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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全文3篇

时间:2022-12-29 12:20:01 来源:网友投稿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全文1  第十一条逐步建立和完善县、乡、村农村中医药三级服务网络,加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村卫生站中医药业务建设。鼓励高、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全文3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全文3篇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全文1

  第十一条 逐步建立和完善县、乡、村农村中医药三级服务网络,加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村卫生站中医药业务建设。鼓励高、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从事中医药工作。

  加强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乡村医生参加中医药专业学历教育,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筛选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在规范农村中医药管理和服务的基础上,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可以自种、自采、自制、自用中药材。

  第十二条 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的中医药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应具备开展中医药诊疗服务的基础设施,将中医药技术服务运用到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和农村多发病、常见病的防治中。

  第十三条 鼓励城市中医医疗机构采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技术合作、设备支援等方法扶持农村中医药工作并向农村推广中医药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全文2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时,应当根据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设立中医医疗机构,完善城乡中医药服务网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应当包括中医诊疗技术的应用。

  第二十一条 *门应当合理安排专项事业经费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中医药事业经费。

  人民*举办的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设备购置、就医环境改善和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等专项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资、投资等方式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第二十二条 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中医药人才成长的特点和规律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优化中医药队伍结构,鼓励中医药人才到基层和农村服务。

  第二十三条 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定科技经费时,应当对中医药科研项目和成果推广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在审批中医药科研机构时,应征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物价部门在确定诊疗项目和制定收费标准时应当考虑中医药特色,体现中医药服务的技术价值。

  第二十五条 *有关部门、单位在确定下列定点医疗机构时,应当根据技术配备的基本要求同等对待中医医疗机构:

  (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二)交通事故等伤害救治医疗单位;(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单位;(四)招生、招工、招干、征兵体检、干部保健以及伤残病退鉴定医院。

  经过批准的院内制剂和中医诊疗技术应当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评选范围。

  第二十六条 人民*举办的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征收、借用、调用中医医疗机构的财产,不得非法向中医医疗机构收取、摊派费用。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全文3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 五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 八条规定的,由*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未取得省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擅自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查验省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超出本办法第 十条第二款规定内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发布虚假中医医疗广告,欺骗或者误导患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中医医疗机构停止发布广告,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医医疗机构提供虚假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转让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义诊、会诊、讲座、通告或者新闻报道等形式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广告发布者改正,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利用中医医疗广告宣传药品、推销医疗器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 十九条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第 三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在中医药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全文3篇扩展阅读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全文3篇(扩展1)

——四川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最新版3篇

四川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最新版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促进娱乐市场繁荣健康发展,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娱乐场所的设立、经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开展文明、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

  第四条  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娱乐场所管理工作,制订娱乐场所发展规划,对全省娱乐场所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按规定审批、管理娱乐场所及其经营活动。

  县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负责娱乐场所及其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  省*机关负责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对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县以上*机关负责对娱乐场所治安、消防状况进行监督管理。

  县以上工商、环境保护、卫生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娱乐场所实施管理。

四川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最新版2

  第六条  设立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省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总量与布局规划、使用面积;其中,游艺娱乐场所应符合游艺机、游戏机分区经营要求。

  不得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所列地点设立娱乐场所。

  设立娱乐场所应当有与开办娱乐场所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资金,有符合规定的技术监管设备;娱乐场所名称应当符合行业特点。

  第七条  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娱乐场所筹建期间,申请人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咨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加强筹建服务指导。

  第八条  申请人取得*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核发的批准文件后,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印制的娱乐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应当明确有效期限;申请人持娱乐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批准文件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机关备案。

  第九条  文化、*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对受理的申请,应当在法定审批时限内作出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条  申办娱乐经营许可证,应当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载明单位名称、地址、场所名称、经营性质、经营项目、注册资金数额和来源等内容的申请报告。

  (二)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确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所列情形的书面申明。

  (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租赁经营场所的,提交使用权证明。

  (五)娱乐场所地理方位图、内部布置*面图。

  (六)娱乐场所设施设备、技术监管系统的有关材料。

  (七)*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核发的批准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娱乐场所的.,还应提交商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娱乐场所设立申请,应当依法进行公示,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程序举行听证。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

  第十二条  娱乐场所增加、变更游艺机、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或者对娱乐场所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许可证,并向原*机关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延续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不准予延续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逾期未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四川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最新版3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文化、*、工商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娱乐场所未按要求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并拒不改正的,分别由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门、工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娱乐场所未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设置或者未在视频内安装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嫖、禁止使用明火等内容的警示标识的,由县级*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娱乐场所卸载、故意损毁或者擅自更改技术监管设施设备等造成技术监管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由县级*机关、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娱乐场所转租、转包他人经营的。

  (二)在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进行演出活动的。

  第三十六条  娱乐场所暂停营业或者歇业,未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机关备案的,由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机关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三十七条  娱乐场所经营者涂改娱乐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违反总量和布局规划,擅自批准设立娱乐场所的。

  (二)娱乐场所设立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所列地点的。

  (三)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四)审批事项未依法履行公示、听证程序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

  对被撤销行政许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擅自制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上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撤销、通报批评,并提请相关部门对直接负责人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  娱乐场所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被吊销、撤销、注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全文3篇(扩展2)

——四川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菁选3篇)

四川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

  第一条 为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宾馆、旅店、美容美发院(店)等提供化妆品给顾客使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化妆品行政管工作。

四川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

  第九条 生产化妆品,应当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

  第十条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化妆品卫生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化妆品卫生法规、规章和卫生规范,定期接受有关卫生法规、卫生知识的培训。

  第十一条 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批准文号。

  生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于首批投产前提供相关材料和样品,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化妆品生产场地的`选址和建筑设计,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和要求。省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其选址、建筑设计进行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化妆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度接受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经营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时,经营者应向供货方索取如下材料: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三)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州以上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化妆品卫生质量检验报告书。

  第十五条 经营特殊用途化妆品,经营者除向供货方索取前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索取*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经营进口化妆品,经营者应向供货方索取*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第十六条 举办化妆品博览会、展销会等,举办单位应负责参展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

  第十七条 化妆品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宣传医疗作用或使用医疗术语,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发布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广告应持有省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化妆品广告证明。

四川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3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 五条第二款、第 六条、第 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 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 七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依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 二十四条、第 二十五条、第 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办法其它规定的,依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拒绝、阻碍化妆品卫生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同级人民*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全文3篇(扩展3)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全文 (菁选3篇)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全文1

  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控制疾病传播和群体性健康危害事件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共场所分为甲类场所和乙类场所。

  甲类场所包括: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乙类场所包括:

  (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医疗机构候诊室外的室内区域、学校教学生活场所、写字楼、营业厅及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等;

  (二)网吧、幼儿园、青少年宫等。

  第三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所需经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交通、文化、商务、工商、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共场所及相关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加*生管理,落实卫生管理责任。

  第六条  甲类场所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卫生许可,乙类场所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备案管理。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全文2

  第二十六条  甲类场所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两年。

  公共场所单位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置于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不得涂改、倒卖、转让。

  乙类场所单位应当在开业后30日内将单位名称、地址、项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四)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面图和卫生设施*面布局图及卫生审查认可书;

  (五)卫生管理制度及相关资料;

  (六)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或评价合格报告。

  第二十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卫生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卫生条件进行现场检查,并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审核办理。

  第二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公共场所的健康危害因素及危险程度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甲类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根据量化结果确定监督频次。

  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场所单位应当在场所内醒目位置公开量化评定结果。

  第三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卫生监督和量化分级管理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  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或隐瞒。

  第三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公共场所传染病、公众健康危害事件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虚报、迟报、瞒报。

  对发生传染病和危害公众健康事件的公共场所或者因相关指标检测不合格等可能导致传染病暴发、流行和危害公众健康的公共设施或者物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三十三条  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卫生检验、检测、卫生学评价等工作,不得出具虚假报告。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卫生行政等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全文3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的;

  (二)未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和档案的;

  (三)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

  (四)从业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者,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乙类场所卫生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规范要求的;

  (二)卫生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卫生设施设备被擅自拆除或挪作他用的;

  (四)重复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的或提供的用品用具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

  (五)卫生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规范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规范的;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按规定设置卫生设施的;

  (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按规定定期检查、清洗和维护的。

  第三十八条  甲类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者,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涂改、倒卖、转让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

  第三十九条  公共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者,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一)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公共场所未设置吸烟区(室)的;

  (二)禁止吸烟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禁烟标识或违反规定设置吸烟器具的。

  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全文3篇(扩展4)

——四川省房屋租赁合同3篇

四川省房屋租赁合同1

  出 租 方(甲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承 租 方(乙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居 间 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备案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等互利的原则,就该房屋的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概况

  甲方将座落于四川省 市 区(县) 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 *方米,装修状况为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见附件)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 月。(期限超过20xx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 】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二)其他支付方式

  (三)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及相关税费

  (一)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三)租赁期间,甲方应承担 等费用;乙方应承担 等费用。

  本合同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 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 (二) 。 (三)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房屋返还后对于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七条 佣金

  (一)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佣金¥ 元(大写人民币: )于丙方。

  (二)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佣金¥ 元(大写人民币: )于丙方。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未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5、 。

  第九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一)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三)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该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三)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四)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 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③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④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和丙方该房屋的具体情况,有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形,甲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丙方应查验证明甲方房地产能够合法出租的相关证件,详实了解甲方房地产的情况,并如实告知乙方;有隐瞒法律规定限制租赁或串通当事人一方损害第三方的利益的情形,不得收取居间代理佣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房屋)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方免责,返还原状: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相关政策、法规变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 _2_项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当事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两 份,当事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 电 话: 电 话: 注册号:

  协理: 注册号: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房屋租赁合同2

  出 租 方(甲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承 租 方(乙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居 间 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备案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等互利的原则,就该房屋的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概况

  甲方将座落于四川省 市 区(县) 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 *方米,装修状况为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见附件)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 月。(期限超过20xx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 】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二)其他支付方式

  (三)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及相关税费

  (一)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三)租赁期间,甲方应承担 等费用;乙方应承担 等费用。

  本合同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 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 (二) 。 (三)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房屋返还后对于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七条 佣金

  (一)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佣金¥ 元(大写人民币: )于丙方。

  (二)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佣金¥ 元(大写人民币: )于丙方。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未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5、 。

  第九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一)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三)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该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三)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四)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 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③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④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和丙方该房屋的具体情况,有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形,甲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丙方应查验证明甲方房地产能够合法出租的相关证件,详实了解甲方房地产的情况,并如实告知乙方;有隐瞒法律规定限制租赁或串通当事人一方损害第三方的利益的情形,不得收取居间代理佣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房屋)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方免责,返还原状: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相关政策、法规变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 _2_项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当事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两 份,当事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 电 话: 电 话: 注册号:

  协理: 注册号: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房屋租赁合同3

  出 租 方(甲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承 租 方(乙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居 间 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备案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等互利的原则,就该房屋的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概况

  甲方将座落于四川省 市 区(县) 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 *方米,装修状况为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见附件)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 月。(期限超过20xx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 】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二)其他支付方式

  (三)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及相关税费

  (一)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三)租赁期间,甲方应承担 等费用;乙方应承担 等费用。

  本合同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 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 (二) 。 (三)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房屋返还后对于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七条 佣金

  (一)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佣金¥ 元(大写人民币: )于丙方。

  (二)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佣金¥ 元(大写人民币: )于丙方。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未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5、 。

  第九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一)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三)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该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三)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四)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 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③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④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和丙方该房屋的具体情况,有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形,甲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丙方应查验证明甲方房地产能够合法出租的相关证件,详实了解甲方房地产的情况,并如实告知乙方;有隐瞒法律规定限制租赁或串通当事人一方损害第三方的利益的情形,不得收取居间代理佣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房屋)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方免责,返还原状: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相关政策、法规变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 _2_项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当事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两 份,当事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 电 话: 电 话: 注册号:

  协理: 注册号: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全文3篇(扩展5)

——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全文3篇

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全文1

  第一条 为加强医药(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储备管理,确保发生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时药品、医疗器械的及时有效供应,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关于改革和加强医药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23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药储备是*职能。在中央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下,建立中央与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医药储备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 医药储备实行品种控制、总量*衡、动态管理、有偿调用,以保证储备资金的安全、保值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医药储备有关的*职能部门、承担医药储备任务的企业。

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全文2

  第八条 承担医药储备任务的企业,分别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省级医药储备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管理水*、仓储条件、企业规模及经营效益等情况商同级*门择优选定。

  第九条 承担医药储备任务的企业,必须是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中型医药企业。

  第十条 承担医药储备任务的企业,应是GSP达标或基本达标企业。

  第十一条 亏损企业不得承担医药储备任务。

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全文3

  第二十五条 医药储备的动用原则是:

  1、发生一般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或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范围内发生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需紧急动用医药储备的,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省级医药储备内负责供应;

  2、发生较大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或发生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涉及若干省、自治区、直辖市时,首先动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储备,不足部分按有偿调用的原则,向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或其指定的部门请求动用其医药储备予以支援,仍难以满足需要时,再申请动用中央医药储备;

  3、发生重大灾情、疫情及重大突发事故时,首先动用地方医药储备,难以满足需要时,可申请动用中央医药储备;

  4、没有建立地方医药储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不得申请动用中央医药储备。

  第二十六条 各省级人民*可指定申请使用中央医药储备的责任部门,并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

  地方需要动用中央医药储备时,需由省级人民*或其指定的职能部门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商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下达调用药品、医疗器械品种、数量通知单,由有关承储单位组织调运相应的储备药品、医疗器械。

  第二十七条 本着有偿调用的原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调剂、调用地方医药储备。

  第二十八条 承担医药储备任务的企业接到调用通知单后,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药品、医疗器械发送到指定地区和单位,并对调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负责。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积极为紧急调用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的运输提供条件。

  第二十九条 遇有紧急情况如中毒、爆炸、突发疫情等事故发生,承担储备任务的企业接到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电话或传真,可按要求先发送储备药品、医疗器械。一周内由申请调用的省级人民*或其指定的职能部门按本办法第 二十六条补办有关手续。

  第三十条 中央储备药品在调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就地封存,事后按规定进行处理。接收单位和调出单位应立即将情况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通知调出单位按同样品种、规格、数量补调。

  第三十一条 储备药品、医疗器械调出十日内,供需双方需补签购销合同。

  第三十二条 申请动用中央医药储备的省级人民*或其指定的职能部门要负责及时将货款支付给调出企业。

  第三十三条 与医药储备有关的*职能部门、承担医药储备任务的企业,均应设立24小时传真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名称、负责人及值班电话需上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全文3篇(扩展6)

——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全文3篇

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全文1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对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四)告知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和听证组织机关。

  听证告知书必须盖有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行政机关书面或者口头提出。当事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当事人口头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作好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自身的原因超过规定期限提出听证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第二十二条 对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的,应当在举行听证的3日前向行政机关提出。在听证时才知晓回避理由的,也可以在听证时提出。

  听证主持人的回避,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听证员、*员的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全文3篇(扩展7)

——四川省中考语文第一轮复习试卷及答案3篇

四川省中考语文第一轮复习试卷及答案1

  A卷(100分)

  第Ⅰ卷(选择题,共18分)

  一、语言知识(12分,每小题2分)

  1.下面各组词语中,加点字的注音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A.虐(nüè)杀   贮(zhù)蓄   匀称(chènɡ)  恪(kè)尽职守

  B.躯壳(qiào)  倔强(juéjiànɡ)  提(tí)防   万恶不赦(shè)

  C.挑衅(bàn)  雾霾(mái)    可汗(kèhán)  锐不可当(dǎnɡ)

  D.训诫(jiè)  干涸(hé)    玷(diàn)污   相形见绌(chù)

  2.下面各组词语中,没有错别字的一项是

  A.诋毁   憔悴    菲律宾    相得益彰

  B.堕落   奥恼    口头禅    眼花瞭乱

  C.决别   凫水    金銮殿    进退维谷

  D.污秽   湛篮    禽流感    厉行节约

  3.下列横线上,依次填入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

  ①鸟儿将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    清脆的喉咙。

  ②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后迅速占领了2012年*作家富豪榜的榜眼位置。不论诺贝尔文学奖的评价标尺如何惹人争议,但是它的经济乘数效应却      ,而且不分国界。

  ③夏洛克,你自己可以去查查明白。    你要求公道,我   给你公道,而且比你所要求的更地道。

  A.卖弄 不置可否  即使……就…… B.卖弄 毋庸置疑  既然……就……

  C.夸耀 无庸置疑  既然……就…… D.炫耀 不置可否  假如……就……

  4.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A.“……还有珠穆朗玛峰儿是最高山坡”是一句歌词。

  B.一位优秀的有20多年教学经验的我们学校的语文老师,获得了*奖励。

  C.5月,眉山市*召开“实现伟大*梦、建设富裕美好和谐眉山”主题教育活动。

  D.在今年的全国*上,许多代表指出:环境污染、交通拥堵、发展成本过高,已成为城市发展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5.下面这段文字的恰当顺序是

  ①上面安放着金漆雕龙宝座。

  ②方台两旁有六根高大的蟠龙金柱。

  ③背后是雕龙屏。

  ④大殿正中是一个约两米高的朱漆方台。

  ⑤每根大柱上盘绕着矫健的金龙。

  A.②⑤①③④ B.④①③②⑤   C.①③⑤④② D.④③①②⑤

  6.下列各句中,加点词句的解释不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A.不知为不知,是知(通“智”,聪明)也   利(物质)尽南海

  B.朔(北方)气传金柝           然胡(为什么)不已乎

  C.域(限制)民不以封疆之界        智(聪明)子疑邻

  D.猛浪若奔(飞奔的马)          锦鳞(美丽的鱼)游泳

  二、课内文言文阅读(6分,每小题2分)

  【甲文】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解衣欲睡,月色入户,欣然起行。念无与为乐者,遂至承天寺,寻张怀民,怀民亦未寝,相与步于中庭。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盖竹柏影也。何夜无月?何处无松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

  【乙文】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如鸣珮环,心乐之。伐竹取道,下见小潭,水尤清冽。全石以为底,近岸,卷石底以出,为坻为屿,为嵁为岩,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

  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

  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其岸势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

  坐潭上,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7.下列各句中,加点的词语解释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A.念(思念、想念)无与为乐者     水尤清冽(凉)

  B.凄神(感到心情凄凉)寒骨      乃记之而去(离开)

  C.相与(互相)步于中庭        悄怆(忧伤的样子)幽邃

  D.但少闲(清闲)人如吾两人者耳    盖(盖子)竹柏影也

  8.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意义或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潭中鱼可百许头       高可二黍许

  B.如鸣珮环,心乐之      辍耕之垄上

  C.全石以为底         以其境过清

  D.乃记之而去         学而不思则罔

  9.下列各项中,对文意的理解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甲文以寥寥数语描绘了月夜小景,传达了作者的微妙心境,语言朴素而含有深长的意味。

  B.柳宗元贬官后,为排解内心的愤懑之情,不避幽远,伐竹取道,探山访水,写下了乙文。

  C.乙文是按照游览的先后顺序,移步换景,抓住了小石潭的清幽、冷寂的特点来写的。

  D.以上甲乙两篇文章都是作者被贬官后所写的借景抒情的文章,因此在文章中所表达的思想感情是完全相同的。

  第Ⅱ卷( 非选择题,共82分)

  三、课内文言文翻译、诗词阅读、古诗文积累(14分)

  10.把下面两个句子译成现代汉语。(4分)

  (1)斗折蛇行,明灭可见。

  (2)乃入见。问:“何以战?”

  11.阅读范仲淹的《渔家傲 秋思》,完成后面的小题。(4分)

  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1)《渔家傲 秋思》的作者是        (朝代)的     ,其中“渔家傲”       名, “秋思”是        。(2分)

  (2)这首词中 “塞下秋来风景异”中的“异”突出了“塞下秋景” “天冷”、     和     的特点;词中的“家万里”表达了作者        的思想感情。(2分)

  12.根据提示,在下面横线处填写相应的诗句。(6分)

  (1)         ,家书抵万金。(杜甫《春望》)

  (2)予独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周敦颐《爱莲说》)

  (3)我寄愁心与明月,         。(李白《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

  (4)蒹葭苍苍,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秦风》)

  (5)苏轼在《水调歌头》中表达美好祝愿,道尽千载离人之情的名句是:  四、现代文阅读(25分)

  (一)议论文阅读(10分)

  读书可戒躁

  沐 沂

  ①刚刚过去的世界读书日,一如往年,又引发一番愧疚、反思乃至片刻的警醒,也难免有人援引数据,说明国人阅读率与西人之差距悬殊云云。然此日一过,依然故我。

  ②常听人说的借口是“忙”。古人也很忙,但人家琢磨出个“三上”——马上、枕上、厕上。尽管有好事者论证,此“三上”都不健康,但至少说明,读书在古人那里,已是一种习惯。如果说“老黄历”不堪一翻,再看看国外。有常出国者慨叹,在某国上班早高峰的地铁里,为生计奔波的青年人手一本书,把整个世界读得一片安静。其实,“忙”很多时候会变成“盲”与“茫”,刚刚关上电脑,顺手拿起手机,刷了一会微博,忽然想起一直追的电视剧更新了,还有一档综艺节目没看,反正这个时代不缺少娱乐元素,足可以把时间填得满满当当。

  ③也有理由是“读书无用”。时代飞速向前,要想不被抛下,必须全力奔跑,无形压力让“成功”焦虑蔓延开来,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30岁还不成功,你就没希望了”,“40岁不赚够4000万,就不要来见我了”等各类说法可为佐证。“颜如玉”和“黄金屋”只是一种传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却未必是我成功的阶梯。此类拿功利主义套读书的做法,让人们变得短视,要么干脆不读书,读也要读“有用”的书,于是图书市场“虚火”,各类成功学、营销学、厚黑学、养生学书籍层出不穷,人们捧读各类“圣经” “宝典” “红宝书”,在知识中寻找改变命运的路径。

  ④用娱乐把时间填满,结果可能还是空虚;靠读几本书便要成功起来,也许只是缘木求鱼。两种理由,一言以蔽之,浮躁。我们常说时代浮躁,但于个人,浮躁却是万万要不得的。“心浮则气必躁,气躁则神难凝”,或可再加上一句,神不凝则万事难成。

  ⑤浮对之以沉,躁对之以静,真正的阅读,正可用来获得一种沉静的心态。古人把读书比作磨剑,“十年磨一剑”,磨的`应该就包括心性。苏东坡的读书方法叫“八面受敌”法,概其要,就是把书本当“敌人”,每次只集中精力,“消灭”一面之敌,反复研读,自可威风八面——智慧如苏子,读书亦只能用慢功夫和“笨方法”。

  ⑥总之,读书可戒躁。是的,一本书就是一扇开启心灵的大门……(原载《人民日报》,有删改)

  13.作者在文中针对           和         的现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是:                     。(2分)

  14.请具体分析选文第④语段加横线的两个句子在文中的作用。(2分)

  15.概括选文第②语段中除“古人‘三上’读书”以外的两个事实论据(每个论据的概括不超过10个字),并分别分析其论证作用。(4分)

  16.请根据文意和选文结尾加点的句子,仿写一个句子。(2分)

  (二)文学作品阅读(15分)

  32个未接电话

  ①去年12月的一天,天气非常寒冷,似乎要下雪。

  ②我和同班同学小华留在学校补课,直到下午3点半才离开学校。我们一路小跑着来到车站,还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辆公共汽车开走了。还好,没多久,又来了一辆,我们想都没想就跳上车,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了下来。这时,天色渐暗了,街道两旁亮起了路灯。令人惊喜的是,下雪了!我们住的城市几乎从不下雪……我们兴奋地望着窗外。在柔和的灯光下,雪花在空中轻轻飞舞,把整个城市装点得格外宁静、祥和。如果雪一直下到明天,这个城市将会变得一片银白,那又会是一番怎样的景色呢?想着,想着,不知过了多久,我觉得大约该下车了。定睛一看,糟了!怎么这么陌生?原来我们搭错车了!我一下子紧张起来,连忙找手机,想联系妈妈。可是翻遍了书包也没有找到,一定是早上落在家里了。更令人沮丧的是,我还不记得爸爸妈妈新换的手机号码。四下张望,尽是陌生的面孔,我有些害怕了。我和小华决定不下车,跟着车返回到上车的地方。大约两个小时后,我们又回到了上车时的车站。更糟糕的是,由于下雪,我们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停运了!小华忙给家里打电话,可是她的爸爸妈妈都不在家。这么晚了,我还没到家,爸爸妈妈一定很着急!我自己也急得想哭。我们俩孤零零地站在车站,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因为害怕,我们不停地哆嗦……

  ③我是一个15岁的女孩,性格比较内向,不太爱说话,是那种看见客人来了就想往房间里躲的孩子。从小我就很听爸爸妈妈的话,他们也很疼爱我。爸爸妈妈在塔沃拉地区开了一家服装公司,白天在公司工作,晚上要到半夜才回家。因为不放心我和弟弟,所以放学后让我们直接去公司,在那里吃饭、做作业。

  ④去年,我上了当地一所著名的高中。学校功课很多,考试也很难。不过,为了妈妈,再难我也愿意。学校离公司很远,还好,学校附近就是车站,开往各地的公共汽车很多。*常我总是中午1点钟放学,两点钟就可以乘公共汽车到达公司……

  ⑤大雪还在下,这时我们已丝毫没有了欣赏雪景的心情,只是呆呆地站着。终于,小华的手机响了,是她的一个朋友打来的,问小华是否和我在一起,还说我妈妈很担心我,问我们为什么这么晚了还没有回家。挂断电话后不久,弟弟打来了电话,他一个劲儿地责怪我:怎么在外面呆了这么久,妈妈急得都哭了,说再不回来就要报警了。我告诉他,我们搭错了车。晚上7点左右,终于盼来了叔叔,他先把小华送回家,然后带我回家。

  ⑥一到家,我马上去拿手机,手机上的来电显示让我震惊:32个未接电话!20条信息!在我没有回来的这几个小时里,妈妈居然给我打了32个电话,发了20条信息!顿时,强烈的自责让我无地自容。我哭了,我无法想象这几个小时妈妈是怎么度过的!

  ⑦夜里,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对不起妈妈。第二天一大早,我见到了一脸疲惫的妈妈,我流着眼泪向妈妈道歉。妈妈慈爱地说:“你长大了,以后出门一定要记得带手机。”

  ⑧通过这件事,我想了很多。是的,我已经长大了。也许,我要改掉的不是忘带手机的毛病,也不是记不住父母的电话号码,而是要学会应付突发事件。妈妈,请您放心吧!以后,我一定会变得坚强起来!

  (原文荣获第十三届华人少年作文比赛一等奖,作者为余义君,有删改)

  17.选文为什么用“32个未接电话”为标题?(2分)

  18.请根据你对选文的理解,回答下面的两个问题。(3分)

  (1)从叙述顺序来说,选文的第③④语段属于什么顺序?主要作用是什么?(2分)

  (2)为什么文中有关 “我”和小华被叔叔送回家这一情节只用了一句话来叙述?(1分)

  19.请运用选文的相关内容,在文中的“我”和妈妈两个人物中任选其一,简要分析其性格特征。(4分)

  20.选文的第②⑤语段都写到雪,心情有什么不同?这说明什么?(3分)

  21.请根据你对选文的理解和生活体验,说说选文对你的启示(至少说3个方面)。(3分)

  五、写作(写作40+书写3=43分)

  22.请从下面两道题中,任选一题作文。

  (1)现在,全国人民都在积极参与“我的*梦”的活动,你自然也不例外。在多姿多彩的“*梦”里,你富有个性的梦来自于各个方面,也许更多的来自于初中语文教材,来自于语文学习和实践。请把“我的 梦来自语文”补充完整后作文,挥笔展示你的梦。

  (2)作文素有语文的“半壁江山”之说而倍受关注。作文,有时令人欢欣鼓舞,有时令人头痛,同学们也可能饱尝了作文的酸甜苦辣……请结合你的体验和思考,以下面的漫画为材料写一篇作文,可选择其中一幅漫画作文,也可以选择几幅漫画作文。

 

  说明:图3的老师讲:“同学们要如实描写……”,男同学说:“上次我写了苹果有虫子,皮皱了——结果得分好低……”女同学说:“就是嘛!还是写‘又大又红又亮’比较保险……”

  提示与要求:

  (1)文体自选(诗歌除外);若选择(2)题,要根据漫画内容,自拟标题、自选角度写作。

  (2)文章不少于600字,不能抄袭或套用!文章中不要暴露个人真实信息。

  (3)格式正确,书写工整,标点恰当,卷面整洁,尽量不出现错别字和病句。

  B卷(共20分)

  一、课外文言文阅读(6分)

  河间①有游僧②,卖药于市。先以一铜佛置案上,而盘贮药丸,佛作引手取物状。有买者,先祷于佛,而捧盘近之。病可治者,则丸跃入佛手;其难治者,则丸不跃。举国信之。后有人于所寓寺内,见其闭户研③铁屑,乃悟其盘中之丸,必半有铁屑,半无铁屑;其佛手必磁石为之,而装金于外。验之信然,其术乃败。

  注释:①〖河间〗地名。②〖游僧〗云游四方的和尚。③〖研〗研磨。

  23.用现代汉语翻译文中加横线的句子。(4分)

  (1)有买者,先祷于佛,而捧盘近之。

  (2)验之信然,其术乃败。

  24.请你用所学知识,从物理学的角度来说明选文中和尚的骗术。(2分)

  二、语言运用(8分)

  25.请概括下面新闻的主要内容(25字左右),然后写出新闻中议员和政务司司长共同强调一个重要词语。(3分)

  本报香港5月3日电 香港特区立法会财委会今天下午通过特区*关于向赈灾基金拨款1亿港元,捐助四川省*开展芦山地震救灾工作的决议。

  财委会以37票赞成、23票反对及1票弃权,通过决议。有议员提出,特区*拨款给当地,要有机制监管善款用途。特区*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说,特区*有责任监管捐款的用途,会向立法会提交评估报告。(原载2013年05月4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26.请你根据党的*精神和右下图,在田字格里用规范的楷体字把下面的对偶句补充完整。(2分)

 

  27.请根据你的生活体验,以本考卷25题的新闻和26题的图片为材料(也可只选择其中一个为材料),借鉴初中语文教材相关的“综合性学习·口语交际·写作”,设计一次综合实践主题活动,要求有活动主题(名称)和活动简要过程。(3分)

 

  三、名著阅读(6分)

  28.      和简·爱是     国文学家       写的小说《简·爱》中的两个主人公。《简·爱》是“人生追求的            ”。(2分)

  阅读下面的名著精彩片断,回答问题。 (4分)

  ①我们来了不久,在厨房里吃饭的时候,就爆发了一场争吵:A两个舅舅忽地一声站起来,把身子探过桌子,冲着外祖父大叫大吼,像狗似的冤屈地龇着牙,哆嗦着。B外祖父用羹匙敲着桌子,满脸通红,叫声像公鸡打鸣似的响:“叫你们全给我讨饭去!”

  ②外祖母痛苦得面孔都变样儿了,说:“全都分给他们吧,你也好落得耳根子清静,分吧!”

  ③ “住嘴,都是你惯的!”外祖父叫喊着,两眼直发光。真怪,别看他个子小,叫起来却震天动地。

  ④母亲从桌子旁站起来,慢慢地走到窗口,背转身去不看大家。

  29.这段文字真实地反映了俄国下层人民沉重的        ,批判了小市民的        。(2分)

  30.请在选文第①语段加横线的句子中任选一句,从修辞运用的角度作简要揣摩分析。(2分)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全文3篇(扩展8)

——四川省高考政策3篇

四川省高考政策1

  四川省教育厅厅长朱世宏表示,教育厅已起草完成了《四川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业已由四川省*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教育部备案。待教育部同意备案后,四川省教育厅将把高考改革的变化及其他信息适时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是从“三个有利于”出发,即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立德树人,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公*公正,把促进公*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科学选才,把促进科学选拔人才作为改革的重点任务,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朱世宏指出,该省的高考改革方案将分两步走。

  第一步,为2015年至2016年:从2015年起,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逐步扩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试点专业。2016年起,普通高考开始分步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逐步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第二步,为2017年至2020年:从2017年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四川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综合改革,2020年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录取,初步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

  此外,自2020年起,四川省高职院校入学考试时间调整到每年春季进行,全面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全文3篇(扩展9)

——四川省中考体育考试评分标准3篇

四川省中考体育考试评分标准1

  2018年四川省中考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2018年四川省中考体育考试评分标准情况尚未公布,待公布之后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请参考往年的!

  往年四川省中考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考试项目有立定跳远、原地正面双手头上投掷实心球、一分钟跳绳、50米跑,学生在四个体考项目中选择其中三项作为体考考试科目。评分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初三要求执行,体考*均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等级折算标准为:A等≥90分;B等≥75-89分;C等≥60-74分;D等为59分及以下。从2017届开始,体考成绩以分数呈现并计入升学总成绩。

  四川省中考体育考试项目

  1、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

  2、立定跳远。

  3、坐位体前屈。

  提示:跑步在3分39秒内满分,跳远1.96米(女)2.1米(男)坐位体前屈17.4厘米。

  中考体育考试前的注意事项

  (1)考试之前切记大运动量盲目训练,要根据考试的要求多做项目的完整练习,比如篮球绕标、1000米跑等等。

  (2)不要篮球比赛或足球比赛,不做过大幅度的动作,避免受伤。

  (3)饮食上注意,添加衣服及时,避免感冒等小疾病。

  (4)考试当天要轻装上阵,没有心理包袱。

  (5)备好合适的鞋子与服装。(鞋子应兼顾篮球防滑与跑步时的.舒适)对于鞋子最好备上两双,一双篮球鞋,一双跑步鞋,要提前适应。服装着校服即可,在耐久跑项目中,建议大家穿着短裤进行。不要忘记备上外套,以防感冒。

  (6)带好充足的水,不要相信*或者运动功能性饮料,饮食上注意简单,切忌空腹和饱腹。

  (7)现场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比如拉伸,动作模仿等,每一项前要保持身体的兴奋度。

  (8)对考试的各项内容和顺序做到心中有底,在有多次机会的项目中要先求稳再搏临场发挥好成绩。

四川省中考体育考试评分标准2

  2018年四川省中考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2018年四川省中考体育考试评分标准情况尚未公布,待公布之后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请参考往年的!

  往年四川省中考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考试项目有立定跳远、原地正面双手头上投掷实心球、一分钟跳绳、50米跑,学生在四个体考项目中选择其中三项作为体考考试科目。评分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初三要求执行,体考*均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等级折算标准为:A等≥90分;B等≥75-89分;C等≥60-74分;D等为59分及以下。从2017届开始,体考成绩以分数呈现并计入升学总成绩。

  四川省中考体育考试项目

  1、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

  2、立定跳远。

  3、坐位体前屈。

  提示:跑步在3分39秒内满分,跳远1.96米(女)2.1米(男)坐位体前屈17.4厘米。

  中考体育考试前的注意事项

  (1)考试之前切记大运动量盲目训练,要根据考试的要求多做项目的完整练习,比如篮球绕标、1000米跑等等。

  (2)不要篮球比赛或足球比赛,不做过大幅度的动作,避免受伤。

  (3)饮食上注意,添加衣服及时,避免感冒等小疾病。

  (4)考试当天要轻装上阵,没有心理包袱。

  (5)备好合适的鞋子与服装。(鞋子应兼顾篮球防滑与跑步时的.舒适)对于鞋子最好备上两双,一双篮球鞋,一双跑步鞋,要提前适应。服装着校服即可,在耐久跑项目中,建议大家穿着短裤进行。不要忘记备上外套,以防感冒。

  (6)带好充足的水,不要相信*或者运动功能性饮料,饮食上注意简单,切忌空腹和饱腹。

  (7)现场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比如拉伸,动作模仿等,每一项前要保持身体的兴奋度。

  (8)对考试的各项内容和顺序做到心中有底,在有多次机会的项目中要先求稳再搏临场发挥好成绩。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全文3篇(扩展10)

——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菁选3篇)

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1

  第一条 *、科技部设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进一步支持公益性行业部门组织开展本行业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行业专项”)。为提高行业专项实施效果,规范和加强行业专项组织管理,根据*、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业专项重点支持落实《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优先领域和重点任务,围绕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和重点需求,开展中医药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主要包括:

  (一)中医药应用基础研究;

  (二)中医药重大公益性技术(方法、方案)前期预研;

  (三)中医药实用技术(方法、方案)研究开发;

  (四)国家标准和中医药行业重要技术标准规范研究;

  (五)中医药计量、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等。

  第三条 行业专项坚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权责明确、规范管理、科学安排、整合协调、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面向中医药行业发展需求,突出中医药工作重点和特点,直接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其项目内容应当针对行业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并与其他国家科技计划合理衔接。

  第四条 行业专项项目组织管理的模式是:*决策、专家咨询、重点申报、择优立项、分层管理、统筹安排。

  第五条 行业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和《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执行。

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

  第六条 行业专项的组织实施单位主要包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同时由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和相关专家组提出咨询意见。

  第七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在国家每五年规划的最后一年,根据《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组织制定行业专项下一个五年规划,并报送科技部和*备案;

  (二)负责把握行业专项的重点方向与要求,协调与其他国家科技计划的衔接;

  (三)负责组织征集行业专项需求建议,建立需求库;

  (四)审核委员会提出的项目建议,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务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行业专项项目经费预算及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建议方案,组织进行项目顶层设计;

  (五)负责组织进行项目承担单位的遴选、确定工作及项目实施方案的评估,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

  (六)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项目业务验收;

  (七)负责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形成的成果及知识产权进行管理。

  第八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务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行业专项项目单位编制经费预算,组织专家对项目预算评审评估;

  (二)根据*批复,负责核批和下达行业专项经费总预算及年度预算;

  (三)负责组织对项目经费进行财务监督检查、决算和绩效考评等;

  (四)负责加强预算管理,协调开展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门开展项目财务验收。

  第九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科技部的指导下组织成立行业专项经费管理咨询委员会。委员会主要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外相关部门的管理代表和中医药行业学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方面科技、管理、经济等领域的专家组成。委员会主任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领导担任。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医药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实际问题,梳理需求建议;

  (二)指导专家组对需求和项目进行论证;

  (三)提出项目建议及项目承担单位选择方式建议;

  (四)对项目执行全过程发挥咨询评议作用。

  第十条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主要协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本地区牵头承担的项目进行过程监管;及时总结行业专项成果,并进行推广应用和绩效评估。

  第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主要职责:

  (一)组织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研究实施方案和预算,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与科研部门共同参与项目立项及预算编制,提出项目经费预算申报细化方案;

  (二)履行项目承担单位的法人职责,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任务书所确定的各项任务;

  (三)按照规定管理项目经费,落实项目约定支付的自筹经费及有关保障条件;

  (四)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研究成果要按照《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管理;

  (五)建立项目科技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系统;

  (六)建立规范、健全的项目科学数据记录和报告制度,接受监督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

  (七)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项目经费,配合做好项目验收。

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3

  第十二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门根据行业专项规划,围绕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实际问题,征集需求建议,建立需求库。

  需求建议征集的主要渠道包括:

  (一)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有关部门重点实验室等中医药系统内外重点单位;

  (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三)各有关中医药行业学会、协会;

  (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部门;

  (五)其他相关单位或专家。

  第十三条 根据需求征集情况和相关专家组论证意见,委员会负责提出年度研究项目建议和承担单位选择方式建议。

  项目建议主要要求:

  (一)符合行业专项支持的范围,具有明确的目标和考核指标;

  (二)有很好的研究基础,完成后能够直接投入应用或具有较强应用前景;

  (三)避免与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重复交叉。

  第十四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和财务主管部门根据委员会建议,组织年度项目建议的论证和完善,并将年度项目建议提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会议审定后,于每年4月底前报送科技部、*。

  第十五条 根据科技部反馈意见和委员会提出的项目承担单位选择方式建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门采取面向重点单位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或定向委托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一)评审专家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咨询和评审专家库中遴选,由中医药系统内、外单位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中医药系统外单位专家比例应不低于30%。每个项目的评审专家一般不少于7人。

  (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可定向委托有关单位承担项目。

  1、涉及*和国家秘密的;

  2、项目建议符合行业专项要求,且相关单位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较强的完成能力和充分的保障条件。

  (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系统外的单位承担行业专项,经费的财政资金应当占一定比例,每年度具体比例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并报送*备案。

  项目承担单位一般为*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机构以及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过去三年没有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不良记录;已承担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在研课题,不能保证工作时间和精力的人员不得再承担行业专项项目。

  第十六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和财务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总体目标、年度目标;

  (二)项目研究任务、技术路线和组织实施方式;

  (三)项目分年度实施计划安排;

  (四)项目承担单位相关保障条件。

  第十八条 项目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按照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和财务主管部门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与预算统筹安排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等有力措施,提高行业专项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水*。

  第十九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和财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议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进行审查和评估,提出项目预算安排建议,并按照优先顺序排序。

  第二十条 委员会对年度项目预算安排进行审核,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会议审批后,于每年7月底前报送*。

  第二十一条 根据*的预算批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达行业专项项目立项计划,并根据批复组织修订和论证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论证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签订的项目任务书内容落实项目实施的相关配套条件,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执行。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项目负责人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变更、项目负责人出国研修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等重大事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项目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每年11月15日之前将年度报告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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