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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安装框架合同范本(制作安装含质保)-范本(精选文档)

时间:2022-10-22 17:15:4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作、安装框架合同范本(制作安装含质保)-范本(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制作、安装框架合同范本(制作安装含质保)-范本(精选文档)

 

 制作安装框架合作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

 框架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1 双方协商一致,合作期间,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广告物料的,由乙方提供原材料、辅料并负责制作、运输、安装、维护等事宜。

 1.2 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3 本合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框架合作合同,合作期间,甲方每次需制作安装广告物料的以《制作下单函》(以下简称“下单函”详见附件三)的形式向乙方下单,经双方盖章确认后,双方按照下单函的内容执行制作、安装事宜,下单函未涉及事项按本合同约定执行。甲乙双方签署的下单函,均应经甲方、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甲方、乙方公章,方为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结算。

 1.4 乙方给予甲方合作优惠价。合作期间,附件中有约定的物料合作价格,双方在实际执行中不得高于附件约定的合作价格,非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合作价格不得变更;对于附件中未约定合作价格的物料,双方已合作过的价格作为后续合作的价格参考,后续合作中同种类物料的制作、安装价格不得高于已合作过的价格。

 第二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2.1 甲、乙方根据双方签署的下单函确定每次下单的费用,下单函中列明的费用为当次制作安装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制作费、运输费、交通费、装卸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维护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不因除甲方调整制作内容以外的任何因素而调整,除双方明确约定的费用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

 应按约定完成委托事项。

 2.2 双方按日历季度结算费用,当季度仅结算当季度已执行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物料制作安装。每日历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 25 号,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书以及当季度所有的下单函、相应经甲方签字盖章的《验收确认单》(详见附件四),双方核对无误对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季度费用。

 2.3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3%

 5%

 6%

 10%

 16% 增值税普通发票:0%

 3%

 5%

 6%

 10%

 16% 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履行合同义务。

 2.4 乙方确认按以下收款账户收取费用,如需变更,应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书面变更文件,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乙方如需变更该收款账户的,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制作、安装

 3.1 甲方每次需委托乙方制作安装的,应提前 5 天通知乙方,双方协商签订下单函并按双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制作安装事宜。

 3.2 制作内容由甲方提供,甲方提供设计稿。甲方下单后,乙方应于收稿后两天内完成小样的制作并确保通过甲方确认,样品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过程中甲方对样品有修改意见的,乙方应无条件整改至甲方确认;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样品标准制作货物成品。

 3.3 如甲方确认样品后对设计稿或样品仍有修改意见的,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两天内按甲方意见制作新的样品通过甲方验收,并按新的样品标准进行成品制作;甲方通知前乙方已按原样品制作的货物成品且无法再利用部分的制作费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甲方调整制作数量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不得因此要求增加制作单价或要求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3.4 乙方制作的货物必须为全新货品,外观干净、整洁、无褶皱、不油腻、无墨皮、无脏迹,色调、字体与设计稿一致,线条光洁、完整、清晰、位置准确、尺寸无误、层次分明等,正常使用、存放等条件下不出现掉色、变形、断裂等情况。

 3.5 货物在初步验收前应有完好的包装,包装物由乙方提供,确保货物在甲方验收合格前,无损坏并符合上述要求,否则由乙方负责整改。画面安装必须平整、位置准确、无歪斜、无皱折、安装牢固,保质期内无非人为原因脱落、歪斜、断裂、掉色及其他破损等情况发生;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中最高标准,并符合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

 3.6 乙方完成货物的制作后,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提交甲方初步验收,双方共同对货物的外观、数量等进行初步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双方各自负责人应在该批次货物的《初步检验单》(详见附件五)上签字,《初步检验单》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持壹份。该检验非货物的正式验收交货,不作为结算依据。乙方交付货物前,应提前 48 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收货及验收准备。

 3.7 符合上述约定的《初步检验单》视为该批次货物的进场,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该批次货物的安装工作。货物安装前,乙方必须提前到安装地点检查现场情况,判断能否进行实地安装和实地安装所需的条件支持,乙方应将安装所需的必要条件提前书面告知甲方;乙方安装前,如甲方指定安装地点有其他广告物需拆除的,则由乙方负责拆除;前述各项工作乙方均应提前进行,确保不影响货物的进场及安装完成时间,否则由此导致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后果。

 3.8 乙方按要求完成现场安装后,提交甲方正式验收,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确认单》,此《验收确认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作为结算依据;双方按《验收确认单》中甲方实际验收的内容据实结算,乙方如非提交上述约定签章的《验收确认单》,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符合上述约定的《验收确认单》视为乙方完成当次制作安装任务并正式向甲方交付当次工作成果。

 3.9 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前,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质量或者安装不符合约定或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整改,并确保在下单函约定的交付日前完成整改及安装并通过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否则由此导致货物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10 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合格或接收使用,并不代表甲方认可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或安装符合有关规定、国家规范、标准。甲方验收合格后,如货物质量或安装不符前

 述规定的,乙方仍应负责修复或者更换及重新安装,因此造成甲方或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3.11 甲、乙方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乙方确认,甲方下单前需要乙方派遣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或提供专业意见的,乙方将按甲方要求派遣专业的工作人员前往勘查及提供专业意见,前期勘查工作产生的差旅费或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前期勘查过程中乙方工作人员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者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后果。

 3.12 乙方应派遣专业的工作人员负责前期现场勘查、制作、运输、安装、维护等工作,如需具备相关工作资质(如高空作业证等),乙方应派遣具备相关资质的工作人员,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工作人员原因或者乙方提供的货物破损、脱落(包括天气、自然灾害、人为等原因造成乙方制作安装物破损、脱落等)等原因造成乙方工作人员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3.13 乙方应按约定提供熟练、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乙方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或物业方的现场管理,保护场地及相关设施,否则,造成甲方或物业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如乙方提供的工作人员未能胜任工作或无法达到甲方或物业方要求,乙方应立即更换该操作人员,直至甲方及物业方认可。

 第四条

 质量保证期

 4.1 乙方对其制作安装的货物提供

 的质保期,自乙方完成当批次货物的制作安装并正式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质保期,如双方在下单函中就质保期另有约定,则以下单函约定为准。

 4.2 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或货物的安装出现任何非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的(包括恶劣天气等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免费提供维修。对于用户或第三方不正当使用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维修、材料成本费用由乙方酌情收取,不得高于乙方的收费标准,有偿维修需提前报价,价格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维修。

 4.3 质保期内,发现乙方所供货物的技术标准或其他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仍应承担更换的义务,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4 乙方质保期内必须遵守如下约定:

 4.4.1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电话通知后,应派人员在二十四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处

 理。在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及甲方信誉的紧急情况下四小时内赶到现场。

 4.4.2 乙方的维修应在到达现场后四十八小时内完成,如涉及重大质量问题或大批量的维修,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保修时间。

 4.4.3 乙方维修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或物业方的管理,并做到文明维修,礼貌服务。

 4.5 乙方违反第 4.4.1 至 4.4.3 条约定的,甲方有权将保修工作自行处理或委托他人处理,所涉及的损失及更换、维修费用另加 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在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费用,且乙方应在甲方扣除该费用后的五日内向甲方补足质保金,若质保金不足以扣除前述费用的,则乙方还需另行支付不足扣除的部分。乙方逾期补足或支付前述费用的,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迟延支付费用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乙方应按下单函确定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安装交付,否则,每迟延一天应按当次订单总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当次逾期达 7 天未完成交付或甲方验收过程中乙方经返工达两次仍未通过甲方验收或者乙方制作的样品未能按期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当次订单并要求乙方支付当次订单总额 30%的违约金,乙方已制作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同意接收的部分,双方按约定单价的 80%结算,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有权要求乙方将已安装或已交付的货物拆除并清退出场。

 5.2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款项,否则,每逾期一天应按欠付金额的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3 甲方对其提供的设计稿拥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用于合同项目以外的其他目的并不得向第三人提供该设计稿原稿,否则,每违反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次下单货款总金额 30%的违约金,并另行承担侵权责任。

 5.4 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均应另行赔偿甲方损失。合同约定的各项不同的违约金为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可同时适用;乙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5.5 双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可随时以提前 15 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届时双方根据合同进度完成结算,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6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总额不应超过甲方应付未付金额的 10%。

 第六条

 商业秘密

 6.1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6.2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6.3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每发生一次,应当按照当时本合同项下已下单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需另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或政府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或不可抗力发生在一方违约前或违约后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8.1 甲方指定的本合同履行负责人为

 ,电话:

 ;乙方指定的本合同履行负责人为

 ,电话:

 。

 8.2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或专人送至本合同首页载明的通讯地址;EMS 寄出第 3 日(无论对方签收与否)或对方签收日视为已送达。一方的地址如发生变更,应变更后 15 日内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8.3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因履行合同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4 本合同中的“天”、“日”,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日历天及日历日。

 8.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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