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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管理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内容包括哪些

时间:2022-05-05 17:55:5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管理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内容包括哪些,供大家参考。

租赁管理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内容包括哪些

话题:周转材料租赁管理的方法是什么?其内容是什么

推荐回答:周转材料租赁管理的方法是什么?其内容是什么:
(1)租用。项目确定使用周转材料后,应根据使用方案制订需要计划,由专人向租赁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并做好周转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各项准备工程,如存放及拼装场地等。租赁部门必须按合同保*配套供...

话题:周转材料管理哪些内容

推荐回答:(1)根据生产需要,及时、配套地提供适量和适用的各种周转材料

(2)根据不同周转材料的特点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加速周转,以较少的投入发挥尽可能大的效能。

(3)加强维修保养,延长使用寿命,提高使用的经济效果。571.周转材料管理的内...

话题:周转材料费用承包管理方法的内容包括哪些

推荐回答:周转材料 建造承包商专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各种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三、周转材料的主要账务...

话题:实行周转材料租赁办法是谁对谁所进行的费用控制和管理

推荐回答:实行租赁办法是工区或施工队对单位工程或承包栋号所进行的费用控制和管理

话题:新会计制度中周转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推荐回答:会计准则中没有具体内容说明,在附录里关于周转材料科目的说明中有: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

话题:各位大师级的兄弟姐妹请问:周转材料及设备的租赁...

推荐回答:租赁费使用服务业*,运费使用公路、内河运输统一*。

话题: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制度有哪些

推荐回答: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制度有:
周转材料进场后,现场材料保管员要与工程劳务分包单位共同按进料单进行点验。

周转材料的使用一律实行指标承包管理,项目经理部应与使用单位签订指标承包合同,明确责任,实行节约奖励,丢失按原价赔偿,损失按损...

话题:会计。。。。企业摊销的出租周转材料成本,应当计...

推荐回答:企业摊销的出借周转材料的成本,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补充:
(一)其他业务成本是为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

包括:销售材料成本,出租固定资产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等周转材料的成本...

话题:建筑周转材料那些适合租赁

推荐回答:不易损耗的建筑周转材料适合租赁,如钢管脚手架、钢模、铝合金模板等。

话题:周转材料的核算以什么为主要内容

推荐回答:1、取得周转材料 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经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等,比照前述“原材料”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2、周转材料的领用与摊销 (1)企业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

 

第2篇: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下面是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的内容,欢迎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在租期较长的房屋租赁中,当事人都有可能发生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为使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综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同解除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宅用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故意毁坏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

出租方(以下简称*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区路,位于第_____层,号。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千百拾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方保*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方,*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一个、(2)柜子一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乙双方可向*法院起诉。

第*条

本合同自*、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日期:年月日

 

第3篇: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在租期较长的房屋租赁中,当事人都有可能发生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为使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综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同解除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宅用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故意毁坏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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