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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及领导干部责任区联系点制度执行情况(完整)

时间:2022-06-10 08:50:10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岗双责及领导干部责任区联系点制度执行情况(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一岗双责及领导干部责任区联系点制度执行情况(完整)

一岗双责及领导干部责任区联系点制度执行情况6篇

第1篇: 一岗双责及领导干部责任区联系点制度执行情况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支部:

    第二支部:

    第三支部:

    第四支部:

    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双重身份在联系点支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参加“三会一课”等各类组织生活。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联系点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提出工作建议,推进工作落实,促进支部党建工作的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每年指导支部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与联系点支部的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情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对谈心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妥善加以解决。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与支部全体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1次。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支部的党员树立榜样。

第2篇: 一岗双责及领导干部责任区联系点制度执行情况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的具体体现,是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于群关系的有效形式,也是了解民情、倾听民声、集中民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为了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规范起来,转化为经常之举,长期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点的确立

1.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要明确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作为工作联系点。

2.党员领导干部确立联系点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所分管部门的特点,选准一个有代表性的地方或单位。

3.党员领导干部确立联系点,要充分考虑区域、行业、系统等因素,注意广泛性。特别是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尚未脱贫的乡村、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建立联系点。

4.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点要参与一个基层支部的活动,具体联系1至2名贫困党员或群众。

二、联系内容

1.深入调研。党员领导干部要将联系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认真开展联系工作。对所联系点要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准确掌握工作实际,通过调查,了解民情民意,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开展工作、制定发展措施提供第二手资料,增强做好工作的针对性。

2.宣传服务。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宣传教育,为基层群众答疑解难,解决政策梗塞问题,为经济快速发展,创建和谐文明社会做好服务。

3.具体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联系点单位实际,经常深入所联系点指导工作,了解情况,提出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积极帮助联系点找差距、理思路,帮助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飞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

4解决难题。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为民、为基层办实事作为联系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重点抓好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尤其是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出解决的时限,条件不具备的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讲明原因。

5.督促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对联系点的工作负有督促的责任,对照工作目标定期对联系点进行检查,确保联系点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6.以点带面。要以联系点为基础,认真解剖麻雀,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和推广经验,努力推动面上工作开展,真正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三、联系形式

1.参加联系点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系点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咀

2.上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到联系点上党课或作专题报告,结合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讲理想、讲信念,讲党的宗旨、党的观念、党的优良传统。尤其是对那些困难单位、困难企业、困难党员,注意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激励他们自强不息、不断进取。

3.举办报告会。邀请有关专家和基层优秀党员分别作专题报告。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点增强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能力。

4.开展谈心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点适当开展谈心活动,虚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5.参加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联系点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6.走访座谈。党员领导干部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民情民意,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7.在发放调查表。定期在联系点发放调查表,实行计名或不计名两种形式,征求联系点群众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统计、梳理和反馈工作。

四、具体要求

1.领导干部原则上每月到联系点一次。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要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联系点,过后要及时弥补,或通过电话、网络或书信的方式保持联系。

2.领导干部每人要建立一套有关联系情况的档案。将每次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进行记载,作为年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3.党员领导干部通过联系一个地方或部门,了解和掌握联系点领导班子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带动一个基层党组织,同时要通过结对帮扶贫困户或下岗职工,增强他们的自富能力。

第3篇: 一岗双责及领导干部责任区联系点制度执行情况

领导干部如何履行“一岗双责”

“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建设廉洁政治,实现“三清”目标,必须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项政治任务,对于领导干部来讲,不是可抓可不抓,而是必须抓的任务,要强化履行“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务求履行“一岗双责”的实际效果。

  尽职尽责,强化“三个意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否得到有效落实,“一岗双责”能否真正履行到位,前提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要牢固树立敢抓敢管是胆识、会抓会管是本事、不抓不管是失职的理念,尽职尽责。一要强化担当意识。与抓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相比,抓党风廉政建设,只有“潜绩”,没有“显绩”。同时,整肃风纪、查办违纪,又是一个得罪人的事,有时费力不讨好,需要一种无私无畏的胆识。“为官避事平生耻”,对于一名领导干部来讲,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任其职,就要尽其责。不敢得罪一小部分应该得罪的人,就会伤了大多数人的心,损害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可能要得罪少数人,但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心。

二要强化忧患意识。强烈的忧患意识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宝贵经验,更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自觉意识。履行“一岗双责”,就是要有坐在火山口的危机意识,不知道哪天会突然爆发,必须时时刻刻预防,避免出事悔之晚矣。否则,好人主义盛行,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之间包着让着,发现问题,该指出的不指出,该批评的不批评,出了问题,该处理的不处理,该追责的不追责,是十分有害的。要知道,不抓不管,出了事自己也逃脱不了干系。干部自己对廉洁问题不警惕,组织上又不及时教育和监督,其结果,不良倾向得不到及时纠正,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小事情酿成大事件。三要强化表率意识。所谓“领导”,就是要领先而引导。上梁不正下梁歪,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律人必先律己。要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发展全局。要洁身自好立标杆,勤奋敬业树形象,一身正气腰杆硬。领导干部只有为官清廉,光明正大,才能不受蒙蔽,明辨是非;只有一身清白,大公无私,才能处事公正;只有自身行得正、坐得稳,才能产生感召力、亲和力和凝聚力。

  常思常想,做到“三个同步”。所谓的“常思常想”,就是要做个“有心人”。要充分认识到,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是密不可分的,工作干再多,成绩再突出,一旦出现不廉洁问题,也就前功尽弃,这方面的教训是很多的。要有统筹的理念、辩证的观点,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一并把廉政建设抓好。在年初安排部署工作的同时,要把分管战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业务结合,与中心工作结合,作为一项完成工作的纪律保障,作为对党员干部的一项硬约束,一同进行部署;在平时抓工作落实的同时,对可能出现的不廉洁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问题解决在初始,把苗头消灭在萌芽,特别是与钱物相关的工程建设,必须把防范廉政风险的工作超前做好;在年底总结工作、考核奖惩的时候,要严格考核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能只看工作成绩忽视廉政建设,即使工作成绩再突出,也不能一俊遮百丑,该奖的奖,该罚的罚,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让干部真正切身感到廉政建设失职的“痛”。

  真抓真做,突出“三个环节”。所谓“真抓真做”,就是要做个“实在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捷径可走,根本办法和有效途径就是在健全制度的前提下,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实际上,不管是负责全面工作,还是分管一条线,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事无巨细你也管不过来、管不好。一要从责任人抓起。工作安排了,关键是怎么落、谁去落,要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把手”要管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要管部门,部门领导要管下属。责任明确了,事就好办了,就能有效防止出现“都抓都不抓”、“抓不抓无所谓”的现象。二要从具体事抓起。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能照抄、照搬、照转上级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千篇一律,责任范围不具体,责任内容不明确。要有自己的特色,要细化和量化,条款不能笼统去定,要有权威性和强制力,防止上下一般粗、行行一个样。三要从立规矩抓起。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可能发生腐败的重要领域、重要岗位以及重要环节,建立预警机制,完善防控制度,配套建立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目标如何考核,违反“规矩”如何追责,都要明确明晰,坚决克服“追下不追上,追小不追大,追软不追硬,追疏不追亲”的现象。

  敢抓敢管,力求“三个严格”。所谓“敢抓敢管”,就是要做个“黑脸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想履行好“一岗双责”,必须承担起监督监管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决不当“老好人”、“和事佬”。一要严格要求。就是要按照党员纯洁性这把尺子衡量干部的言行,对于一些对自身要求不严的干部,或者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决不能视而不见,装聋作哑,要敢于批评,及时打“预防针”,早防范、早警示。二要严格管理。就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盯住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要敢于纠正改正,不能睁一眼闭一眼,不能使制度成为摆设。三要严格惩戒。惩处惩戒是最好的预防手段,“板子”只有打到具体人身上,“高压线”才能带“高压电”,制度才能有威慑力。要本着不解决问题不放过的原则,对于反映出的问题,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该纠正的必须纠正,决不能捂着盖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让干部有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会抓会干,抓住“三个关键”。所谓“会抓会干”,就是要做个“细心人”。履行“一岗双责,”工作对象是干部,必须针对干部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管住细节,有的放矢,避免跑粗。一要管好思想。不廉洁的行为源于不纯洁的思想,无论是抓班子还是抓队伍,首先要抓干部思想教育,知道干部职工在想什么,看其信念是否坚定,是否积极上进,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警示,防止不纯洁思想演变成不廉洁行为。二要管好工作。一个干部如果不能把心思全部用在工作上,就要想入非非,动其他歪念头。只有知道干部在干什么,看其工作是否尽职尽责,作风是否扎实深入,才能透过工作看思想,防止不廉洁行为演变为腐败行为。三要管好生活。看干部职工德行和操守如何,人际关系和交往是否严肃,尤其是在“八小时之外”表现怎样。发现下属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敢于拉下面子,及时打招呼提醒,及时批评教育,及时督促整改。

  附:一岗双责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组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第三条 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

  第四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院长对全院工作和人员负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联系)工作和人员负责,二级班子成员对本部门工作和人员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第五条 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局长每半年对全局工作定期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二)局长、副局长每季度定期对分管科室馆工作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三)局长、副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分管科室工作会议,回顾和检查本季度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适时开展科室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督查。

  第六条 党组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向分管领导汇报局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交心谈心工作。

  (一)交心谈心的范围为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

  (二)局长每年要与全局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一次以上;

  (三)分管领导每年要与分管科室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

  (四)班子成员每年要与其它部门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

  (五)领导主动与下属、下属主动与领导交心谈心次数不限。

  第八条 领导与领导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科室内部之间、干部职工之间要进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时间、次数不限。

  第九条 责任人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要有书面记录,以记录资料备查。

  第十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第十一条 对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不出问题的责任人,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二条 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出现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处罚:

  (一)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该责任人的评先选优资格,并对责任人扣发年终奖;

  (二)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被书面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的,每出现一人次扣发该责任人年终奖50%。

  第十三条 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情况作为该责任人的晋级、晋职、评先选优条件之一。

  第十四条 干部职工受诫勉谈话以上处理的,以局党组研究的决定或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为依据;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该处分而隐瞒不报党组研究被发现的,扣发该责任人全部年终奖,并对该责任人按组织程序给处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试行。

第4篇: 一岗双责及领导干部责任区联系点制度执行情况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形成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共识。”作为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领导人员一定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

一岗双责,是一个岗位承担两方面的职责。“一岗”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
“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职责主要有两条:一是在经营及管理活动中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单位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一是通过经营管理使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落实“一岗双责”,对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抓好“五不”机制建设,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起着关键作用。

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从岗位、部门、单位“三个层次”,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企业经营管理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预防腐败的管理制度和防范机制。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廉洁从业主题教育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活动在各单位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源头预防腐败的需要,是落实今年党委抓好矿区清风正气,凝心聚力谋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廉洁从业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和现实危害性,牢固树立廉洁从业意识,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分管领导要按职责分工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活动。

2.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带头参加教育活动,带头查找廉洁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理范围内的廉洁风险防范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责任落实,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3、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开展这次活动作为今年纪检监察重要工作来抓。联系本单位1-2个腐败风险高发易发岗位点,指导活动开展,帮助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加以推广,指导面上工作。

4、做好工作总结。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在活动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第5篇: 一岗双责及领导干部责任区联系点制度执行情况

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第三条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

第四条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局长对全局工作和人员负责,党组成员对分管工作和人员负责。

第五条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局长每半年对全局工作定期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二)副局长每季度定期对分管科室工作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三)局长、副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分管科室工作会议,回顾和检查本季度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适时开展科室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督查。

第六条党组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向区级分管领导汇报全局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交心谈心工作。

(一)交心谈心的范围为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

(二)局长每年要与全局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一次以上;

(三)分管领导每年要与分管科室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

(四)成员每年要与其它科室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

(五)领导主动与下属、下属主动与领导交心谈心次数不限。

第八条领导与领导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科室内部之间、干部职工之间要进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时间、次数不限。

 第九条责任人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要有书面记录,以记录资料备查。

第十条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第十一条对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不出问题的责任人,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表扬。

第十二条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出现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处罚:

(一)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该责任人的评先选优资格。 

(二)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被书面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的,每出现一人次扣发该责任人年终目标奖30%。

第十三条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情况作为该责任人的晋级、晋职、评先选优条件之一。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第6篇: 一岗双责及领导干部责任区联系点制度执行情况

领导干部如何履行“一岗双责”

“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建设廉洁政治,实现“三清”目标,必须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项政治任务,对于领导干部来讲,不是可抓可不抓,而是必须抓的任务,要强化履行“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务求履行“一岗双责”的实际效果。

  尽职尽责,强化“三个意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否得到有效落实,“一岗双责”能否真正履行到位,前提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要牢固树立敢抓敢管是胆识、会抓会管是本事、不抓不管是失职的理念,尽职尽责。一要强化担当意识。与抓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相比,抓党风廉政建设,只有“潜绩”,没有“显绩”。同时,整肃风纪、查办违纪,又是一个得罪人的事,有时费力不讨好,需要一种无私无畏的胆识。“为官避事平生耻”,对于一名领导干部来讲,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任其职,就要尽其责。不敢得罪一小部分应该得罪的人,就会伤了大多数人的心,损害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可能要得罪少数人,但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心。

二要强化忧患意识。强烈的忧患意识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宝贵经验,更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自觉意识。履行“一岗双责”,就是要有坐在火山口的危机意识,不知道哪天会突然爆发,必须时时刻刻预防,避免出事悔之晚矣。否则,好人主义盛行,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之间包着让着,发现问题,该指出的不指出,该批评的不批评,出了问题,该处理的不处理,该追责的不追责,是十分有害的。要知道,不抓不管,出了事自己也逃脱不了干系。干部自己对廉洁问题不警惕,组织上又不及时教育和监督,其结果,不良倾向得不到及时纠正,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小事情酿成大事件。三要强化表率意识。所谓“领导”,就是要领先而引导。上梁不正下梁歪,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律人必先律己。要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发展全局。要洁身自好立标杆,勤奋敬业树形象,一身正气腰杆硬。领导干部只有为官清廉,光明正大,才能不受蒙蔽,明辨是非;只有一身清白,大公无私,才能处事公正;只有自身行得正、坐得稳,才能产生感召力、亲和力和凝聚力。

  常思常想,做到“三个同步”。所谓的“常思常想”,就是要做个“有心人”。要充分认识到,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是密不可分的,工作干再多,成绩再突出,一旦出现不廉洁问题,也就前功尽弃,这方面的教训是很多的。要有统筹的理念、辩证的观点,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一并把廉政建设抓好。在年初安排部署工作的同时,要把分管战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业务结合,与中心工作结合,作为一项完成工作的纪律保障,作为对党员干部的一项硬约束,一同进行部署;在平时抓工作落实的同时,对可能出现的不廉洁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问题解决在初始,把苗头消灭在萌芽,特别是与钱物相关的工程建设,必须把防范廉政风险的工作超前做好;在年底总结工作、考核奖惩的时候,要严格考核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能只看工作成绩忽视廉政建设,即使工作成绩再突出,也不能一俊遮百丑,该奖的奖,该罚的罚,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让干部真正切身感到廉政建设失职的“痛”。

  真抓真做,突出“三个环节”。所谓“真抓真做”,就是要做个“实在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捷径可走,根本办法和有效途径就是在健全制度的前提下,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实际上,不管是负责全面工作,还是分管一条线,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事无巨细你也管不过来、管不好。一要从责任人抓起。工作安排了,关键是怎么落、谁去落,要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把手”要管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要管部门,部门领导要管下属。责任明确了,事就好办了,就能有效防止出现“都抓都不抓”、“抓不抓无所谓”的现象。二要从具体事抓起。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能照抄、照搬、照转上级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千篇一律,责任范围不具体,责任内容不明确。要有自己的特色,要细化和量化,条款不能笼统去定,要有权威性和强制力,防止上下一般粗、行行一个样。三要从立规矩抓起。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可能发生腐败的重要领域、重要岗位以及重要环节,建立预警机制,完善防控制度,配套建立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目标如何考核,违反“规矩”如何追责,都要明确明晰,坚决克服“追下不追上,追小不追大,追软不追硬,追疏不追亲”的现象。

  敢抓敢管,力求“三个严格”。所谓“敢抓敢管”,就是要做个“黑脸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想履行好“一岗双责”,必须承担起监督监管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决不当“老好人”、“和事佬”。一要严格要求。就是要按照党员纯洁性这把尺子衡量干部的言行,对于一些对自身要求不严的干部,或者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决不能视而不见,装聋作哑,要敢于批评,及时打“预防针”,早防范、早警示。二要严格管理。就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盯住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要敢于纠正改正,不能睁一眼闭一眼,不能使制度成为摆设。三要严格惩戒。惩处惩戒是最好的预防手段,“板子”只有打到具体人身上,“高压线”才能带“高压电”,制度才能有威慑力。要本着不解决问题不放过的原则,对于反映出的问题,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该纠正的必须纠正,决不能捂着盖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让干部有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会抓会干,抓住“三个关键”。所谓“会抓会干”,就是要做个“细心人”。履行“一岗双责,”工作对象是干部,必须针对干部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管住细节,有的放矢,避免跑粗。一要管好思想。不廉洁的行为源于不纯洁的思想,无论是抓班子还是抓队伍,首先要抓干部思想教育,知道干部职工在想什么,看其信念是否坚定,是否积极上进,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警示,防止不纯洁思想演变成不廉洁行为。二要管好工作。一个干部如果不能把心思全部用在工作上,就要想入非非,动其他歪念头。只有知道干部在干什么,看其工作是否尽职尽责,作风是否扎实深入,才能透过工作看思想,防止不廉洁行为演变为腐败行为。三要管好生活。看干部职工德行和操守如何,人际关系和交往是否严肃,尤其是在“八小时之外”表现怎样。发现下属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敢于拉下面子,及时打招呼提醒,及时批评教育,及时督促整改。

  附:一岗双责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组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第三条 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

  第四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院长对全院工作和人员负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联系)工作和人员负责,二级班子成员对本部门工作和人员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第五条 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局长每半年对全局工作定期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二)局长、副局长每季度定期对分管科室馆工作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三)局长、副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分管科室工作会议,回顾和检查本季度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适时开展科室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督查。

  第六条 党组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向分管领导汇报局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交心谈心工作。

  (一)交心谈心的范围为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

  (二)局长每年要与全局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一次以上;

  (三)分管领导每年要与分管科室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

  (四)班子成员每年要与其它部门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

  (五)领导主动与下属、下属主动与领导交心谈心次数不限。

  第八条 领导与领导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科室内部之间、干部职工之间要进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时间、次数不限。

  第九条 责任人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要有书面记录,以记录资料备查。

  第十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第十一条 对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不出问题的责任人,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二条 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出现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处罚:

  (一)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该责任人的评先选优资格,并对责任人扣发年终奖;

  (二)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被书面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的,每出现一人次扣发该责任人年终奖50%。

  第十三条 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情况作为该责任人的晋级、晋职、评先选优条件之一。

  第十四条 干部职工受诫勉谈话以上处理的,以局党组研究的决定或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为依据;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该处分而隐瞒不报党组研究被发现的,扣发该责任人全部年终奖,并对该责任人按组织程序给处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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