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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19篇

时间:2022-11-26 14:00:18 来源:网友投稿

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19篇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本单位(**教育培训中心)将在经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力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19篇,供大家参考。

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19篇

篇一: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本单位(**教育培训中心)将在经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力度,并作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如下:

  一、本单位将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疫情防控措施,杜绝因教职员工引发的防疫风险。本单位将加强定期清洁消毒、防控物资储备、经营场所通风,并加强学员和相关人员体温检测和轨迹登记,采取各种防控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单位对自身防疫措施和工作承担责任。

  二、本单位要求学员和相关人员(学员陪送人员等)配合前述疫情防控措施并如实报告个人轨迹,要求学员和相关人员戴口罩,少聚集,并在培训场所内以及陪送等待过程中保持一米以上防疫距离。对于任何拒绝配合防控措施的人员,体温异常的人员,或者30日内到达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本单位将限制其进入培训场所。因学员或相关人员造成的防疫风险,由学员(学员监护人)和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特此告知。告知人(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名:被告知人(学员或学员监护人)签名:日期:说明:此告知书每个学员签署1份,由教育培训机构存档备查。

  

  

篇二: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根据省、市的有关工作安排,*月**日至*月*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多个检查组,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实地核查了校外培训机构**所。现就本次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各地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尤其是疫情防控工作的力度,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学生的基本权益。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成立了县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县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解部门职责任务,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发展。成立了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多部门不定期督导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地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专题研究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疫情防控具体职责和任务,及时制发通知、一封信、告知书等,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疫情信息登记表,掌握工作人员流动情况,加强师生员工疫情防控跟踪、监测和教育等工作。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疫情防控演练,畅通与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局、卫健局、疾控中心、医院等单位的沟通联系。

  (三)合力推进综合治理。各地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了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巡查,全面了解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情况。教育部门把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到中小学开学检查范围,举办业务学习培训班,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及档案资料,实行规范管理;卫健部门加强卫生状况以及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服务和监督作用,指导申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指导厨房建设。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检查中发现:**区、**区、**市部分机构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资储备不足;**区、**县个别机构洗手设施配备不足;**区个别机构隔离室与教师休息室混用,部分消杀操作不规范,防疫培训没有全员参加;**区、**县部分机构进出人员未扫健康码,消毒水储存不规范;**区、**县部分机构没有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市部分机构卫生环境、通风情况不佳,未组织疫情防控相关的培训和演练;**县部分机构防疫细节不够合理完善,防疫设施不够完善。此外,**县个别机构缺乏防疫基本常识,参与疫情防控演练的人员大部分未佩戴口罩。

  (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机构证照不齐。检查当日,**区、**市个别机构还没有办理好营业执照。二是部分机构办学条件有待改善。部分机构存在卫生环境、通风情况不佳的情况,个别设立在旧居民楼的机构面积较小、人员密集。三是部分机构安全工作有待加强。主要体现在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或设置不够规范。四是部分机构师资不足。**市、**县、**县的部分机构存在部分任课教师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情况。五是部分机构课程开设不规范。**县的部分机构使用未经教育部门审核的教学课程。此外,部分机构还存在张贴学生高考成绩,夸大学员成绩,甚至超时间培训的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区高思培优不配合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态度不端正。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狠抓整改,加强监管。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次检查组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对标依法管理,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一)加强指导,查漏补缺。各地各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检查和指导,强化防疫措施,规范操作要求,及时查漏补缺,抓实抓细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三)强化合作,综合治理。各职能部门应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继续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具体指导和督导下,我市坚持“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按照“短中长”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疏堵结合,综合施策,稳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及问题

  我市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共有***所,经人社部门审批的***所,工商部门注册登记、面向中小学生进行学科培训的超过****所,还有一些无照无证的培训机构。不少校外培训机构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无证办学或超范围经营、消防及卫生等安全隐患突出、师资水平参差不齐、虚假及过度夸大宣传误导家长、培训内容严重超纲等,干扰了正常教学秩序,加重学生课后负担,影响学生健康成长。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市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市委书记任学锋同志先后*次作出批示、*次听取专题汇报,并多次具体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市长温国辉同志主持召开会议,部署**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小组,设立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各区政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市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工商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部署安排*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全面排查摸底,**月底完成集中整治,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治工作。市和各区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责任,高效联动,综合施策,彻查整治,营造**市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和健康发展的格局。

  (二)从细从实,切实摸清底数

  **市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多、分布广,全面排查摸底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为切实做到全面排查“精、准、全”,**市在排查工作中,压实各区政府和街道(镇)的属地主体责任,以街道(镇)为责任单位,积极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的作用,对其所在区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核查登记,“一家一册”建立台账。市统一建设排查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将培训机构的证照情况、安全状况、教学内容、师资力量、场地面积等情况,录入“**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信息平台”,由系统自动汇总情况,按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问题的类别、所在区域、管辖的部门等分类统计。同时,以中小学校为单位,对全市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将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以班为单位录入管理平台。目前,全市已完成摸排校外培训机构****余所、中小学校****多所,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学生近**万人。通过排查,精准掌握全市校外培训市场底数,为开展集中治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篇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培训机构复课告知书

  各位家长和同学们:你们好。当前,本土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复学复课有序推进,我们机构也做好了各项防疫措施,等待上级部门的检查合格后,也要复课啦。市教委近日通知。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本市培训机构在符合相应主管部门提出的疫情防控要求,并向主管部门备案承诺及经其检查合格后,可于6月12日起恢复线下服务(具体恢复时间由培训机构发布)。在复课前,我们向您温馨提示复课后的相关要求:一、当天在家自测体温超过37.3度,或者有咳嗽腹泻等情况的,建议留在家中观察,暂停送至机构。和学校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及时去医院就诊,开具医院证明(类似于普通流感,排除新xx炎之类的医院正规证明),并且在退烧48小时后可以返校。其他过敏等导致的咳嗽,也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其他原因出现呕吐或腹泻,也需要在症状消失后48个小时方可返校。二、进出机构的学生和家长应如实上报自己的健康信息,不要有任何的隐瞒。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

  —1—

  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三、进入机构,要按照要求出示绿码、测量体温、手部消毒。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勤洗手。咳嗽或打

  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盖口鼻,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后投入有盖垃圾桶,保持校区环境整洁。饭前便后、活动后、户外回到室内以及接触扶手、门把手等物品后应及时按照“七步洗手法”用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洗手,整个洗手过程不少于30秒,揉搓时间不少于20秒。

  五、在教室内要保持适当间距,开窗通风、不串座、不嬉闹、不高声喧哗。若非必须,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确有必要的,请自觉、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六、合理膳食,均衡营养,提高免疫力。同学们要保持适量水平营养摄入,适当进行户外运动锻炼,切实提高自身机体免疫水平,确保身体健康,学习棒棒。

  七、重点说两遍。外出途中不聚集、不扎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同时到校或回家后要做好手部清洗消毒。

  某某培训机构2020年6月7日

  —2—

  

  

篇四: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防控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告知书:

  同志:

  鉴于当前冠状病毒肺炎严峻形势,我公司为保证员工个人及广大顾客人身健康,依法履行并承担企业应尽义务与责任,特此告知全体员工:

  1、所有员工工作期间无特殊原因不许请假;如有请假的需按人事流程填写请假单并标注原因;2、所有人员如有外省地归来或与疫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须第一时间通知公司总部并按照要求填写隔离报备表;3、如有外省归来或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均要求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进行备案并遵照社区要求执行;4.如有冠状肺炎症状:包括发热、乏力、干咳情况,呼吸困难须自我隔离观察;

  以上告知内容要求员工本人认真阅读,并完全知晓,员工保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员工本人承诺严格执行上述条款要求,并对所作承诺的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负责;如有上述情况将立即报告本单位,同时上报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如有隐瞒或信息不实,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告知

  有限公司

  2020年月日

  本人已接收上述告知被告知人:

  

  

篇五: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本单位(——教育培训中心)将在经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力度,并作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如下:

  一、本单位将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疫情防控措施,杜绝因教职员工引发的防疫风险。本单位将加强定期清洁消毒、防控物资储备、经营场所通风,并加强学员和相关人员体温检测和轨迹登记,采取各种防控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单位对自身防疫措施和工作承担责任。

  二、本单位要求学员和相关人员(学员陪送人员等)配合前述疫情防控措施并如实报告个人轨迹,要求学员和相关人员戴口罩,少聚集,并在培训场所内以及陪送等待过程中保持一米以上防疫距离。对于任何拒绝配合防控措施的人员,体温异常的人员,或者30日内到达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本单位将限制其进入培训场所。因学员或相关人员造成的防疫风险,由学员(学员监护人)和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特此告知。告知人(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名:被告知人(学员或学员监护人)签名:

  日期:

  --教育培训中心

  说明:此告知书每个学员签署1份,由教育培训机构存档备查。

  

  

篇六: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小学禁止到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学习的告知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为切实推动“双减”工作,学校温馨提醒各位家长朋友:树立正确的成才理念,给孩子营造轻松的学习氛围。确实需要进行辅导培训的,一定要理性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目前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多,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尤其是部分未经审批的培训机构出现安全隐患、退费纠纷等问题,给家长和学员们造成了困扰。这些无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诸多风险:一是安全风险。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无办理审批手续、存在安全隐患;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易造成病毒传播等问题;部分无证机构违法提供餐饮服务,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二是资金风险。存在违反“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规定行为,个别无证培训机构无办学实力和能力,存在收费后卷款逃跑的隐患或经营不善而关闭。三是教育风险。存在授课人员不按教育规律施教、不符合课程标准要求进行教学、发布夸大教育效果的虚假宣传广告等突出问题。

  为此,学校再次明确要求,禁止学生进入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学习培训。请您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勿送孩子到无证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核,有较强的保障。而无证培训机构未经过审验,也未接受监管,可能存在建筑质量、消防、应急、卫生及资金安全等风险,培训内容与质量也无从保障。

  二、切勿送孩子到未实行资金监管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临渭区教育局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实施了资金监管,但目前尚有部分机构未完成资金监管,存在“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潜在风险,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家长“非必要,莫培训。”如若选择,请选择证、照(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齐全且已完成了资金监管的合法机构,临渭区教育局融媒体将对完成资金监管的机构进行公示,请及时关注。

  三、切勿提前、超前缴费,坚决不预存学费,自觉维护家庭资金安全。切勿一次性缴纳超过三个月的费用;缴费手续要完备:务必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索要正规票据;费用只交机构公户,切勿交钱、转账给任何个人账户。

  四、请勿在规定外时段参加学科类培训。孩子需要成绩,更需要健康。学校是孩子学习的主阵地、主渠道。校外培训

  是否有效、有益,还需您用心甄别。因此,建议您不送孩子在规定外时段参加学科类培训:即不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让孩子参加学科类培训,周内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另外,违规培训的机构会面临关停等处罚,既影响孩子学习的节奏,也为家庭带来退费难等烦恼。

  最后,我们诚恳地希望广大家长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高度,自觉抵制一切非法和违规办学行为,共同为孩子的健康发展和家庭的幸福和睦撑起一片蓝天。

  

  

篇七: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2年春季学校疫情防控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内本土疫情

  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为切实应对疫情,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根据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和省、市疫情防控部门通知精神,压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守护好师生安全。请各位师生员工和家长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教职工篇1.做好人物同防。自觉养成卫生习惯、健康生活习惯,遵守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加强体育锻炼,注意合理膳食,保持乐观心态,保证充足睡眠,科学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室内经常开窗通风消毒,尽量不去、少去密闭空间和人员密集场所。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2.强化校园管理。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教职工进校前,在家做好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时不得进入校园。进入校园时必须戴好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教职工快

  递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拆除外包装并消毒后方可拿入校园。

  3.严格出行管理。非必要不离淮,原则上不出XX,提倡留在本地过年,不得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设区市,更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如确需离淮,必须严格实行外出报备制度,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出行,坚决禁止出现未报备私自外出现象。学校建立教职工出行台账,明确记录离淮和返淮时间、出行方式、行程经过。外出返校前14天要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对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返校的教职员工还需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高中风险地区教职员工暂不返校。

  4.认真履行义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或出入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等密闭空间和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防控人员做好防控工作。不得隐瞒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的接触史,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如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淮,与确诊病例及相关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社区或学校。如未如实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等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严控聚集活动。近期不举办、不参加大型聚餐活动,不参与聚集性娱乐活动。家庭私人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尽量避免密闭场所,做好聚会聚餐场所的通风和消毒。

  班主任篇

  1.强化宣传教育。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疫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切实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2.落实好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制度。抓实每天“零报告日报告”工作,加强晨检、午检,安排专人做好学生进教室的二次测温工作,对没有到班学生要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如有与疫情相关情况,要立刻上报年级和学校。

  3.抓好常态管理。每天根据要求做好教室卫生、通风、消毒、学生测温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遇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同时启用临时隔离室,按防控流程进行应急处置。

  4.加强家校联系。及时告知家长疫情防控的官方信息,以及学校的防疫要求,提醒家长做好学生在家每天2次的体温检测工作,如学生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现象,要主动上报班主任。

  家长篇1.做好孩子入校前准备工作。督促孩子入校时要戴好口罩。在孩子上学前,对孩子进行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时不得入校。2.配合学校做好上下学管理。严格按照学校错峰上下学时间接送孩子。接送时,车辆即停即走,避免在学校门口长时间聚集。根据防疫要求,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如有确

  实需要进入校园的情况,必须履行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及登记人员信息的流程,并且全程佩戴口罩。

  3.如实上报孩子健康信息。孩子不能到校上课,家长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请假事由。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情况,或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史,家长必须带孩子及时就医,并在第一时间上报班主任。

  4.严格出行管理。根据防疫要求,非必要不离淮,原则上不出XX,更不得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设区市,严禁境外旅游度假。孩子如确需外出,必须严格履行外出报备制度,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出行,坚决禁止出现未报备私自外出现象。

  5.严格控制聚集活动。建议近期不举办、不参加大型聚餐活动,家庭私人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尽量不要带孩子出入人员聚集及密闭的空间。

  6.认真履行防疫义务。不得隐瞒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的接触史,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如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淮,与确诊病例及相关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社区、行政村,并告知学校。如未如实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等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其他方面1.车辆管理。近期本校的车辆正常进出学校,但需按要

  求接受测温,校外人员不得搭乘进入学校。其他校外车辆,包括所有出租车、外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快递禁止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的,须前往门卫处进行人员及车辆登记确认并接受检查。

  2.校园相关场所管理。规范做好校园服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公共区域卫生消毒工作,及时清理生活垃圾。进入公寓楼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发现异常立即上报。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公寓楼。

  3.食堂环境卫生和就餐纪律管理。督促师生遵守“一米线”标识要求,按照安全距离排队,就餐时保持安全距离。餐后用具高温消毒,餐后备餐间、后厨和就餐区域全面消毒。勤开窗通风,促进室内空气流通。严禁非食堂人员进入后厨。

  4.规范信息发布。有关疫情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请各位师生员工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各位老师、同学、家长朋友们,你们的配合是学校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最大底气!人人都是防线,战“疫”有你有我。最后,衷心祝愿各位师生员工、家长朋友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篇八: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卫生间等通风换气通风良好的环境不需要进行空气消毒通风不良的空间尽量减少使用频率和时间控制人员进入数量可考虑采用空气消毒机消毒或在无人活动的情况下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化学消毒剂气溶胶喷雾消毒

  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结合我省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情况,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由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在民政部门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培训机构。

  其他部门审批或登记(备案)的培训机构可参照本工作指引执行。

  二、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

  (一)加强管理和监督。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辖区内教育培训机构管理与监督,指定有关部门对机构防控落实情况开展监管及指导,并开展机构营业的条件查验。督查和指导工作可参考《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登记表(第一版)》(附件1)。

  (二)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责任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切实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健康宣传教育、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防护物资储备等各项防控措施,多点经营的培训机构必须指定明确各培训点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和工作联络人。

  (三)落实个人防护责任。教育培训机构应就学生参加培训期间的疫情风险与学生或监护人进行充分沟通,签署《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参考附件2),加强防控知识宣教,指导师生和家长做好个人防护。

  (四)完善联络机制。教育培训机构要主动对接学生家长和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做好疫情防控信息的沟通衔接。

  三、人员健康管理

  (五)落实人员分类管理。近14天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粤返粤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健康观察,并定期进行核酸检测。近14天有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粤返粤人员应落实“四个一”要求进行健康管理(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同时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近14天未离开疫情低风险地区持健康通行码“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人员,

  可正常工作或学习;对本省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及境外来粤人员,认可其提供的出院证明、解除隔离通知书。

  (六)开展健康监测。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学生的健康监测(晨、午、晚检),重点监测工作人员和学生有无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严禁带病返岗和参加培训学习。如出现发热(≥37.3℃)、咳嗽、乏力、呕吐、腹泻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引导到临时隔离室,并按要求做好就医排查和信息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七)做好人员卫生防护。机构内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要求学生随身携带口罩,在室内环境及人员密集的场所(社交距离小于一米)按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入机构后、离机构前、饭前便后、集体活动前后、触摸公共物品后、咳嗽后、触摸眼口鼻前等均应进行洗手,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四、重点区域管理

  (八)机构入口要求。人员进入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并做好登记(可采用通行码等方式),通过划定一米等候线、设立排队缓冲区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机构。

  (九)生活学习场所要求。尽量保证学生单人单桌;每名学生前后左右保持一米距离,避免聚集;做到生活学习空间相对固定,接触人员清楚;休息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平方米,不得并床,可划分成若干小单元管理;保持环境通风,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交叉;有食堂的机构通过延长就餐时间,安排错峰就餐,避免聚集。

  (十)健康观察区域要求。各教育培训机构要在所在地疾控中心指导下,按照《学校设置新冠肺炎隔离场所工作指引》要求,划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热人员转送前的临时隔离。要求尽量设置在独立区域,方便就诊与转运;房间门窗保持打开状态、通风良好;储备足够的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消毒药品和器具等防控物资;配置足够数量的额温枪。

  五、重点设施管理

  (十一)饮用水设备与洗手设施要求。应对饮水设施进行必要的清洁,定期对出水龙头消毒,可用消毒酒精或有效

  氯浓度为250~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也可用消毒湿巾局部擦拭;要确保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原则上按机构内同一时段每10-15名学生配备1个洗手盆,备有足够数量的洗手液、肥皂等,有条件的机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十二)洗手间要求。洗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便器;落实保洁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洗地面;卫生间的洗手设施应完备,应配洗手液,有条件的使用感应式水龙头,配备擦手纸或干手机;重点部位加强消毒:内外门把手、洗手池台面、水龙头开关、洗手盆、坐便器、便池、马桶按钮等(使用含有效氯浓度250-500毫克/升的消毒液擦拭或喷洒,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

  (十三)空调要求。机构内建议使用分体空调;表面及出风口清洁除尘建议每周至少1次;滤网清洗消毒建议每两周至少1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在回风口(管路)使用安全有效非化学消毒因子的空气消毒装置后采用回风运行,且适当加大新风量。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每天上课开始前或结束后,应提前开启或推迟关闭空调系统1小时;分体式空调、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或多联机系统,每日使用前应先打开门窗通风20分钟~30分钟,再开启空调,调

  至最大风量运行至少5分钟后关闭门窗;分体式空调关机后,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六、环境卫生要求

  (十四)加强环境清洁消毒。机构内环境应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每天上下午各开展1次清洁工作,保持机构内环境卫生整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冬春季节疾病流行期,每天学生放学后可以对地面和重点物表进行消毒。室内地面清洁可使用有效氯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液拖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公共活动区域高频接触部位,如门把手、桌椅、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一次。加强对垃圾和公用垃圾桶的管理,垃圾日产日清。日常使用废弃口罩按生活垃圾中其他垃圾分类处理。清洁消毒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十五)勤通风换气,适时进行空气消毒。保持空气流通,以自然通风为主,门窗常开,温暖季节宜实行全日开窗;寒冷季节可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开启教室和走廊的门窗换气,每日至少开窗2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可采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换气。通风良好的环

  境不需要进行空气消毒。通风不良的空间,尽量减少使用频率和时间,控制人员进入数量。可考虑采用空气消毒机消毒或在无人活动的情况下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化学消毒剂气溶胶喷雾消毒。

  七、物资储备

  (十六)根据机构规模,储备足够的测温、消毒和防护用品,并保证持续供应或补充。

  八、应急处置

  (十七)普通发热病例(无流行病学史)的处置。若机构发现体温异常(≥37.3℃)或有其他症状(咳嗽、乏力等)的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健康观察区域。及时通知家长带学生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机构内工作人员自行就诊。就诊时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十八)呕吐病例的处置。现场无关人员疏散后将病例送至医疗机构就诊,或暂时转移至单独隔离的房间休息。呕吐物由专人处理,不建议学生自行处理。清洁消毒人员要佩戴好一次性外科口罩、橡胶手套、一次性帽子、工作服、一次性防水鞋套,参照有关指引规范开展呕吐物的处置。受污

  染环境和物表应使用有效氯含量不低于5000毫克/升的消毒药物进行清洁消毒。

  (十九)可疑发热病例(有流行病学史)的处置。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观察区域。立即报告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及疾控中心,配合排查,并在其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联系120安排转送至附近发热门诊就诊排查,优先就诊、优先采样、优先检测。安排与其有接触的人员(如:同办公室、同教室的人员等)在机构内等待。所有人佩戴口罩。暂停相关教学、学习和工作等活动。暂时关停就诊人员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窗通风。

  (二十)出现疫情的处置。机构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属地防控指挥办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防控单元和防控区域的封控。组织动员师生接受区域人群筛查,做到应检尽检。配合做好防控区域内隔离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保障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风险告知,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加强宣教和心理疏导,稳定师生和家长情绪。疫情信息应由属地防控指挥办统一发布,机构不得擅自发布疫情相关信息。

  附件1-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登记表(第一版).doc

  附件2-教育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doc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登记表(第一版)

  学校(机构)名称:

  检查项目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及合格标准

  督查时间:2021年

  月日落实情况是否

  组织领导

  1.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责任人为疫情防1.问询相关情况。控第一负责人,切实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健康宣传教育、环2.查看资料。可提供明确的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及联络人信境卫生通风消毒、防护物资储备等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应急息,有学生家长联系方式,有属地社区服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预案,多点经营的培训机构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应急预案包含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应急处置措施合理;有学任和工作联络人。主动对接学生家长和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生错时课间休息安排以及场地安排、管理人员安排等,安排合心,做好沟通衔接。签署《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理、可操作性强等。

  2.落实人员分类管理。近14天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抵粤返粤人员,应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定期进

  人员健康管理

  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近14天有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粤返粤人员应按照“四个一”要求落实14天的社区健康管理,并在1、14天进行核酸检测,社区健康管理期间不得外出。近14天未离开疫情低风险地区持健康通行码“绿码”且体

  1.问询相关情况。2.查看资料。有各类人员管理台账、重点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和记录。

  温检测正常的人员,可正常工作或学习;对本省新冠肺炎患

  者、密切接触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及境外来粤人员,认

  可其提供的出院证明、解除隔离通知书。

  检查项目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及合格标准

  落实情况是否

  3.开展健康监测。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学生的健康监测(晨、午、晚检),重点监测工作人员和学生有无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严禁带病返

  1.现场检查。2.查看资料。查看工作计划或要求、工作人员和学生监测记

  录等;有异常记录本及应急处置预案等。

  岗和参加培训学习。

  4.做好人员卫生防护。机构内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要求学生随身携带口罩,在室内环境及人员密集的场所(社交距离小于一米)按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入机构后、离机构前、饭前便后、集体活动前后、触摸公共物品现场检查。机构内工作人员及学生有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和做后、咳嗽后、触摸眼口鼻前等均应进行洗手,采用“六步洗手好手卫生。法”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重点区域管理

  5.机构入口要求。人员进入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并做好登记(可采用通行码等方式),采取措施,避免人员聚集、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机构。

  1.现场检查。有按照要求对进入人员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并做好登记,有划定一米等候线、设立排队缓冲区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机构。

  2.查看资料。查看人员进出记录等。

  检查项目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及合格标准

  落实情况是否

  6.生活学习场所要求。尽量保证学生单人单桌;每名学生前

  后左右保持一米距离,避免聚集;休息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平方米,不得并床,可划分成若干小单元管理;保持环境通风,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交叉;有食堂的

  现场检查。有按要求每人间隔一米距离、不聚集,接触人员清楚;生活学习空间相对固定,环境通风。

  机构通过延长就餐时间,安排错峰就餐,避免聚集。

  7.健康观察区域要求。各教育培训机构要在所在地疾控中心

  指导下,按照《学校设置新冠肺炎隔离场所工作指引》要求,

  划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热人员转送前的临时隔离。要求尽量设置在独立区域,方便就诊与转运;房间门窗保持打开状态、通风良好;储备足够

  现场检查。有按照隔离场所工作指引设置医学观察场,有建立医学观察人员信息记录表、医学观察记录表、医学观察异常人员信息记录表且记录清晰、处置及时有效。

  的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消毒药品和器

  具等防控物资;配置足够数量的额温枪。

  8.饮用水设备与洗手设施要求。应对饮水设施进行必要的清

  重点设施管理

  洁,定期对出水龙头消毒,可用消毒酒精或有效氯浓度为

  250~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也可用消毒湿巾局部擦拭;要确保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原则上按机构内同一

  1.现场检查。有按要求设立,设施配套齐全且运行正常学校,供水设施设备证照齐全、有定期维护及检测。学生和工作人员使用情况正常。

  时段每10-15名学生配备1个洗手盆,备有足够数量的洗手液、2.查看资料。有消毒记录等。

  肥皂等,有条件的机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

  设施。

  检查项目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及合格标准

  落实情况是否

  9.洗手间要求。洗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便器;落实保洁措施,

  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洗地面;卫生间的洗手设施应完备,

  应配洗手液,有条件的使用感应式水龙头,配备擦手纸或干手机;重点部位加强消毒:内外门把手、洗手池台面、水龙头开关、洗手盆、坐便器、便池、马桶按钮等(使用含有效

  1.现场检查。有按要求设立,设施配套齐全且运行正常。学生和工作人员使用情况正常。

  2.查看资料。有消毒记录等。

  氯浓度250-500毫克/升的消毒液擦拭或喷洒,作用30分钟,

  再用清水擦净)。

  10.空调要求。机构内建议使用分体空调;表面及出风口清

  洁除尘建议每周至少1次;滤网清洗消毒建议每两周至少1

  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在回风口(管路)使用安全有效非

  化学消毒因子的空气消毒装置后采用回风运行,且适当加大新风量。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每天上课开始前或结束后,应提前开启或推迟关闭空调系统1小时;分体式空调、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或多联机系统,每日使用前应先打开

  1.现场检查。有按要求设立,设施配套齐全且运行正常。学生和工作人员使用情况正常。

  2.查看资料。有消毒记录、除尘记录等。

  门窗通风20分钟~30分钟,再开启空调,调至最大风量运

  行至少5分钟后关闭门窗;分体式空调关机后,打开门窗通

  风换气。

  检查项目

  环境卫生

  物资储备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及合格标准

  落实情况是否

  11.做好机构环境卫生清洁,清除卫生死角和蚊虫孳生地;规范垃圾分类管理与宣传,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垃圾。

  12.妥善保管使用消毒剂,定期对机构各场所、设备、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进行消毒等,做好消毒记录。室内地面清洁可使用有效氯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液拖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对公共活动区域高频接触部位(门把手、桌椅、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间按钮等)加强清洁消毒,可用有效氯250-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一次。

  13.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卫生间等)通风换气,通风良好的环境不需要进行空气消毒,通风不良的空间,尽量减少使用频率和时间,控制人员进入数量,可考虑采用空气消毒机消毒或在无人活动的情况下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化学消毒剂气溶胶喷雾消毒。

  1.现场检查。现场查看校园环境良好;校园内有垃圾分类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有分类垃圾桶,有废弃口罩收集桶;妥善保管使用消毒剂;各场室(如教室、卫生间等)通风条件良好,各场所的通风换气频次、时间合格则合格。

  2.查看资料。查看地面、高频接触部位、空气等的消毒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是否有灭蚊记录。

  1.查看资料+现场查看。储备足够消毒用品(消毒液、消毒

  14.参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物资清单》储粉、消毒片、75%乙醇等,约600m升/瓶,按每课室每天0.3

  备足够的常用防护物资、测温仪器、消毒剂等。各场所设置瓶测算)及口罩(按每人每天2个测算),且以上物品储备量

  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洗手液或肥皂、擦手纸、干手满足14天用量。

  设施等;张贴六步洗手法(或七步洗手法)的宣传画。

  2.现场查看。洗手池设施按每个班级1个配备,每个洗手池

  均有洗手液,洗手间配有洗手液、纸巾或干手设施则合格。

  督查

  专项督查结果为

  。

  结果

  整改要求/建议:

  督查组签名

  组长:

  组员:

  备注:1.教职工包含学校教师、职工及其他后勤保障人员等。2.督查结果栏填写“合格”与“不合格”。整改要求/建议应详细、具体、有操作性。

  、、

  附件2

  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本单位(**教育培训中心)将在经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力度,并作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如下:

  一、本单位将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疫情防控措施,杜绝因教职员工引发的防疫风险。本单位将加强定期清洁消毒、防控物资储备、经营场所通风,并加强学员和相关人员体温检测和轨迹登记,采取各种防控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单位对自身防疫措施和工作承担责任。

  二、本单位要求学员和相关人员(学员陪送人员等)配合前述疫情防控措施并如实报告个人轨迹,要求学员和相关人员戴口罩,少聚集,并在培训场所内以及陪送等待过程中保持一米以上防疫距离。对于任何拒绝配合防控措施的人员,体温异常的人员,或者30日内到达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本单位将限制其进入培训场所。因学员或相关人员造成的防疫风险,由学员(学员监护人)和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特此告知。告知人(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名:被告知人(学员或学员监护人)签名:日期:

  说明:此告知书每个学员签署1份,由教育培训机构存档备查。

  

  

篇九: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

  告知书培训机构:根据《##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综合执法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告知如下:1、贵培训机构没有营业执照。

  2、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不准招生、举办培训班和补习班。

  3、已招生或举办者,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立即停办,退还所有费用。

  3、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仍然违纪违规举办者,后果自负。

  4、本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培训机构留存,一份由中心学校留存,一份送达镇人民政府。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名(按手印):培训机构(盖章):镇人民政府2022年6月28日告知书培训机构:根据《##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综合执法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告知如下:1、贵培训机构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不相符(证件批准的办学范围与贵机构培训内容不一致)。

  2、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不准招生、举办培训班和补习班。

  3、已招生或举办者,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7月1日之前停业整改。

  3、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对整改不力的,将查封关停取缔,仍然违纪违规举办者,后果自负。

  4、本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培训机构留存,一份由中心学校留存,一份送达镇人民政府。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名(按手印):培训机构(盖章):##镇人民政府2022年6月28日告知书培训机构:根据《##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综合执法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告知如下:1、贵培训机构证件齐全。

  2、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公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收费标准、教师简介等信息,收费不得超过三个月、培训时间不得超过晚上八点半、要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

  3、已招生或举办者,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

  3、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若出现违纪违规,后果自负。

  4、本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培训机构留存,一份由中心学校留存,一份送达镇人民政府。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名(按手印):培训机构(盖章):##镇人民政府2022年6月28日

  

  

篇十: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认真贯彻各级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现将近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告知如下,请严格贯彻执行。

  一、主动进行报备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近期如非必要,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单位及所在社区(村)报备,并做好出行个人防护;返阜后,立即向单位及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社区落实医学健康观察和核酸检测。二、关注健康状况要时刻注意自身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要主动如实向医生告知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等情况。三、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

  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和在医院、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少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积极接种疫苗自觉接种新冠疫苗,共同构建社会XX免疫屏障,是预防控制新冠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尚未接种疫苗的职工请积极前往定点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疫苗。五、强化责任追究严守疫情防控纪律要求,坚决做到不瞒报、迟报、谎报,如出现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照《传染病法》追究责任。

  

  

篇十一: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各校外培训机构:当前,全球正在经历新冠疫情第四波流行高峰,而我国

  近期在多地多点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疫情发生频次明显增加,感染人数快速增长,波及范围不断扩大,疫情防控难度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务必抓好贯彻落实,防患于未然。

  一、坚持属地管理。须严格遵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控制人员规模。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落实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落实安全距离座位,防止出现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人员聚集活动。

  三、落实健康管理。对参与培训的所有员工和学员进行全员摸排,建立健康登记,落实健康监测和体温检测。所有员工疫苗接种须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的要求。

  四、正确佩戴口罩。所有进出培训机构的人员须严格正确佩戴好口罩,学员培训时,除体育、舞蹈等运动科目外,其余均全程正确佩戴好口罩。

  五、严格人员管控。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除员工和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包括家长)进入培训场所。进出培训场所时须做好查验健康码、行程卡、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流程(无手机的学员可由家长提供当天的健康码、行程卡的截图),做好手卫生后再进入培训场所或工作场地,严禁任何人带病进入培训机构。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培训场所。

  六、落实消毒通风。严格落实培训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消毒工作,每天须对培训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严禁未消毒就超前记录)。应每天做好对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常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在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

  七、加强健康教育。培训场所应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

  八、建立追访制度。对所有人员落实缺课登记追访制度。培训场所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九、做好应急储备。应按要求配齐配足防疫物资,并妥善保管,不能放置在杂物间等堆放易燃品的地方,要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要科学设置隔离观察室,尽量远离培

  训教室,隔离观察室要配齐配足水银体温计、消毒剂、手消毒剂等各类防疫物资。

  十、强化应急处置。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疾控机构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疫情防控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校外培训机构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请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在疫情防控中自觉自律、积极作为,迅速行动、防患于未然。

  2022年3月17日

  

  

篇十二: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小学禁止到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学习的告知书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切实推动“双减”工作,学校温馨提醒各位家长朋友:树立正确的成才理念,给孩子营造轻松的学习气氛。确实需要进行辅导培训的,一定要理性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

  目前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多,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尤其是局部未经审批的培训机构出现平安隐患、退费纠纷等问题,给家长和学员们造成了困扰。这些无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诸多风险:

  一是平安风险。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无办理审批手续、存在平安隐患;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易造成病毒传播等问题;局部无证机构违法提供餐饮服务,存在严重食品平安隐患。

  二是资金风险。存在违反“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规定行为,个别无证培训机构无办学实力和能力,存在收费后卷款逃跑的隐患或经营不善而关闭。

  三是教育风险。存在授课人员不按教育规律施教、不符合课程标准要求进行教学、发布夸大教育效果的虚假宣传广告等突出问题。

  为此,学校再次明确要求,禁止学生进入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学习培训。请您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一、切勿送孩子到无证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核,有较强的保障。而无证培训

  机构未经过审验,也未接受监管,可能存在建筑质量、消防、应急、卫生及资金平安等风险,培训内容与质量也无从保障。

  二、切勿送孩子到未实行资金监管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临渭区教育局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实施了资金监管,但目前尚有局部机构未完成资金监管,存在“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潜在风险,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家长“非必要,莫培训。”如假设选择,请选择证、照(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齐全且已完成了资金监管的合法机构,临渭区教育局融媒体将对完成资金监管的机构进行公示,请及时关注。

  三、切勿提前、超前缴费,坚决不预存学费,自觉维护家庭资金平安。切勿一次性缴纳超过三个月的费用;缴费手续要完备:务必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索要正规票据;费用只交机构公户,切勿交钱、转账给任何个人账户。

  四、请勿在规定外时段参加学科类培训。孩子需要成绩,更需要健康。学校是孩子学习的主阵地、主渠道。校外培训是否有效、有益,还需您用心甄别。因此,建议您不送孩子在规定外时段参加学科类培训:即不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让孩子参加学科类培训,周内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o另外,违规培训的机构会面临关停等处分,既影响孩子学习的节奏,也

  为家庭带来退费难等烦恼。最后,我们诚恳地希望广大家长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保

  障孩子健康成长的高度,自觉抵抗一切非法和违规办学行为,共同为孩子的健康开展和家庭的幸福和睦撑起一片蓝天。

  

  

篇十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疫情防控告知书4篇

  第1篇:疫情防控告知书全体村民: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局部反弹,请各位村民

  时刻关注国内外疫情发展形势,避免来往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不聚集,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主动佩戴口罩。

  一、返乡农民工、返乡学生、外地工作回麻坪镇陈台村所有个人必须在村委会进行登记备案,全面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如实报告回乡路径和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如实报告有无个人疫情重点接触史,对拒不配合登记备案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行政执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全面落实核酸检测,凡是返回麻坪镇陈台村所有个人必须先在医院做核酸检测,持本人核酸检测报告在村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并按照县、镇要求配合落实隔离。

  三、全面落实居家隔离要求,一般地区返乡人员严格执行14+7,21天居家隔离,中高风险返乡人员严格执行14+14,28天隔离。隔离期间本人及家庭接触者一并居家不得外出,由村医按卫生防疫要求测温消毒。隔离期间生活物资可由本人指定专人(亲朋)采购,或委托村干部代购,采购物资费用隔离人员本人负担。居家隔离观测21天后,到县级医院做核酸检测,持本人核酸检测报告在栗西口村村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按程序解除居家隔离。

  四、陈台村所有农户必须遵守***人以上不聚集的要求,即日起,所有红事一律停止办理,如白事、家庭宴会确需办理的,必须在村委会提前一个工作日报告

  报备,并控制出席人员数量,村委会上报麻坪镇党委、麻坪镇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其他任何形式的聚会原则上不批准,建议延后举办。

  五、倡议我陈台村村民非必要,不出门,倡议村民通过短信、微信等通讯方式鼓励外出务工的亲朋好友在工作所在地过年,鼓励群众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拜年,所有村民尽量控制减少上集赶会,到人口密集地聚会,出门必须佩戴口罩。

  万众一心,没有过不去的难关,众志成城没有战胜不了的疫情,让我们全体干部群众携起手来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

  第2篇:疫情防控告知书各位来(返)日喀则人员、广大干部群众:近段时间以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日趋严重,国内多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春节前后我市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为了全市人民都能够过上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藏历新年,现将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告知如下:一、区外进返我市人员疫情防控措施1、凡是从区外进返我市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和酒店报备相关情况,按相关要求配合进行防控措施。2、凡是从区外进返我市的所有人员,一律执行西藏健康码与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码共查,须提供近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近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主动接受第一发现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核酸检测,并在指定场所等待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呈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3、对高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并在结束医学隔离观察前至少开展2次(期间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

  4、对中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医学隔离观察(先集中隔离7天,再居家隔离7天),同时开展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

  5、对低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持健康“红码”的,按高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管控措施进行管控;持健康“黄码”的,按中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管控措施进行管控。

  6、对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按高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管控措施进行管控。

  7、对有境外旅居史的进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间至少开展2次(期间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解除医学隔离后应再居家观察7天。

  8、密切关注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动态变化,主动做好个人及家人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并在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等相关情况,配合做好有关调查。

  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1、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用公筷、不扎堆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活动,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2、务必要提高警惕,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要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3、在公共场所要遵守卫生守则,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4、尽量减少出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次数和逗留时间,主动配合

  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落实信息登记、体温监测等防疫措施。5、积极响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移风易俗要求,“红白事”简办,控制参加人

  数,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管控措施,自觉维护当地管控秩序,切实降低聚集性感染风险。

  三、法律责任如拒不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一年一度的春节、藏历新年临近,健康日喀则需要你我共同参与。我们坚信,在您的信任、支持和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夺取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第3篇:疫情防控告知书全体工作人员: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不可懈怠,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牢牢紧绷思想之弦,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根据衢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带头从严从紧做好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1年第1号通告》文件精神以及江山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要求,特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测温准入从1月15日(周五)开始,将严格执行单位入口测温、戴口罩准入措施。保障中心、妇联、治水办将轮流安排1名工作人员,每天早上8:10-8:40在单位入口负责测温(具体安排附后)。测温显示异常情况时,拒绝进入,并立即向有关单位负责人报告。其他时间段请大家随手关好大门,如有外人来访,请电话联系相关人员前去开门,并负责测温、提醒戴好口罩。

  二、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自身防护意识,坚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思想松懈麻木,工作和生活中要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提前为自己和家人准备好口罩,外出要戴好口罩,减少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做好防护措施后到发热门诊就诊。三、积极支持防疫工作请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和执行防疫规定。严禁容留和帮助非法出入境人员逃避打击,发现所在小区、单位、处所有外籍人员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要及时报告。严禁为了个人的方便和利益破坏防疫规定、危害公共安全。附:单位入口测温人员安排第4篇:疫情防控告知书广大村(居)民朋友们:近期,全国多个省份、地区出现散发疫情,目前已经传播至成都、重庆等多个省市。此次疫情传播速度快,扩散风险高,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常态化防控1.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空气流通不佳场所。必须前往或外出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配合执行“亮码扫码”、测体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回家后勤洗手、勤消毒。2.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前往医院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3.疫情防控期间按照“非必需,不举办”原则,暂停“坝坝宴”等农村集体聚餐活动。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感染新冠肺炎的最有效手段,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居民朋友,尽快到疫苗接种点完成接种。

  二、返乡人员主动社区报备1.从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屏山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来(返)屏山。2.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来(返)屏山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在抵屏山后4小时内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告并接受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3.如发现身边有来自中高风险及涉疫地区的人员返屏山或即将返屏山,请您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处罚有以下行为的:不按规定报告,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不服从人民警察、疫情防控部门、社区采取的防控措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期间违规接触其他人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以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可处**元以上**元以下罚金,造成疫情传播链延长的可以按采取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面对疫情,我们不仅要筑牢思想的防线,更要守住法律的底线,积极配合,主动报告,不做病毒传播的“帮凶”;切莫心存侥幸,无视法律一意孤行,终将害人害己。

  

  

篇十四: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XX区党委办公厅、XX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双减”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XX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XX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证照管理根据XX区教育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厅《关于向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要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于20XX年底前要完成分类登记工作,注销或登记为非营利性学科类或登记为成非学科类,20XX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XX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依规责令停止营业,在停业期间违规开展校外培训业务(含招生),将依法吊销办学许可。二、广告管理在未完成分类登记前不得发布任何招生、宣传广告。完成分类登记后,不得利用各级各类报刊、电台、电视台及新媒体平台、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

  -1-

  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对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宣称或暗示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如发现违规发布广告,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进行处罚。

  三、收费管理在未完成分类登记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含材料费),与尚有剩余学费学生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退费流程等。完成分类登记后,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不得收取公示的项目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的,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收取培训费要开具正规票据,收取费用要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账号,不得另设账号收费。在政府指导价未出台前,不得收取超过1个月的培训费用。在政府指导价未出台后,不得收取高于政府指导价的费用,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如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3倍罚款。四、办学管理学科类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及时向教育体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备案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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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开设;严禁超标超前教学、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违规行为;严禁提供使用境外课程;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XX、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向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学科类培训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期、寒暑假、休息日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向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在未发布恢复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通知前开展线下培训。违反规范办学规定的,将给予严肃处理,责令停业整顿,产生恶劣影响的,吊销办学许可。

  五、教师管理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任教,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按要求将教师资格信息(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单个教学场所专职教师不得少于3人。聘请境内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聘请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违反教师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并违规情形将纳入民办教育年检要件。六、安全管理学条件要符合设置标准,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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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地下室、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及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等作为办学场所。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对不符合相关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的,要及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改,直至吊销办学许可。

  七、具体要求考虑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于20XX年10月30日前在XX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微信群内回复“培训机构名称+培训机构负责人,收到《关于XX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并严格执行”。

  XX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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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五: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校外培训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2021)

  各中心校,各校外培训机构:

  现将《校外培训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3月17日

  校外培训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工作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及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根据河南省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豫疫情防指〔2020〕28号)、济源示范区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济防指〔2020〕16号)要求和济源示范区教体局《关于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济教体防指办〔2020〕34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日常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天的体温监测记录和健康状况申报。发现因病缺勤的师生、员工,要及时进行追访、登记和上报。有师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上报负责人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教师和学生在上课期间均应佩戴口罩,保证学生一人一桌,学生前后左右保持1米间距,坚决杜绝50人以上的大班教学。当日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三)储备防控相关物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规模,储备充足的口罩、消杀用品、体温检测用品、喷洒工具等物资。要有专门的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的存放室,要提醒家长为学生提前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并科学使用。

  (四)做好环境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要按要求规范设置独立的隔离区,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洗手设施完备。

  (五)制定详细防控方案。校外培训机构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应急处置预案、联系沟通机制等,做到制度明确、责任到人。

  (六)加强门卫管理。要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管理,严把入口关,在门口设立健康监测点,张贴健康通行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学生进入培训场所时要进行体温检测,家长进入时要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审核,查验健康情况及行程路线,如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培训场所。

  (七)实施定期消毒。教室、办公室、走廊、卫生间、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每日2次进行消毒,并保持通风。

  (八)加强就餐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允许组织学生集体用餐。在培训机构用餐的教职员工应采取送餐、错峰用餐等方式,餐前餐后洗手,提倡自带餐具。

  (九)加强防疫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对全体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和适当的心理疏导。要针对师生体温测试、发热症状处置等方面进行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校外培训机构要在入口处张贴《疫情防控告知书》以及有关疫情防控的宣传措施等。

  二、教育部门职责

  各中心校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依法、规范、有序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一是及时传达上级防控指示精神,将省、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迅速全面及时传达到校外培训机构;二是根据省、区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联合防疫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逐门入户全方位检查,督促各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消除一切风险隐患;三是坚持定期全面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查力度,对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到位、容留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严查处。

  三、校外培训机构职责

  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法定代表人)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疫情防控工作上升到对师生生命健康负责的高度,从大局出发,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省、区疫情防控要求,把好入口关,重点把握体温监测、行程跟踪、佩戴口罩、1米安全距离、个人防护等关键环节。

  校外培训机构要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自检自查和日常情况报告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做好舆情分析研判,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对培训机构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出现的热点问题和突发舆情,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并坚持做到积极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不出现重大舆情事件,形成正面积极的舆论氛围。

  四、责任追究

  各中心校要主动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实地监督检查指导。

  校外培训机构要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办学,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服从大局,懂规矩守纪律,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或逃避监督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学生和家长要自觉接受管理。学生和家长要自觉服从体温检测、行程追踪、佩戴口罩等

  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最大限度避免感染风险;科学合理安排学习,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选择具有资质的“白名单”校外培训机构学习,禁止参加50以上的人员聚集。对违反疫情要求的学生和家长,按照《中小学生守则》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理。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篇十六: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新冠疫情防控学员告知书

  各位学员:

  大家好,欢迎大家报名参加此次现场培训!为确保广大学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培训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协会结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相应措施和具体要求,特告知,请大家务必支持和配合,具体如下:

  1.报到前14天,请大家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避免或减少外出、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确保报到时身体状况良好。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发热(即体温在37.3C以上)等身体不适症状者和近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学员,谢绝报到。按照威海当地防疫要求,报到前14天内返鲁人员,报到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2.本次培训所有学员、工作人员,在报到住宿登记、每次上课前均要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C或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得入内,并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3.培训期间,如有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的学员务必第一时间报告协会及酒店工作人员,听从安排,自觉接受隔离和有关医学检查。

  4.所有参训学员必须严格按照培训班日程安排,按时报到、返程,严禁携带无关人员。培训期间尽量避免或者减少外出聚集、聚会等活动,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上课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说明:如有学员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或信息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

  各位考生:为确保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您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以下应考须知:

  一、做好健康监测

  考生在考前14日内自行监测体温,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提前下载闽政通APP并申领“福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福建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且11月30日后(含30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进入考场。

  二、核酸检测要求

  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提供11月30日后(含30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方可进入考点。

  三、签署承诺书

  为确保顺利参考,请考生提前打印并填写《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在进候考室时交监考人员。

  四、遵守防疫规定

  考生应遵守厦门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通过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官方网财是前了解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疫情防控工作。

  请考生于考试前1小时佩带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排队有序进入考点。到达考点门口提前打开闽政通APP,准备好“福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便进入考点时能快速通过。进入考点时,需核验“福建健康码“、接受检测体温并出示11月30日后(含30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和《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拒不配合考点防疫检查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进入考点后应自觉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做好

  自我防护,避免扎堆聚集。考试期间,除身份核验等必须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考试工作人员,由考点卫生防疫人员及时研判和处置。

  如有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改正或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考生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无接种禁忌的考生应当做到应接尽接。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预祝考生考试顺利!

  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特别提示:为确保您顺利应考,提前打印本页并填写完整,进考室时交监考人员。1.本人过去14日内,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2本人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3.本人属于集中医学观察期、居家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4.本人过去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以考试当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数据为准)旅居史。

  5.本人过去21日内从境外(含港澳台)入境。

  6.本人过去14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7.本人过去14日内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8.本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中有上述1至7的情况。

  本人承诺不存在以上情形。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我填写日期:年月日已知晓上述内容并承诺遵守。

  考生签名:

  

  

篇十七: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本单位(**培训中心)将在经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力度,并作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如下:

  一、本单位将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疫情防控措施,杜绝因教职员工引发的防疫风险。本单位将加强定期清洁消毒、防控物资储备、经营场所通风,并加强学员和相关人员体温检测和轨迹登记,采取各种防控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单位对自身防疫措施和工作承担责任。

  二、本单位要求学员和相关人员(学员陪送人员等)配合前述疫情防控措施并如实报告个人轨迹,要求学员和相关人员戴口罩,少聚集,并在培训场所内以及陪送等待过程中保持一米以上防疫距离。对于任何拒绝配合防控措施的人员,体温异常的人员,或者30日内到达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本单位将限制其进入培训场所。因学员或相关人员造成的防疫风险,由学员(学员监护人)和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特此告知。

  被告知人(学员或学员监护人)签名:

  告知人(机构公章)

  日期:

  年月日

  说明:此告知书每个学员签署1份,由教育培训机构存档备查。

  

  

篇十八: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疫情防控告知书

  一、参加我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手,请务必在赛前申领“三码”(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同行密接人员自查信息)。

  二、请选手密切关注疫情变化趋势,特别是所在地疫情动态,如所在地发生疫情,请及时与赛项承办单位联系,了解竞赛疫情防控要求。尚在外地的选手需

  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14天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选手请务必告知赛项承办单位。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中国政府网,,——“疫情服务”选项里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点击上方“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二

  三、选手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有效身份证件。持非绿码的选手

  应主动向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当地专家组评估后确定竞赛安排。

  四、竞赛当天,若选手入场或竞赛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需第一时间如实告知,医务组进行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

  五、请选手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赛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

  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赛前赛后主动佩戴口罩。

  六、请选手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

  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疫情防控告知书

  1、请提前申领“安康码”,在“安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请务必在“安康码”界面下,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2、考生入场、退场时应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现场实施“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二码联查。来自福建、黑龙江省内非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近30日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考生,需主动出示解除隔离证明原件,经疾控部门核验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属于以下人员类别的不得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处在隔离期和健康监测期的入境(含港、台地区)人员,处于健康监测期的出院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尚未解除管控的密接、次密接人员,有发热、咳嗽、胸闷等身体异常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人员。

  5、考生进入考点前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考前请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

  6、考前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请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考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7、请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当天至少提前一小时抵达考点,进入考场前务必要严格使用酒精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考试期间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全程佩戴口罩,并始终保持安全距离。

  8、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十九: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培训教育机构复课告知书

  培训教育机构复课告知书

  亲爱的各位家长:你们好!2020年的春天注定是一段刻骨铭心记忆。突如其来的

  新X肺炎疫情,打乱了原本井然的假期和开学生活。目前随着复学脚步的临近,我机构的防疫措施和复学准备工作都已落实到位。以下几点请家长们注意。一、复课时间

  2020年5月,具体上课时间等待相关部门通知。二、复课后注意事项

  1、所有学员上下课途中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课。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人(老师、学员)进入校区前必须佩戴口罩,自觉到前台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登记,体温正常可入校,并先洗手。如发现有发烧(体温>37.30)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上报学校应急小组,且协助尽快就医。

  3、保持公共区域和教室环境清洁,教室常通风,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洗手。

  4、在我校各培训机构前台放置都放置了酒精免洗手液和消毒剂,会有专人引导测量体温,并请大家进校区前使用酒精免洗手液洗手,鞋底请用消毒喷剂喷酒鞋底。在校其间请大家注意勤洗手、随时清洁

  培训教育机构复课告知书

  消毒。

  5、杜绝集体用餐,实施分散就餐,避免人员密集(学员不得在

  校内用餐)。外出用餐必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

  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逗留。建议叫外卖,减少

  外界接触。

  6、废弃口罩放入指定垃圾桶内,保洁人员每天早中晚各一次使

  用84消毒液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7、如学员在上课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C)、咳嗽、气促等

  不适症状或其他疑似情况,请第一时间与授课老师联系,我们将帮助

  学员到机构指定隔离室进行隔离,并视情况进行就医安排。

  8、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建议学员随身携带相关证明(如健康码、

  身份证等)。

  某某培训机构

  年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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