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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责是什么意思3篇

时间:2022-11-27 12:30:05 来源:网友投稿

以案说责是什么意思3篇以案说责是什么意思  以案说法:“以包代管”将受责任追究  【案例简介】  A集团公司是一家生产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为扩大再生产的需要,计划新增一条生产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案说责是什么意思3篇,供大家参考。

以案说责是什么意思3篇

篇一:以案说责是什么意思

  以案说法:“以包代管”将受责任追究

  【案例简介】

  A集团公司是一家生产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为扩大再生产的需要,计划新增一条生产线以满足日益增加的市场需求。2013年5月,A集团公司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将建设工程发包给B建筑公司,并与B建筑公司签订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B建筑公司进场施工后,A集团公司认为既然已按规定将建设工程发包给B建筑公司并与之签订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便未对B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也未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检查。

  2013年10月份,B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机械伤害事故。当地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成立由安全监管局、建设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取证,事故调查组认定B建筑公司存在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不严格、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对员工教育不到位等行为,违反了原《安全生产法》第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同时,事故调查组认为,A集团公司未对B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问题,违反了原《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该起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一定责任。

  由于B建筑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安全监管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对于A集团公司违反原《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因原《安全生产法》虽然规定了要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但并未就此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安全监管局无法依照原《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追究其行政责任。

  【案例评析】

  实践中,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的情况非常普遍,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混乱,存在“以包代管”、“以租代管”的问题,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不闻不问,导致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类似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此,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本条款是对原《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修改,与原法条相比,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修改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同时增加“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的规定,使本规定更加周密,有利于加强生产经营项目发包、出租的安全管理。

  根据本条规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时,生产经营单位首先要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这种专门协议或者专项条款,对于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促使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判断各方责任的重要依据。

  其次,无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如何划分,作为发包单位、出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当统一协调、管理。这是其法定义务,不得通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免除或者转嫁给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在协议中转嫁义务的,相关条款无效。这样规定,一方面是因为各个承包、承租部分共同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不仅要做好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还需要在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之间做好协调、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各自的生产安全以及整个项目、场所的生产安全;另一方面,在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的情况下,每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都只能负责其中的部分项目、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难以对整个项目、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因此,法律规定由发包或者出租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这项义务是恰当的,有利于明确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追求其法律责任。

  第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这一规定既进一步明确了发包单位、出租单位的责任,避免“以包代管”、“包而不管”问题的发生,同时也为其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以及督促承包单位、承租单位整改安全生产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也是新《安全生产法》的亮点之一。本案若发生在2014年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后,当事人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B建筑公司会受到罚款20万至50万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规定,A集团公司将受到罚款5万以下的行政处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罚款1万以下的行政处罚。

  撰稿:方勇陈雷

  来源:杭州日报

  

  

篇二:以案说责是什么意思

  在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3篇

  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是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组成局部,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xx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在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1篇各位领导,同志们

  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我县XX改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按照整体部署,今天召开的全县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大会,也是整改落实的举措之一。刚刚,市纪委监委七室主任XX同志通报了XX城征地拆迁案件情况;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XX同志作了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以案促改。XX改案件性质之恶劣、涉及人员之多、涉及职务之高、涉案金额之大,是我县建县以来从来没有过的案例,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与党员领导干部身份格格不入,严重背离了党的宗旨与党性原那么,这不仅是对党纪国法的挑战,也极大的损毁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造成的影响是恶劣的,暴露的问题是严重的,带来的警醒是深刻的。针对XX县征地拆迁领域暴露出的违纪违法问题,XX县坚决拥护市委的决定,坚决支持、全力配合市纪委监委查办案件,到达除恶务尽、肃清流毒。同时,深刻反思,汲取教训,防微杜渐,按照市委及市纪委监委的要求,坚决抓好整改和落实,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

  一、以案为鉴,牢记教训,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一名正处级领导干部,两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多名科级干部和一般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留置,这些人大局部都在我县工作多年,昔日的领导和同事,如今成为阶下囚,他们的教训极其深刻,给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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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训之一,理想信念动摇,放弃世界观的改造。理想信念统率人的灵魂,决定着领导干部的人生走向。这些人腐败堕落,根本原因是他们不加强学习,放弃世界观的改造,导致政治信仰淡薄、思想道德滑坡,背离党的宗旨、目无党纪国法,成为名利、地位、金钱、美色的俘虏,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教训之二,心理出现失衡,放松对自身的要求。领导干部走上违法违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摆正自己的心态,没有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他们崇尚的是不讲信念讲实惠,不重事业重金钱;认为吃点、拿点是小节,堤内损失要堤外补;存在不信法律信关系的侥幸心理。这些人过去也曾经为党和人民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但随着地位、权力的变化,他们的心理发生失衡和错位,把自己与商人、大款作比拟,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从接受吃请、收受礼金开始,逐渐丧失了党性,迷失了自我。

  教训之三,权力观发生扭曲,在诱惑面前经不住考验。这些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在他们眼里,权就是与钱交易的等价物,有权就要捞钱,有钱就有了一切,从而致党纪国法于脑后,经受不住外部的各种诱惑,把手中的权力私有化、商品化、庸俗化,滥用权力以换取金钱和私利,最终使自己身败名裂。

  教训之四,不愿接受监督,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产生腐败。有的人曾担任过重要岗位或多个部门的主要领导,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他们把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看作是与自己过不去,对监督避而远之,对领导的提醒充耳不闻,对组织的监督心存抵触,最终胆大妄为,滥用权力,走向犯罪,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教训之五,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缺少刚性的监督和约束手段。一岗双责执行力度不够,对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到位,监督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尤其是对棚改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干部运用谈话提醒没有做到经常化,没有做到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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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车之辙,后车之鉴。XX改案例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警示教材,我们必须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这些反面典型为镜鉴,痛定思痛、引以为戒。

  二、深刻反思,全面整改,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决性

  县委深刻剖析和反思XX改案件产生的问题及原因,汲取教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X月XX日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扩大学习形式,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假设干准那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学习,同时传达贯彻学习了省市委关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切实了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召开专门会议,深入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X月XX日,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召开了XX县领导班子专门民主生活会,围绕征地拆迁领域暴露出的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制度执行不标准,个别领导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不强等问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举一反三,进行党性分析,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处级领导干部针对各自剖析出来的问题,围绕履行一岗双责分别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落实落靠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班子和个人梳理出来的问题全部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确保高质量整改到位。X月XX日,召开了县委常委X月XX日,县委召开了落实两个责任暨转变工作作风集体廉政警示教育谈话会议,就各级党组织、各战线、各部门如何落实主体责任,纪委监委、各监督执纪部门如何落实监督责任提出了具体安排部署。通过廉政谈话,用XX改案例以案说法,促使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阔党员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将廉政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了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四是全力整治违建抢建,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和易发多发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修改完善制定了《XX县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廉

  3/4

  政谈话、道德法治教育等长效机制,强化宗旨意识、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升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使党员干部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动机。

  四、强化责任,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有力有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党支部都要把以案促改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钉钉子的精神抓紧抓好、做细做实,做到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要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总支、支部书记是本、本单位以案促改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要带头研究部署、推进督导以案促改工作。

  三要严格督查问效。局以案促改领导小组会不定时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把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督查考核,催促各党总支、各单位党支部履职尽责。要严格对照四个决不放过要求,对问题排查不准、整改措施不到位、工作效果不明显的严肃问责追责,对履行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再次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要坚决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有错必问,决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任务紧迫,责任重大。我们要全面对标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监委、县委、县纪委监委要求,真抓真做,真查真改,确保如期完成任务,推动局全面从严治党再上新台阶。

  4/4

  

  

篇三:以案说责是什么意思

  “以案说法”实施方案

  一、目的为更好促进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及时将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

  题,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措施,从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公司服务质量。二、案例内容

  1、各部门、各项目在日常工作服务中所接触到的典型案例。2、或行业内发生的典型案例。三、“以案说法”会议流程1、公司“以案说法”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要求各部门骨干员工及主管以上人员参加。2、“以案说法”主办顺序由年度最后一期“以案说法”现场抽签产生,各部门按确定顺序负责“以案说法”的组织召开。3、每期“以案说法”主办部门负责确定“以案说法”议题及召开时间,案例议题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报品质部备案;并于当月15日前将相关信息发至各部门、各项目;负责收集各部门、各项目案例分析资料电子版和领导签字版;负责对案例分析内容进行汇总形成报告,并以PPT形式在“以案说法”上进行总结;负责会后整理当期“以案说法”所有电子版及书面资料,一周内报品质部存档备案,由品质部下发至各部门、各项目作为自行学习和培训教材。4、“以案说法”由公司领导现场抽签选定三个部门为当期案例主

  -1-

  讲部门,未抽中部门参与发表自己观点,但不参与当期考核。“以案说法”主讲部门第一轮请公司领导抽签选定发言顺序,直至公司所有部门发言顺序确定后不再抽签;以后“以案说法”主讲部门按照此顺序进行。

  5、品质部负责发放、回收《****年**月“以案说法”考核表》,由参会人员现场对主讲部门评分。考核成绩由品质部统一汇总,记入年度“以案说法”考评分,并在下期“以案说法”会议上通报。四、案例管理

  1、品质部为公司“以案说法”主管部门,负责“以案说法”所有资料整理、归档、编制目录,年底汇总,并制作培训手册下发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学习

  2、“以案说法”主办部门负责确定“以案说法”议题,提出案例分析要求,选定会议召开时间,收集各部门案例资料,并对案例分析内容进行汇总,形成报告以PPT形式在“以案说法”会议上进行总结。

  3、品质部不定期对公司各部门、各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各部门、各项目学习案例资料的相关培训记录,依据本制度进行奖惩。

  4、主办(或参与)“以案说法”会议的作为各部门、各项目每月工作计划内容,成绩将参与各部门月度绩效考核。五、奖惩

  1、年底,品质部对各部门组织“以案说法”会议情况进行汇总、考评、排名,并对前三名分别予以3000元、2000元、1000元现金奖励。

  -2-

  2、品质部未及时下发“以案说法”学习资料,扣除该部门当月考核1分。

  3、对公司下发的案例学习资料及各部门、各项目选报的优秀案例题材,要求各部门、各项目组织员工学习并做好相关记录,品质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未按要求组织学习的部门,扣除该部门当月工作计划考核1分。

  4、当期未按时递交案例分析资料,由“以案说法”主办部门按制度扣除相应的考核得分;若年度内出现两期以上(含两期)未按时递交案例分析资料,取消该部门年度参评资格。

  附件一:“以案说法”会议议程附件二:2012年度“以案说法”主办部门轮次表附件三:各部门月度“以案说法”工作计划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四:月度“以案说法”考核表(参会人员填写)附件五:月度“以案说法”考核统计表(品质部填写)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3-

  “以案说法”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13年**月**日(具体时间由主办部门指定)召开地点:公司4层会议室参加人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主

  管、骨干员工及“以案说法”相关人员会议主持:***(主办部门经理)现场工作人员:***(品质部相关人员)会议程序: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2、品质部通报上期“以案说法”得分情况;3、由主办部门介绍本期“以案说法”内容;4、公司领导现场抽签选定本期主讲部门;5、选定部门进行本期案例分析;6、主办部门以PPT形式对本期案例进行总结;7、各部门自由讨论,公司领导发表意见;8、各部门打分,品质部收集打分表;9、主持人通告下期“以案说法”主办部门,并宣布会议结束。

  主办部门2013年**月**日

  附件二:

  -4-

  2013年**物业2013年“以案说法”轮流顺序

  时间

  4月份5月份6月份7月份8月份9月份10月份11月份12月份

  主办部门

  品质部

  备注

  -5-

  附件三:

  **物业20**年月各部门案例分析工作计划考核成绩

  参与部门工作计划考核分

  序号

  部门名称

  备注

  电子版(0.5分)领导签字版(0.5分)参与部门合计得分(1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6-

  11

  分管领导审批:

  品质部审核:

  主办部门签字:

  1、此表由“以案说法”主办部门考核签字、品质部审核、主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报品质部参与当月工作计划考核;

  2、“以案说法”主办部门当月工作计划考核分为2分,列为重点工作,“主办部门PPT汇总材料得分”由品质部考核;

  3、其它参与部门当月工作计划考核分为1分,电子版及领导签字版各占0.5分。

  附件四:

  2013年月“以案说法”考核表

  (参会人员填写)

  序号

  项目

  会议时间

  案例题目

  主讲人员

  资料准备是否充分(20分)

  语言组织(20分)

  案例分析是否到位(30分)

  综合表现(30分)

  合计

  1

  -7-

  23

  1、此表由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参会人员填写,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分别填写一份;2、品质部负责发放、收集、汇总,打分采取无记名形式,收缴率100%;3、年终统一汇总排名,依据《**物业“以案说法”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给予奖罚。

  -8-

  附件五:

  2013年

  月“以案说法”考核统计表

  (品质部填写)

  序号

  1234567891011121314

  资料准备是否充分(20分)

  语言组织(20分)

  案例分析是否到位(30分)

  总平均得分

  综合表现(30分)

  合计得分

  -9-

  说明:分值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和取平均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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