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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国家推进义务教育公平的经验与思考

时间:2022-11-18 17:20:02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教育公平问题向来是各国关注的焦点,即使是相同的教育公平问题,不同的国情,执政理念,社会观念和意识形态对不同国家教育政策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本文通过对有关发达国家在推进义务教育公平的进程中的相关政策进行简要的阐述和分析,在各国义务教育改革的经验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以期为相关研究领域的后来者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教育公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是一个 国家强大的必由之路,教育的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在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中,最能体现公平的领域是教育领域,一个社会阶层的活跃度高不高,流动性大不大,教育公平是最能体现的指标之一,因此教育公平越来越受到研究社会学科和经济学科领域的关注,现代社会民主体制人们最普遍的要求打破社会精英垄断教育的权利,务求人人都可以得到公平的教育权利,成为最基本的个人权利之一。而现代社会流动性剧烈增加的同时,在经济利益的要求下,教育公平也是人们所追求的最重要的利益之一,受到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的极大重视,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也将受教育的权利,视为个人权利最重要的部分之一。

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也在不断地作出努力,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全会提出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将现在的普及初中教育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到了十二年,并在今后五年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可以看出国家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实施决心。尽管我国的义务教育发展较之以前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随着当今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出新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借鉴国际社会发展义务教育的经验,不断创新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思路。

一、美国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美国是全世界资本主义经济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其国内的教育资源配置分学区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为了缩小学区之间教育财政配置的差异,每一届美国政府都会出台相关的教育改革方案,联邦政府成员的各级政府也都有成熟的转移支付方式,并且有财政资源配置的标准模型。而美国财政模式是高度分权的模式,其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学区财政共同承担,虽然奥巴马上台后的教育改革方案增加了联邦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投入,但是历来教育经费的主要承担者仍然是州政府和学区,联邦政府在学区教育财政转移支付中的比例只占很小的一部分。二战前,美国义务教育的财政经费大部分是由学区直接承担,二战以后,随着美国国家实力的大幅度上升,联邦政府对全国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增加,州政府也相应的增加了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形成了至今的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学区共同按照不同比例承担教育经费的制度,我国在义务教育经费改革以前,也是由地方基层政府承担本地区义务教育经费所类似,我国很多基层政府财政极度困难,造成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义务教育经费制度经受巨大的考验。二战结束以后美国联邦政府在战争中积聚了巨大的财力,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也有利于执政党巩固执政地位,所以从1945年开始一直到二十世纪末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一直是逐年增长。联邦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有利于保证弱势学区在义务教育中得到公平的教育权利,保障更多人受教育的权利。

美国联邦政府在制定义务教育经费制度的时候,从一开始就着眼于保证义务教育公平和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不仅考虑到了贫困学区经费不足现实,还把保障贫困家庭孩子能和富裕家庭的孩子一样受教育的权利放在同样的位置,保障每一个家庭孩子能够享受到教育起点的公平。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学区承担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流向全部集中于全美的国立高中、中小学校,将私立学校和国立学校区分开来,更有利于经费不足学区能够保障自身的义务教育经费充足。

进入21世纪后,美国联邦政府更是把推进义务教育公平作为政府的重要责任与任务,并先后通过了多项专门法案或条款对处境不利人群的教育支持。全美作为全世界民主国家的典范,城乡义务教育存在较大的差距,为了缩小这一差距,美国政府进入新千年后对乡村社区和学校进行全面的整合,立足于美国农村社区的发展,把学校作为社区中心,终身学习中心和社区发展的动力源,一切社会公共设施围绕学校为中心而发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密切社区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整合强化学校社区之间的复合性。此外,美国政府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义务教育公平的推进,因此,美国各大著名基金会纷纷进入义务教育领域,比如卡内基教育基金会、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等投入巨额资金对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允许和激励学校内部进行实事求是的改革以促进教育公平,比如,全美各学校纷纷出台针对不同学生的界定诊断标准,设计多种不同的教育模式,因材施教。

二、英国教育平等化改革

英国是一个保守思想根深蒂固的国度,有着浓厚的贵族教育传统。英国保守党执政期间,全英秉持的教育思想是精英教育思想,人生来平等,但天赋存在差异,教育平等就是依托个人天赋给与相应的教育。

二战以后,全世界受到左倾民主思想的波及,保守党在执政选举中失势,60年代英国工党上台执政,开始在全英进行一系列的教育制度改革。彻底取消“三轨制”和推行综合中学运动。为过去互不相通的“三轨”之间的沟通提供了方便,在一定程度上为英国中下阶层的子女进入主流社会提供了机会,但这种平等还是形式上的。1944年教育法提出“给所有人受教育的机会”,带动了中等教育的普及;1967年布劳顿报告所引进的“积极差别待遇”观念使英国社会对教育机会均等的理解开始由“投入均等”向“产出均等”转变,该报告提出的“差异中求其均等”的教育政策思想,对后来的英国教育改革产生了较大的影响。1988年教育改革法,巧妙地将扩大中央对教育的控制权与市场竞争体制融为一体,新工党政府上台后,通过实施“教育行动区”计划、“追求卓越的城市教育”计划、“教育优先区”计划等政策措施,确保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从后来的结果来看,工党执政是压垮全英衰落的最后一根稻草,二十年后撒切尔夫人执政的时候全英已彻底衰落,不复当年“日不落”帝国的盛状,留下的是全英的一片萧条,而这又反过来极大的影响了全英教育资金的投入,工党在全英的教育制度改革在事实上已经失败。

二十一世纪以来,得益于中国经济的巨大崛起对全世界经济卓越贡献,世界经济进入新的高速增长期,英国国力也得到了提升,英国政府对义务教育进行了新的改革,引入了学校专门拨款制度,增加教育投入的透明性,对中小学在校学生进行补贴,改变中央政府对地方教育经费的拨款方式等。英国政府积极介入教育领域,出台了相关的法令,制定了很多教育政策,坚持实行以政府为主导的教育投资政策,在创造机会平等实现的进程中履行了政府应有的责任,最大限度的推进了教育公平实践的演进。

三、法国的特别教育

早在1947年法国政府公布的“郎之万—瓦隆计划”中就把“公平原则”确立为法国教育改革的核心思想,规定“所有儿童,不论其家庭、社会、种族出身如何,在最大发展其个性上均具有平等的权利。他们所感到的唯一局限是自身能力的局限”。但随着教育的发展,人尽其才的理想图景并没有出现。相反,教育差距问题愈演愈烈。到20世纪80年代,出现了大批的薄弱学校,由于这些地区教育资源有限,教育设备供应不足,师资力量薄弱甚至严重短缺。薄弱学校不仅教学质量低于一般学校,而且管理差,存在着严重的逃学、辍学等问题,这已成为影响法国社会稳定和教育公平的主要因素。解决教育均衡发展问题也是法国政府的重要社会责任。法国政府1982年实施“优先教育区”,它是指:对辍学率较高的地区实施特殊的教育薄弱政策,即给予薄弱者更多,并未该区域内提供更多的专门经费。20世纪90年代后,预科、职业院校开始出现优先教育,但重点还是在中小学校。

法国的优先教育区政策标志着人们对教育机会均等的认识与实践发生了重大转变,它承认必须把更多的努力放在需求最大的那部分人上,摒弃传统的均等观念,信奉所有公民均等享受公共服务的原则。截止1995年,法国已建立558所优先教育区,这些教育区几乎涵盖法国所有贫苦地区。

法国优先教育区域政策标志着人们对教育机会均等的认知和实践发生重大改变,它提醒人们要更加关注教育公平理论,更加关注人们对教育的需求。

四、日本保障义务教育公平的立法行动

日本1872年颁布的《学制》,是关于学校教学设施、教师薪酬、经费等方面均等办学条件来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的发展。但义务教育阶段的城乡之间的差距比较大,尤其是一些偏远、贫困地区的教育发展落后。因此,日本于1950年颁布的《一般公职人员工资法》,对教师的工资做了具体规定且列出了工资表,另外,还列出了各种津贴的详细计算方法,这就从一方面减少了不同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学校因教师薪资待遇的不同而产生的优秀教师的流失。

首先是偏僻地区的义务教育。“全国偏僻地区教育研究联盟”和“全国偏僻地区教育振兴促进会” 于1953年向国会提出重视偏僻地区义务教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第二年,政府接受了社团组织的建议并制定了《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接下来又通过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偏僻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同时,为了提供偏僻地区的办学质量,日本政府对偏僻地区的教师实施了特殊的人事政策,以便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另外,日本还制定了教师的定期流动制度,以缩小地区间、校际间的差距,保障偏僻地区的教育质量,最大限度的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

其次是就学困难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学校教育法》规定“国立、公立中小学、盲聋及养护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不能收取学费”;《义务教育学校教科书免费法》《就学困难儿童国家援助法》《盲聋及养护学校就学奖励法》等相,关文件,不仅为就学困难儿童提供各种学习相关费用,还为特殊群体提供交通、毕业旅行等费用来保障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机会和权利。总之,战后的日本通过《教育基本法》建立了一套保障学校基础设施、教师地位、教师工资、教育诉讼等的有效机制。

五、对我国推进义务教育公平的启示

从美、英、法、日四国的教育公平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来看,教育公平的政策和措施不仅受到政治、经济体制的制约,还受到地理特征,人口分布、宗教信仰等社会和文化因素的影响,因此,各国在促进教育公平时也采取了不同的举措。同时,这为我国推进义务教育公平提供很多有价值的思考和尝试。

(一)充分关注处境不利地区和群体的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具有国家强制性,其宗旨是为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均等的受教育机会,以期实现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因此,政府要加大对薄弱学校和特殊人群的帮扶力度,以便所有适龄儿童均有享受教育的机会,也使义务教育成为一项真正的公共服务。另外,要完善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资金投入,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最后,政府还要承担直接资助贫困生的责任,积极为学生提供助学金、生活补助等来保障处境不利地区和群体的义务教育。

(二)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定期流动

教师是义务教育的主体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学校教育质量,是学校教学水平的重要衡量和评价指标。同时,实现学校均衡发展的关键是实现教师的均衡分配问题,若要实现教师的均衡分配关键是制定教师定期流动的机制。例如,日本的教师是公务员编制,政府要求教师定期必须进行流动,并对流动至偏僻地区的教师给予补助。我国要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必须构建由政府机构主导的定期流动机制,且以法规形式明确教师的流动义务,实施的程序等,促进流动的规范化发展,保障教师流动的有效性。

(三)加大对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

政府是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因此,不同地区、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取决于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因此,政府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切实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即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均义务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另外,还要将教育经费重点投向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地区,优先扶持以上地区的义务教育,这样才可以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另外,在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的投入可以借鉴法国“优先发展区”的教育模式,在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划分若干个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区”,并加大对该优先发展区的投入和倾斜力度,从而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缩小学校教育经费的差距。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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