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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的发言3篇

时间:2022-07-20 08:25:05 来源:网友投稿

在疫情防控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的发言3篇

在疫情防控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的发言篇1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节后人员流动增加,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实现全民参与、联防联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单位、居民小区、嘎查村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检测体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无物业、无安保、开放式小区居住区由属地苏木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封闭措施。

  二、入境我区人员要及时向居住地所在嘎查村(社区)报告健康情况,并配合完成个人信息登记工作;在我区无固定居所的,及时向入住宾馆、酒店或接待、监管单位报告。对隐瞒、缓报、谎报有关信息或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入境我区前14日内有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湖北往来史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有过其他疫情较重地区往来史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四、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本单位人员晨检和日报告制度;加强对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如有异常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五、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嘎查村(社区)或相关单位报告。确诊和疑似病例要严格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不允许跨区域转移病例,严格防止疫情输出;视情对小区、嘎查村、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在疫情防控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的发言篇2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在疫情防控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的发言篇3

  一时的挫折往往可以通过不屈的搏击,变成学问及见识。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中小学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统筹做好全区学期开学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期正常、安全、有序开学,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秋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要始终坚持把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服从国内大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系统联动、确保万无一失”的总体要求,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属地防控要求,“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开学,统筹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前、开学中、开学后各环节疫情防控。

  1、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返校;

  2、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

  3、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

  二、开学时间

  1、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月--日--月--日组织学生报名入学,-月-日开学行课,幼儿园参照执行。

  2、高校按既定校历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并在开学前一周将开学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

  3、2021级新生按照学校录取通知书通知的报到时间报到。

  若国内、省内、市内疫情发生重大变化,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及时做出调整并进行全区统一调度。

  三、师生返川返校要求

  1、总体要求

  中高风险地区师生暂缓返川返校。低风险地区的师生按“错时、错峰”分批次返校。师生返校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向学校报告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如有异常第一时间报告。高校师生员工和省外返川的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

  2、川内师生员工返校要求

  1)低风险地区的学校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川,不前往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开学时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入校,高校师生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入校。

  2)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四川天府健康通”黄码、红码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黄码、红码转为绿码后,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入校。学校按相关规定做好师生健康管理。

  3、川外师生员工返川返校及新生报到要求

  1)在川外低风险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应至少提前14天返回区内居家观察,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返(区)入校。

  2)在川外低风险地区的高校师生员工和新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返(区)入校。到校后,学校应在第一时间组织返校师生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结果待出的师生进行妥善管理安置,并充分做好服务保障和沟通解释工作。

  3)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四川天府健康通”黄码、红码的师生员工暂不返川返校。所在地风险解除后,须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返(区)入校,到校后第一时间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学校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师生健康管理。

  4)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域内其他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的师生员工,由学校会同区教育局、区卫健局综合评估后,按学校通知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返(区)入校,到校后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学校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师生健康管理。

  4、境外师生员工返川返校要求

  境外师生员工返校严格遵守外事部门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经批准入境后方可返校,入境后按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落实“14+7”隔离管控及各项防控措施。

  5、其他特殊情况返校要求

  1)近14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报告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未返校的暂缓返校;已返校的应立即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至离开疫情发生地14天为止。学校按相关规定做好师生健康管理。

  2)返校前一周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及时向学校报告,治愈后返校。

  3)教育培训类机构师生员工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四、开学前准备工作

  1、健全机制

  1)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开学工作方案。

  2)提前与属地镇(街)、卫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落实“一对一”常态化协作专班机制,健康副校长主动到校指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协同联动保障开学秩序。

  2、健康监测

  1)学校要动态掌握师生暑假期间健康状况和行踪情况,完善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报备制度,“一人一档”建立台账,确保每名师生返校前14天的旅居史、健康史、接触史底数清、情况明。

  2)学校严格落实相关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对暂缓返校师生员工要保持“一对一”联系,充分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

  3、疫苗接种

  1)-月--日前,完成12—17岁应接未接学生第一针的查漏补种。

  2)高校要引导、提醒大一新生暑假期间尽早在属地接种疫苗。

  4、门岗管理

  1)假期中小学和幼儿园一律封闭管理。

  2)高校要严格门岗管理,未经允许非暑期留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需入校的,要核验身份、查验健康码、询问健康情况、开展体温检测,做好信息登记。

  5、物资准备

  1)校验额温枪、红外线测温仪等防疫设备,确保开学正常使用。

  2)对已经储备的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清理过期、临期和损毁物品,并根据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储备足够数量、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

  3)在合适区域配备水龙头或移动洗手设施,准备肥皂、洗手液等用品。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免洗手消毒剂或其他手消毒设施。

  6、场所准备

  1)统筹利用学生宿舍、教室、闲置场所,在校内设立医务室(或卫生室)、隔离观察室,校门口设立临时观察室。

  2)隔离观察场所位置相对独立,并按要求配备相应防疫用品。

  7、环境准备

  1)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清除校内环境卫生死角。对教室、食堂、宿舍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2)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提前进行预防性消毒。

  3)区教育局会同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街道、社区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8、应急演练

  1)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建应急工作队伍,加强应急工作人员培训。与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开展应急预案全员、全过程、全要素演练。

  2)制定发热病人处置、全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场景应急演练脚本,开展桌面推演或实景演练,确保出现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

  3)科学制定突发疫情学生推迟返校的在线教学应急预案,分类制定教学计划。

  9、开学核验

  1)区卫健局(疾控)、区教育局制定疫情防控核验细则,对辖区学校进行逐一核验和督查,梳理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

  2)各学校要开展全方位自查,及时查漏补缺。

  五、开学报到工作

  1、途中防护

  1)引导师生在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

  2)如来(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2、报到注册

  1)师生须如实报告开学前14天旅居史、健康史、接触史。

  2)按照“错时、错峰”总体原则,简化学生注册流程,合理布局分区,避免人群聚集。

  3)师生根据学校返校要求分批依次到校,保持1米社交距离完成体温检测、症状询问、身份核实,并提供承诺书、健康监测表、健康码绿码,高校学生还须核验行程码。报到时,师生如无异常,按规定路线进入教室或宿舍;师生如出现体温异常等可疑症状,按照应急处置相关要求及时妥善处置。

  4)不提倡学生家长陪同学生返校,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六、开学后防控工作

  1、疫苗接种

  1)-月--日前,完成12—17岁学生第二剂次疫苗接种。

  2)及时安排应接未接学生补种,-月--日前实现应接尽接。

  2、传染病监测

  1)严格落实以校门口体温检测和晨(午、晚)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强化因病缺勤师生的登记、报告、追踪等相关管理制度。

  2)加强对诺如病毒、肺结核、流感、水痘、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症状监测、分析、预警、处置,提高卫生管理人员、班主任对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的敏感性、警觉性,强化多病同防。

  3、活动管理

  1)合理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尽量减少师生聚集。

  2)根据疫情形势和校园情况,适时调整聚集性活动开展的频次、规模,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

  4、校园管理

  1)严格校园管理,但避免“一刀切”“简单化”的封闭措施,保持严而有度,既保证师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又严控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2)师生入校时须检测体温、核验身份及健康码。

  5、环境卫生管理

  1)坚持做好教室、卫生间、宿舍等公共场所卫生保洁。

  2)加强室内场所通风换气,对门把手、课桌椅、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公共场所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每日进行清洁消毒。

  3)做好校内垃圾的分类投放和处置。

  6、食品安全管理

  1)做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2)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定期清理库存食品,及时处理不宜加工的原辅助材料。暂不采购、加工进口冷链食品,降低冷链传播风险。

  3)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

  4)引导师生分批、分时段错峰就餐,并在取餐排队时保持1米的安全社交距离。

  七、应急处置工作

  在报到注册或行课期间,发现发热或相关异常症状,按以下流程处置:

  1.体温≥37.3℃,但没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让其佩戴或更换医用外科口罩,在旁等待5—10分钟,再次测量体温如果正常,不需处理;如果依然≥37.3℃,立即送临时隔离室,休息15—30分钟,再次用水银温度计测量体温,若体温正常,不需处理;若体温依然≥37.3℃,立即送医排查。

  2.体温≥37.3℃,且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让其佩戴或更换医用外科口罩,立即送临时隔离室,再次用水银温度计测量体温,并安排送医排查。

  3.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或自诉不适,应佩戴或更换医用外科口罩,立即送临时隔离室,用水银温度计测量体温,并安排送医排查。

  4.在送医排查时,应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区卫健局,按卫生健康部门的专业指导及时妥善处置。

  报到注册时发现健康码异常,应及时核实旅居史、健康史、接触史。必要时请属地政府协助核查。核查无异常,可正常返校,做好健康监测;核查有异常,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区卫健局,按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返)蓉人员健康管理规定进行健康管理。

  八、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各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要从维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出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紧从细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头等大事。要坚决克服思想上行动上的麻痹松懈,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守住校园疫情输入关、扩散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织密筑牢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网,严防疫情输入校园和聚集性疫情发生。

  2、压实防控责任

  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学校“一把手”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卫健局要落实卫生副校长防控责任,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健康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应急演练,帮助学校查找防控漏洞,及时消除疫情防控风险隐患。要充分发挥镇街、村社网格管理作用,做好风险人员排查管控,降低输入风险。对开展工作走形式、做虚功、不落实的及时约谈提醒、通报曝光,对开展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导致同类问题反复发生或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既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人员领导责任。对教职员工故意隐瞒行踪轨迹、隐瞒密切接触人员等情况或不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3、加强宣传引导

  持续加强师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养成自我健康管理习惯,提高健康素养。引导家长、师生关注疫情形势,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监测,强化家校协同。教育引导师生强化法律意识,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防止负面舆情炒作,营造疫情防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4、严格督导检查

  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在开学前和开学初期,就疫情防控、开学准备、校园安全、教学安排等工作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逐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各学校应对照最新版防控技术方案,逐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区级相关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各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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