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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须牢记“为官避事为耻”

时间:2022-10-19 17:25:08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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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须牢记“为官避事为耻”

 

 党员干部须牢记“为官避事为耻”

 人民日报 8 月 14 日文章《做官有止境,干事无止境》里指出,“为官不为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

 为官不为,是指一些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是非面前不表态,矛盾面前不敢上,风险面前不敢闯,失误面前不担责,歪风面前不敢斗的行为。“为官不为”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享乐主义、机会主义、好人主义等在作祟,归根结底还是宗旨意识、党性观念、进取精神退化,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轨,不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而且还败坏党和政府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须牢记“为官不为平生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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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学习,提升“能为”能力。“立身以立学为先”。作家王蒙说,“一个人的实力绝大部分来自学习。”一些党员干部因为不学习、不研究,存在着“能力恐慌”“本领恐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无所适从,自然难作为。因此,作为一名党员,须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能为”能力:深刻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真正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并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升“能为”

 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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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定信念,增强“想为”动力。《后汉书·明帝纪》中有“夙夜震畏,不敢荒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有了这个精神支柱,就有了追求的目标,就有了前行的动力”。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以“为官避事为耻”就要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想为”动力:牢记党的宗旨,主动爱岗敬业,乐于无私奉献,始终保持昂扬向上、争先创优、不甘落后的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推动自己主动思考,积极建言献策,工作中,自觉克服懒惰心理和得过且过的思想,增强为广大群众服务的主动性。

 强化担当,以“为官避事为耻”。敢担当,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是共产党人想干事、能干事、干好事的精神品质。敢于担当,不仅是党员干部工作的“内在动力”,也是与百姓联络感情的“软实力”。作为一名党员,须不断强化担当精神,以“为官避事为耻”: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的价值就在于担当”“不干事也是腐败”等理念,主动强化责任担当,面对问题不懈怠、不搪塞,面对困难不胆怯、不后退,面对矛盾不回避、不敷衍,以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干事创业为荣,以为官避事为耻,始终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干其事,建其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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