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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2-06-12 15:10: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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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3篇

【篇1】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围绕国家对东北地区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结合省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活动,在全省重塑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到2019年底,推动省局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得到明显改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部分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到2020年底,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迈入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政策最好、审批最少、手续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办事最畅、效率最高的省份行列。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推动提升市场竞争开放度,围绕宽准入、强监管、降成本,重塑市场化的营商新环境

  1.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与国家"网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平台建设。(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法规处牵头,行政审批办、科技处配合。)

  2.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现有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30%,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综合和规划财务处牵头,药品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行政审批办配合)

  (二)全方位健全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机制,围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重塑法治化的营商新环境

  3.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1)彻底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和有碍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影响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优惠政策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3)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进规范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立法,研究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建设,为重塑营商新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1)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省局法规处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2)深入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坚决治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决不允许任性执法。(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5.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1)推进最彻底的"放管服"改革,该取消的审批取消,能简化的证明简化,能压缩的环节压缩,确保权力放到离群众和企业办事最近的地方。拿出简政放权新目录、新清单、新举措,各部门要面对面、一对一梳理可放的权力,研究监管办法和服务规范。(2)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抓紧梳理审核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上下一致、层层打通,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和兜底条款,实现"权责清单之外无审批、政务事项库之外无政务"。(3)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审批服务向一线充分授权,对部门内部交叉审核、多次审定、层层签批盖章等繁文缛节,一律压缩减少,积极推进"容缺受理",把优秀人才放在审批环节,强化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行政审批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1)统筹推进监管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智慧药监"建设,实现"两品一械"监管数据归集,推动监管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2)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应上尽上,保质保量,经得起群众检验,实现便民、惠企、优政。(3)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扩大信用主体评价监管覆盖面,探索对"两品一械"市场主体及主要负责人监管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融合,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联合惩戒。(科技处、督查指导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全方位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围绕修复提升投资信心,重塑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7.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建立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正常交往。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进基层调研等形式,进一步贴近服务企业。(2)配合实施好"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正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1)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细化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2)依据《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对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置故意捏造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纪律法律追究、毁坏人格名誉、影响提拔任用等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3)强化政治引领,鼓励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应情况,积极参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政治认同感和归属感。(4)加大对各类所有制财产刑事保护力度,正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人事处、机关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省局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问效。进一步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的明察暗访,加大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调查力度,确保各部门承担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到位。

  (三)抓好宣传解读。进一步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通过省局门户网站、移动终端和社交平台等渠道载体,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各类产业发展、企业扶持的优惠政策信息,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篇2】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

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篇3】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 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促 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的理 念,以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 向和效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实 现突破,形成示范, 进而带动全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争取经过 3 年 左右的努力,使全区营商环境达到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水平。

二、主要任务

对标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核心评价指标,针对存在的 差距和问题,按照精简环节、精简时间、精简费用、优化流程、增加 透明度的原则,大力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进一步破除制约企业 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 降低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 大幅度 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 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 为公平营商创条件, 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一)方便企业开办。

1.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按照国家要求,深入实施“证照分离” 改革工作,破解“准入不准营” 的问题。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 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范围, 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 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 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 申请人 可在办理企业登记时, 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

将我区企业 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 5 个工作日 以内。

2.推进登记便利化改革。大力推行网上办事,提升企业注册登 记信息化水平, 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

建立全区统一的电子 营业执照库, 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

将办理企 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 3 个工作日以内。

3.提高公章刻制效率。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 申请人可自选公章单位。

完善公章刻制即时自动备案机制, 在全区各 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公章刻制窗口,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

4.优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对涉企开办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对 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 不再单独 进行税务登记, 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进一步优化发票

申领程序, 压缩发票申领时间。

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 压缩至 1 个工作日以内。

(二)简化办理建筑许可。

1.实施建设项目分类管理。第一类:内部改造项目,可直接办 理施工许可证。第二类:现状改建项目,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后,可 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类:新建扩建项目,应签订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后,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施工许可证。

2.推进行政审批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 管平台, 逐步扩大建设项目网上审批覆盖率。

推进电子签章技术在建 设项目行政审批业务中的应用,加强对项目审批和建设全过程监管, 确保实现审批时间减一半目标。

3.精简审批前置条件。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可由建设单位 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不再强制进行招投标。

取消建设单位办理资金保 函或资金到位证明。

各类审批的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 原则上不得设 置“兜底条款”。办理部门核发的审批文件由该部门向其他行政机关 推送,不再要求建设单位反复提交。

4.实施多评合审、多图联审。优化各类评估流程,大力推行并 联审批,实行同步评估、同步审批、同步反馈。实行施工图文件统一

受理、平行联合审查方式,住房城乡建设、消防、人防、地震等部门 依据职能和任务要求,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审查。

(三)方便企业办理水电气暖。

1.提高水电气暖行政审批效率。将水电气暖工程的规划、施工 等行政审批手续纳入项目本体工程一并办理。

对用户在进行水电气暖 施工过程中所办理的占路许可、 影响交通安全占道施工许可实行并联 审批。

2.提升水电气暖供应企业服务质量。整合水电气暖供应企业内 部办理流程,精简用户申请资料, 减少办理环节。

推行同城异地受理、 “一站式”办公、一次性告知服务机制。依托互联网,实现客户从报 装到缴费全过程网上办理。

3.压缩水电气暖办理时限。供水方面,盟行政公署所在地、市 辖区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60个工作日,各旗县 (市)城区办理时限原 则上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供电方面,低压报装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 过 15 个工作日, 高压单电源原则上不超过 40 个工作日, 高压双电源 原则上不超过 55 个工作日。供气方面,报建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供暖方面,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60 个工作日。

4.降低水电气暖接入费用。水电气暖供应企业要探索实施优惠 政策,减轻用户负担。严格落实“三不指定”原则,用户自由选择工

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自主组织施工。杜绝水电气暖供应 企业利用垄断地位,向用户违规收取“碰口费”等费用。

(四)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

1.优化办理环节。不动产登记实行一窗办理,同房屋交易、税 务等部门实现同址办公, 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制定不动产登记办事 主题清单。

2.缩短办理时限。对存量房买卖业务,涉及房屋由不动产登记 部门发证的,申请房源核验时,办理时限不超过 8 个工作日;
对购房 资格审核业务, 涉及相关当事人名下房屋由交易权属系统发证的, 申 请资格审查时,办理时限不超过 8 个工作日。

3.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建立不动产登记线上预审、线下 核验、一次办结机制。

实现各类依申请启动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办 理、不动产权登记费网上支付。对依申请启动且“非当场办结”的登 记业务,提供证照寄送服务。

(五)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

1.增加金融市场主体。鼓励外资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和中外资保险法人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

推动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发展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积极发展小额贷款

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

2.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快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进程,落实 税费等支持政策。

积极推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 在新三板和区域股权 交易市场挂牌。支持非金融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筹措资金。

3.优化企业融资环境。推动金融机构清理融资中间环节,规范 金融机构收费和信贷行为。

运用公司债等方式, 提高非信贷融资占比。

支持金融机构深化内部改革, 设立针对小微企业、 科技企业等专营服 务机构。在企业贷款信用评估指标体系中增加知识产权估值的权重。

4.提升金融信贷效率。推动金融信息整合共享。拓展金融服务 新渠道,提高信贷便利度。

针对县域地区开展政策扶持,扩大金融服 务覆盖面。加大各种形式的融资对接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债务重组, 积极处置企业不良贷款, 支持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 提高资金配置效 率。

(六)优化企业纳税服务。

1.压缩缴税退税办理时限。简化跨区域迁移纳税人业务办理流 程,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全程网上办”清单。实现税务登 记等 6 类事项全区通办,对跨省经营企业提供涉税信息报告等 4 类

15 项涉税事项全国通办。实行办税“套餐式”服务,多类事项一次

性办结。

2.提升办税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推进前 台后台业务融合,实现办税服务厅业务“一厅通办” 。规范办税服务 厅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整改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

3.建立多元化办税渠道。开通网上实时缴税业务,大力推行发 票网上申领,推广自助办税服务。全面推行电子税务局,实现办税服 务无纸化、电子实体同质化、方便快捷智能化。搭建征纳沟通服务平 台,创新智能咨询服务模式。

4.深化纳税人权益保护。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和需求征集工 作,建立纳税人需求痕迹化管理模式,实现纳税人需求广泛征集、科 学分析、合理应用、快速响应的闭环管理, 及时回应纳税人服务需求, 尊重纳税人合理涉税诉求。

(七)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1.扩大利用外商投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 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放宽重点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提升重 点区域利用外资水平。

推动跨国公司区内发展, 鼓励外资企业在区内 研发创新,加快构建境外投资经贸合作伙伴网络。

2.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认真开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多 证合一”业务,全面推广“单一表格、一窗受理”模式。提升口岸信 息化水平,优化通关监管流程。

实施进出口企业海关、 工商多报合一, 推广无纸化办单,优化单据提交方式,全面压缩办证时限。

3.完善外资企业保障措施。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严格保 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

优化外籍人才引进措施, 便利外籍人才出入境。

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 ,完善外商投诉机制,及时 协商解决突出问题。

(八)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1.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持续扩大蒙西、蒙东地区的电力交易市 场化程度, 不断完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政策, 探索适合我区工业发展 体系的电价机制。

有序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规范重点行业用电 基本电费。

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 合理确定土 地价格。

2.持续减轻涉企税费。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推动各项税收优 惠政策落实。

降低部分涉企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重新制定城 市配套费收费标准,逐步实现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零收费目 标。逐步减少政府定价服务性收费项目,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规 范收费行为。

3.继续降低人工成本。积极探索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实施试点工作。持续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全力开展失业保 险“护航行动”,确保政策有序平稳落实

4.扩大企业定价权限。坚持能放开的尽量放开,充分体现企业 定价自主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动态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 录》,更好发挥政府调控职能。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 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优化营商 环境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 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切实强化主体意识, 各地区、 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改善营商 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完善政策措施。

自治区相关部门要围绕 8 个重点领域和薄 弱环节,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于 2018 年制定印发各专项行动方案 并组织实施。自治区编办要进一步完善我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

各地区要将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点督 查范围, 对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 出台的改革措 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对重点区域、 主要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 常督查,确保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四)加强宣传推介。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专家访谈等形 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新政策的宣传和解读, 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 度和应用度。

要拓宽企业和社会意见反映渠道, 深入发动群众参与效 果评价,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 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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