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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检定周期 计量器具检定周期

时间:2022-05-05 17:57:1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 计量器具检定周期,供大家参考。

计量器具检定周期 计量器具检定周期

如何确定计量器具检定周期

在我们日常的计量检测工作中,经常碰到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确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而客户也常常就我们给出的检定周期或校准有效期提出疑义,要求给予调整。对此,我们又如何做好解释?为了科学、公正地确定计量检定周期,对客户提出合理的建议校准日期,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规范与论述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周期。

一、jjf1139-2005《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是我们确定检定周期的总原则jjf1139-2005技术规范是参照*法制计量组织公布的*文件oimld10:1984《检测实验室中使用的测量设备复校间隔的确定原则》与美国国家标准实验室大会组织出版社的ncslrp-1:1999《校准间隔的确认与调整》制定的。该规范规定了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规范提出了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制定或修订计量器具检定规程时,应根据所适用计量器具的本身特征、计量器具的*能要求以及计量器具使用情况来确定其检定周期;
二是确定计量器具检定同期时,首先应明确所适用计量器具的测量可靠*目标r(一般计量器具的测量可靠*目标r≥90%);
三是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的确定应恰当地选用反应法或最大似然估计法中某一种或某几种合适的方法进行分析测算。在这三个原则中,我们可明确:①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确定是在保*一定的测量可靠*目标前提下,由计量器具本身的*能、特征,使用状况决定的;
②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提出的检定周期就是在这三个原则前提下得出的;
③这个周期是通过一定的科学测算而来的。

二、jjf1139-2005规范中提出的周期测算方法是编制规程或或调整周期时可以应用的方法

在jjf1139-2005规范中,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提出了反应法和最大似然估计法两种方法。而反应法又主要有“固定阶梯调整法”、“增量反应调整法”与“间隔测试法”三种方法;
最大似然估计法又有三种具体的计算法:经典法、二项式法与更新时间法。

三、质技监局量发[2000]182号文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作出了相关规定

为了加强对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的管理,规范调整强制检定周期的行为,保*强制检定工作科学、公正、有效,在2000年10发布了《关于加强调整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中,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作了四点规定:

1、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中规定的检定周期是常规条件下的最长检定周期,普遍适用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要严格执行,一般情况不需要进行调整。

2、凡连续两个检定周期检定合格率低于95%(计量器具主要计量*能指标)或某台(件)计量器具连续两个检定周期主要计量*能指标不合格的,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可以根据相关的规程,结合实际使用情况适当缩短其检定周期,但缩短后的检定周期不得低于规程规

定的检定周期的50%;
缩短检定周期的工作计量器具,若连续两个检定周期检定合格率在97%以上(含97%)或三次检定合格,应当恢复执行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

3、在调整强制检定周期前,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必须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调整检定周期的申请方案,报送检定原始记录及数据统计分析表等资料的复印件,经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调整强制检定周期。

4、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工作的监督,严格审核调整强制检定周期的申请方案,必要时可聘请技术专家评议。对任意或未经批准备案调整强制检定周期的,要及时纠正,严重的要撤消对该项目进行强制检定的授权。

上述四点规定,十分明确规定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计量检定工作中如何确定检定时间间隔的原则与方法。

四、结论

根据以上所述,在我们的计量检测实际中,应该如何确定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周期(即时间间隔)就比较明确了,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①.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有效期)一律按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执行,检定人员不得随意调整;

②.计量器具校准的校准间隔建议周期,可有三种情况:一是如果是参照计量检定规程开展的校准,则校准间隔建议周期按计量检定规程中规定的检定周期执行;
二是按jjf校准规范进行的校准,则按校准规范中规定的复校时间间隔执行;
三是如果是按照产品标准或产品技术条件开展的校准,则由检定员根据jjf1139-2005《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先确定初始校准时间间隔,然后根据以后校准结果情况调整其时间间隔(如按“增量反应调整法”调整)。

五、对客户意见的处理

从单位的利益出发,部分客户往往要求调整检定周期或校准时间间隔,对此我们按以下原则处理:

①.客户要求缩短时间间隔的,因为考虑到我们执行的周期是规程中允许的最长检定周期,而客户可能使用频次高,所以可以同意其缩短时间间隔的要求;

②.客户要求延长检定周期的,对此要求,我们要对他们宣传质技监局量发[2000]182号文精神,以维护计量检定规程的严肃*;

③.客户要求延长复校时间间隔的,则要核查几年来该计量器具校准结果的情况,特别是一次校准合格情况(即没有任何调整情况下的合格情况),然后才能按照jjf1139-2005《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进行调整复校时间间隔,否则就无法同意调整时间间隔。如果客户坚持要调整,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在计量校准报告中不要注明其复校时间间隔,由客户在管理体系中自由确定其时间间隔。

2009.08.28

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企业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分析与探讨

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受其使用*能、使用环境、使用频繁程度、准确度要求以及保养、存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所以,评定合理的检定周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通常检定周期的评定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往往不尽合理,存在着检定周期内使用的计量器具不一定合格,而超周期使用的计量器具不一定就不合格的现象,这就说明了检定周期的评定中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1检定周期评定中的问题及影响

1.1问题

(1)概念不清

有些人认为:企业计量器具检定与不检定都无所谓,随便评定一个检定周期,不违背有关规就可以了。至于周期合理与不合理、适用与不适用、能不能满足要求认为都无关紧要。使用中的计量器具随时坏、随时修。制定周期检定计划时按照检定时间加检定周期计算。结果,周期检定计划成了一种摆设,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2)评定不合理

有些企业评定检定周期时只考虑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考虑由此而产生的工作量的大小及自己的承受能力,考虑因计量器具送检需配备备用计量器具的数量等。因此,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评定得很不合理。

(3)评定脱离使用环境及生产情况

由于企业计量器具数量大、品种多,使用环境及频繁程度不同,有些企业只根据计量器具的种类评定检定周期,而没有根据计量器具的使用环境、使用频繁程度等影响检定周期的因素来细致区分和评定检定周期。

1.2影响

(1)计量器具合格率低

由于检定周期评定不合理,难以保*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处于合格完好状态,难以杜绝不合格甚至报废的计量器具在现场使用,难以保*计量器具的一次周检合格率和抽检合格率达到指标要求。

(2)造*力、物力的浪费

从企业生产的角芳看,由于周期评定不合理,检定周期偏长,将导致计量器具在周期内难以于合格状态。若大批量地送修,将给生产和计量器具的检定和修理部门带来困难:一边因生产急需等待器具使用,一边因工作量的增加需添加人手或加班加点,甚至会影响周检计划的正常实施。这样在人力、物力上都是一大浪费。尤其在目前深化企业改革、机构调整、下岗分流、人员减少的情况下更显不适。再者,由于送检器具数量大,造成备用器具的数量不足,如欲购置备用计量器具,对企业有限的经费也将形成压力,也给计量器具的管理、存放、检定工作带来麻烦。

当然,检定周期过短,因检定次数和费用的增加,也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对计量器具的寿命、精度及生产和人力也将带来不利影响。(3)难于开展监督检查

从计量监督、管理的角度来看,因检定周期不合理,正常的周检计划被打乱,实施监督和检查以及强化管理工作将无从谈起。由于检定周期的不合理,对其进行频繁的调整,也有碍于计量器具管理向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2检定周期的评定

2.1加权及总分评定法

按照日本田口宏一博士倡导的田口式计量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具体情况,全面考虑影响周期长短的8种因素,根据科学分析和统计资料,将每一种因素按状况分为a、b、c三级,再乘以表征各因素对周期影响程度的加权系数获得总分,根据总分来评定周期。即

式中:y——总分;
ti——i项因素评定级别得分;
pi——i项因素的加权系数。

(1)对生产中质量、安全、环保的关系

评定级别:(a)攸关(b)密切(c)一般

加权系数:3

(2)产生故障的难易程度

评定级别:(a)每年2次(b)每年1~2次(c)每年0次

加权系数:2

(3)失控失准的情况(稳定度)

评定级别:(a)每年2刻度(b)每个1~2刻度(c)每年1刻度

加权系数:2

(4)准确度与测量范围之比

评定级别:(a)1/3以上(b)1/3~1/5(c)1/5以下

加权系数:2

(5)使用频繁程度

评定级别:(a)连续(b)间歇(c)偶尔

加权系数:1

(6)维护保养情况

评定级别:(a)差(b)一般(c)好

加权系数:1

(7)部件松动磨损的程度

评定级别:(a)大(b)中(c)小

加权系数:1

(8)环境对计量器具的影响

评定级别:(a)多(b)一般(c)小

加权系数:1

在评定级别后,应按照评定的级别逐项打分,其原则是:

(a)5~4分(b)3~2分(c)1~0分

最后乘以表征各因素对周期影响程度的加权系数,逐项累计计算总分。根据总分评定周期。具体标准见下表。

2.2综合因素评定法

(1)对强检器具确定最长周期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其周期不能超过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

(2)对非强检器具确定相应周期

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依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6号公告,根据计量器具的种类,结合本企业秤的特点,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逐种、逐类地确定相应的周期。

(3)按经验确定相关周期

根据计量器具质量,安装、使用的环境条件,使用频次,磨损漂移的趋势,所要求的测量准确度及其生产的重要*和影响,按照经多年实践并*是科学可行的a、b、c分类管理办法,对同种类的计量器具评定出不同的检定周期。

总之,评定检定周期时,应遵循两个最基本的原则:一是尽可能减少计量器具使用中不符合技术规范产生的风险;
二是维持最少的检定费用。

3检定周期的调整及资料

3.1调整

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确定后,一般应先试用若干周期,然后进行考核。考核的办法是统计周检合格率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若在其范围内,则说明周期评定合理;
若不在其范围内,则说明周期评定不合理。当然,也可以根据计量器具抽检合格率考核周期评定是否合理。周检合格率根据计量器具a、b、c管理的分类,确定其合格的范围,参照如下:a类计量器具:周检合格率99%~100%

b类计量器具:周检合格率95%~98%

c类计量器具:周检合格率91%~94%

然后,可以根据实际周检合格率分析周期是否合理,是偏长,还是过短。显然,周期偏长要适当缩短,周期偏短要适当加长。以“月”为调整单位,一般可将3个月调整为4个月或6个月;
6个月调整为9个月或12个月;
12个月调整为18个月或24个月。反之,周期缩短也应如此。

检定周期的调整,也可以根据gb/t19022.1的附录a介绍的5种方法,即自动的或“阶梯式”调整法、控制图法、日历时间法,“在用”时间法、现场试验法或“黑匣子”试验法来进行。

3.2资料

要想得到理想的周期调整结果,就必须具备足够的检定周期统计资料。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有关数据是历史*资料,对于检定周期的调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很好积累并保存归档。

加权系数:1

可以看到,检定周期评定方法没有一种是尽善尽美的。因此,各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其中的一种或经综合考虑后确定更适合自己的方法,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计量技术基础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素质,保*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实行自愿申请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申请计量工作定级升级的企业(包括生产产品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领导全国的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工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第五条计量工作定级升级的考核内容:

(一)计量管理水平;

(二)生产过程中计量检测设施的配备;

(三)生产过程中计量检测水平;

(四)计量技术素质。

第六条计量工作定级升级等级的划分:

按《计量考核评分标准》,达到95分以上,其中生产过程中计量检测率获得35分以上的为一级计量合格单位;
达到85分以上,其中生产过程中计量检测率获得30分以上的为二级计量合格单位;
达到75分以上,其中生产过程中计量检测率获得25分以上的为三级计量合格单位。

第七条工艺控制、质量检验、能源及经营管理使用的计量器具不足100台件的或超过100台件,但计量器具简易、品种单一的企业,原则上不予定级;
确有需要的企业,可按《计量验收评分标准》进行计量验收,达到80分以上的为计量验收合格单位。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八条申请计量工作定级升级的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与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

(二)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经*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并有合格*书。

(三)有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含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并按规定的检定周期,定期进行检定;

(四)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五)计量工作实行了统一管理,并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六)申请一级计量的单位,其主导产品质量、消耗及经济效益指标应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

第九条计量工作定级升级按《计量考核评分标准》分数确定,三级计量合格满半年以上方可申请二级,二级计量合格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一级。

第十条因违反计量法律、法规,尚未结案的不得申请。

第四章考核和发*

第十一条申请单位应向组织考核发*的*计量行政部门提出计量工作定级或升级申请。

第十二条计量定级升级工作采用评审员评审制度,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可根据需要聘任计量定级升级评审员。

第十三条一级计量定级升级考核,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初评工作,委托省级*计量行政部门、有条件的大工业城市*计量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复核工作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进行。

第十四条二级计量定级升级考核,由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有条件的大工业城市*计量行政部门及省级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第十五条三级计量定级考核和计量验收,由市(州、盟)级*计量行政部门组织。根据需要可委托有条件的县级*计量行政部门及市(州、盟)级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第十六条一级计量合格*书,由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二级计量合格*书,由省级*计量行政部门颁发。三级计量合格*书及计量验收合格*书,由市(州、盟)级*计量行政部门颁发。

第十七条一级计量合格单位名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二级计量合格单位名单由省级*计量行政部门发布,三级和计量验收合格单位名单由市(州、盟)级*计量行政部门发布。

第五章合格*书的效力

第*条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合格*书的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前三个月内需向原发*部门申请复查。复查合格者,换发新*书;
不合格者,吊销其计量合格*书或降级发*。到期不申请复查者,合格*书自行失效。

第十九条按有关规定取得三级计量合格*书的单位可参加产品评优、质量管理奖、能源升级、办理生产许可*、省级先进企业评选等活动。

第二十条取得一级计量合格*书的单位,授予“国家计量先进单位”称号。

第二十一条计量验收合格单位,其计量合格*书的效力原则上与三级等同。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承担计量工作定级升级考核的单位,要对计量考核和计量验收的质量负责;
委托单位要对被委托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中止委托。

第二十三条各级*计量行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地区、本部门已进行计量工作定级升级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计量工作水平低于*书等级时,要限期整改;
到期仍达不到标准的,由发*部门或其上级*计量行政部门做出降级或吊销其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合格*书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获得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合格*书单位的有关人员,可按照质量管理奖评选活动的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有关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行业)的特点,制定具体考核规范。

第二十六条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合格*、*书及报表格式,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制定。第二十七条计量工作定级升级考核所需费用,由企业自负。

第二*条本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办法(试行)》即行废止。

2009.03.27

*计量网

 

第2篇:计量器具设备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设备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共和国计量法>及有关计量管理的法令、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计量管理工作,健全计量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量值准确,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医院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一、计量器具设备采购管理

1。

计量器具设备由医院专(兼)职采购员统一负责采购,采购员按照医院审批核准后的购置计划和请购单进行采购。

2。

采购过程中要对*能、质量、价格等因素综合分析和比较,在购置前将购置意向提供使用部门确认。

3。

采购计量器具设备应有制造计量器具设备许可*标志和许可*编号,计量器具设备的包装箱内应有:出厂合格*、产品说明书等。

二、计量器具设备验收、入库、领用

1。

2。

对新入院的计量器具设备都应履行验收手续。

计量器具设备到货后,由器械科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购员、档案员、使用部门、器械科计量员)参加验收。贵重大型计量器具设备到货后必须由分管院长及有关科室领导到场验收,必要时请供货单位共同参加。

3。

提货或收货时,首先检查装箱有无损坏,开箱验收应按照订货卡、装箱单及合同规定的数量、技术标准进行清点试机。发现问题,及时与运输部门、发货厂商、保险公司或商检等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妥善解决。

4。

5。

验收时,做好各种资料收集、存档工作。

计量器具设备入库时,由库房保管员清点入库,保管好器

具。

部门计量管理员填写:[领物单",凭领单及计量器具设备管理台帐领取计量器具设备,然后登记入帐。

三、计量器具设备档案管理

1。器械科遵循医院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档案员,负责向有关科室收集大型和贵重的计量器具设备的档案资料并整理、汇编和制定档案卷宗,交院档案室统一保管。

2。大型和贵重的计量器具设备使用记录及计量数据(医疗照片、图表、化验记录)应建立计量器具设备档案及数据查找目录。

四、计量器具设备强制检定管理

1。

对全院的强制计量器具设备进行登记、入账,建立电脑总账,帐和物一一对印。

2。

3。

定期将强制计量器具设备送检或接受上门检定。

对经检定不合格的、无合格印*的、超检定周期的强制计量器具设备,一律不得使用。

4。

临床使用科室计量负责人要管理好自己科室的计量器具设备,还要配合好器械科做好强制计量器具设备的检定工作,有问题及时与器械科沟通。

5。

器械科对全院的强制计量器具设备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强检(非强检)计量器具设备周期检定

1。

每年确定或核对计量器具设备强制(非强制)检定目录,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设备要一式三份填写<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设备登记造册、申请检定及备案表>,向*计量部门提出周期检定申请和委托备案。

2。

非强检计量器具设备自行规定检定周期,并向检定机构申请检定或校准。

3。

计量管理员负责周期检定计划的执行情况,做好情况记录。

六、计量器具设备使用、维护

1。

计量器具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使用人员应该掌握所用计量器具设备的*作技能,严格按照*作规程进行*作。

2。

严格执行不使用无检定合格印、*和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设备。

3。

计量器具设备必须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并做好记录。

4。

计量器具设备使用完毕,必须关闭电源和各种开关,做好安置保管工作

七、计量器具设备维护保养、维修

1。计量器具设备必须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并做好记录。

2。各种计量器具设备不得任意拆动,对维护保养不当而造成失准或损坏时,应填写情况报告上报计量管理员作出处理意见,填写情况报告可用故障、事故报告单。

3。计量器具设备使用前,要做好检查工作,发现故障或对准确*有怀疑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报告部门计量管理员,逐级汇报至器械科计量管理员,由器械科计量管理员将计量器具设备送维修部门修理,修理后再送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大型计量器具设备要定人、定位、定岗包干负责。

八、计量器具设备停用(封存)、报废

1。

计量器具设备超周期检定、有故障的或检定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2。

对于无法保*原来的准确度或无修理价值的计量器具设备,计量管理员应按规定 的程序进行报废。

3。

计量器具设备报废由计量管理员根据各业务部门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医疗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经器械科报分管院长审批,低值计量器具设备由分管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批。

4。

停用(封存)、报废的计量器具设备应张贴停用(封存)、报废标记。使用部门带[计量器具设备管理台帐"、[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有关资料到器械科办理报废手续,及时做好财产、账务登记注销等工作。

九、计量数据管理

1。计量数据要准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各种文字或符号要书写正确和规范。

2。用于诊断、治疗的各种医疗照片、图表、化验记录等各种计量数据要按有关规定加以保管。

3。计量管理员应指导和督促存放在各业务部门的医疗照片、图表、化验记录等计量数据的管理工作。

十、计量管理内部审核

1。

计量管理内部审核工作由计量管理员负责协调,明确审核日期(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检查指导计量器具设备是否有效贯彻并达到计量管理目标。

2。

计量审核应包括在用计量器具设备使用情况审核和各组织管理系统审核。

3。

计量器具设备在组织审核后,由计量管理员编一份审核报告和纠正措施计划。内容应分析计量管理体系的有效*和进步情况及纠正计划的实施情况分析。经分管院长批准后供单位领导决策。

十一、计量器具设备故障、计量事故处理

1。计量器具设备发生故障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计量管理员,器械科计量管理员在得知情况后要组织协调有关人员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计量器具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后应由当事人填写损坏故障单,交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由器械科计量管理员确认后在损坏的计量器具设备上张贴停用(封存)或禁用标志。

3。器械科计量管理员可指定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及时查清原因与造成的后果情况,认真写好事故分析报告,尽量减少和消除危害与不良影响,如果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当事人或发现人对计量器具设备损坏事故拖延不报或弄虚作假,隐瞒真情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十二、计量培训、考核奖惩

1。制定部门计量管理员和计量器具设备使用人员每年的培训考核计划,报分管院长批准。

2。计量管理员应按照计划实施对部门计量员和计量器具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3。计量奖惩考核在每年的年底进行一次,考核采取奖励和惩处相结合的办法。对工作踏实、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对不负责任、发生事故的的责任者给予惩处。

4。业务部门、科室计量人员的奖惩,由计量管理职能科室进行考核,奖惩名单应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5。各业务部门、科室因工作失职而发生重大计量故障及发现计量管理上的漏洞等现象,由计量职能科室提出惩处建议书,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6。计量器具设备不得随意转借他人(或外单位),违者造成损失,应根据损坏的程度实行赔偿。

7。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计量器具设备损坏,根据情节轻重承担适当的费用。

十三、计量器具设备状态标志管理

1。

经检定合格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设备需贴上[检定合格*"标记和[强检"标志后方可使用,合格*上必须正确填写有效期和检定员姓名。

2。

经检定或校准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设备需贴上[准用"标记后方可使用,填写内容与[合格*"标记相同。

3。

对有故障、超差、超周期及暂时不用的计量器具设备需贴上[封存"或[停用"标记,以后待维修、检定后方可使用。

4。

报废的计量器具设备应贴上[报废"标记,标记应填写当时的报废日期和批准人姓名。

 

第3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详细地址: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电子信箱:

负责人:(签字)联系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书编号

(一)递交申请书的同时递交以下文件资料:

1。申请单位合法经营的*文件(复印件);

2。样机照片;

3。使用说明书(或者产品样本);

4。总装图、电路图和主要零部件图;

5。产品标准(含检验方法);

6。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所做的试验报告。

(二)说明:

1。申请书一律用a4纸印制;

2。不同类别的计量器具分别填写申请书;

3。申请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

4。[产品简要说明",填写主要技术指标或说明主要改进情况;

5。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6。申请书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无签字、*无效;

7。申请书一式三份(可复印)。

(三)申请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应提供本单位生产的三台样机;按系列产品申请的,每个系列提供三分之一有代表*的规格产品,每种规格提供三台样机。

(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书一年内对计量器具许可*考核有效。

一、申请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我单位下列计量器具申请型式批准:

序号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准确度

备注

二、受理单位处理意见

委托:进行型式评价

委托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委托日期:年月日

三、型式评价结果:

经型式评价该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准予发放型式批准*书。

(详见型式评价报告)

审批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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