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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的,才是最要命的

时间:2022-10-26 18:55:10 来源:网友投稿

题记: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恩格斯《自然辩证法》

在工业文明迅速扩张之时,传统农耕文明的载体——土壤已变得脆弱不堪。我们平时可以很直观地看到工厂大烟囱冒出的黑烟,闻到被污染的江河湖泊发出难闻的恶臭,却很少注意到自己脚下土地的污染指数在不断攀高。甚至到目前为止,科学家们还无法准确地回答:农村和城市土壤污染的范围究竟有多大?程度究竟有多深?也无法告诉公众:土壤对污染的承受力在何时会达到它的极限?其实,所有污染物的90%最终都要归于土壤,土壤成了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的最终归宿地。与水污染和大气污染不同的是,污染物质在土壤中并不像在大气和水体中那样容易扩散、迁移和稀释,并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污染物容易不断积累而超标,超标了还不容易被发现。如不加治理,仅由土壤本身自然恢复,一般要花费两三百年,严重的要花上千年。

在我国,土壤污染的课题直到“十五”期间才被列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与大气污染、水污染治理的研究相比滞后了十多年,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至今还没有面世。美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企业不再使用某块土地时,要检测它是否符合生态标准,如果不符合,企业需要将其恢复。这个恢复的成本很高,一个10公顷的厂房用地如被污染,可能需要上亿美元的投入来恢复,所以很少公司敢冒这样的风险。而在中国,目前还没有任何关于土壤污染修复或者赔偿的规定,对企业几乎无任何约束,企业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这也使得欧美一些在本国难以生存的污染工业迁移到中国。近20年来,珠三角乃至全国一直承受西方污染物的转移,当时中国对土壤污染不大了解也不太重视,现在,这些污染的治理成本都相当高。还有,中国土壤污染治理领域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农业部、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都管一点,但又不太管。2006年7月,由国土资源部和环保总局牵头进行的中国土壤污染大调查正式启动,该项调查将历时三年半,投入资金达10多亿。其实在一次关于土壤污染的国际会议上,中国土壤专家向外界公布,在长三角地区已经检测出16种多环芳烃类物质,100多种多氯联苯,还有10多种其他毒性更强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污染在国际上比较普遍,但多环芳烃和多氯联苯在国际上属比较罕见的,其毒性更甚于重金属,而来源同样绝大部分是工业生产。据一份调查显示,工业区附近的土壤污染要远远高于农业土壤,像多氯联苯、多环芳烃、增塑剂、除草剂等高致癌的物质,通常超过国家标准许多倍。

常说的重金属污染,主要指的是汞、镉、铅、铬以及类金属砷等生物毒性显著的重金属。目前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2000万公顷,约占耕地总面积的五分之一,其中工业“三废”污染耕地1000多万公顷,污水灌溉的农田面积达330多万公顷。用污水灌溉农田,结果使收获的庄稼、蔬菜味道很差,而且易烂,甚至会发出难闻的异味。珠三角有的地区农田的重金属超标率达到了80%,清洁的土壤只占10%左右,已发现有的大米中镉成分超标了15倍,铅成分超标了13倍,成了名符其实的“镉米”、“铅米”。市面上销售的蔬菜(包括所谓的“放心菜”、“无公害蔬菜”)我们绝大部分只关心其农药残留量,在全国范围内,对于日常销售蔬菜的重金属含量检测目前仍然只停留在空白阶段,而且短时间内不会有什么改变。跟农药残留不同,对于重金属及一些污染物来说,不论人们怎么冲洗、浸泡、煮沸,都是无法将其彻底去除的。重金属在人体内会和蛋白质及各种酶发生强烈的相互作用,使它们失去活性。重金属在动物体内和人体内都有富集效应,即吸收进入人体后很难自然排出。如果体内有过量的铅,在不继续接受铅污染的条件下,骨骼内的铅要经过20年才能排除一半,人体内镉的生物半衰期也有20—40年。重金属污染,是威胁人类身体健康的隐形杀手,它让我们的生活危机四伏。人类如果忽视对重金属污染的控制,最终将吞下自酿的苦果。相关内容可以看下表:

环保电池通常要比普通电池贵一些,很多人觉得没有必要多花这个钱,反正效果都差不多。可能这些人不知道的是,我们日常使用的普通电池有大量的重金属污染物——镉、汞、锰等,废弃在自然界时,这些有毒物质便慢慢从电池中溢出,进入土壤或水源,再通过农作物或其他途径进入人体。对于我国来说,环保地处理废旧电池迫在眉睫。作为重金属,一般不易随水移动,不易被微生物分解,超过一定量的重金属能抑制土壤呼吸作用的进行,导致土壤中微生物种类的变化,降低土壤中有机物分解的机能。

另外,我国的农药污染也够触目惊心的了。我国是农药生产和使用大国,每年平均发生病虫害约27—28亿亩次,施用农药的防治面积为23亿亩次左右,平均每亩农药施用量比发达国家高出一倍。虽然挽回了粮食损失200—300亿千克,但农药的真正利用率仅10—20%,其余进入环境,并且在土壤中的残留农药量一般高达50%—60%。农药按其用途可分为杀虫剂、除草剂等;按其化学性质可分为有机氯、有机磷、有机砷、有机汞、拟除虫菊酯类等。农药的大面积喷洒对土壤的污染可以看做“面源污染”。农药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原因,从历史来看,主要是我国以前使用的农药都为广谱、杀灭性强、残留期长的品种;另外由于农民环保意识差,农药使用不当,在使用上单纯追求杀虫、杀菌、杀草效果,擅自提高农药使用浓度和频度。有机氯农药性质稳定,不易降解,其以DDT、HCH(六六六)为代表,是中国最早大规模使用的农药,1983年才开始禁止生产。虽然在中国有机氯农药被禁用了20余年,但食品中仍然能检测出有机氯农药残留,且平均值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有机磷农药是中国现阶段使用量最大的农药,尤其是蔬菜、瓜果、菜叶等用量较大,残留量高,最高残留量为允许限量的几十倍,残留时间也长。有机磷杀虫剂可经呼吸道、皮肤、粘膜及消化道侵入人体,进入机体后迅速分布全身,引发相应的神经系统功能紊乱,损害视觉机能、生殖功能和免疫功能。有机汞、有机砷农药对高等动物均具有剧毒,在土壤中残留的时间很长,半衰期可达10—30年。已有报道表明,癌症发病率的逐年提高与农药使用量成正比,农村儿童白血病的40%—50%诱因之一是农药;妇女的自然流产率与畸形胎儿出生率的增高都与农药使用有关;某些除草剂可致使胎儿畸形,如小头畸形、多趾等。

治理污染土壤通常成本较高,治理周期较长。对于土壤污染,要多管齐下,用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等方法进行综合治理。

第一,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控制和消除污染源,是防止污染的根本措施。大力推广无毒工艺,对工业“三废”进行净化回收处理,化害为利,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和浓度,使之符合排放标准。

第二,加强土壤污灌区的监测和管理。对用污水进行灌溉的污灌区,要加强对灌溉污水的水质监测,了解水中污染物质的成分、含量及其动态。

第三,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禁止或限制使用剧毒、高残留性农药,大力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既要防治病虫害对农作物的威胁,又要把农药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限制到最低程度。

第四,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有机质含量,可加速土壤中农药的降解,减少农药的残留量。改良土壤,向土壤施加改良抑制物(如石灰、磷酸盐、硅酸钙等),使它与重金属污染物作用生成难溶化合物,减少作物吸收,降低重金属在土壤及植物体内的迁移能力。

第五,发展生物防治措施。发现、分离和培养新的微生物品种,以增强生物降解作用,这也是提高土壤净化能力的极为重要的一环。

第六,换土、深翻。被重金属严重污染的土壤在面积不大的情况下,可采用换土法,这是目前彻底清除土壤污染的最有效手段,但是对换出的污染土壤必须妥善处理,防止次生污染。此外也可进行深翻,将已被污染的土壤翻到下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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