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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四强”党组织目标任务(精选文档)

时间:2022-10-12 18:35:08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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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四强”党组织目标任务(精选文档)

 

 争创 “ 四强 ” 党组织的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同创省级示范文明城市的战略部署,推动我镇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深入进展,结合我镇当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的要求,紧贴我镇进展前景,以提高居民文明素养、社会文明程度与群众生活质量为核心,以优化城镇环境为重点,以提高城市品位为根本,着力打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进展的生态环境,推进我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全面进步。

 二、创建目标

 按照“以点带面,逐步扩展,突出重点,形成亮点”的工作思路,通过今年深入的创建工作,实现“今年高标准通过省级文明镇复评,为下步争创全国文明镇打基础”的创建目标,城镇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观,居民热爱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城市品味得到明显提升。

 三、要紧任务

 以“四项整治”为主抓手,突出抓好重点工程、示范工程与文明基础创建工程建设。

 (一)四项整治

 市容市貌整治通过开展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使“脏、乱、差”等问题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明显改善,市容整洁在较长时间内得到保持。

 1.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修整镇区所有道路坑洼、积水处,并搞好下水道疏通;完全清理道路街巷两侧、城乡结合部、居民区、公园、广场、绿地、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垃圾与废弃物;加强清扫保洁作业,扩大冲洗面积,落实新建、拓宽道路的扫保责任,坚决杜绝漏扫、甩扫、不扫现象;进一步加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卫生保洁的监管考核与垃圾收集、清运力度,确保不留卫生死角,垃圾箱清刷完全、无满溢、无污水乱流等现象。同时,加大对镇区洗车店门口与运输车辆夜间“滴、漏、撒”的管理力度。由建设局、公共事业管理处、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各社区、交警二中队配合(具体分工见附件,下同)。

 2.开展餐饮业整治。经常检查监督餐营业经营情况,对不规范经营的要进行曝光,对难以整治的要采取处罚,对无证经营的予以关闭。使餐营业做到入室经营,早点(面馆)、排档、烧烤店的经营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与车辆、行人通行。由卫生监督所负责,安监局、工商分局、环保分局、执法大队配合。

 3.“小广告”专项整治。严格督促各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责成单位、商店、住房、工地要完成本责任区的“小广告”清理工作,重点保证主干道两侧立面整洁。要加大舆论宣传

 曝光力度,开发多种监督渠道与举报奖励制度。由公安派出所牵头,对雇佣、指使他人实施有关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重处罚。由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派出所、工商分局配合。

 4.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完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与管理办法,对镇区所有户外广告进行逐条街道排查登记,调整户外广告的种类与布局,并重新进行分区规划设计。拆除过期、废旧、违章广告,治理非公路标牌。对不符合规格的各类牌匾、残缺不全的霓虹灯广告,要通知户主及时拆除更换或者维修。由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创建办、工商分局配合。

 5.整治废旧物品收购点。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收购点的方法,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市场规范有序。由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工商分局、环保分局配合。

 6.强化市场整治。加强市场场内经营秩序与市场周边的经营环境日常管理,要求沿街店面务必在划定的区域内经营。清理取缔非法马路批发与零售摊点占道经营,拆除违章经营搭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重申有关市场经营管理的规定,督促市场业主负责清理市场内卫生,完善硬件设施,并加大内部管理力度。重点抓好曙东菜场、雁南菜场、中心菜场市场秩序的整治。由工商分局负责,卫生监督所、综合执法大队配合。

 河道整治

 7.加强镇区排污纳管建设。完善镇区范围污水管网的修复疏

 通工作,对全镇建区范围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加大对电镀行业、印染行业、洗车业、烂版业的监督管理与改造力度。搞好新河路新河桥下排污坑的修复疏通工作。由建设局负责,经发局、环保分局配合。

 8.抓好镇区河道建筑垃圾、荷花、水绿萍等漂浮物的打捞,严格落实河面保洁绿化措施。由公共事业管理处负责,环保分局配合。

 9.积极拆除、清理河岸的违章建筑物,确保要紧河道两侧看不到违章建筑物。由规划分局负责,建设局与综合执法大队配合。

 拆违治乱整治

 10.依法拆除镇区要紧街道两侧与城郊结合部的违法建筑与违章搭建,突出对镇区内、火车站大道两侧违章建筑的整治。由规划分局与土地分局负责,建设局与综合执法大队配合。

 11.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突出对塘古北路单向行驶道两侧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的整治;重点完成曙光西路路口至五环宾馆、兴鳌西路水利局对面、兴鳌中路名坊酒吧对面(木材市场)、新河路钻石对面与 104 国道(木材市场)、名人酒吧对面等重要地段的违章构筑物与违章简易棚的拆违。通过整治真正做到拆违还路、拆违还绿、拆违还景,确保拆违治乱取得实效。由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交警二中队配合。

 交通综合整治

 12.完善镇区内人行道斑马线、交通指示牌、红绿灯等交通标志设施。推行塘古北路单向改制行驶,完成监控设施的安装。重点加强重要地段、路口与客运中心进出口、各大学校门口的警力投入,规范停车管理(残疾车、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板车等乱停乱放影响交通问题)。试行搞好新河路公园桥至广源路口段的人行道与车辆停泊位置的规范工作,试行搞好要紧街道与有条件街道禁行大型货车及禁鸣喇叭工作。由交警二中队负责,社会事务局、综合执法大队与长安集团配合。

 (二)重点工程

 13-16.抓好江滨路景观带、中心区广场、文体中心与站前广场二期等工程建设(此四项工程已纳入镇 38 项重点建设工程)。

 江滨景观带北起胜利路南至下埠渡口,全长约 880 米,宽 20米,市政桥梁一座集下埠段防浪堤迁建与滨江绿化配套建设;中心区广场占地 45 亩,地下商场 1-2 层,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左右;文体中心占地面积 6 亩,总建筑面积 5586 平方米;战前广场二期占地 2.8 万平方米。

 17、由建设局配合县公路段抓好 104 国道鳌江段两侧绿化工程的建设。

 18.提升府前路、新河路、曙光路与瓯南大桥入城口及火车站大道景观带建设工程。重点搞好府前路景观方案设计与建设(包含入城口的广告位设计、大道两侧墙体的美化、绿化带、路

 灯、射灯及灯箱的规整统一等),努力打造亮丽整洁的府前路景观大道。由建设局负责,规划分局与土地分局配合。

 19.搞好楼体亮化。完成吉祥路、新河路(十字路口至公园桥)、兴鳌路(曙光路红绿灯至明珠广场)等三条主干道大约 20幢楼体的亮化工程。由创建办负责,各社区配合。

 20.完成河道清淤护岸。计划两三年内搞好镇区环城河道的清淤、驳坎与绿化工作。今年重点搞好菜场桥至吉祥路段 200 米、鳌江一小后河道 350 米、泰宇花苑边河道连通鳌江一小后河道500 米等河道段的清淤;完成吉祥桥至鳌江七小 1300 米河岸段的驳岸、绿化(河滨路与柳下路对岸),要求人行道 3 至 5 米宽,并配套搞好路灯、石凳等设施。改造完善河滨路段的绿化带、路灯及石凳设施建设。

 河道的清淤、河岸的驳岸由农发局负责,水利所配合。河岸的绿化及改造由建设局负责,环保分局配合。

 21.完善保洁设施。在镇区要紧道路及住宅区增设果壳箱500个,垃圾桶 400 个,计划购置大型垃圾封闭压缩清运车 1 台、垃圾收集车 2 辆、电瓶管理车 2 辆;加快垃圾填埋场建设与建筑垃圾消纳点的选址及建设进度。由公共管理处、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各社区及有关办事处配合。

 22.加强闲置地绿化。完成水深社区老人公寓边、金山花苑门前、石件街与曙光路交叉口、曙光路与园林路口、印务城河边、

 横店村河边、昆鳌大道路口红绿灯处、鳌一中围墙边,兴鳌西路、永安公寓在建围墙边、新河桥边等闲置地的绿化工程。同时搞好柳下桥边闲置地的整治。由建设局负责,环保分局配合。

 23.整修镇政府大门。装修门面,安装电子显示屏,清理大门两侧绿化带。由建设局负责,党政办配合。

 (三)示范工程

 24.在完善街道路况与环卫基础设施、充实环卫清扫力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社区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激发群众参与保护、管理环境卫生的积极性,增强环境卫生保洁的时效性,由各社区成立专门的卫生纠察队,综合执法大队派驻人员蹲点各社区,配合社区纠察队对本社区的卫生区域(要紧街道)进行白天 12个小时不间断地巡逻纠察,监督各经营户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对过往行驶车辆、行人、店主随地便溺、吐痰、倒污水、倒垃圾,随手乱丢烟头、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的行为进行纠察、批判教育与罚款。片区环卫工人的清扫情况受该社区的监督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公共管理处的季度奖励考核。由创建办、公共管理处、综合执法大队、各社区负责。

 (四)开展文明基础创建活动

 以提升居民素养为落脚点,加强居民正面教育,提高群众参与创建的自觉性。由宣传统战办联合镇工会、团委、妇联与学校等单位,重点抓好下列基础创建活动。

 25.开展居民素养教育。一是抓好思想道德教育。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进展观要求,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为要紧内容,培养“四有”公民。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与艰难奋斗的精神教育,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揽农业农村工作全局。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突出抓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建设;二是抓好主人翁意识教育。引导村民充分认识“文明城镇”在现代文明建设中的中心地位与引导示范作用,强化“爱我鳌江,建设家乡”的思想意识,使居民自觉地将自身素养的提高与争创示范文明城镇的目标统一起来;三是加强法律规范教育。在全体村(居)民中进一步普及各类法律知识与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贯彻与落实,启发增强法规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26.举办各项文明实践活动。一是与省市有关部门联动,举办以“宜居宜商,品味鳌江”为主题的大型书画摄影比赛。尽可能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大力营造鳌江在大搞建设进展背景下浓厚的文化氛围,展示鳌江“百年商埠”的文化底蕴,宣扬鳌江“宜居宜商”的品位人文环境;二是开展“平安社区”、“文明楼幢”、“文明家庭”等评比活动。倡导“讲文明、树新风”风气,促进群众百姓出行文明,注重礼仪,社区、楼幢、家庭文明与谐,治安形势平稳,群众安全感强,生活环境得到优化。年终

 评比表彰一批“平安社区”、“文明楼幢”与“文明家庭”;三是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要加强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的最新知识,掌握进展致富技能,促进鳌江经济社会全面进展与人的全面进步。年终将评选表彰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村与学习型社区先进单位;四是积极开展各类群众性的公益活动与志愿者行动,增强村(居)民“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奉献服务意识。

 四、组织领导

 文明镇创建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城镇建设与管理的方方面面,务必在镇创建文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建立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一)建立创建组织。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

 党委研究,调整镇文明创建领导小组,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下的成员分工负责制,按创建实施方案,各司其责,扎实开展工作。各办事处、村、社区与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搞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自觉把文明创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务必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与监督作用。宣传统战办要开通宣传车,长期不间断地宣传有关城管、环卫等城市管理制度规定与相应的处罚措施,同时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单、专栏

 等多种载体进行宣传,努力提高全体居民对文明创建的重要性认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监督环境卫生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目标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履行职责,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作为本部门工作的重点,要根据《方案》的总体部署与任务分工,制订具体的工作实施计划,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任务。各

 办事处要对所属村、社区创建工作主动进位,保证必要的经费的投入,促进创建工作的开展。

 (四)强化检查督查。创建领导小组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参照目标要求,跟踪各项工作进度与工作质量,确保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与工作进程顺利进展。并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量化。

 (五)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奖惩制度、考勤制度与例会制度,严明纪律,严格考核,把创建工作与软环境建设考核、与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与个人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而拖创建后腿,影响创建工作进度的单位与个人,要加强教育、限期整改;对任务完成不好的要追究部门、单位的领导责任,以确保创建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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