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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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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工作报告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工作报告3篇

第一篇: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工作报告

2012年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2012年3月3日)

3月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代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黄敬文 摄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协力、锐意进取,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制定实施“十二五”规划,统筹做好稳物价、调结构、保民生、促和谐的各项工作,巩固和扩大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取得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成就,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谱写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崭新篇章。

一年来,人民政协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握时代发展脉搏,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广泛凝聚智慧力量服务科学发展,积极协调各方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动文化建设,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人民政协事业呈现出蓬勃生机和活力。

(一)强化思想理论建设,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常委会认为,科学理论是国家和民族的精神旗帜和思想指南,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是人民政协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我们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各项工作和建设的首要位置,抓住去年大事多、重大纪念活动多的契机,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我们举办了5次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有1400多人次参加了委员培训、在京委员学习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圆满完成届内政协委员参加一次集中学习培训的目标。深化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发挥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的职能作用,加强研究队伍建设,协调力量就完善人民政协理论体系、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等重大问题集中攻关,取得重要理论成果。

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把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迅速作出部署,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带头学习,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学习领会,形成了深入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热潮。各级政协组织、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和政协机关,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开展中国革命史、创业奋斗史和改革开放史学习教育,组织参观《复兴之路》等大型主题展览,召开专题理论研讨会,更加坚定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牢牢把握“振兴中华、民族复兴”的主题,在中共中央领导下认真组织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支持拍摄电影《辛亥革命》及制作电视节目,召开国际学术研讨会,参加北美、西非侨界以及港澳各界组织的有关纪念活动,修缮辛亥革命遗址、出版《亲历辛亥革命》系列图书及举办书画展、图片展,邀请辛亥革命先驱后裔和海内外嘉宾重访革命故地、弘扬辛亥革命精神,广泛吸引两岸四地民众和海外华侨华人热情参与,形成了纪念辛亥革命、共襄复兴盛举的声势,进一步增强了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进一步凝聚起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力量。

(二)紧扣主题主线协商议政,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献计出力,是“十二五”时期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服务大局的主攻方向。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委员们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科技创新、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问题积极议政建言,共提交提案6076件,大会发言774件,许多意见和建议被“十二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及政策文件吸收采纳。

加强对“十二五”规划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协商议政。先后组织开展考察视察和专项调研85次,召开“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向中共中央报送了一批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顶层设计和科学布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加强海洋开发和权益保护,降低体制性成本加快建设高效率现代流通体系等建议,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了有益参考;
关于发挥内蒙古在我国向北开放中的区位优势,把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建设成现代高端服务业聚集区和高新技术产品自由贸易区,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加快黄河上游经济区建设等意见,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关于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坚持市场化取向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等建议,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支持;
关于设置国家“十二五”能源消耗总量约束性指标,将农业节水上升为国家战略,制定山西等资源大省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中长期规划,搞好晋蒙陕甘宁地区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加强涉铅行业污染防治,推动滇池治理保护和加强衡水湖等湿地保护,设立南水北调中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紧紧抓住武陵山区等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这一重大课题,在连续7年跟踪调研基础上,协调民主党派、党政部门、政协专委会和地方政协等力量深入调研,提出的加大对试验区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建立与完善资金投入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区域合作机制等建议,受到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和采纳,对《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的制定和出台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政协常委视察团赴贵州调研,提出了制定全面支持贵州加快发展文件的建议,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为国务院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就千岛湖优质水资源保护开展重点调研和对口协商,推动上下游相关省份和国家有关部委积极跟进,为确立统筹全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新机制作出了重要贡献。

举办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会、专题座谈会、金融沙龙以及与民主党派联合调研等活动,加强对国际国内经济运行状况的动态性、综合性研究,提出的把稳增长、控物价等短期调控目标与转方式、调结构等中长期发展目标统一起来,实施差异化货币信贷、金融监管和财税政策扶持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渡过难关,利用财政政策引导过剩的流动性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海外投资等意见建议,为中央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

(三)围绕文化建设献计出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改革发展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策部署,对人民政协发挥作用、彰显价值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闭幕以后,我们及时召开常委会议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奋斗目标、工作方针和政策举措,进一步明确了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和渠道优势,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参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积极贡献。

围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组织召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专题协商会,提出的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发挥社会资本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中的积极作用,维护农民工等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建立两岸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制定文化“走出去”战略规划,以及加快发展博物馆事业,加强承德等地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发展地方戏曲艺术等政策建议,受到中共中央高度重视。

大力支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为文化改革发展办实事、办好事。着眼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加强与民主党派、党政部门、地方政协、文化机构的协调配合,推动杭州西湖申遗、蜀道文化遗产保护与申遗等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组织政协委员深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受到基层群众欢迎和好评。支持文艺界政协委员开展文学创作、影视制作、书画交流和戏曲展演,推出了一批内涵丰富、艺术精湛、特色鲜明的文化精品力作。中国政协文史馆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相关文物、展品的征集工作有序展开,全年编辑出版《文史资料选辑》等文史类专题图书12种1000多万字。积极推动中国美术、民间艺术等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举办“两岸四地中国戏曲艺术传承与发展·北京论坛”等,为弘扬和传播中华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四)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独特优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常委会认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人民政协重大职责所系。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等社会领域重大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召开“创新社会管理”和“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专题座谈会,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和建议。比如,尽快研究确定社会组织长远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制度框架,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和城镇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薪酬体系,健全退役军人安置管理法规政策体系等,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大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深入基层一线看望慰问,为各族干部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开展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民族自治县(旗)城镇化、对口支援新疆发展问题专题调研,支持民族地区自然灾害防治综合治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发挥宗教界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调研,提出的完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实施办法等建议,受到重视和采纳。举办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座谈会,充分发挥他们的影响力,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工作,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和信访工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统一战线成员和各界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分析和把握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年受理、办理委员和群众来信来访60522件次,编报社情民意信息252期,反映意见和建议1896条。鼓励支持政协委员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捐资助学等公益慈善活动,以实际行动建言慈善、践行慈善。

(五)广泛凝心聚力,加强同港澳、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联谊

常委会认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奋斗。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加强同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系交往。开展支持港澳委员在特区和内地发挥作用的专题调研,提出的重要建议受到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支持港澳委员积极参与港澳和内地经济、政治、社会事务,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及时向港澳委员通报内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政协重要会议精神,组织港澳委员赴内地考察,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强内地与港澳交流合作献计出力。加强与港澳社会团体和代表人士的联络交流,参加香港友好协进会、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澳门中华文化联谊会、澳门中华妈祖基金会等举办的活动。进一步加强与港澳青少年的交流,推动港澳同胞爱国爱港、爱国爱澳优良传统薪火相传、发扬光大。

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对台交流,坚持密切代表人士往来与扩大基层民众交往相结合、深化文化交流与加强经贸合作相促进,进一步强化同台湾岛内有关党派团体、民意代表、社会组织特别是青少年群体的交往。开展促进台资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两岸农业合作等专题调研,认真听取和反映台湾中小企业和农业创业园台商的愿望诉求。拓展河洛文化、文史资料、书画戏曲、宗教文化等交往途径,就加强社区文化和生态文化建设等赴台交流研讨,不断拓宽政协对台文化交流合作领域,增进两岸同胞中华文化认同和中华民族认同。

邀请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列席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帮助他们深入了解国情,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建言献策。开展侨资企业发展和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侨务工作专题调研,努力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密切与海外华侨华人和社团沟通往来,鼓励海外侨胞自觉发挥在深化中外交流合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作出贡献。推动侨务工作与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对台工作相结合,拓展非洲侨务工作,开展少数民族侨胞工作,加大海外新生代华侨华人工作力度,不断涵养侨务工作新资源,开拓侨务工作新领域。

(六)扩大国际交流合作,积极营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随着我国同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人民政协对外交往的优势更加凸显、舞台更加广阔。我们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主动谋划、突出重点,取得了交流互访活跃、多边亮点突出、调研成果丰硕、公共外交创新的显著成绩。

积极开展高层互访,加强与外国相关组织和机构的交流往来,共组织39个团组赴56个国家访问或出席国际会议,接待来自10个国家、1个区域性组织的11个代表团访华,深化了与有关国家的政治互信和传统友谊,扩大了在经贸、能源、科技、文化等重点领域的务实合作,加强了同有关国际组织的友好往来。

深化公共外交实践和理论研究。举办“公共外交与跨文化交流”等系列座谈会,推动地方成立公共外交协会。全国政协代表团正式访问联合国并作大会发言。在外事出访和来访活动中重点加强对外国高层人士、外国主流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工作,介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阐述我国对内坚持走科学发展道路、对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理念,展示中国合作、开放、民主、进步的国际形象,进一步扩大了国际社会对华友好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

以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成立10周年为契机,全面参与经济社会理事会和类似组织国际协会各项活动,加强同各成员组织的密切沟通协调。与欧盟经济社会委员会合作,成功举办中欧圆桌会议第九、第十次会议,推动建立金砖国家经济社会理事会和类似组织圆桌会议交流机制。推动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与外国宗教和平组织双边交流机制化进程,巩固和发展同世界性、地区性跨宗教和平组织交往,积极宣传我国宗教政策,不断扩大在国际跨宗教组织中的影响力,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坚持强基固本,切实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坚持促进党派合作、突出界别特色、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加强专门委员会和机关建设,形成“五位一体”的格局,是近年来人民政协加强自身建设的宝贵经验。我们支持和保障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过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等平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加大党派提案督办力度,加强与党派开展联合调研视察,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加强界别组织建设,完善界别小组召集人工作制度,通过具有界别特点的调研、视察、联谊和提案等形式,充分体现政协界别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的渠道和平台优势。尊重和保障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加强委员定期情况通报和跨省调研考察,开辟委员通过互联网发挥作用的新渠道,进一步激发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大对京外委员、港澳委员的联络和服务力度,召开全国政协京外委员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会,探讨京外委员活动工作规律,为有效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创造条件。完善专委会工作机制,加强专委会合作联动,围绕政协重要会议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课题,组织开展联合调研、跟踪调研和视察考察,形成履行职能的整体优势。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健全规章制度,着力提高政务性服务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

加强和改进经常性工作。制定提案审查处理、重点提案遴选和督办、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表彰实施办法,丰富提案办理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完善大会发言选题、遴选和成果转化机制,加大调研视察成果和优秀提案转化为政协大会发言力度,发言质量和社会影响不断提升。加强对重点信息的收集整理,完善党派团体、专门委员会和地方政协协调联动的信息工作格局,进一步发挥政协信息在党和国家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中的作用。加强政协对外宣传和网络宣传工作,深入报道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去年,我们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颁布实施5年来的情况进行广泛调研和深入总结,向中共中央报送了专题报告,中共中央办公厅以16号文件予以转发,对新形势下再学习、再宣传、再落实中共中央5号文件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全国政协常委会组织集体学习并专门下发通知,对各级政协组织认真学习贯彻16号文件精神作出具体部署。截至目前,多数省区市已报送了学习贯彻报告,23个省区市和副省级市制定了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文件,部分省区市出台了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对于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优势,起到有力推动作用。

各位委员,过去一年我们取得的成绩,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重视关怀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热情帮助、鼎力支持的结果,是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级组织和广大委员团结协作、共同奋斗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全国政协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一年来人民政协服务科学发展与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我们进一步体会到,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把增进共识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根本,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是建立在政治共识基础上的政治组织,要在尊重多样中寻求共识,在共迎挑战中深化共识,在共创辉煌中坚定共识,不断巩固发展团结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必须把服务大局作为履职尽责的中心,深刻认识紧扣大局才能找准位置、体现价值,党和国家工作推进到哪里,人民政协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进一步凸显在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必须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作为发挥作用的保障,深刻认识加强“三化”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时代要求,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更加完备、规范更加明确、程序更加严密,切实做到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
必须把深入调研作为建言献策的根基,深刻认识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建言权,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察实情、听实话、求实招,通过广集民智增强议政建言的水平,通过科学论证提高献计出力的成效;
必须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工作的动力,牢牢把握时代脉搏,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总结新鲜经验,探索发展规律,不断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永葆人民政协事业的生机与活力。

同时要清醒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政协肩负的使命相比,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委员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调研和视察深入实际不够,有的提案和大会发言质量需要提高,有的制度规定还没有完全落实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对待,深入研究,切实改进。

二、2012年工作部署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人民政协承担的任务重大,肩负的责任光荣。我们必须认清形势、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开拓进取的工作干劲,努力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人民政协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着力提高议政建言质量,着力突出社会服务成效,更好地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一)进一步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坚持共同理想信念和前进方向,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之基、团结凝聚之本。要始终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举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形势报告会、理论研讨会、学习讲座,加强世情国情教育,开展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方针政策、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始终做到与中国共产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办发〔2011〕16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更加自觉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更加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按照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迎接中共十八大的各项工作。中共十八大召开后,及时组织参加人民政协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学习贯彻会议精神,通过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报告等多种形式,迅速在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中掀起学习贯彻的高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二)积极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要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以“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议题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协调民主党派、工商联组织、政协专门委员会、地方政协等力量,针对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水资源节约与污染防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化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强国防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密切跟踪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态势,敏锐捕捉经济运行中苗头性、倾向性和警示性问题,围绕全年经济发展重要目标,加强动态研究,为中共中央、国务院科学民主决策服务。

要坚持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召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题协商会。围绕加强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管理,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做好农民工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安全生产,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牧区、牧业、牧民问题等社会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开展调研议政和民主监督活动,努力提出针对性和可行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界别联系群众的机制,围绕群众思想认识困惑点、利益关系交织点、社会矛盾易发点,深入做好宣传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重视发挥民族、宗教界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和信访工作,畅通信息搜集、报送和反馈渠道,了解和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提高信息工作系统性和科学性,促进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

(三)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人民政协汇聚着众多优秀文化人才,积淀着深厚文化资源,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改革发展中大有可为。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政协委员特别是文化领域的专家、名家,联合各方面力量,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两岸四地文化交流、艺术院校人才培养、加大长城保护力度、蜀道保护与申遗等文化领域重要课题,开展调研视察和研讨交流,形成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切实做好文化惠民工作,继续开展和参与“三下乡”、“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鼓励广大政协委员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创作生产更多的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进一步加强有政协特色的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和打造以多党合作文化、民族团结文化、宗教和顺文化、新的社会阶层信义文化、海内外同胞同根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统一战线文化;
围绕戏曲、书画等中华传统文化领域的重大问题议政建言,组织演出展览,扩大文化交流,引导广大政协委员积极参与中华文化“走出去”工程;
建成中国政协文史馆并对外开放,使之成为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窗口。

(四)不断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

海内外中华儿女血脉相连、情感相通、利益相关,携手同心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积极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加强港澳委员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特区和内地经济、政治、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扩大同港澳社会团体和代表人士的联系,关心港澳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和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组织开展促进内地与港澳交流合作等调研,组织港澳委员到内地视察考察,及时通报内地发展改革情况。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积极推动对台交流深入务实发展,进一步扩大同台湾岛内有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和基层民众的交往,不断夯实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意基础。就两岸文化交流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深化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增进台湾民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认同。加强与海外侨胞、归侨侨眷特别是新生代华侨华人的联系交往,打造政协侨务工作品牌。鼓励海外侨胞积极传承和传播中华优秀文化,进一步做好海外少数民族侨胞工作,关心和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在扩大对外友好交往、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继续深化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

人民政协是践行我国公共外交理念的重要力量,是开展对外交往活动的重要平台,是增进我国和世界各国人民理解与合作的重要桥梁。要按照国家总体外交部署,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对外友好交往的独特优势,努力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积极开展高层互访,巩固和发展传统友谊,增进同有关国家的政治互信,争取国际社会对我国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合作发展理念的理解和支持。同各国相关机构、相关国际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发挥政协专门委员会在对外交往中的重要作用,拓展人民政协公共外交研究与实践。组织开展完善我国对外开放格局、中国海外权益保护等专题调研考察活动,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参加国际协会及其成员组织的各种机制和活动,认真筹办国际协会夏季学校及中欧圆桌会议第十一、十二次会议,做好出席重要国际会议的相关工作。支持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开展双边和多边交流与合作,参加“世界宗教和平会议”等国际会议和论坛,为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六)切实提升人民政协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关键在于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要大力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围绕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形式等重点课题,整合研究力量,健全研究网络,建立开放式、多层次、社会化研究机制,拿出更多有深度、有分量、有说服力的理论成果。召开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座谈会,认真总结各级政协履行职能的实践以及开展提案、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对外交往等经常性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探索政协工作规律,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努力形成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加大政协新闻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重点宣传政协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经验,做好典型宣传,加强对外宣传和网络宣传,切实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结合做好换届筹备工作,进一步推进自身建设,更好发挥民主党派、政协界别和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密切与地方政协的联系,深入推进政协机关建设,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各位委员!

伟大的团结凝聚伟大的力量,伟大的力量成就伟大的事业。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前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篇: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工作报告

农业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83号(农业水利类041号)提案答复摘要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7.09.26

【实施日期】2017.09.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83号(农业水利类041号)提案答复摘要

民进中央:

“关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收悉。经商民政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文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及多个中央1号文件,都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农业部按照中央要求,联合中央农办研究起草《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6年12月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对改革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相关扶持政策等提出明确要求。《意见》强调,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意见》明确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
可以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可以在符合规划前提

第三篇: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工作报告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7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打造优质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 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有机农产品发展规划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 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也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

  有机农业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全球范围内多数国家备受瞩目,已成为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化学污染的一种有益实践。近年来在政府部门的合理引导下,在市场需求的有力拉动下,我国有机农业依托部分地区的生态条件、环境优势和资源特色,保持了较快发展态势。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资源相对不足、粮食等农产品有效供给压力较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农业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既要统筹好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又要处理好农产品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的关系。我国有机农业发展遵循立足资源禀赋、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鼓励适度发展。

  二、关于加快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有机农业区域化和规模化发展,提高有机农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我部于2010年7月发布实施了《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特色农产品规划区和农业大县为重点,积极扶持适宜的地区创建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我部对其核心区域的有机农业示范区进行综合审查及评估,以此来辐射带动全区域有机农业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建成有机农业示范基地24个,涵盖面积2534万亩,形成了水稻、茶叶、畜产品、水果等示范模式,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有机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关于以基地为依托建设龙头企业集群

  我部在《关于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支持,将"三品一标"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建立或扩大"三品一标"奖补政策与资金规模,不断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发展"三品一标"积极性。尽可能把"三品一标"纳入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性投资项目建设重点,并作为考核和评价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三园两场"等建设项目的关键指标,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

  四、关于政府加大扶持和监管力度

  我部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推动作用,以标准化生产和基地创建为载体,通过规模化和产业化,推行全程控制和品牌发展战略,促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立足安全管控,在强化产地认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产地准出功能;
绿色食品突出安全优质和全产业链优势,引领优质优价;
有机农产品彰显生态安全特点,因地制宜,满足公众追求生态、环保的消费需求;
地理标志农产品要突出地域特色和品质特性,带动优势地域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创立。2016年5月,我部印发《关于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发展"三品一标"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农业转型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予以统筹部署和整体推进。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三品一标"发展规划和推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按计划、有步骤加以组织实施和稳步推进。

  2016年底,我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确立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的政策目标,要求以现有补贴政策的改革完善为切入点,从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强化耕地、草原、林业、湿地等主要生态系统补贴政策。

  2017年3月,我部研究编制了《"十三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提出要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稳步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创建"三品一标"生产基地。

  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连续实施了两期共10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截至2016年,规划任务已全面完成,中央投资达到92.5亿元,支持建设了部省市县各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站)、部省两级风险监测能力、全国风险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等项目2791个,从技术层面为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地方各级质检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有机农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我国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资质的机构有53家,48家有认证业务。

  近几年,我部积极配合国家认监委开展有机农产品监管工作,开展了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期或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等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通过加大对获证单位的非例行检查频次和力度,严格执行不合格退出机制并对外公告;
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举报、投诉处理事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加强对获证企业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
开展市场跟踪检查,重点检查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不规范使用及假冒行为。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国家认监委开展有机产品监管工作,通过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的认可和信任,保障有机农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感谢您对有机农业发展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工作给与支持。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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