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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意义【完整版】

时间:2022-06-15 17:40:08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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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意义【完整版】

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4篇

【篇1】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知识集锦

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

实、做人要实。

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

新时期党员干部要适应“四个新常态”:从严治党新常态、依法

治国新常态、作风建设新常态、深化改革新常态。

党员干部做人做事的四条底线: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

道德底线。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一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为民、务实、清廉。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

治治病。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换届纪律“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委组织部换届工作“六个坚决查处”:

一是坚决查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二是坚决查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造假骗官等行为。

  三是坚决查处违规用人、跑风漏气、隐瞒实情等行为。

  四是坚决查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案不力等行为。

  五是坚决查处造谣诬告、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行为。

  六是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等问题。

“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的工作制度之一。“三会”是:定期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
“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每一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季度一次。

党费标准: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

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 1.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

党费按月足额及时自觉缴纳。

【篇2】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

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个人汇报

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个人汇报

 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一

  县纪委:

  201x年,县供销社在县委、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各次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并结合我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县社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推进全县供销系统的改革和发展,确保供销系统的稳定提供了政治和纪律保证。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和在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系列论述,观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专题辅导片。通过深入学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二、深化“四风”整治,巩固群众路线成果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我社开展集中整治“四风”以及“小四风”问题,广大党员及领导干部积极参与,通过学习、弥补不足,提高认识,通过查找,发现问题,通过整改,解决问题,通过建章立制,把权力关进笼子,并形成长效机制,彻底改变机关作风和干部工作作风。

  三、推进“三转”,落实两个责任

  第一把“三转”落到实处。一是严格落实中纪委、省市县纪委关于“三转”工作的要求;二是完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实施意见;三是重新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制度,充分体现“三转”要求,防止越位、错位,把“三转”和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落实两个责任。明确两个责任,即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负监督责任,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一岗双责”。

  四、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我社遵照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省委十条规定和县委制定的二十五条细则。紧密结合县供销社实际,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各项具体措施,切实做到落实“八项规定”和“十项规定”的“二十五条细则”有硬性约束、有责任制度、有监督检查、有惩戒措施。通过学习教育,将这些规定和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时处处以此规范约束自己,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干部作风的根本标准。

  五、认真落实“两张清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县纪委(铜纪〔2015〕12号)文件精神,我社认真贯彻落实“两张清单”管理意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体制改革。通过设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突出抓好惩治腐败作风建设,纪律执行工作,把精力放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加大监督执行问责力度,全面提升履责能力和水平,推动我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六、狠抓行风专项治理工作

  我社大力开展行风专项治理工作,从7月份起到年底结束,分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调查摸底、整改提高和总结评议三个阶段,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民主监督的要求,及时解决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使干部职工普遍受到教育,廉洁自律意识得以增强。

  七、贯彻落实“‘一把手’五不分管”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推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我社坚决贯彻执行,成立了“‘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对每个分管领导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作为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避免由少数人集中使用权力,形成腐败。

  20XX年工作安排

  一、按照县纪委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坚决落实“三转”、“两个责任”,明确职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即知即改,并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使广大干部职工加强防腐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从源头扼制腐败的产生。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党章》和《廉政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内涵,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加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全面完成好全年的党风廉政工作任务。

  三、强化制度监督,推进系统效能建设工作。结合供销社实际,按照有关规定以查办违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营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案件,查办企业改制中资产处置、产权交易和资产流失的案件,查办严重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坑农害农事件。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

  五、继续开展财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认真倾听群众的声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对来信、来访中的各种信息研究,仔细排查,限期处理。

  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二

  2015年,夷陵区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三转”,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项目强服务,抓保障夯基础,抓作风促清廉,抓机制明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办合署办公,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年初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方案,按照授课时间、授课内容、授课人等按部就班的进行,确保从思想上高速重视,行动上保持一致。先后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开展了“如何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大讨论以及“聚焦主业、深化“三转”系列评述文章学习,及时传达学习区委书记刘洪福同志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区四届纪律委员会五次全会精神,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如何深化“三转”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新思路、新业绩、新作风、新气氛进行了讨论,大力提升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增强了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健全的组织机构和领导体系,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年初,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签定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其与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同步进行,进一步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考核的组织领导和考核结果的运用,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立足于细化责任、明确分工,着力在抓严、抓细、抓深、抓实、抓具体上下功夫,研究制定《区发改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制定《区发改局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任务目标分解表》,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强化监督制约工作、推进源头防腐、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对目标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将责任制分解为33项,分解到8个科室,让每一位干部都能参与、重视并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制定了《区发改局落实省委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实施办法任务分解方案》,重点突出项目申报、项目审批、投资安排、项目组织实施等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明确了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和主要任务,将任务细化到分管领导,明确到具体科室。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在全局形成了“主官”主担当、守土有责和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有效机制。

  (三)一岗双责,同步推进。进一步明确了党组负责人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和其它重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对每一位新任干部谈话均明确提出履行“两个责任”和廉洁从政的要求。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签订2015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我局在抓业务工作以及相关调研汇报工作的同时,经常性的强调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5月8日,区政协调研我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时,我局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了汇报,确保党风廉政教育常抓不懈,深入人心。

  我们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促进两个责任的履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台阶,并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强化两个责任根本在担当。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党章赋予的法定职责,是应对“四种考验”、“四种风险”的现实要求。全局上下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将主动履责、积极负责、敢于担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充分发挥好“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作用。班子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担起来,既要严于律己,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科室负责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完成所承担的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具体任务。

  2.强化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我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突出抓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导向,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把一大批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巩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二是抓源头,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各项制度规定,修补现行制度的缺陷与漏洞,建立行之有效的制衡和监督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好的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加大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梳理工作事项,明确工作流程和风险点,健全防控举措,做到可操作、防得住。三是抓改革,全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效地遏制权力寻租。四是抓查处,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办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件。

  3.强化两个责任核心是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局党组将健全责任分解,严格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形成完整链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健全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管用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为落实责任追究提供依据。二是完善检查考核机制。认真做好责任分工,将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具体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动态管理,强化年底考核。三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检查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科室,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篇3】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知识集锦

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

实、做人要实。

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

新时期党员干部要适应“四个新常态”:从严治党新常态、依法

治国新常态、作风建设新常态、深化改革新常态。

党员干部做人做事的四条底线: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

道德底线。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一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为民、务实、清廉。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

治治病。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换届纪律“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委组织部换届工作“六个坚决查处”:

一是坚决查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二是坚决查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造假骗官等行为。

  三是坚决查处违规用人、跑风漏气、隐瞒实情等行为。

  四是坚决查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案不力等行为。

  五是坚决查处造谣诬告、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行为。

  六是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等问题。

“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的工作制度之一。“三会”是:定期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
“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每一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季度一次。

党费标准: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

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 1.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

党费按月足额及时自觉缴纳。

【篇4】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

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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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途径,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上台阶的关键。我们应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着力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工程”来抓。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思想文化相互交织、相互激荡,社会环境日趋复杂。在这种情况下,要使领导干部经受住方方面面的诱惑和考验,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思想道德的纯洁,就必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采取党风廉政教育、完善配套制度、实行一岗两责、加大检查考核、强化两权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以保证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以此推进社会和谐发展。近年来,尽管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我们认真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第一,部分领导干部认识不足。少数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着"业务硬、抓党风廉政建设软"的思想误区。有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认识模糊,被动地应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数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责任制缺乏应有的重视,认为反腐败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往往领导不重视,工作不配合,措施不到位;
有极少数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支持监督,总以为自己不错,自我监督意识不强,口头上重视监督,常常有意无意回避各方面的监督;
少数领导干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虚事,是软任务,这些错误认识,必然导致行动上的"脆弱性",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内容到形式不能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第二,责任不够明确。有的单位没有把责任分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基础性,认真搞好单位的责任分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只满足于文件的上传下达,照抄、照搬、照转,具体工作不够扎实,责任分解流于形式。有的部门领导以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为由,把责任全部担到“一把手”肩上;
一些部门特别是一些责任制牵头单位、部门领导缺乏责任意识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精神,对其应承担的反腐败工作也没有做到“各负其责”,尽职尽责,而是推一推、动一动,一味依赖纪检监察机关;
一些单位和部门领导借口抓业务工作任务繁重,安排纪检干部从事其它方面的大量工作,导致部门纪检组监察机构监督作用发挥差。
第三,监督机制不完善。个别领导干部只求不出大事,对其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应付履行,甚至不履行,特别是在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一些相关制度
方面还有欠缺。有些单位和部门不能切实结合本部门和行业的实际,针对具体岗位的具体情况形成细化的廉政规范,很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容融进日常的工作和管理中去,在实际工作中最终导致规定流于形式。对落实责任制的监督主体的界定不清,如何有效实施监督不够明确,监督环节不够紧凑严密,监督手段不够先进科学,而且由下级监督上级,下属监督上司往往难以到位,因而监督效果不明显,没有有效地起到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惩处的功能。
第四,责任考核不够科学规范。责任考核上欠缺科学统一的既能定性定量又方便操作的指标体系,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难以作出精确的评判。责任考核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点环节,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缺乏量化考核标准,没有一整套比较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价体系,所以检查考核、评选先进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起不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作用。近年来在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中,就有很大的难度,难以操作,因而,责任制在各单位都缺乏有效的考核检查、监督和制约。
第五,责任追究不到位。责任追究方面,政策界限不是十分明确,什么情况下应追究到什么程度,上追几级领导责任在实践中量纪比较困难。有的领导干部认为责任追究是软任务,无指标,能不追究就不追究,能不得罪人就不得罪人,因而存在责任追究的力度明显不足,一些应追究的责任而不追究,追究不到位。有的对责任追究的概念不清,界限不明,责任追究的范围把握不准,责任追究难执行。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领导重视不够。有的主要领导,尤其是部门领导对抓责任制工作重视不够。本来这项工作的主体应该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委的参谋助手,而在实际工作中,这项工作都是由纪检监察机关来承担,名不正言不顺,工作很难推开。
二是组织协调不够。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机构之间、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执纪执法部门之间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致使责任追究案源流失。
三是责任追究力度不足。主要是一些领导在责任追究中存在着"四怕":一怕影响单位评选先进,影响单位荣誉;
二怕影响个人业绩的评定,丢面子、失位子;
三怕得罪人,给自己带来一些麻烦;
四怕"拔出萝卜带出泥",甚至于引火烧身。基于以上种种原因,责任追究总是难以到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责任制与实际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到检察工作做得不够,与实际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难以提出统一的硬性指标和要求,因而工作发展不平衡。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对策措施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仅依靠某个部门的工作难以取得实效,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各负其责,笔者认为,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廉政教育机制
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很多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并不高,还有很多“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思想,甚至还认为可以利用“替死鬼”或强大的“靠山”过的相安无事。为了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廉政教育机制,我们就必须坚持把教育作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首要环节,使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意识到,作为领导,分管的工作出了事,下属出了事,自己同样有事。要按照“灵活、内容切近、有效”的原则,通过学习先进典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党纪条规知识竞赛以及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强化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责任追究重大案件的宣传,真正触及每一位领导干部的思想灵魂,促其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无论工作怎样繁忙,都不能忽视对廉政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带头落实。特别是要强化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一把手”作为“领头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既要当好实践者,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更要当好组织者,敢抓、会抓、真抓,切实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领导干部要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做自觉接受监督和主动参与监督的表率,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践证明,党的生活监督,最有效的就是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力度。其次,必须强化监督意识的教育。监督意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监督主体,要担负起监督的职责;
二是作为被监督体,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因此,一方面要把组织、群众和各方的监督作为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而不能把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和束缚。另一方面,强化领导干部权力道德修养。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的涵养锻炼,是领导干部养成高尚品德和情操、达到高尚的道德境界的重要途径。加强领导干部权力道德建设必须依靠领导干部主观世界的努力,在运用权力的过程中,权力道德修养的自律对于防止与消除权力异化变质起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各级干部都要自觉加强权力道德修养,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增强党性锻炼,努力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清正廉洁,严以律己,不计名利,淡泊人生,要善于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一个具有高尚权力道德的人。只有这样才能无私无畏,真正起到监督效果。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接受监督的态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工作。首先加大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工委)议事规则和程序,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重点工程的招投标等,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要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预防和监督功能,借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二、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你都会感到当你无权无钱的时候,你什么都干不了,因为在我们身处的环境下,每个人都知道,你要办点有需要当地官员证明或帮助的事,你要是没有一点点门路,你是不可能那么容易办成的。因为权力都在那些领导干部的手中,他们有绝对说话的权力。也是这样,我们身边出现了很多与有权的人勾结的有钱人。那么为了改变现状,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我们必须做到突出监督重点,对症下药,方可取得成效,方法有:一是严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要建立健全党委(工委)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联系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经常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和提供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为考核选拔领导干部提供决策依据。组织人事部门对拟定提拔的领导干部在提交党委(工委)讨论前,应主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以防止素质不好的人走上领导岗位。二是合理分解直接掌握人、财、物支配权的领导干部的权力。把决策、执行、监督三权适当分离出来,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促进领导班子成员相互间的监督和权力制约。同时还要科学合理地划分和确定领导干部的权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领导干部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下属干部群众专题报告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自觉和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接受群众的公开评议。对为官不廉者进行批评教育,对有严重以权谋私行为的领导干部及时撤换,并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始终处于经常化的监督之中。通过这些监督,我们或许可以慢慢的改变我们现在社会存在的那股不良的权力交易之风。
三、健全监管制度,增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规范性
监督不是说说就是的,要想正真健全监管制度,不能只是口头说监督,应该把领导干部权力监督规范化,有规范条例,有法律的保证,才会使增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进行到底。因为有很多领带干部也会像那些不法分子钻我们当前的法律漏洞。这样一来,他们会有很多理由来说自己做错,因为没有法律法规可以说明。所以说加强制度建设,是监督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的重要保证。当前,除了坚持完善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加强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三项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干部提醒谈话、戒勉谈话等干部监督管理制度,还应着力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一是制定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督的内容、办法和处罚措施,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用权行为和工作程序。二是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的制度。进一步明确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标准,采取待岗、降职、免职等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三是完善民主评议制度。结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班子考察、岗位责任考核,组织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并扩大评议范围,将评议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之中,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群众意见比较大、存在问题多的领导干部,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帮助教育或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四、高度重视对领导干部的作风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八大良好风气”,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对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提出了全方
位的高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目的在于通过干部作风的转变和干部素质的提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一)高度重视对领导干部的经常性教育
我们都知道领导干部的作风是其党性修养、政治品质、道德情操的具体表现。那也是我们党长期监督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原因。但由于长期执政,使一些领导干部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产生脱离群众等危险;
同时在实行对外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也会使一些领导干部受到腐朽思想观念的侵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党组织忽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就可能使一些不良风气滋生蔓延开来。因此,必须紧紧抓住思想教育这个根本,积极开展对领导干部的经常性教育。要把倡导和践行“八大作风”,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内容,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都应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列为重要内容和议题。要防止用一般性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代替作风教育,防止在作风教育上的厌倦情绪或以组织处理代替思想教育的做法。要注重发挥上级对下级、班长对成员的特殊教育作用。加强经常性作风教育,既要注重言教,也要注重身教,上级领导、一把手以身作则,身正行端,对下级或班子其他成员将会产生无形的示范作用。加强经常性作风教育,应把倡导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作为一个重要方面,给予特别的重视。如果领导干部生活作风不检点、不正派,就会降低甚至丧失拒腐防变的能力,就会解除反腐倡廉的思想武装,最终滑入腐败堕落的深渊。
(二)切实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的力度
我们都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那么我们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就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使领导干部在高度的自觉和严格的约束中保持良好作风,也使得他们习惯这种监督,做到当没有监督的时候也一样保持这种廉洁,同时这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党组织应定期研究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问题,对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的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改进措施,作出相应部署。对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醒、批评或做必要的处理。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把近年来中央制定的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到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中去,规范领导干部的日常行为。同时,积极探索新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把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纳入群众评议的范围,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等,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作风、表现,并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素质的重要方面,作风不好的不能进班子,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充分发挥巡视工作和信访工作在干部监督中的作用,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要加大社会舆论监督的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形成惩恶扬善、祛邪扶正的舆
论氛围,让保持优良作风的干部能够心情舒畅地工作,让搞不正之风的人在党内没有市场。
(三)必须把握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规律
当我们在做一件事时,我们是该按照自然的规律来实行的。这也是我们唯物主义者所要坚持的,也是我们人性化,跟随社会发展要求的需要。那么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我们选哟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规律的认识,自觉地把握和遵循规律,既坚持已有的成功经验,又不断改进工作方式,贴近实际,切实增强针对性。要把严格自律和强化监督结合起来。这就要求把抓好领导干部的自律放在第一位。要引导领导干部把党的理想、宗旨、纪律内化为自己的信念,作为自己立言立行的根本准则,时刻注意检点自己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树立“小节非小事”防微杜渐的意识,自觉发现和解决自身作风存在的苗头性问题,防止因“小节”失守,导致“大节”不保。与此同时,也要重视他律,强化外在约束。特别是要对干部职权的行使、权力的运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使领导干部既接受来自党内特别是班子内的监督,又接受来自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既接受自上而下的监督,又接受自下而上的监督,形成完善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合力和效果。要把继承优良传统和不断培育新作风结合起来。作风建设具有继承性,必须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同时,作风建设又具有时代性和不断发展变化的特点,处于什么样的时代,面对什么样的形势,担负什么样的任务,就需要有什么样的作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总结历史经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同时还要紧跟时代,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新的实践中汲取新的营养,勇于创新,积极培育适应时代要求的新作风,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时代风貌。要把整体推进与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不能抓一抓、放一放,不能有空白点,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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