特点。

二是发挥政府和职能部门力量。要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重要节日、重大时期、专项整治工作,要发动政府及社会执法力量共同参与到消防监督工作中来,层层动员部署,采取联合检查、联合把关、联合整治的方法,有效解决消防监督工作中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问题。

3.5 提升执法质量及执法满意率

深入开展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的教育,以深化走访为目标,从增进同藏区人民群众的感情入手,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同时通过深化警务公开、聘任消防执法监督员、加强法制培训及内部法制监督等措施,提升执法质量、执法水平以及执法满意率,提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深化警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全程公开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
推行消防工程验收社会监督员参与制度;
规范网上执法程序,实现了消防法律文书制作、上报、审批等环节全部在网上运行;
落实消防监督执法质量考评、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人民群众对消防执法水平满意度不断提高。

3.6 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教育,进一步优化消防行政执法环境

要以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始终把消防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充分发挥电台、电视、报刊、杂志、召开会议、印发材料、举办消防常识培训班、运动会、知识竞赛等宣传舆论工具和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利用火灾案例、结合实际进行宣传,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形成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

3.7 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一是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制,增强全社会消防法制观念,根据季节、厂矿、企业的特点,适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提高部门企业单位负责人的敬业精神,使之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使之将消防安全与生产经营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自觉做好防范工作的自觉性,把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减少行政手段对消防监督执法的干预,扭转各级各部门对消防工作的错误认识,帮助各级各部门真正意识到各自在消防工作中应当担负的职责。首先改“人治”为“法治”,以《消防法》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系统和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通过地方性法规、条例、制度,订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消防工作的责任从行政责任往法律责任转化,以严格、系统、完善的法律体系来维护消防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其次通过国家行政手段,对当前的政府工作制度加以改革,真正将消防工作内容与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内容紧密结合起来,确实把消防工作考评当成政府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3.8 加强消防执法体制建设

针对法律法规不够明确、实践中又容易出现问题和偏差的方面,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定,明确每一项具体执法行为的必有程序、法律责任,使执法人员有章可循,减少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要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质量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法制队伍,严格案件审核把关指导,层层签定执法责任状,将执法办案考评落实到每一位执法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解决执法办案指导不强、质量不高、监督不力等问题,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以提高执法质量为核心,把与消防执法工作有关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规则等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内容,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作业,真正体现执法的公正与公平,建设统一、有力、高效的消防执法监督机制,将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纳入监督范围。达到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增加执法透明度,防止发生执法违法,以法代罚的现象。同时也要加大内部执法监督的力度,认真查处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使执法监督既能起到查处违法违纪的作用,又能起到警戒、预防的作用,从而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真正达到“人民消防为人民”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刘亚梅;对消防监督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的几点思考[J];现代商业;2011年21期  

2.孙奇;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问题与对策[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1年02期  

3.邓志明;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年06期  

4.吉国玲;潘秀丽;贺娟;对公安队伍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考[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1年07期  

5.《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云南省公安消防机构深入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公消〔2009〕39号)

第二篇: 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

浅析机关党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基层机关党的建设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坚持不断自我调整、自我完善,基本上是适应发展需要的。但是,按照十七大对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来衡量,基层机关党的建设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头脑中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需要消除,党员素质、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需要适时提高。

一、基层机关党建存在的问题

(一)机关党建工作软弱。一是有重行政工作轻党建工作的倾向,没有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机关党组(党委、党工委)对所在机关党组织的指导和领导不到位,任其发展,支持欠力度,属“灯下黑”现象,有的部门主要领导时常没参加机关党组织活动;
三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弱化,显现不出明显的刚性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威信;
四是机关基层党组织、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机关党工委三者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未完全形成,合力不够,机关党建阵势大,但力量弱。

(二)党员理想信念衰退。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碰撞,对党员队伍思想形成了冲击,致使部分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甚至发生动摇;
有些党员只顾自己个人的得失,而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部分党员党员意识淡化,不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更有少数党员产生“入党吃亏论”,认为要求党员奉献多,给予享受温暖少;
工作带头多,得回报少;
交纳党费多,享受权利少等等。

(三)党务工作者队伍不稳。当前,很多人认为党建工作是务虚的活,没有行政经济工作实惠,而不愿意从事党建工作;
有的单位要支委以外的人来代替工作,这些人不懂党组织工作常识,经验又少,很影响工作;
有些单位里,没有人愿意担任党支部书记,不愿当支部委员。认为支部书记是兼职,又不多享受一份待遇,只是多了一些工作,增添了一份负担;
还有的单位支部班子成员被抽到临时机构“打零工”,党务工作队伍有空缺现象。

(四)党的组织生活形式单一。近年来,组织生活内容、形式、时间不太适应时代要求。普遍存在党建经费少甚至根本没有党建经费,组织生活的内容也就相对单一,总是以读报纸、学文件为主,让人感觉枯燥;
组织生活的形式也单调,不是坐在机关会议室集中学习,就是到外面找一个“农家乐”开会读报,让人乏味。即使学习,也显得内容空洞,很难结合实际。组织生活的时间经常因为单位业务忙或人员“外差”而难以落实,造成学习时间不固定、不经常、没有保证,有空就学学,没有时间就取消安排,甚至以学文件、开大会、工会活动等来代替党组织生活。

(五)党员发展有停滞现象。个别机关党组织,在发展党员这一问题上,除确无发展对象单位外(单位无非中共人员),有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令人忧。有的党支部常年未发展新党员,使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群众却没有得到党组织适时的接纳,挫伤了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热情。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机关党建与政务“两张皮”问题没有很好解决。近年来,机关党建工作呈现弱化的局面,党员对党组织的热情逐日递减,这固然有现实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但追根究底,是有部门领导对机关党建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予以必要的领导和指导,对机关党建工作不是主动过问,而是被动听问,缺乏应有的领导与指导力度;
还有个别领导干部借口工作忙,经常不参加党组织活动,这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来讲是一种无形的负面效应。

(二)党的建设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不适应。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及近几年党内思想政治工作的放松和机关“津补贴”制度的实施,不少党员注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和党的整体利益,加之党建工作缺乏经费,形成了党的建设与政务、经济工作难以接轨的现象。

(三)基层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与党员队伍结构的变化不适应。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职工观念、党员观念发生了变化,党员队伍的文化结构、年龄结构也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思想观念也变得更现实,然而基层党建工作方法,党内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没有随形势的变化而更新,仍沿用几十年的说教式的党建工作方式方法,的确难以适应今天的现实情况,解决不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具体问题。

(四)党建工作与政务和经济工作相互促进乏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思想认识上的“两张皮”现象;
二是党政工作间缺少互动机制,党建工作缺少行政应有的支持,党员和党组织在政务和经济工作中的作用体现不明显,且得不到“实惠”的肯定;
三是“虚工实做”缺少新意,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虚”与政务工作的“实”形成较强的反差,加之党建工作经费紧缺,不出效益,不出政绩,不实惠,工作难度大,吸引力不强,而政务和经济工作看得见摸得着,出政绩快,更实惠。

(五)支部书记有职无权,政务党建矛盾突出。有的机关基层党组织,特别是非担任部门领导职务的支部书记在主持党建工作中明显感觉力度不够。支部工作如果没有行政一把手的积极态度,就无法开展或开展非常困难。近几年政务工作呈现紧张、繁杂、压力大的趋势,党建工作一遇到有与政务工作时间相冲突的时候,就以牺牲党支部工作时间为代价。由于党组织活动是党内活动,只能是党员参加,所以在时间冲突时,又以工会活动(全员参加)代替党组织的活动(叫结合),对“以工代党”的这种情况如果不加以引导,它将会发展蔓延。党组织对群团工作处于领导地位,党的建设离不开群团组织的配合,有些工作(活动)适当的结合是可以的,但是,不能不分内容、不分目的地长期的“以工代党”、“以群代党”。

(六)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职责没得到全面落实。如“协助党组(党委、党工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
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等一些职责性规定,由于没有运行程序规定,无法落实;
又如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的监督,由于受到“上级不容易监督、同级不愿意监督、下级不敢监督”普遍思想的影响,加之无监督程序规定,使机关基层党组织无法开展监督工作,其机关党组作用和地位明显弱化。无怪党员说“我是共党员,没挣几个钱,还要交党费,我有什么权”。

这些问题及原因,一个共同点都有悖于党的建设在科学发展上的规律,有悖于科学发展观在党的建设上的运用。如不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党的健康发展,影响党组织的战斗力、影响力、凝聚力,给党的执政能力造成危害。

三、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措施

(一)进一步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

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应当切实担负起领导和指导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的重要责任。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要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部门整体工作统筹安排,每年要定期不定期的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党组(党委、党工委)书记应主动经常听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支持和带头参加机关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好自身的模范和表率作用。

(二)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关心党务干部

一是加强支部班子建设,选配好支部书记。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或党组织负责人兼任,便于工作的开展。机关设立党委的应设专职副书记一名,并享受一定的级别待遇,把思想政治素质高,熟悉党建工作,群众信任,热心党务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的同志选出来担任支部委员;
二是增强党务干部“主业”意识。要重视党务干部事业心、责任感的培养和启发,要出点子、提要求、压担子,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以实际行动和表率作用支持党支部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增强党务干部做好党建工作“主业”的信心;
三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形成以“本地培训为主,外地考察学习为辅”的培训思路,实施小培训与大培训结合的机制;
四是要关心党务干部的政治成长和工作及生活上的具体问题。要做好党务工作,搞好组织建设,必须考虑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工作待遇上留人,以情感留人,以事业留人。否则,素质高的干部不愿意做基层党组织工作,既便是在这个岗位上,也不会是积极热心的。

(三)加强支部制度化建设,创新党内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要坚持党内生活基本制度。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党课及党内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最基本的生活制度,是党的建设上行之有效的基本方法,不能用其它活动来代替;
二是开拓创新组织活动形式。党内的组织活动形式是党内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形式,在坚持党内生活基本活动方式的前提下,要勇于创新、大胆创新,强化实践性,把党内生活搞活。要加强与群团组织工作的结合,形成有效机制,实现政治性与社会性、理论性与实践性、严肃性与趣味性的结合,增强党组织生活的吸引力;
三是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发展制度。要提高争夺人才的战略意识,每年都应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制定出下一年度的发展计划,做好发展党员的基础工作,在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和发展程序的前提下,能快则快。

四是要加强党员传统文化的修养。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党员成为爱党、爱祖国、爱民族、爱社会主义和好学、敬业、精业的模范,以己行动,夯党的执政基础。

(四)建立党内激励机制,激活基层组织发挥其刚性作用

一是继续搭建党内各项“创先争优”活动平台,把着力点放在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上;
二是要有机关基层党组织年度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更加科学的推进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考核制度建设;
三是要认真执行和落实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建立党员干部晋升、重用评价机制,单位内部凡是党员干部要晋升、提拔、交流重用及竞岗等,应该由所在党组织进行党员评价,形成制度;
四是支持和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员激励机制,力求为“想干事”的党员搭平台、“会干事”的党员搭舞台、“干成事”的党员搭奖台,在调动党员主观能动性、积极性上下功夫;
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奖励和慰问制度,对业绩优秀的模范党员,应当有奖励政策,经费可以考虑在党费中适当支付,对生活困难的党员应当建立党内关怀机制。

2009年5月5日

第三篇: 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

浅析化工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作者:孙健
来源:《中国化工贸易·下旬刊》2017年第11期

        摘 要:化工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命脉之一,化工企业的健康发展牵涉到我国各行各业的稳步发展。化工安全生产是化工企业经营活动最重要的环节,由于我国化工产品附加值比较低,部分化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不足,安全意识薄弱,导致安全事故时常发生,给社会和环境带来极大影响,因此研究和开发安全生产的化工技术非常重要。本文分析我国化工企业目前存在的生产问题,并提出了若干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化工;
安全生产;
问题;
对策

        化工产业为我国各行各业提供最基本的生产原料,化工产品的应用已经深入到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随着科技的进步,高科技、自动化、批量化生产已经成为化工产业最显著的标志。但是无论如何,化工生产的危险性是始终存在的,这是由于其生产的特殊性决定的。造成这种情况的发生时由以下因素引起的:①高温、高压:化学反应需要适当的温度才能进行,甚至有些反应为了能让催化剂达到最佳活性,提高化学反应的效率需要极端的温度和压强。这就给化工的生产设备带来极大的挑战,给安全埋下隐患,给企业和环境带来不可控因素;
②易燃、易爆:绝大多数的在化工生产都会涉及易燃易爆的液体、固体,甚至还有部分粉尘。一旦从事生产的化工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安全意识懈怠,就会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③有毒、有害:由于化工企业通常具有生产批量大,部分化工产品具有毒性、刺激性、腐蚀性、致癌性等等,导致一线化工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时刻受到威胁,安全事故时常发生,导致人们对化工企业十分排斥;
④生产流程长,生产工艺复杂:在化工生产过程中,化学反应通常需要比较长的反应时间,如果涉及的中间反应越多,那么整个生产的流程就越长。并且为了保证生产处于相对理想的状态,这就需要对反应物料的投放,温度和压力的调控、副产物的分离等条件进行严格的控制。如此复杂的生产工艺,需要作业人员时刻密切关注生产状况的变化,及时与相关部分紧密联系,制定有效措施,保证工艺条件在小范围波动,不允许有超温、超压、超负荷的运行。

第四篇: 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

浅析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吕光娜

作者机构:双鸭山电业局,双鸭山155100

来源:活力

ISSN:1007-6263

年:2011

卷:000

期:020

页码:104-104

页数:1

中图分类:D262.6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纪检监察;监督机制;问题;对策

摘要:文章分析了目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从思想认识、监督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就此提出了4项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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