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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5篇)

时间:2023-05-03 13:35: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科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2.06.15?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06.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科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处室: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2年科技人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2年科技人才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深做实“科技兴蒙”行动,加快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切实提升自治区科技人才创新能力,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推进落实全区组织工作破解难题“揭榜领题”项目任务为抓手,深入推进“一心多点”人才工作布局和“强心活点”人才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人才、项目、平台、政策、资金统筹配置,加大科技人才“引育留用”力度,到2022年底,支持一批学术技术水平领先、业内广泛认可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培育一批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有发展潜力、成长较快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集聚一批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解决自治区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难题的科技创新团队;打造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平台载体;选派一批以科技特派员为主的技术骨干力量深入一线服务基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以党爱人才、党兴人才、党聚人才为宗旨,通过创新机制、改善环境、提供服务,为自治区科技创新人才提供更多发展机遇和更大发展空间,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坚持问题导向。以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为突破口,针对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人才政策落实,提升服务科技创新人才的能力与水平。

  --坚持开放合作。以不求所在、但求所用为引才原则,创新科技项目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内蒙古科创中心(北京)等平台作用,借智发力、引智创新。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引育工程

  启动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培育计划,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团队5个以上;实施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青年科技创新拔尖人才10名以上;加大对45周岁以下杰出青年基金和40周岁以下青年基金项目的资助力度;支持自治区10个“西部青年学者”A类(地方)项目,对项目入选者给予配套经费支持。(责任处室:人事处、规划处、基础处)

  (二)优化开放合作引才机制

  推动“呼包鄂乌”城市群和赤峰、通辽“双子星座”引才育才平台载体建设,持续推进“4+8+N”合作引才,深化国际科技合作,全面拓宽招才引智渠道。成立10家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打造10家自治区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方式,吸引集聚国际国内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做好“骏马奖”评选奖励工作,鼓励外国专家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责任处室:合作处)

  (三)拓宽项目引才渠道

  采取“揭榜挂帅”、联合基金、定向委托、竞争择优等新型项目组织形式,集聚一批国内外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推进形成以项目平台集聚人才、以人才成长带动团队建设、以团队发展助力科技创新的良性发展机制。(责任处室:规划处、基础处、高新处)

  (四)发挥企业引才引智主体作用

  推进“政府引才”与“企业引智”协同并举,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鼓励有能力的企业承担国家、自治区科技项目,引导企业组建国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推动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企业流动,引导企业聚焦技术瓶颈,柔性、精准引才引智。(责任处室:基础处、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

  (五)助力打造

  “一中心一园区”

  支持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人才科创中心和乌兰察布京蒙人才科创园建设,打造和林格尔新区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推动建成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结合“一中心一园区”发展定位,组织举办“博士论坛”或“创新论坛”。充分发挥内蒙古科创中心(北京)“孵化在北京、转化在内蒙古”的平台作用,强化技术开发、技术转移转化、科技企业孵化、人才对接等服务。(责任处室:人事处、规划处、基础处、高新处、合作处、成果处)

  (六)开展科技人才服务基层行动

  以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创新服务企业为重点,加强供需对接,全年计划组织选

  派农业科技特派员4000人次、“三区”科技人才800人次、企业科技特派员500人次深入乡村和企业一线,开展政策宣传、技术推广、成果转化、联合攻关、人才培养、培训指导、科学知识普及等服务活动。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继续实施好科技领域“万名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行动。(责任处室:人事处、农村处、高新处、政策处)

  (七)培养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

  组织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认定工作,建立技术经纪人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依托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培育专业化的技术经纪人200人。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开展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推广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经验。(责任处室:成果处)

  (八)深化科研人员“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深入落实《关于改革完善自治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以科研人员为核心,减表减负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制定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研究制定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推动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科学评价科技人才,起草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落实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加强科研诚信监督,提高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意识。(责任处室:资配处、基础处、人事处、政策处)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工作机制

  履行好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发挥好科技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人才工作,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配合做好自治区“人才周”活动相关工作。

  (二)强化理论武装和宣传引导

  举办科技创新人才工作和全区科技系统干部岗位培训,开展科技创新人才课题研究。依托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挖掘宣传典型事迹,讲好自治区科技创新人才故事,推动形成全社会尊重创新、尊重人才的风尚。

  (三)加强政策督导和工作调度

  以“科技政策落实年”为契机,加大科技创新人才政策落实的调研和督导力度,推动科技创新人才政策落地见效。定期调度盟市、厅有关处室、单位科技创新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推广突破性工作进展和亮点经验。

篇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2.06.27?

  【字

  号】内人社发〔2022〕48号

  【施行日期】2022.06.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7日

  内蒙古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功能作用

  第三章

  申报设立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五章

  评估考核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自治区级产业园”)建设,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9〕86号)《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89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2〕9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治区级产业园建设要紧扣“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这一战略定位,突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作为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作用,为提高我区现代服务业竞争力、持续改善就业创业环境、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自治区级产业园,是指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具有功能完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人力资源服务业及相关产业链集中度高,创新能力强,对全区或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及相关产业发展起示范引领作用的特定区域。

  第四条

  自治区级产业园一般应设立在人力资源丰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产业优势明显的城市,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等各类园

  区。

  第五条

  自治区级产业园建设应遵循国家和自治区经济发展战略布局,坚持“区市共建、属地管理”原则,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创新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第二章

  功能作用

  第六条

  自治区级产业园应当充分发挥“集聚产业、培育市场、壮大企业、丰富服务”功能,辐射带动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集成产业、创新、人才、科技、政策等要素,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第七条

  自治区级产业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区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并为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第八条

  自治区级产业园应当开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业展示交流、供需对接活动,搭建合作平台,更好发挥行业集聚效应和规模效益,在促进就业创业、推进引才引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第九条

  自治区级产业园应当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等融合发展,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需求。

  第十条

  自治区级产业园应当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开展区内外园区互访、观摩学习、研讨协作等活动。支持园区入驻机构加强交流互动,促进合作共赢。

  第三章

  申报设立

  第十一条

  申报自治区级产业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规划论证科学。符合自治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区域产业布局需要,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发展目标、功能布局、服务体系、运营模式、发展规划等进行充分论证,形成科学合理的论证报告。

  (二)基础设施完备。设立一个园区的,其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设立

  多个园区的,核心园区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总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分园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园区应布局科学、功能合理、设施完备、管理完善,能够满足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需求。园区可设置相关业务办事窗口,提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等服务。

  (三)产业集聚度高。自治区级产业园入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不少于30家,每家专职运营人员不少于3人,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园区内机构类型和服务项目比较丰富,形成较为完整的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

  (四)运营管理规范。有专业的运营管理机构、团队和完善的规章制度,配备园区专职工作人员,能为入驻企业提供会议、培训、餐饮、法律、网络信息、金融等公共配套服务。

  (五)政策扶持有力。产业园所在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有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包括房租补贴、培训补贴、引才奖励、购买服务等。有条件的地区应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并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六)社会效益显著。广泛组织开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公益活动,在促进就业创业、引进人才、服务产业发展及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十二条

  申报自治区级产业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由所在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规划论证报告。包括必要性、可行性、总体规划、发展措施等内容。

  3.园区建设、管理及运营情况报告。包括园区基础设施、管理机构、运营机构情况,入驻企业发展、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以及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文件。

  4.入驻机构相关材料。包括园区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许可复印件、财务报表、区域贡献报告材料等。

  (二)评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采取实地察看、综合考核等方式,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论证,形成自治区级产业园评估意见和拟确定名单。

  (三)公示。对拟确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确定。公示无异议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文批复,颁发“内蒙古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标牌。

  第十三条

  已经建成的自治区级产业园,需增设分园区的,由所在地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同意后可以增设。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十四条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自治区级产业园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自治区级产业园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开展设立认定、评估考核等工作,指导自治区级产业园建设和发展。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所在地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产业园的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产业园管理运营体制机制,制定权责清晰的管理运营办法,探索符合市场规律、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运转灵活高效的管理运营模式。

  第十六条

  各盟市应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自治区级产业园软硬件建设,落实政策、人才、资金、信息、服务支持,为入驻机构营造良好环境。

  第十七条

  鼓励产业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业政策试点,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跨界融合、数字化转型和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

  第五章

  评估考核

  第十八条

  建立自治区级产业园定期评估考核制度,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两年组织评估考核一次,评估考核内容包括平台建设、政策体系、管理运

  营、服务保障、依法治理、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所在地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组织开展自评,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

  第十九条

  评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优秀等次的予以通报表扬,并推荐申报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不合格等次的进行通报,并限期一年整改;对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自治区级产业园授牌。评估考核结果与相关扶持资金挂钩。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产业相关服务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进园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工作,把用人单位、个人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用数据和失信情况等纳入诚信建设体系,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篇三: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9.11.26?

  【字

  号】

  【施行日期】2019.1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

  各盟市委编办,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1月26日

  内蒙古自治区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教师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动力源泉。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8〕18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能力素质,健全教师教育体系,优化培养培训机制,全面推进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为推进“教育强区”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2年,全区师范院校布局和师范专业结构更加合理,基本构建起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参与,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师范生培养体系,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健全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学校四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各级教师专业发展机构建设得到加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教师培养培训的内容方式不断优化,教师师

  德素养、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为我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三、主要措施

  (一)师德养成教育全面推进行动

  1.加强师德教育。强化党建引领,建立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红色文化、师德师风教育、法制教育作为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培训的必修模块,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必备条件。推进教师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师德养成教育,弘扬爱国主义和“蒙古马”精神。加强师范特色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师范生“师德第一课”、“入学礼”、“毕业宣誓”,组织参加公益支教、志愿服务等活动,着力培育师范生对教师职业的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全面推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在职教师重温誓词制度。

  2.强化师德宣传。创新师德教育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聘请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校(园)长等先进人物进课堂,发挥榜样的带动引领作用。定期组织“强师德、铸师魂”系列活动,开展师德先进事迹巡讲、“师德活动周”、师德风采演讲等活动,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大力弘扬当代教师风采。

  3.建立完善表彰制度。定期开展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组织好教师节表彰奖励和庆祝活动,做好乡村学校从教2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开展尊师助奖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在事业上有成就感、在社会上有荣誉感,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4.严格师德考核监督。创新师德考核办法,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评价教师队伍

  建设的第一标准和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工资晋级、评优奖励、各类评审、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及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师德师风诚信承诺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完善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加大师德失范惩处力度,着力解决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及高校教师学术不端等突出问题。

  (二)教师培养层次提升行动

  5.优化师范生培养院校和专业结构。加强师范生培养院校建设,巩固师范院校的师范教育主阵地,到2022年,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在校生原则不低于总在校生人数的60%。支持内蒙古大学依托学科优势,成立教师教育二级学院,参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重点为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研究生层次教师。支持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设立二级职业技术教师教育学院或职业教育师范专业,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重点支持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建设,推进教师教育研究,打造高水平教师教育培养基地。鼓励综合性本科学校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特色化高水平师范生培养工作。

  鼓励、支持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进一步扩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探索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模式。其他本科院校师范专业向培养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过渡,逐步加大小学教师的培养力度,通过大类培养、主辅修制、双学位等多种方式,培养能够胜任多学科教学的“一专多能”型人才。扩大专科以上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缩减中等学历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重点支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层次的培养和专本衔接模式的探索,本科师范院校逐步扩大学

  前教育专业本科层次培养规模。鼓励普通本科师范院校、本科医学院校积极创造条件开设特殊教育专业。

  6.提高培养学历层次。为幼儿园培养热爱幼儿、才艺齐备、保教兼通的高素质本、专科层次教师。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培养素质全面、业务见长的本科层次教师。为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

  (三)师范生生源质量改善行动

  7.改革师范专业招生和就业制度。改革师范专业招生制度,实行师范专业提前批次录取,本科层次的录取分数线为一本分数线。允许优秀非师范专业学生入校后通过二次选拔方式进入师范专业学习。鼓励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院校在师范专业录取前增加面试环节,选拔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学生就读师范专业。通过公费培养、到岗退费、定向培养、提高师范专业奖学金标准、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等方式,以及建立健全优秀师范生专项招聘、双向选择聘用等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师范类专业。根据教育需求,合理确定师范类专业招生计划,增加紧缺学科师范生的招生人数和培养力度。重点扩大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蒙语授课及紧缺学科师资培养规模,充分满足教师岗位需求。

  (四)教师培养质量提升行动

  8.加强师范类专业课程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教育本、专科和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体系。培养院校根据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发展需要,以“突出师德、发展实践能力”为导向,不断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强化“三字一话”、班级管理等教育教学基本功和技能训练,增加教师教育课程学分比重;开设选修课程、实践课程、活动课程、模块课程等多样化的课程;加强学科课程教材教法教学;用“互联网+”提高师范生信息技术素养,提高教书育人和适应教学发展变革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师范院校面向普通教育师范生开设一定学分的特殊教育课程,提高其对随班就读特殊学生的指导能力。鼓励师范院校针对有从教意愿的非师范类专

  业学生开设教师教育课程,协助其参加必要的教育实践。

  9.强化师范生职业能力培养。培养院校要建立师范生素质培养与技能实训中心,加强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实训平台建设。采取课内外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社团活动、微课大赛、板书展览等多种形式,使教学基本功培养和教学技能训练常态化、多样化、实用化,切实提升师范生的教学基本功与教学技能。增加实践教学比重,通过案例或现场教学,提升师范生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加强师范生实践教学,培养院校要统一组织教育实习,制定教育实习实施计划、实习手册和评价标准,教学实践累计不少于半年,其中教学、班主任工作、教育行政管理、教研等集中教育实习应不少于18周;培养院校和实习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教育实习管理,落实“双导师制”,选派责任心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教师共同担任指导教师。培养院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实习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评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接纳师范生教育实习作为对中小学校工作考核评价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教师实践基地申报的基本前提;中小学校要将接纳师范生教育实习作为应尽义务和重要责任。培养院校切实保障教育实习经费投入,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费。

  (五)教师教育师资队伍优化行动

  10.加强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师教育学科领军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实施教师教育“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单列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博士计划,培养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和学前教育方向硕士、博士。建立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定期到中小学、幼儿园实践制度。高校在工作量计算、绩效工资分配和职称晋升等评价与管理中,对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实行倾斜政策,将指导师范生、开展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和教育研究工作,作为工作量和研究成果。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聘请一批较为稳定的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作为兼职教师。组建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特级教师学术委员会、企业导师人才库,充分发挥教研员、学科带头

  人、特级教师、高技能人才在师范生培养和在职教师常态化研修中的作用。

  (六)高水平教师教育基地建设行动

  11.加强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健全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师范教育体系,推进政府、高等院校、中小学“三位一体”育人。

  高校要成立教师发展中心,在编制内统筹配齐人员。鼓励有条件的本科师范院校整合现有资源,组建实体化的教师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等。鼓励师范院校成立教师教育研究智库或研究中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研究,为重大决策提供支撑。鼓励并支持师范院校设立附属中小学和幼儿园。

  12.加强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加强自治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建立10个左右教师培训基地,评选认定100-150个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践基地。推动职业院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到2020年各盟市至少建成1个双师基地。全面推进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建设,2020年全面实现旗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电教、科研等部门职能和资源的整合,推动盟市级上述相关部门的整合。完善教师培训体系,逐步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旗(县)教师发展中心为支撑,中小学广泛参与,远程网络平台为载体”的教师自选培训体系。

  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到2022年,建立30个左右自治区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15个左右名校长工作室。各地应建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到2022年,每个盟市每个学段、每个学科至少建立1个名教师工作室,每个学段建立一个名校长工作室。各旗县(市、区)建立适当数量的网下网上名师名校长工作室。

  (七)在职教师素质提升行动

  13.提高在职教师培训质量。建立健全新教师入职岗前培训制度,采取“专题讲授+实践教学+返岗教研”等混合型培训方式,提升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心理辅导能力及应急问题处理能力。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质量,以“国培计划”为引领,加强培训需求诊断,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强化实践性培训,完

  成中小学教师每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分层培训,切实提高教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培训学分作为职称评聘和业务考核的重要依据。完善教师培训动态考核办法,创新教师培训管理模式。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实践培训,继续实施“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各地各校以国家培训为引领,有计划、分步骤实施教师培训,将国家职业标准、教学标准、1+x证书制度纳入培训内容,引领带动高层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一个月在企业或教师实训基地跟岗实践。

  14.加强教师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自治区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名教师、教育家型教师的培养机制,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到2022年,努力培养5-10名教育家型教师,评选200名左右名教师、600名左右特级教师、1000名左右学科带头人、3000名左右骨干教师。

  (八)“互联网+教师教育”创新行动

  15.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建设一批自治区教师教育精品在线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实施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推行“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的教师网络研修社区、网络工作坊、“同频互动课堂”等培训,逐步推行网上自主选学,建立教师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培训管理现代化。

  (九)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行动

  16.加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在落实好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同时,逐步扩大自治区“公费师资培养计划”,通过到岗退费方式,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公费师范类专业。实施特级教师、骨干教师送教下乡计划,鼓励优秀退休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推进乡村教师、校(园)长到城镇学校跟岗学习、挂职。实施师范生支教计划,鼓励引导师范生到乡村学校进行教学实践或支教,加强对师范生的指导和管理。

  “国培计划”、“区培计划”集中支持乡村教师、校(园)长培训。

  (十)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构建行动

  17.建立教师教育质量评估和监测机制。实行师范类专业准入制,高、中等院校新增设师范类专业必须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申报,批准后方可招生。制定出台《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办法》,全面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到2022年,立争完成师范类本科专业的第二级首轮认证,全面启动师范类专科专业的第二级专业认证。鼓励支持师范院校申报国家师范类专业第三级专业认证。认证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按教育部的规定与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挂钩,同时作为资源配置、招生计划安排、经费投入、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定额标准以及用人单位招聘的重要依据或参考。未通过第二级专业认证的师范类专业,实行限期整改和退出机制。

  18.健全教师培训监管和绩效评估机制。健全教师培训质量监管机制,采取学员评估、专家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教师培训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委托第三方对“国培计划”、“区培计划”进行质量监控,跟踪项目实施过程,定期或不定期对院校(机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各盟市、旗县在选派学员参训、学员参训情况考核结果的使用以及配合培训院校(机构)实施培训等方面进行监督评价,发布全区教师培训年度报告。各盟市、旗县(市、区)和培训院校(机构)要完善教师培训质量监控机构和制度建设,强化培训过程性指导及培训质量跟踪评价,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教师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作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将计划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统筹管理、规划指导,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密切配合,着力破除机制体制障碍,为教师教育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

  境。成立自治区教师教育咨询专家委员会,为教师教育重大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高校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列入财政预算,落实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经费,完善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大教师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力度,根据教师教育发展以及财力状况,适时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定额标准。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师范院校、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从教育事业费中按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1-2%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在职教师提高学历和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培训。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高等院校要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建立多元化教师教育筹资渠道。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要将落实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情况纳入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下一级政府工作考核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督查机制。自治区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成效突出的地方和学校在经费补助、政策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实施不到位、敷衍塞责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学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四: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

  

  教师学习《关于加强和

  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心得体会

  通过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我深刻认识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时刻牢记为培养祖国人才的重要责任和义务,继承和发展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严管厚爱,做好学生表率。在实际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端正态度,自律、自信,自强,改掉不良个人习惯,一切为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培养合格的现代化接班人,在学生心中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形象,争做新时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一、有理想信念

  当今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科学日新月异快速发展,人类社会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出整体性、综合化的发展趋势,要求教育全方位地开发学生的潜能,培养具有综合文化素养与创新精神的人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求我们每一位教师尽快转变教育观念,“以学生的发展为主”、“培养创新型的学生”、“学生对生活有用的知识”、“转变师生关系”等等,这些都是新课程下的教育观念。所以在教学中我们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改变以往的“应试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培养学生的学习的能力和思维能力。努力使自己成为与时代共同进步的学者,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为中华之崛起而教书育人。

  二、有道德情操

  “德高为师,身正为范”,师德是教育之本,是教师的灵魂,是教育教学的前提和保证。有人说:“教师的职业是神圣的,它把野蛮变成文明,把无知变成渊博。”当今社会,有些人把名誉、金钱、权利看成是衡量一个人价值高低的法码,这些人朝思暮想,梦寐以求,想得到这些东西。而这些东西,只不过是身外之物,过眼烟云。为党的教育事业无私奉献,才是人生最有价值的,最可宝贵的精神。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教育事业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三、有扎实学识

  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仅要精通业务,学而不厌,掌握教学规律,培养出合格人才。故教育者必须先受教育。“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故曰教学相长也。”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孜孜不倦的学习,积极进取,开辟新教法,并且要做到严谨治学,诲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积薄发。

  四、有仁爱之心

  爱心是师德素养的重要表现。“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师爱是师德的灵魂”、“用心去爱每一位孩子”。无数爱岗敬业的优秀教师对教

  育事业的无怨无悔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对所有孩子的真诚无私的爱,让我感动: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老师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

  “学高为师,身正是范。”学识与品德永无止境,致真、致善是教师一生的追求。古往今来,从教人员无论社会上称之为“先生”还是呼之为“教师”;无论众人评定他们社会地位是高,还是低;无论领到的薪水是多,还是少;在人们的眼里,教师的职业是崇高的,是倍受世人尊重的。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学生都喜欢模仿,将会给学生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口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用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崇高的师德塑造人。只有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才能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自信

  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出一份微薄之力。

篇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

  

  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

  新时代人才工作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都强调了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和要求,为推动人才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新时代人才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才是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要把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放在首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要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人才素质,为人民群众的发展和幸福做出更大的贡献。

  新时代人才工作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创新是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动力,要加强对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为创新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要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国家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新时代人才工作要坚持全球化视野。人才是全球化时代的重要资源,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吸引和培养更多的国际化人才。要加强国际人才交流,推动国际人才合作,为国家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机遇。

  新时代人才工作要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是人才的重要标准,要加强对人才的道德教育和培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具有高尚道德品质的人才。要加强对人才的评价和激励,为人才的成

  长和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新时代人才工作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全球化视野,以德为先,为国家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不断推动人才工作的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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