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贵州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申报指南【精选推荐】

时间:2022-10-12 10:4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贵州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申报指南【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贵州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申报指南【精选推荐】

 

  贵州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申报指南

 一、功能定位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离岸孵化创新基地)是我省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参与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载体,由“海外平台+国内基地”构成,由“海外平台+国内基地”构成,依托海外离岸研发平台或离岸技术转移平台开展离岸创新、海外人才引进或国际技术转移等,链接海外创新资源构建跨境转移通道,推进先进技术成果到国内转化并形成产业化示范。

 二、建设与考核重点

 1.开展 3 项以上的离岸研发项目或从海外引进 3 项以上技术到国内转化。

 2.引进技术转化的产值达到 500 万元以上。

 3.引进 5 名以上国际化人才。

 4.承办 1 次以上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三、资助强度和实施周期

 资助经费不超过 50 万元/项,建设期 3 年。由建设及运营主体先行组建运行,省科技厅择优挂牌立项建设。项目立项建设拨付资助经费 30%,建设通过考核验收拨付资助经费70%。

 四、申报单位要求 1.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申报以贵州省行政区域依法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 1 年以上(时间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

 的企事业单位。每个单位限申报 1 项。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在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

 3.申报单位以独资、合资或合建等方式已在海外建设离岸研发平台或离岸技术转移平台,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

 (1)离岸研发平台应具有固定的场所、仪器设备和科研团队开展研发,能提供海外平台建设的现场照片、注册文件、股份说明或权益约定等相关佐证材料

 (2)设立有从事国际化工作的岗位或部门,海外平台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 2 人以上。

 (3)近 3 年用于国际合作的经费 200 万元以上。

  (4)已借助海外平台开展人才柔性引进 5 人以上,开展离岸研发或技术转移转化项目 2 项以上。

 4.申报单位与国外合作单位或海外人才签订有协议的,协议内容需明确各方任务、知识产权归属等,并符合我国及合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未签署相应协议文件的不被认为是基地的合作单位或引进人才。

 5.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曾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列入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2022 版)的单

 位或项目负责人,均不得申报。各申报单位须提交盖章承诺书,并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名称国内统一命名为“贵州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海外建设的离岸研发平台或离岸技术转移平台由申报单位自行命名,建议命名为“XXX 海外创新中心”(英文名称:XXX Overseas Innovation Center),其中“XXX”为申报主体单位名称。

  2.申报时须填写基本信息表和编制基地建设方案,并扫描上传至科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依据之一。建设方案编写提纲(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下:

  (1)建设背景意义,基础条件;

  (2)建设总体思路和目标;

  (3)建设重点任务,进度安排,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以及经费投入与保障措施;

 (4)海外风险防控预案。

  3.基地因承担合同约定的建设任务而开展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生物种质资源、生物安全、水文、地质、矿产、环境、卫生、信息安全等特定领域的对外合作,应当严格遵守我国在上述领域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对外科技交流保密提醒制度》,并采取有力措施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国家安全

 4.按照所列申报条件顺序逐条依次提供支撑佐证材料,并扫描上传至科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作为申报基地形式审查、评审立项的重要依据。未提供对应支撑佐证材料的,将视为不具备相关申报条件及要求。

推荐访问:贵州省 科技合作 基地建设 贵州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申报指南 贵州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申报指南最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