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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流域”两个“中心”

时间:2022-11-23 17:05:13 来源:网友投稿

在多样化和地域化的明清丝竹乐样式中,传播于环太湖流域地区以“姑苏”地为中心的一部分丝竹音乐,作为中国丝竹乐古老传统的一个地域化分支,在内涵深厚的吴文化和苏南地区其他传统音乐类型的润泽和影响下,逐渐显现出自身灵秀、雅致的独特音乐魅力。特别是至晚清时期和民国初期,一批知识型清曲家、清乐家,因志趣相投又开始聚集于此地域内以上海为中心的各大中城市,以“致雅”追求聚合一起,相约为“乐社”,进行自娱性“南北曲”传习和丝竹乐演奏,对传统丝竹乐演奏样式进行系列新的探讨,对民间所传丝竹曲目进行新的演绎,在传统音乐风格基础上进行丝竹乐曲的新编和新创,从而将这一原本流传民间的民俗性极强的音乐形式,扩展和推演到城镇文人“雅集式”的音乐娱乐、休闲、审美领域。

一、江南丝竹的渊源

江南丝竹作为丝竹乐合奏“乐种”的一个专用名称,是明清以来太湖流域地区民俗场合所见“细乐”、“丝竹”、“清乐”等丝竹乐合奏演奏形式演进、发展到近代才出现的一种称谓,它专指在苏南、上海、浙北地区城镇流传的一种传统丝竹乐合奏样式。因此,探讨这一地域明清时期的丝竹乐样式如何在近现代成为颇具影响的江南丝竹合奏乐种,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一是江南丝竹名称来源;二是江南丝竹乐种渊源。

第一个问题:关于江南丝竹名称来源。

江南丝竹作为今苏南、上海、浙北地区传统丝竹乐合奏“乐种”名称,20世纪50年代之前并不存在。也就是说,这一名称不仅明清时不存在,即使是民国时期也不存在。事实上它是20世纪50年代由会聚上海的民乐界人士,针对苏南、上海、浙北区域内早已流行的以“八大名曲”和部分古典名曲为代表曲目的民间和专业丝竹乐演奏,过去没有统一能概括此地域音乐风格的名称而给予专门命名的。因此,这里的“江南”一词,实则是指狭义的长江三角洲地域(今简称“长三角”,即本文所称“环太湖流域”)的冠名。这一名称具体产生的相关材料,今可见于《中国民族民间器乐集成·上海卷》和《江南丝竹音乐大成》中李民雄先生所概述,《江南丝竹音乐大成》所收金祖礼、徐子仁所写《江南丝竹概述》,以及秦鹏章、周大风所写《说古道今话丝竹》等著述。可以说,这一问题迄今已基本澄清,故此不再赘述。

第二个问题:关于江南丝竹乐种渊源。

江南丝竹作为一个传统丝竹乐合奏乐种,起源和形成于何地?长期以来说法不一。至20世纪末,研究界还有一些争议,至今还没有得到比较全面而合理的解释。故这是一个需要继续研究讨论的课题。

江南丝竹自上世纪50年代命名以来,在“民乐”研究界曾有多种“起源”说法。至70年代,经甘涛先生将这些不同“说法”进行梳理,在所著《江南丝竹音乐》中归为“五点”。笔者以为,若将其中相关联的材料进行归并,实为三说:

一是“张野塘、魏良辅创于太仓说”。

二是“江苏太仓、昆山、苏州、无锡等地丝竹名家始创说”。

三是“戏曲——昆曲器乐曲牌演变说”。

前面提及的“至20世纪末,研究界还有一些争议”,即先有陈有觉、高雪峰《江南丝竹发源初考》一文提出明代的“吴中新乐弦索正是江南丝竹”(此说实为上述“三说”再论);后有谢建平《“吴中新乐弦索正是江南丝竹”一说质疑》与之商榷,认为所论不能成立。这里暂且搁下双方争论,先做一番江南丝竹前身“丝竹”、“细乐”之类合奏样式的区域文化性质考察。

既然江南丝竹是20世纪50年代才给予命名的器乐合奏乐种,那么50年代之前,或者说民国和民国之前,江南丝竹又称为什么?其历史状况如何?这当是探讨其渊源必须涉及的基本前提。

据各地乐人口碑材料和相关历史文献材料可知,江南丝竹之称在冠名之前,这一合奏样式的丝竹音乐在民间和文人阶层中曾有过“国乐”、“丝竹”、“细乐”、“十番细乐”等称法。其中“国乐”之称,是民国时期乐界文人相对于“西乐”而使用的称呼,并非是专指江南丝竹一个乐种,而且既不是史称,也不是民间乐人习称,而是针对所有中国传统器乐和相关乐器的概称,故这里没有必要对其讨论。余下所谓“丝竹”、“细乐”、“十番细乐”等称呼, 则是明清时期民间口碑流传和历史文献常用的称法,它们即是江南丝竹历史形态的史称和民间早期称谓。因此,明清时在苏南、浙北地区(包括晚清之上海)内广泛流传的“丝竹”、“细乐”、“十番细乐”等器乐演奏形式,即成为我们今天探讨江南丝竹渊源及其形成的基本对象和历史线索。

中国丝竹音乐类型,从先秦“竽瑟之乐”,汉魏“相和诸曲”和南北朝“清商乐”中的丝竹“但曲”,隋唐“燕乐”中的“丝竹乐组”、“坐部伎乐”,宋元教坊和民间“细乐”、“清乐”、“小乐器”,直到明清所见各地、各民族的丝竹音乐,是一个源远流长、绵延不断、内涵丰富、自为一类又相互密切关联的音乐传统。明清时期在江浙环太湖流域广泛流传的“丝竹”、“细乐”、“十番细乐”等,实则就是这一传统的一个富于地域音乐特色的重要支脉。

江南丝竹前身——明清环太湖流域的丝竹合奏音乐,继承宋元丝竹乐传统并有所发展,在民间各地民俗活动中,依附于各类民俗事象活动,有了比前代更为广泛的大范围传播。顾起元《客座赘语》所言,当时南京地区称为“细乐”的丝竹音乐,不仅为“宗勋、缙绅”之家所尚好,而且进入下层民众,“不论贵贱,一概溷用”,此虽是作者对明万历年间家乡民俗现象进行实录,但却也显示和概括了丝竹音乐在整个苏南地区广泛流传的盛况。并且,各地丝竹、细乐与民俗活动水乳交融而在苏南地区广泛传播的事实,在其他文献中还多有反映。如明正德《江宁县志》记,每逢元宵节之期,街市都要架设“松棚”,专门作为“乐棚”供“箫鼓”之类细乐演奏,一连数日不断:

上元作灯市,架松棚于通衢(棚中奏乐,上下旁缀以华灯,灿若白昼),箫鼓声闻,灯火迷望,士女以类夜行(谚云‘走百病’),自十三日至十八日为止。

这种“灯会”佳期举乐演奏的习俗,至清代时各地更盛,既可闻见于市井街灯之所,又可闻见于画舫(船楼)河灯之泊。届时,“清吹”的丝竹乐声,于街棚、于舫棚,不绝于耳,其景象蔚为壮观。《锡金识小录》记苏州、松江两郡风俗云:

二月中旬,北塘香灯极盛。苏松两郡往武当进香船,俱于北塘齐邦,每船桅灯如进香人数,船数百、灯数千,城内看香灯之船亦齐出,皆悬各色灯,箫管清吹,歌声拂水,士女云集,为一时胜观。

“清吹”即“清奏”,也就是纯器乐性质的演奏。

另明嘉靖《姑苏志》亦载,苏州地区每年开春,民间即盛行聚众结伙畅游虎丘、天平、观音、上方诸山并举乐相庆之俗。届时,“楼船载箫管游山,其虎丘、天平、观音、上方诸山最盛”。特别是虎丘,每逢中秋之夜即成为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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