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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计划13篇

时间:2022-12-13 19:50:05 来源:网友投稿

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计划13篇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退役士兵就业推荐和创业指导计划就业工作关系到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院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更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计划13篇,供大家参考。

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计划13篇

篇一: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退役士兵就业推荐和创业指导计划就业工作关系到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院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更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院对就业创业工作一贯非常重视,坚持“转变管理理念,加强就业指导,拓宽就业渠道,培育就业市场”的原则,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现毕业生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就业。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学校学生处、招就处、学院的指示精神,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以稳定安置退役士兵就业为目标,以一切为退役士兵提供更好就业服务为工作宗旨,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思路,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千方百计的搭建就业载体,并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和选定标杆性企业的项目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院的就业工作部署,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二、年度工作目标1、根据学校就业安排,努力提高就业指导服务质量。2、提高就业质量,力争初次就业率和总就业率达到更高水平。力争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8%以上。3、提高毕业生综合能力,创造市场需求人才。4、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就业质量和毕业生满意度双提高5、积极开展创新和创业教育,力争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三、年度工作总体任务

  1、开展“政策落实计划”,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帮助退役士兵了解当前江苏省在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方面的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小额贷款担保和创业补贴等创业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和强化退役士兵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与组织、教育、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全社会形成合力,构建有利于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服务体系和政策落实平台。2、开展“搭建平台计划”,促进就业。

  搭建就业交流平台,举办多种形式的专场招聘会、就业供需见面会。大力开拓就业市场;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切实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开发订单式培养单位,力争在本年度增设5个以上就业及实习实训基地;加强网络就业市场建设力度,以学院网站为主阵地,加强网络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在学院网站上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开辟网上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校友会、优秀毕业生报告会等渠道,充分挖掘往届毕业生资源信息,利用他们的工作关系和人脉资源,进一步扩大就业网络。

  3、开展“创业引领计划”,推进毕业生自主创业。

  加强与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对接,确定落实享受税收优惠、小额贷款担保和创业补贴等政策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一是开好就业指导课,发挥就业指导课在就业择业创业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二是邀请企业界和毕业生成才典型来校开展就业创业指导,举办2场报告会;三是发挥往届校友的作用,邀请往届校友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指导、创业辅导等培训;四是加强毕业生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指导,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择业。

  4、开展“就业援助计划”,切实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一是援助特困家庭毕业生顺利就业。有针对性的对就业困难学生进行帮扶,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岗位或推荐就业。建立“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采取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优先安排等帮扶措施,帮助特困家庭退役士兵实现“及时就业、稳定就业、全部就业”。

  5、开展“就业服务提升计划”,提高就业服务水平。继续深入实施信息采集工程,建立丰富完善的退役士兵需求信息库。积极组建就业指导专家团,开展就业指导服务进校园、企业HR经理人进校园、就业创业典型校园巡讲、面试大赛、创业大赛等活动。

  四、年度工作具体安排1、第一阶段:2014年5月一7月(1)成立以学院书记为组长,学院副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准备。(2)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就业工作会议,主要对班主任进行就业工作培训及相关信息的传达。(3)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培训,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政策、就业形势、就业观念、求职技巧等专题报告和讲座,使他们树立“自主择业、勤奋创业、终生学习”的发展观和“先就业、后择业、再立业”的事业观。(4)积极开展我院创业模拟实训室、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筹备工作。(5)重视就业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学院就业网,凡是学校的就业工作信息必需挂在各班QQ¥上。2、第二阶段:2014年9月―11月(1)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筹办职业信息与就业指导园地,组织退役土兵参加单位

  的面试和招聘工作,通过电话沟通、跑企业、去人才市场等各种方式汇集企业就业信息。

  (2)10月下旬举行模拟面试招聘会,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和就业技巧的强化。

  (3)与各班班主任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建立各班就业档案,与学生进行沟通,细化了解每个学生的就业期望、个人特长、实践经历,以便开展就业工作。

  (4)进行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举办毕业生就业、创业系列讲座;召开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

  (5)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学校主办的职业规划设计大赛暨创业大赛。(6)特聘实习单位的权威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实习指导教师,让实习单位尽最大力量培养我们的学生,使学生实习后在各方面有大幅度提高,更好地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同时还有意识的动员实习单位从实习学生中选聘毕业生。在实习结束后,为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的实际技能,通过举行文书写作比赛,简历设计大赛等活动继续提高毕业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7)积极筹办2014年冬季校园招聘会。

  3、第三阶段:2014年11月〜2015年3月(1)给用人单位发送贺年卡及毕业生信息,积极联系用人单位到我院挑选毕业生。加强与劳动力、人才管理部门的联系,扩大就业信息来源,及时掌握就业信息,争取更多的就业途径。(2)举办冬季校园招聘会。(3)开展校内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工作。(4)组织毕业生参加相关人才招聘会。

篇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英德市退役军人应急救助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帮扶援助英德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解决严重生活困难,根据《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号)、《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退役军人规〔2019〕1号)和《关于建立清远市复退军人住房、医疗、就业、子女教育、生活困难优待措施的通知》(清民〔201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包括: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退休士官、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急救助是一次性帮扶援助,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在充分享受普惠性社会保障政策的同时,符合本办法条件的可以申请救助。

  第四条应急救助工作应立足济难解困,保基本、救急难、求实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救助工作要建立健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筹协调,民政、财政、住建、卫健、医保、人社、教育、应急管理、公安、城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主动发现并及时核实辖区内退役军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退役军人提出救助申请。

  第二章救助范围和标准

  第六条救助范围:(一)申请人因患重大疾病,在享受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等之后,自费负担仍然过重,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二)申请人因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享受各种社会救助之后,生活仍然出现严重困难的。(三)申请人因发生重大家庭变故,按规定享受各种社会救助之后,生活仍然出现严重困难的。

  (四)申请人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家庭,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组成,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包括未单独立户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八条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同一事由,原则上不能重复申请应急救助。

  第九条申请救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救助:(一)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受到刑事处罚的;(二)在申请之日前1年内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组织煽动、串联聚集、缠访闹访、滞留滋事、网上恶意炒作或造谣、多次参加聚集上访的;(三)不支持不配合管理服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四)因不当行为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五)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救助资金或拒不配合应急救助相关调查的;(六)因自杀、自残、打架斗殴、交通肇事、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七)具有就业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八)法定赡(扶、抚)养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应给予救助的情形。第十条救助标准:(一)因重大疾病申请救助,个人自付费用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按照7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救助;个人自付费用3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按照8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救助;个人自付费用5000元以上的,按照9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救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二)因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家庭变故或其他特殊情况申请救助,如果可以提供相关支出票据的,参照因重大疾病申请救助标准予以一次性救助;如果难以提供相关支出票据的,根据申请人生活困难程度,酌情给予一次性救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

  第三章救助程序

  第十一条应急救助工作实行一事一批,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初审、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的程序办理。

  (一)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应当在困难发生一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救助申请。

  由申请人本人(监护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填写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申请人转业证、退役证等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3.申请人身份证姓名相符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申请者需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写明户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支行信息)。

  4.申请人因同一事项接受过其他帮扶救助的情况说明。因重大疾病申请救助的,申请人另需提供本人医院诊断书、病历、医院结算票据以及报销票据等复印件各一份。

  因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家庭变故申请救助的,申请人另需提供以下材料:(1)因遭受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家庭变故直接导致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说明;(2)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定书;(3)低保户、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证件(证明)资料(已享受相关待遇的提供)等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需的复印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以便核对。核对完毕后,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初审。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

  场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对符合条件且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审核。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出具核查意见。符合条件的,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公示期满(5个自然日)无异议后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示有异议的,需开展进一步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审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出具的核查意见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完成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全面推行应急救助金社会化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应急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发放现金,发放现金的须有领款人(或代领人)、经办人、批准人共同签字。

  第四章资金筹措和管理

  第十三条应急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

  算,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向市财政局申请支付。救助资金来源包括:

  (一)中央和省、清远市财政补助资金;(二)本级财政公共预算资金;(三)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资金,“630”扶贫济困资金。(四)其他资金。第十四条每年开展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常年应急救助次数、次均救助费用和近年救助支出变化规律,测算下年度应急救助资金需求总额。市财政局根据测算总额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支出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基数、上年度结余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收入后的差额部分,应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第十五条市财政局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社会救助资金存量,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应急救助支出。各级政府应通过多种途径倡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为应急救助提供资金捐助。第十六条应急救助工作经费纳入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统筹考虑,市本级应急救助工作经费按上年度应急救助资金总支出5%的标准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予以保障。第十七条市财政局对应急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经办人员应当对在调查、审核、审批过程中获得的涉及申请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与救助工作无关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泄露公示范围以外的信息。

  第十九条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请信息,配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依法依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申请人伪造身份信息、隐瞒家庭经济状况,骗取救助资金的,一经查实,由负责审批单位取消救助资格,追回救助资金,相关信息记入有关部门建立的诚信体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篇三: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方案三篇

  工作计划一经制定,制定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这是强制性的。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方案的文章3篇,欢迎品鉴!

  ①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一、开展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及家属、三属政策宣传,培树先进典型。二、组织开展针对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及家属、三属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三、组织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四、收集本村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及家属、三属数据信息。五、督促退役军人党员及时纳入党组织管理,并积极参加党组织安排的活动。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②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承诺第一条我们承诺:热情周到接待来访办事群众,文明办公,有问必答,热情耐心,真正把退役军人服务站打造成退役军人之家。第二条我们承诺:工作做到高效率、快节奏,无论大事小事都一视同仁,认真办理。能办的事情马上办,不能办理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第三条我们的举报电话是68261847。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③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制度

  计划总结制度根据村党组织和上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服务站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工作;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月、每季有小结,半年、年终有总结;完成重要任务后,及时进行总结。请示报告制度请示应在事前,一事一请示;请示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特殊情况也可口头或电话请示;报告可在事前、事中或事后,实行站长负责制,内容分情况而定;请示、报告应逐级进行;每年年初和年终将工作计划和总结按时逐级上报;重大问题、重要工作要及时请示报告。议事决策制度议事决策要公开透明,注重征求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及家属、三属意见建议;重大事项必须经会议研究决定;明确各类会议的名称、议事决策范围和出席列席人员;明确会议准备和研究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要求。教育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要求的形势教育、国防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组织村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学习培训。信访工作制度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要详细填写《来访登记表》;实行首问首办负责制度,首问负责人对咨询事项认真解答,按照职责处理;对信访件,做到处理及时、落实到位、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不能做出答复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办结后及时向本人反馈办理结

  果。安全保密制度遵守保密守则,严守工作秘密,不向亲属和外部人员漏露涉密情况;涉密

  文件指定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传阅手续,阅后及时归档。根据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为弘扬雷锋精神,

  大力开展学习英雄张富清,不忘初心担使命活动。让广大退役军人融入到社会志愿服务事业,传播正能量,为推动鹤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____新时代__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___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继承优良传统,弘扬雷锋精神。全面深入开展学习英雄张富清,不忘初心担使命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永葆军人本色。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与军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结合起来,把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合起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军人贡献。二、组织领导县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总队,总队长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志担任。副队长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同志担任,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总队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办公室,章海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理及活动组织。乡镇成立分队,分队长由各乡镇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领导担任,乡镇

  服务站站长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分队联络员。三、序列架构为便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开展和管理,县直设立退役军人志愿服

  务总队,全县按照行政区划分为九支分队,明确如下:四、工作目标以____新时期__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组织并团结引导退役军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学雷锋、学张富清等典型大力弘扬退伍军人退役不褪色,离军不离党的优秀精神品质,树立广大退役军人良好形象。

  五、志愿者招募针对退役军人群体进行志愿者招募,采取自愿报名及主动吸收相结合,总队招募人数40人,每分队招募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20人;其中必须吸收两至三名党政单位在职退役军人,党员比例要达到30%以上。招募的志愿者对象按照个人报名、单位考察、政治考核的程序进行,有犯罪、治安处罚记录及政治思想底数不牢、不可靠及有其他不宜参加志愿服务队情况的一律不得招募。志愿者的招募管理,所有退役军人志愿者必须按要求填写鹤峰县退役军人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并在__志愿服务系统上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后选择申请加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其中九支分队由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分队联络员按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交注册登记表,各分队志愿者由分队联络员分管,总队统管并发放统一服装。进行相关志愿活动时,参与志愿者必须统一着装进行志愿者活动,各分队组织活动时须先报备县退役军人志愿服

  务总队审批,审批通过后报__志愿服务系统,由鹤峰县志愿者协会审批通过后进行组织活动,并进行服务时长计时。

  六、退役军人志愿者誓词我志愿成为一名光荣的退役军人志愿者,我承诺:永葆军人本色,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和谐美好社会贡献力量!七、相关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迅速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组织,并明确志愿服务队负责人,确保组织领导到位。2.严格招募对象。对招募的志愿者对象首先具备孝善品行,无不良记录。单位考察和政治考核主要领导必须审核把关,特别是思想底数方面要充分考虑综合酝酿,不宜招募对象一律不得作为志愿者招募。3.注重典型引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旨在擦亮退役军人名片,弘扬退役军人正能量,要将乡、镇的最美退役军人作为吸收对象,发挥个人影响力带动身边人,树立退役军人良好形象。4.强化宣传报道。从成立至开展工作要全程进行内外宣传,提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影响力,让广大退役军人通过组织和活动找到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利用自媒体和其他信息化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工作氛围。根据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为弘扬雷锋精神,大力开展学习英雄张富清,不忘初心担使命活动。让广大退役军人融入到

  社会志愿服务事业,传播正能量,为推动鹤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__新时代__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_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继承优良传统,弘扬雷锋精神。全面深入开展学习英雄张富清,不忘初心担使命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永葆军人本色。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与军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结合起来,把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合起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军人贡献。二、组织领导县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总队,总队长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志担任。副队长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同志担任,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总队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办公室,章海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理及活动组织。乡镇成立分队,分队长由各乡镇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领导担任,乡镇服务站站长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分队联络员。三、序列架构为便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开展和管理,县直设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总队,全县按照行政区划分为_支分队,明确如下略四、工作目标

  以__新时期__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并团结引导退役军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学雷锋、学张富清等典型大力弘扬退伍军人退役不褪色,离军不离党的优秀精神品质,树立广大退役军人良好形象。

  五、志愿者招募针对退役军人群体进行志愿者招募,采取自愿报名及主动吸收相结合,总队招募人数40人,每分队招募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20人;其中必须吸收两至三名党政单位在职退役军人,党员比例要达到30以上。招募的志愿者对象按照个人报名、单位考察、政治考核的程序进行,有犯罪、治安处罚记录及政治思想底数不牢、不可靠及有其他不宜参加志愿服务队情况的一律不得招募。志愿者的招募管理,所有退役军人志愿者必须按要求填写鹤峰县退役军人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并在__志愿服务系统上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后选择申请加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其中九支分队由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分队联络员按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交注册登记表,各分队志愿者由分队联络员分管,总队统管并发放统一服装。进行相关志愿活动时,参与志愿者必须统一着装进行志愿者活动,各分队组织活动时须先报备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总队审批,审批通过后报__志愿服务系统,由鹤峰县志愿者协会审批通过后进行组织活动,并进行服务时长计时。六、退役军人志愿者誓词我志愿成为一名光荣的退役军人志愿者,我承诺永葆军人本色,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

  设和谐美好社会贡献力量七、相关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迅速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组织,并明确

  志愿服务队负责人,确保组织领导到位。2.严格招募对象。对招募的志愿者对象首先具备孝善品行,无不良记录。

  单位考察和政治考核主要领导必须审核把关,特别是思想底数方面要充分考虑综合酝酿,不宜招募对象一律不得作为志愿者招募。

  3.注重典型引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旨在擦亮退役军人名片,弘扬退役军人正能量,要将乡、镇的最美退役军人作为吸收对象,发挥个人影响力带动身边人,树立退役军人良好形象。

  4.强化宣传报道。从成立至开展工作要全程进行内外宣传,提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影响力,让广大退役军人通过组织和活动找到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利用自媒体和其他信息化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工作氛围。

  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方案__镇辖9个村1个社区,现有退役军人对象720人,享受各类补贴对象___人,其中军烈属_人,伤残军人_人,老复员军人__人,目前退役军人事务暂由镇社事办代管,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宣传教育我镇采取设立宣传栏、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活动。并通过镇村会议、坝坝会,层层传达到每一个群众,在镇域内形成爱军、学军、拥军的良好氛围。

  二、慰问抚恤我镇多年来一直重视军烈属、困难退役军人慰问抚恤工作,采取在八一建军节、春节召开座谈会、发放慰问资金、物品的方式对军烈属、困难退役军人进行慰问。今年以来,对镇域内全部退役军人详细信息进行了采集,摸清了基础数据。6月,按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对镇内所有未违反法律法规的退役军人对象悬挂了光荣之家挂牌,实现一人当兵、全家光荣。三、资金发放我镇严格按照县文件规定,今年以来,按时、对标发放义务兵优待金__元、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__元。四、存在问题1、组织领导。当前我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由镇社事办代管,暂无专人负责,人力上略显不足。2、无工作章程,目前退役军人事务县上暂未下发工作方案、工作要点等指导性文件,镇级工作只能走一步算一步,来一样干一样,缺乏整体规划。

篇四: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退役士兵安置方案

  一、接收对象(一)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役超过2年的;服役未满2年因军队编制调整和本人政治、身体等原因需提前退出现役、并符合有关规定的。(二)士官:服役满8年、16年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服现役满5年、12年因编制限制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年满55周岁或者服现役满30年以上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超过本岗位规定最高服现役年限的,因国家建设和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以及因现实表现、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符合退出现役规定的。二、接收情况xx县xx年度接收退出现役士兵64名,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63名。三、政府安排工作对象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二)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四)是烈士子女的士兵。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53条第三款规定,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五)服役满10年、11年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六)服现役满上士军(警)衔规定年限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七)因公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官;(八)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从高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入伍(不复学)的士官。四、有下列情节的作自主就业安置1.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以前入伍、实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的退役士兵。2.xx年1月1日以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转业士官。3.在待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五、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关系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关系社会和谐

  稳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规政策,深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切实做好安置工作。

  (一)科学制定安置计划。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精准安置,落实工作岗位,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安置计划,确保服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被评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烈士子女士兵工作岗位的落实。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都应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驻贞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带头做好接收安置任务,实行“阳光安置”,优抚安置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

  (二)严格落实安置政策。县直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通过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相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县各相关部门要坚决杜绝应付性安置,防止上岗即下岗现象,保证安置合格率。各级相关、事业单位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有空缺时,应当首先用于接收本行政区内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下发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文件,严

  禁拒绝接收退役士兵或限制、禁止不属单位接收退役士兵,严禁以劳务派遣、有偿转移等形式代替增收安置。县人社局要督促用人单位尽快安排退役士兵上岗,依法签订合同或聘用合同(服现役10年以上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确保退役士兵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三)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x府办发〔2014〕43号)、《中共xx州委办公室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州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委办字〔2015〕18号)、《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贞党办发〔2015〕16号文件要求,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改进就业指导和创业服役。强化退役士兵职业教育,鼓励引导高等职业学校和专升本培养院校单列计划招收退役士兵,提升退役士兵受教育水平,增强就业创业竞争力。强化退役士兵创业培训,积极探索开展以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创业培训,全面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强化退役士兵创业扶持,加强创业培训与创业资金支持、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的衔接,落实创业优惠政策,提高创业成功率。积极搭建退

  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役平台,建立与公共就业信息共享、协调机制、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创业孵化等多元化服役。做好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实施教育培训,不继提升教育培训质量,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承担教育培训任务,推动建立教育培训、人才培训和就业创业的良性互动机制,使退役士兵有能力参与市场竞争、实现稳定就业。

篇五: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八一”走访慰问退役军人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巩固发展“爱我爱我军”的良好面,推动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XX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次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优抚政策、加强困难帮扶、保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为根本,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拥政爱民、拥军拥属”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帮扶”慰问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军民的观念和双拥意识,提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幸福感和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活动形式(一)开展走访慰问全面开展“大走访大慰问大宣传”活动,街道、社区做

  好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对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家庭的摸底排查,机关领导亲自上门,入户慰问,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户。组织开展悬挂光荣牌。

  (二)召开座谈会组织机关全体退役军人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倾听退役军人的心声。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基本需求,对有思想疙瘩的要及时教育引导到位,对生活困难的要及时救助帮扶到位,把和的关怀温暖送到他们心上。三、相关要求“八一”活动由机关行政接待科组织,活动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至8月5日,要按照讲求实效、厉行节约、增进友谊,增强队伍凝聚力的原则进行,要严格按照方案积极开展相关活动。

篇六: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深化“三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xx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深化“三服务”活动》(x退役军人厅发〔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委〔xxxx〕x号文件精神及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服务部队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基层”(简称“三服务”)活动。现将“三服务”活动实施方案详见如下:

  一、目标要求以新时代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总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以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门决策部署,把建立健全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机制、深化“三服务”作为推进退役军人工作质量的有力举措,增进感情,畅通渠道,服务部队、服务退役军人和服务基层内容,高水平推进我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能力,聚焦“三个年”、推进“三大工程”、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我区退役军人工作走在前列。二、重点任务(一)定向联系一批。通过“结对子”的方式与退役军人建立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定期不定期沟通联络、走访慰问、谈心交心等形式,常态化开展策、调查研究、思想教育、帮困解难、策落实等工作,深入部队和基层,“奔着问题去”开展服务工作。坚持重点联系和普遍联系相结合。局建立重点联系点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选取x-x个乡镇(街道),分别联系x-x名退役军人、x-x家退役军人创办企业或者退役军人员工较多的企业。x-x个xx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点、x家驻临部队。XX科室(以内设机构为单位),按照全员参与原则,重点联系x名退役军人、x-x家退役军人创办企业或者退役军人员工较多的企业。重点联系功臣模范和伤残、参战参试、烈士遗属、特困退役军人以及信访矛盾突出人员。退役军人创办企业或者退役军人员工较多的企业原则上是复工复产有困难的企业,规上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等XX类企业均应覆盖。对重点联系对象,至少每季度联系一次、每年走访一次,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在联系对象生活中遇到困难、发生重大变故,以及“”“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进行联系。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提高互动频次,确保联系对象遇事能及时联系、意见能及时反馈。(二)帮扶解困一批。对特困、底边低保或是发生重大变故的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要及时联系沟通,尽力帮助解决困难,切实将关心关爱落到实处。(三)矛盾化解一批。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突出人员,通过策、思想教育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有效化解矛盾。

  (四)分析研究一批。通过实地调研,摸清底数,理清思路,了解基层一线现状及部队兵、退役军人所思所想所盼。XX组牵头完成x个课题调研,x篇有分析、有质量、有建议的调研分析报告。

  (五)示范引领一批。鼓励基层首创精神,提炼总结基层服务站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推动调研成果转化,打造一批具有特色亮点的基层服务站,引领示范全面开花。

  三、工作要求(一)坚持精准服务。服务部队要注重了解掌握并尽力协调解决部队提升备战打仗能力、兵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的“双清单”制度,查补工作短板;服务退役军人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困难帮扶并重,准确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服务企业要注重区委区府促进复工复产、减负降税等惠企策,了解并尽力协调解决企业难题;服务基层要注重了解退役军人策落实情况、xx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难点和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破难题、通堵点。(二)强化效果导向。事前做好摸底分析,预先梳理联系对象可能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主要诉求,全面梳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用于解决联系对象难题的策,充分发动并整合XX,力争“心中有底下去,问题解决回来”。事中研究落实,对能当场解决的要马上帮助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把问题带回来第一时间分析研究,个性化解决方案,并第一时间帮助落实。事后及时跟踪评价,定期组织XX组交流“三服务”工作,组织遴选优秀服务案例。利用好“三服务”小管家系统,通过电话回访、现场了解等形式,及时收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评价。(三)注重统筹结合。抓好与中心工作的结合,做好“服务部队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基层”与持续深化“走亲联心三服务”活动有机结合,有效助推疫情防控和经济两战全胜。抓好与重点工作的结合,结合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思想治建设年”和“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专项活动,重点推进xx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两参人员重新认定、优待策落实、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流动党员管理、信访维稳等工作,实现“三服务”与主责主业有机统筹、互促互进。抓好与创新的结合,聚焦问题背后的制度原因,找准机制症结,聚力深化,努力探索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创新样本。四、组织保障(一)思想重视、精心组织。要把“三服务”作为一项重要治任务,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系统联动。压实压紧“责任链”,切实把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走下去、沉到底;

  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以退役军人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和带有普遍性、典型性、影响力的问题为重点,进行全面梳理,找准症结、分析原因、汇总情况,问题清单。联合结对镇(街道)对问题进行逐一研究,提出解决建议。(三)严明纪律、强化督导。建立科室首办责任制,实行“一事一档”、“一事一责”,按照谁接手谁负责通办,不得推诿倒腾,要实行销号管理。建立不定期通报制度,内部晾晒工作进展和公布“成绩单”,比作风、比担当、比执行、比成效的良好氛围。

篇七: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

  告

  通过总结,人们可以把零散的、肤浅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系统、深刻的理性认识,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以便改正缺点,吸取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工作少走弯路,多出成果。它还可以作为先进经验而被上级推广,为其他单位所汲取、借鉴,从而推动实际工作的顺利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服务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云退役办函[2020]46号)精神,我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按照涉困难退役军人属地归属情况,加大统筹协调,积极与乡(镇)、村(社区)联系,以开展创建“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活动为抓手,全力推进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现将2020年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怒江州属于“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近年来,怒江州委、州人民政府高位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攻坚力度,并于2017年开始全州机关事业单位三分之一工作人员轮换驻村,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胜利。2020年11月6日福贡、泸水、兰坪3县(市)公示脱贫出列,加上2019年脱贫出列的贡山县,目

  前,我州四县(市)已全部摘掉贫困的帽子,在这一进程中涉困难退役军人群体全员享受“两不愁、三保障”的政策保障,当前我州原则上已无贫困人口。

  2020年7月全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服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以来,我州系统数据审核录入情况为:

  福贡县民政和扶贫办交换信息初始人数342人,民政和扶贫办交换信息实际人数342人,民政、扶贫办交换信息补充342人,民政、扶贫办交换信息补充完成率100%,新增登记66人,审核属实275人,审核不属实130人,帮扶人数0,帮扶人次0,已脱困4人,未脱困66人,其他3人。

  贡山县民政和扶贫办交换信息初始人数103人,民政和扶贫办交换信息实际人数104人,民政、扶贫办交换信息补充104人,民政、扶贫办交换信息补充完成率100%,新增登记0人,审核属实5人,审核不属实99人,帮扶人数0,帮扶人次0,已脱困4人,未脱困0人,其他0人。

  兰坪县民政和扶贫办交换信息初始人数247人,民政和扶贫办交换信息实际人数247人,民政、扶贫办交换信息补充247人,民政、扶贫办交换信息补充完成率100%,新增登记0人,审核属实197人,审核不属实2人,帮扶人数74,帮扶人次74,已脱困0人,未脱困0人,其他48人。

  泸水市民政和扶贫办交换信息初始人数0人,民政和扶贫办交换信息实际人数360人,民政、扶贫办交换信息补充

  360人,民政、扶贫办交换信息补充完成率100%,新增登记4人,审核属实327人,审核不属实37人,帮扶人数0,帮扶人次0,已脱困1人,未脱困0人,其他0人。

  二、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具体做法(一)加强制度建设。全州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按照局班子成员联系困难退役军人不少于2人,干部职工联系不少于1人的原则,州局以辖区4县(市),各县(市)以属地为联系对象,分别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退役军人群体与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对联,采取走访慰问、电话咨询、微信联系等多种方式,与联系人交心谈心,全面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以点带面推动和促进日常服务工作。(二)加强摸底调查。依托各县、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及时补充完善民政、扶贫办交换的信息。同时各级加大走访、调研深入摸底,有实际困难退役士兵家庭的就及时在系统新增登记,以便在有政策支持时对其困难给予解决。(三)加强信息研判。对帮扶援助系统数据及时审核信息,要求各县市严格按照属地原则,对补充完善的信息及新增的信息及时进行审核,截止目前全州帮扶系统里的信息已全部审核完毕。三、存在的困难问题我州困难退役军人家庭依托脱贫攻坚政策保障,基本实

  现了“不愁吃、不愁穿”“教育、医疗、住房”有保障,但仍存在以下困难:

  (一)没有专项帮扶援助资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后,作为退役军人的“娘家”,广大退役军人对解困帮扶等工作充满期待,请求帮扶解困的申请逐步增多。当前,从全州范围来看,来申请援助的退役军人的困难主要集中在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没有专项帮扶援助资金,只能帮助退役军人协调民政的临时救助。目前,州、县(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已将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列入2021年的财政预算,但因怒江财政困难,不确定能否纳入预算,加之目前我州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时间短,人员尚未配齐,公务经费紧张,工作开展难度大,希望从省级层面帮助解决专项帮扶援助资金。

  (二)困难退役军人家庭情况信息不准确。州、县(市)、乡(镇)的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抽到脱贫攻坚一线,剩余工作人员一人承担多项工作,没有更多时间深入实地、登门走访,无法对困难退役军人家庭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除民政和扶贫办交换的信息外,应该还有一部分退役军人是困难的,由于没有摸清底数,而没有录入系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退役规

  〔2020〕1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新形势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工作,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安全感获得感和荣誉感。

  二是定期调研走访,梳理困难退役军人情况,适时掌握全州困难退役军人生产生活状态认真研判困难退役军人困难原因,进一步完善困难退役军人“一人一档”。将困难退役军人信息及时录入系统,使系统运行步入正轨。

  三是开展困难退役军人的帮扶援助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将各项惠民政策、帮扶资金向困难退役军人倾斜;争取各级帮扶资金落实,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台账,做好帮扶记录,帮扶活动及时录入系统。

篇八: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退役军人之家服务内容

  “退役军人之家”服务的对象是:本协会内的所有烈士军属,革命伤残军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

  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提供政策咨询。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对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做好接待来访,资料建档归类工作。接待处理本协会退役军人的来信来访和有关部门转办的信访事项,认真做好退役军人的来信来访和有关部门转办的信访事项,认真做好退役军人来访信件登记、归档后反馈工作。

  三、开展调查研究,完善管理措施。搞好调查研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拥军优属的具体办法、规定,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四、加强沟通,掌握动态。加强与退役军人的沟通联系,落实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的措施,做好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每季度分析上报一次退役军人的有关情况。及时了解其家庭状况、流失去向、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五、开展技术培训,推荐引导就业。为退役军人发展生产提供技术指导,为他们创业提供技术培训,引导推荐就业。

  六、法制宣传,化解矛盾。做好服务工作,为解决好新形势下退役军人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

  七、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读书学习和文化体育活动,丰富退役军人的文化生活,陶冶他们的思想情操。

  退役军人之家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每季度定期组织一次政治理论、科技知识等内容的学习。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学习时事政治;学习政策、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致富技能。

  二、文体活动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读书、培训、文体活动,丰富退役军人的文化生活,陶冶他们的思想情操。

  三、调查研究制度。经常深入退役军人家中,调查他们的生产生活、住房、医疗、小孩入学等情况,征求退役军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他们遇到的矛盾和纠纷。

  四、请示汇报制度。退役军人工作站要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包括工作成效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每季度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五、接访制度。要热情做好退役军人接访工作,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做到文明用语,热情接待人。对退役军人反映的问题,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协调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六、登记制度。“退役军人之家”对所有的往来文件、信件、来电询访等要做好造册登记,将反映的情况和来信的基本情况细致下来,并输入电脑建立台账,已处理好的资料

  要及时归档。

  退役军人之家简介

  Xxx镇“退役军人之家”成立于xxx年xxx月,是在xxx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指导下成立的服务xxx退役军人的组织,向退役军人及军烈属开方,由退役军人自主管理、自我服务。

  退役军人之家是退役军人学习娱乐、增进友谊的阵地。“退役军人之家”设阅览室、资料室、健身室、棋牌室,为退役军人提供学习提高、政策咨询、健身娱乐等服务,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不断增进退役军人之间的友谊。

  退役军人之家是退役军人联系政府、反映诉求的阵地。退役军人有什么困难和问题,可随时到“退役军人之家”反映,它为退役军人向政府反映诉求提供了平台,在政府与退役军人之间架起了互信的桥梁。

  退役军人之家是退役军人互相帮助、排忧解难的阵地。我们将在“退役军人之家”设立帮扶资金。帮助个别经济较困难的退役军人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退役军人之家是新兵入伍、老兵退伍的第一课堂,是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退役军人之家设有荣誉室,通过文字、图片再现退役军人的光辉历程,展示他们的精神风貌。可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对入伍新兵、退伍老兵以及中小学生进行革命军人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退役军人之家工作人员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对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本协会退役军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及动态,定期分析研究、制订加强思想教育和各项工作的措施。

  三、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四、加强与退役军人的沟通联系,接待处理退役军人的来信来访和有关部门转办的信访事项。

  五、熟悉掌握《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系统》信息,及时更新有关内容。

  六、做好文件、资料、书籍和来信来访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

  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退役军人之家办公室管理制度

  加强对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由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管理、监督并执行值班制度。

  二、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的清洁,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

  三、保持办公室安静,禁止办公室内抽烟、喝酒,不得有不文明举止。

  四、节约用电,注意安全,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关闭一切电源的,关好门窗。

  五、节约办公室资源,在勤俭节约的基础上开展好工作。六、办公室实行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3:30—05:00。值班员负责做好来访接待和来电记录,及时向上级反映有关情况,维护好办公室的卫生。

篇九: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八师石河子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是新形势下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的重要内容,对服务军地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体现社会尊崇优待具有重要意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号)文件要求,结合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是指对因军事职业特殊性造成重残重病、长期失业或遭遇突发性、临时性事件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三属”,在充分享受社会其他救助政策的同时,按照保基本、救急难、求实效的要求,给予临时性、过渡性的帮扶援助。

  第三条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立足济难解困、体现尊崇优待。充分体现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的牺牲贡献,对其面临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保障其享有公民普惠待遇的基础上,坚持救急救难、应救尽救,政府救助、社会帮扶、邻里互助、家庭自救相结合,遵循及时适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帮扶援助对象

  第四条帮扶援助对象是指具有师市户籍的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和士兵)、“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第三章帮扶援助情形及方式

  第五条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三属”在充分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对因以下五种情形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根据困难程度和现实表现,可按规定申请帮扶援助。

  (一)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致残或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造成退役后本人就业困难,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二)退役军人因服役时间长、市场就业能力弱等原因造成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三)退役军人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四)退役军人、“三属”等因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五)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第六条帮扶援助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帮扶援助:

  (一)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不当行为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三)组织煽动、串联聚集、缠访闹访、滞留滋事、网上恶意炒作或造谣、多次参加聚集上访;

  (四)不支持不配合管理服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

  (六)有其他违法违纪情形的。

  第七条对符合条件的帮扶援助对象,采取以下方式予以帮扶援助。

  (一)提供资金援助。按照帮扶援助对象实际情况的需要进行1000元-5000元不等的资金援助。

  1.帮扶援助对象因医治重大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赔付、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扶援助资金后,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当年家庭收入总和60%、50%的,最高分别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金5000元、3000元。

  2.帮扶援助对象因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时间超过一年以上,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最高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金2000元。

  3.重点优抚对象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赔付、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扶援助资金后,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最高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金3000元。

  4.因自然灾害、火灾及其它突发性、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帮扶援助对象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最高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金3000元。

  5.因交通事故,交通肇事者逃逸查找不到赔付责任人,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超过当年家庭收入总和,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高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金2000元。

  6.帮扶援助对象家庭主要成员因特殊原因发生变故,或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最高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金1000元。

  (二)提供实物援助。按照帮扶援助对象实际情况的需要可为帮扶援助对象发放衣被、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部分生产资料,以及提供临时住所等。

  (三)提供社会化服务援助。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纳入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多元化、个性化帮扶援助。

  第四章帮扶援助程序

  第八条帮扶援助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审批发放等环节执行,原则上办理周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第九条申请受理分为个人申请受理和主动发现受理两种方式:

  (一)个人申请受理。申请人(户主)可向所在地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本人因行动不便、精神障碍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监护人、家属、所在社区(连队、村)可代为提出申请。

  书面申请要如实反映住址、户籍、家庭生活人口及成员就业就学情况、家庭收入状况及家庭贫困的原因,并对反映情况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重大支出证明(如住院结算原始发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等)和其他证明材料,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存在困难的,由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调查提取。

  (二)主动发现受理。各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及社区(连队、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及时核查辖区退役军人、“三属”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各种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及个人提出帮扶援助申请。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或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帮扶援助线索后,应主动核查情况,对其中符合帮扶援助条件的,协助其申请帮扶援助并及时受理。

  第十条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由社区(连队、村)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初审(由民政、医保、社保、残联等相关部门联审),初审采取入户调查、核算收入、民主评审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社区(连队、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在初审和发放两个环节上实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困难原因、帮扶援助方式金额及举报电话,公示时间7天。

  申请经初审通过并进行张榜公示后,由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填写《八师石河子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审批表》,同全部申报材料及评审、调查、公示结果一并报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

  第十二条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各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上报的帮扶援助申请审核材料,以评审会(评审会成员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领导两名、综合科一名、服务中心一名组成)的方式进行集中复审后签署审批意见。

  第十三条为提高帮扶援助时效,帮扶援助资金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直接发放至帮扶援助对象,对一些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应由所在团场(街道、镇)先行审批,并先垫付资金及时援助。在急难情况缓和后,按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登记援助对象、援助事由、援助金额等信息并张榜公示,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对同一申请家庭或个人同一事由原则上一年内只帮扶援助一次。情况特殊或援助后生活仍困难的,经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可以给予两次援助。无正当理由,申请人不得因同一事由重复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建立帮扶援助档案两级管理:团场(街道、镇)档案保存申请受理及审核审批相关资料、帮扶援助金发放名册、统计报表;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档案保存申请审批表、帮扶援助金发放名册、统计报表、申请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

  第五章帮扶援助资金筹集与管理

  第十六条帮扶援助资金列入师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帮扶援助工作。

  第十七条帮扶援助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帮扶援助资金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扩大开支范围。根据预算当年使用,不得结转下年。

  第十八条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各单位帮扶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可商财政局为各单位预拨部分帮扶援助资金,用于紧急、突发情况的援助。

  第十九条师市财政、审计、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帮扶援助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帮扶援助资金的帮扶援助对象,由所在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追回援助资金,三年内不予受理其帮扶援助申请,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在申请帮扶援助过程中无理取闹、谩骂、侮辱、威胁工作人员的,三年内不予受理其帮扶援助申请。

  第二十一条在受理、审核、审批、发放帮扶援助资金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的单位和个人,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辞退等行政处分,并责成工作人员追回援助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受理帮扶援助申请过程中,不履行工作职责、相互推诿、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

  2.挤占、挪用、套取帮扶援助资金的;

  3.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八师石河子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审批表姓名性别年龄照片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优抚类别是否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是否残疾等级残疾属性帮扶原因个人申请申请人签名:年月日社区(连队、村)退役军人服务站申报意见经评审,建议申请帮扶金额元经办人:负责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核意见经复审,建议申请帮扶金额元经办人:负责人:单位(盖章)年月日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意见经办人:负责人:单位(盖章)年月日信息真实承诺书本人XXX(申请人姓名),现申请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为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自愿承诺如下:一、本人所填写的书面申请中住址、户籍、家庭生活人口及成员就业就学情况、家庭收入状况及家庭贫困的原因,保证真实有效,均为实际反映的情况;

  二、本人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重大支出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保证真实无误;

  三、本人自愿接受并主动配合师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入户调查、核算收入、民主评审、张榜公布等规范化管理;+

  四、本人所提供材料及证明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帮扶援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xx年xx月xx日XX团场(街道、镇)申请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汇总表填报单位:年月日序号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优抚类别家庭收入困难原因帮扶援助方式帮扶援助金额合计八师石河子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公示【个人申请】依据《八师石河子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XXX等X位同志提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申请,XXX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汇同民政、医保、社保、残联等相关部门采取入户调查、核算收入、民主评审方式进行联审后,现予以公示:序号申请人姓名优抚类别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困难原因帮扶援助方式帮扶援助金额公示时间年月日共7天。在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向XXX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师市退役军人

  事务局反映。XXX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电话: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略)XXX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年月日八师石河子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公示【主动发现】依据《八师石河子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XXX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及XXX社区(连队、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在核

  查辖区退役军人、“三属”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各种特殊情况时,发现XXX(家庭、个人)存在困难,经汇同民政、医保、社保、残联等相关部门采取入户调查、核算收入、民主评审方式进行联审后,帮助其提出帮扶援助申请。现予以公示:

  序号申请人姓名优抚类别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困难原因帮扶援助方式帮扶援助金额公示时间年月日共7天。在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向XXX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XXX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电话: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略)XXX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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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帮扶工作汇报

  根据《》文件要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研究落实,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汇报,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切实把国家和省市关心关爱困难退役军人的要求落到实处落到细处,为我县困难退役军人家庭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服务。

  一、重视程度高,组织领导有力。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是开展走访慰问和帮扶援助工作,有效传递党和政府关心关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利契机。县上把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作为学习贯彻*思想和党的*届*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使之成为凝心聚力的暖心工程,切实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立足济难解困,体现尊崇优待,统筹谋划,制定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措施,对本县走访慰问对象、工作流程、帮扶援助资金、物资及方式作出总体安排。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主体责任,主动登门入户开展工作,确保把党和国家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确保把好事办好办实。

  二、深入基层勤,摸底工作到位。县、镇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带着责任感情深入村(社区),逐户逐人深入走访,多渠道摸排,全面准确把握困难退役军人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和家庭状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和诉求,做到不漏人、

  不留死角。

  对面临的生活、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具体困难问题的退役军人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采取帮扶措施。特别是把*名“三属”、*名伤残退役军人、*名“两参”人员、*名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名*岁以上困难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作为重点群体,由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亲自登门,面对面了解困难需求。

  对*名“最美退役军人”和*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及*名执行特殊任务现役军人家庭,积极协调民政等部门领导进行重点慰问,了解个人及家庭生活困难情况,及时传递关怀温暖。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健全完善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台账,分门别类标识具体人数、主要困难问题,并定期进行了更新完善。

  三、帮扶措施准,走访慰问及时。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做好政策宣讲、思想疏导相结合,依法依规、满腔热情为困难退役军人排忧解难。对入户走访中发现的困难问题,能解决的立即协调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解决。

  不断优化帮扶援助办理流程,对摸排发现或新发生困难的退役军人,坚决做到随申请、随审核、随审批,确保在元旦春节前将慰问帮扶资金发到他们手中,确保了特殊困难退役军人有饭吃、有暖衣、有避寒场所,能够温暖过冬、平安过节。协调民政等部门筹资*万元对“三属”、、伤残退役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困难退役军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和执行特殊任务现役军人家庭,采取现金

  慰问、物品慰问、送喜报奖金、送春联、送慰问信等方式进行了慰问。

  对存在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原则,与民政等有关部门沟通配合,加大经费筹措力度,将帮扶援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广泛动员公益慈善组织发挥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和关爱协会的作用,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帮扶援助。

  四、矛盾化解定。县、镇各级对春节期间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形势进行一次集中分析研判,系统梳理了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强化应对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实应急预案,努力把不稳定苗头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充分发挥县镇服务中心(站)感知和预警功能,超前防范风险隐患,重点加强对思想活跃人员的登门走访,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稳定工作,目前全县无涉军群体越级上访。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动态,健全完善情况信息逐级报送制度,及时报送相关动态和敏感信息,不得漏报、瞒报、延报,确保一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妥善处置,确保了退役军人总体持续稳定。

  五、督查检查细,工作实效明显。注重加强帮扶援助工作过程跟踪和实效评估,确保将有限的资源和力量投入到困难退役军人身上,不断提高他们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切实做到“帮助一人、温暖一户、感动一片”。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采取情况报告、实地调查、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了解核实各镇服务站帮扶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查摆问题不足,督促整改落实,坚决杜绝

  形*主义、官*主义,防止优亲厚友、厚此薄彼,防止“平均主义”、“撒胡椒面”现象发生。

  同时,进行跟踪问效,加大对经费使用核查力度,坚决堵塞资金支付流转漏洞,坚决斩断敢向困难退役军人救济钱、“活命钱”伸出的黑手,真正做到专款专用,把党和国家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帮扶援助措施落到实处、关心关爱送到心坎上。

篇十一: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P>  锡林浩特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对因军事职业特殊性造成重残重病、长期失业或遭遇突发性、临时性事件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按照保基本、救急难、求实效的要求,给予及时帮扶援助。

  二、出台依据

  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民政厅、财政厅、住建厅、医保局《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锡林浩特市实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起草了《锡林浩特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方案》,立足退役军人特点诉求,结合管理服务需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帮扶援助。

  三、出台意义

  充分体现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的牺牲贡献,对其面临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保障其享有公民普惠待遇的基础上,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给予临时性、过渡性的帮扶援助,切实把党和国家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四、办法措施

  (一)提供资金援助。按照专款专用、科学公正、加强监管的原则,全面推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便捷、足额。

  (二)提供实物援助。包括发放衣被、食品、饮用水、医药等生活必需品、部分生产资料以及提供临时住所等。

  (三)提供社会化服务援助。鼓励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纳入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多元化、个性化帮扶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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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P>  农村籍退役人员稳控方案

  为切实加强该群体维稳工作,根据省市1·15退役士兵信访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要求扎实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矛盾化解和教育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乡迅速开展退役士兵矛盾摸排、走访慰问、政策宣讲、化解稳控工作,为确保退役士兵群体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档案整理和走访统计,我乡共有农村籍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41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137人,一般优抚对象104人。一般优抚对象中,农村籍退伍士兵87人,2011年以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7人,长期在外居住人员有67人,占一般优抚对象的60%以上。目前,我乡重点监控人员26名,其中有10名人员较为活跃。2017年8月下旬以来,农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频繁串联聚集,不断上访,该群体主要诉求是:1、重点优抚对象要求提高优抚标准,一般优抚对象要求发放优抚补贴。2、要求解决土地。3、进行节日慰问。4、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如医保、养老保险等。

  重点人员存在以下特点:1、不明真相,盲目跟风。2、长期不在村,无法有效监控和政策宣讲。3、争取个人利益最

  大化。4、个人和村里有利益冲突。三、维稳措施一是成立“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组。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我乡特成立“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组,工作组具体如下:组长:乡党委书记第一副组长:乡政府负责人副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乡武装部长成员:各相关站所负责人、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各村两委主干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民政所,任联络员。二是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包片、包村干部集中对退役士兵群体的矛盾和困难进行集中走访。要切实摸清找准当前影响退役士兵群体稳定的各类矛盾的问题及本人基本情况,按照分类清晰、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数据标准的要求逐一登记选册,建立工作台账。要逐一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并严格落实务实管用的化解控制措施。三是认真走访慰问。对本乡所有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两节”走访慰问,而且是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集中走访慰问,

  重点人员必须主要领导亲自走访。走访中进行“三送”,即送优抚安置政策、送光荣牌匾、送慰问。做到“五清”,即基本情况清、主要诉求清、社会关系清、帮扶需求清、工作措施清。达到“明、顺、稳”即政策明、心气顺、群体稳。

  三是分级宣讲政策。乡、村两级要重点对农村籍、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行政策宣讲,一是优抚安置政策,二是社会救助政策,三是信访稳定法规。在集中走访慰问中送优抚安置政策,在周末学堂里讲优抚安置政策,每个农村籍的退役士兵真正了解明白国家的优抚安置政策。两级要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宣讲,或集中讲、或上门讲。要对来访人员进行随即宣讲,个访个讲、群访群讲。

  四是坚持化解稳控。以解决实际问题为重点,对困难退役士兵和重点人员实行乡、村干部一对一帮扶,对符合政策的能解决的要解决到位,不符合政策不能解决的要解释到位。对生活确实困难退役士兵要通过政府公益岗位、社会救助等,多方面入手解决其生活困难。

  五是完善信息预警处置,建立应急预案。对每一个预警信息紧盯不放,件件有处置结果。开展全员维稳,普遍维稳,对每一个农村籍、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都要确定维稳责任人,重点人员要落实“五包一”责任,进行全天侯关注,不间断稳控,严防失控漏管。

篇十三: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P>  八师石河子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是新形势下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的重要内容,对服务军地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圮、体现社会尊崇优待具有重要意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号)文件要求,结合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是指对因军事职业特殊性造成重残重病、长期失业或遭遇突发性、临时性事件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三属”,在充分享受社会其他救助政策的同时,按照保基本、救急难、求实效的要求,给予临时性、过渡性的帮扶援助。

  第三条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立足济难解困、体现尊崇优待。充分体现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的牺牲贡献,对其面临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保障苴享有公民普惠待遇的基础上,坚持救急救难、应救尽救,政府救助、社会帮扶、邻里互助、家庭自救相结合,遵循及时适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帮扶援助对象

  第四条帮扶搂助对象是指具有师市户籍的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和士兵)、“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第三章帮扶援助情形及方式

  第五条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三属”在充分享受貝他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对因以下五种情形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根据困难程度和现实表现,可按规定申请帮扶援助。

  (一)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致残或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造成退役后本人就业困难,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岀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二)退役军人因服役时间长、币场就业能力弱等原因造成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导致生活岀现严重困难的:

  (三)退役军人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导致生活岀现严重困难的:

  (四)退役军人、“三属”等因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五)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第六条帮扶援助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帮扶援助:

  (-)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不当行为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划单的:

  (三)组织煽动、串联聚集、缠访闹访、滞留滋事、网上恶意炒作或造谣、多次参加聚集上访:

  (四)不支持不配合管理服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岀具虚假证明的;

  (六)有其他违法违纪情形的。

  第七条对符合条件的帮扶援助对象,采取以下方式予以帮扶援助。

  (-)提供资金援助。按照帮扶援助对象实际情况的需要进行IOOO元-5000元不等的资金援助。

  1•帮扶援助对象因医治重大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赔付、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扶援助资金后,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当年家庭收入总和60$、50$的,最髙分别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金5000元、3000元。

  2.帮扶援助对象因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时间超过一年以上,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最高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金2000元。

  3.重点优抚对象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赔付、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扶援助资金后,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最高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金3000元。

  4.因自然灾害、火灾及英它突发性、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帮扶援助对象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最高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金3000元。

  5.因交通事故,交通肇事者逃逸查找不到赔付责任人,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超过当年家庭收入总和,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高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金2000元。

  6.帮扶援助对象家庭主要成员因特殊原因发生变故,或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最高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金1000元。

  (二)提供实物援助。按照帮扶援助对象实际情况的需要可为帮扶援助对象发放衣被、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部分生产资料,以及提供临时住所等。

  (三)提供社会化服务援助。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纳入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多元化、个性化帮扶援助。

  第四章帮扶援助程序

  第八条帮扶援助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审批发放等环节执行,原则上办理周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第九条申请受理分为个人申请受理和主动发现受理两种方式:

  (-)个人申请受理。申请人(户主)可向所在地团场(街逍、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岀书而申请,本人因行动不便、精神障碍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监护人、家属、所在社区(连队、村)可代为提出申请。

  书而申请要如实反映住址、户籍、家庭生活人口及成员就业就学情况、家庭收入状况及家庭贫困的原因,并对反映情况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重大支出证明(如住院结算原始发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等)和其他证明材料,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存在困难的,由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调查提取。

  (二)主动发现受理。各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及社区(连队、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及时核查辖区退役军人、“三属”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各种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及个人提出帮扶援助申请。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或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帮扶援助线索后,应主动核査情况,对英中符合帮扶援助条件的,协助其申请帮扶援助并及时受理。

  第十条申请人提出申谙后,由社区(连队、村)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团场(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初审(由民政、医保、社保、残联等相关部门联审),初审采取入户调査、核算收入、民主评审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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