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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首发再融资公司债说明书申请文件

时间:2022-10-11 18:45:07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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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首发再融资公司债说明书申请文件

 

 New 首发再融资公司债的说明书申请文件

 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1-1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2 招股说明书摘要〔申报稿〕 1-3 发行公告 〔发行前提供〕 第二章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申请及授权文件 2-1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申请报告 2-2 发行人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的决议 2-3 发行人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的决议 第三章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3-1 发行保荐书 第四章

 会计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4-1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2 盈利推测报告及审核报告 4-3 内部操纵鉴证报告 4-4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第五章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5-1 法律意见书 5-2 律师工作报告 第六章

 发行人的设立文件 6-1 发行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 发起人协议 6-3 发起人或要紧股东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身份证明文件 6-4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第七章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文件 7-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7-2 发行人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财务报表、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 7-3 发行人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合同或合同草案 第八章

 与财务会 计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 8-1 发行人关于 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纳税情形的说明 8-1-1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8-1-2 有关发行人税收优待、财政补贴的证明文件 8-1-3 要紧税种纳税情形的说明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意见 8-1-4 主管税收征管机构出具的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纳税情形的证明 8-2 成立不满三年的股份需报送的财务资料 8-2-1 最近三年原企业或股份公司的原始财务报表 8-2-2 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 8-2-3 注册会计师对差异情形出具的意见 8-3 成立已满三年的股份需报送的财务资料 8-3-1 最近三年原始财务报表 8-3-2 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 8-3-3 注册会计师对差异情形出具的意见 8-4 发行人设立时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评估报告〔含土地评估报告〕 8-5 发行人的历次验资报告 8-6 发行人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原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第九章

 其他文件

 9-1 产权和特许经营权证书 9-1-1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商标、专利、运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采矿权等产权证书清单〔需列明证书所有者或使用者名称、证书号码、权益期限、取得方式、是否及存在何种他项权益等内容,并由发行人律师对全部产权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鉴证意见〕 9-1-2 特许经营权证书 9-2 有关排除或幸免同业竞争的协议以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操纵人出具的相关承诺 9-3 国有资产治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及商务部出具的外资股确认文件 9-4 发行人一辈子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环境爱护要求的证明文件〔重污染行业的发行人需提供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9-5 重要合同 9-5-1 重组协议 9-5-2 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 9-5-3 重大关联交易协议 9-5-4 其他重要商务合同 9-6 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9-7 发行人全体董事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9-8 特定行业〔或企业〕的治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 第十章

 定向募集公司 还应提供的文件 10-1 有关内部职工股发行和演变情形的文件 10-1-1 历次发行内部职工股的批准文件 10-1-2 内部职工股发行的证明文件 10-1-3 托管机构出具的历次托管证明 10-1-4 有关违规清理情形的文件 10-1-5 发行人律师对前述文件真实性的鉴证意见 10-2 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审批、发行、托管、清理以及是否存在潜在隐患等情形的确认文件 10-3 中介机构的意见 10-3-1 发行人律师关于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审批、发行、托管和清理情形的核查意见 10-3-2 保荐人关于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审批、发行、托管和清理情形的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公布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名目

 第一章

 本次证券发行的募集文件

 1-1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1-2 募集说明书摘要

 1-3 发行公告 〔发审会后按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供〕

 第二章

 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申请与授权文件

 2-1 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申请报告

 2-2 发行人董事会决议

 2-3 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

 第三章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

 3-1 证券发行保荐书

 3-2 保荐机构尽职调查报告

 第四章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

 4-1 法律意见书

 4-2 律师工作报告

 第五章

 关于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文件

 5-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5-2 发行人拟收购资产〔包括权益〕有关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5-3 发行人拟收购资产〔包括权益〕的合同或其草案

 第六章

 其他文件

 6-1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6-2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发行人 内部操纵制度的鉴证报告

  6-3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形的专项报告

  6-4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发行人 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6-5 发行人董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

 6-6 盈利推测报告及盈利推测报告审核报告

 6-7 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提供的模拟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重组进入公司的资产的财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或审计报告

 6-8 控股股东〔企业法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以及 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实际操纵人情形的说明

 6-9 发行人公司章程〔限于电子文件〕

 6-10 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6-11 本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担保合同、担保函、担保人就提供担保获得的授权文件 6-12 特定行业〔或企业〕 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管意见书

 6-13 承销协议 〔发行前按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供〕

 6-14 发行人全体董事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公布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名目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募集文件

  1-1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1-2 募集说明书摘要

  1-3 发行公告〔发审会后按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供〕

  第二章

 发行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请与授权文件

  2-1 发行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请报告

  2-2 发行人董事会决议

  2-3 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

  第三章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文件

  3-1 保荐人出具的公司债券发行保荐书

  3-2 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第四章

 其他文件

  4-1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截至此次申请时,近期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提供的模拟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重组进入公司的资产的财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或审计报告〕

  4-2 发行人董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如有〕

  4-3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文件

  4-4 债券受托治理协议

  4-5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那么

  4-6 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4-7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合同、担保函、担保人就提供担保获得的授权文件〔如有〕;担保财产的资产评估文件〔如为抵押或质押担保〕

  4-8 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如有〕

  4-9 特定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管意见书

  4-10 承销协议〔发行前按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供〕

  4-11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附件- 上市公司 非公布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 名目

  第一章 发行人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 1-1 发行人申请报告 1-2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1-3 本次非公布发行股票预案 1-4 公告的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第二章 保荐人和律师出具的文件 2-1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2-2 保荐人 尽职调查报告 2-3 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4 发行人律师工作报告

 第三章 财务信息相关文件 3-1 发行人最近 1 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3-2 最近 3 年一期的比较式财务报表〔包括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 3-3 本次收购资产相关的最近 1 年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3-4 发行人董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关于上市公司最近 1 年及一期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 3 3- - 5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形的专项报告

 第四章 其他文件 4-1 有关部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4-2 特定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管意见书 4-3 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关于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批准文件 4-4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4-5 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合同 4-6 发行人全体董事对相关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编制说明:

 前述申请文件名目是对发行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中国证监会依照审核需要, 能够要求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补充材料。某些材料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可不必提供,但应作出书面说明。保荐机构报送申请文件,初次报送应提交原件 1 份,复印件及电子文件 3 份。

  III.1.1

 公布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那么第 1 号―― 招股说明书 〔2006年修订〕 〔2006 年 5 月 18 日

 证监发行字[2006]5 号〕

 目

  录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二章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封面、书脊、扉页、名目、释义

 第二节

 概

 览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四节

 风险因素

 第五节

 发行人差不多情形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第九节

 公司治理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第十一节

 治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十二节

 业务进展目标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第三章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差不多情形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刻安排 第七节

  备查文件 第四章

  附

 那么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规范首次公布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行为,爱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布发行股票并上市治理方法»〔证监会令第 32 号〕的规定,制定本准那么。

 第二条

 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布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按本准那么编制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为向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布发行股票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规定披露。

 第三条

 本准那么的规定是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准那么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阻碍的信息,均应披露。

 第四条

 本准那么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发行人可依照实际情形,在不阻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适当调整,但应在申报时作书面说明。

 第五条

 假设发行人有充 分依据证明本准那么要求披露的某些信息涉及国家隐秘、商业隐秘及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或严峻损害公司利益的,发行人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按本准那么披露。

 第六条

 在不阻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阅读不便的前提下,发行人可采纳相互引征的方法,对各相关部分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以幸免重复和保持文字简洁。

 第七条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披露的所有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 报送申请文件后,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发生应予披露事项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情形,并及时修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公布发行股票的 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生应予披露事项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情形,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相应修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必要时发行人公布发行股票的申请应重新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八条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披露的财务会计资料应有充分的依据,所引用的发行人的财务报表、盈利推测报告〔如有〕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核。

 第九条

 发行人应针对实际情形在招股说明书 首页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给予专门关注。

 第十条

 招股说明书还应符合以下一样要求:

 〔一〕引用的数据应有充分、客观的依据,并注明资料来源; 〔二〕引用的数字应采纳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专门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万元为单位; 〔三〕发行人可依照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招股说明书外文译本,但应保证中、外文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招股说明书分别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明白得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在境内外同时发行股票的,应按照从严原那么编制招股说明书,并保证披露内容的一致性; 〔四〕招股说明书全文文本应采纳质地良好的纸张印刷,幅面为 209×295 毫米〔相当于标准的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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