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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全面依法治市会议讲话坚持依法执政9篇

时间:2022-07-21 17:45:07 来源:网友投稿

2022全面依法治市会议讲话坚持依法执政9篇

2022全面依法治市会议讲话坚持依法执政篇1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研究制定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若干规定。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转作风、重实干、强基层、抓落实,围绕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法治安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规划方案贯彻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引领更高水平法治*建设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研究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方式新举措,推动建立落实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深化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

  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习宣传工作,综合使用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手段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扩大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

  3.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教育。开展“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巩固拓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宣讲活动成效,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推动在淮高等学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门课程,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4.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整合法学法律界理论和实践研究力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研究阐释。

  二、全面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5.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季报机制,加强委员会协调小组本领域法治工作具体实施。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健全完善党内法规配套制度,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督促检查、巡察重要内容。

  6.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举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贯彻落实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强化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7.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建设。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出台“一规划两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领域改革成效进行评估。

  8.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完善党领导依法治理市县(区)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市、县(区)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切实打通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

  9.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推进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实现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尊法学法表率。加大政绩(绩效)考核中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力度,完善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实施法治督察标准化、领导干部述法标准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标准化“三项建设”。贯彻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意见,强化督察结果运用。

  三、围绕具有影响力“五个*”建设,强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

  10.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紧盯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研究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指导意见,持续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劳动保障、生物安全、教育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年活动。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依法维护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驻点督导。

  11.持续打造一流法治环境。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研究梳理营商环境中的法治服务保障短板与不足,着力解决各方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法治领域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依法保障和规范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出台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推进营商环境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作为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落实情况(1-21),推动整改提升。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务融资等领域的失信行为,强化行政机关履行给付义务情况清查,深入开展全市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广芜湖试点工作经验,在我市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等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12.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健全涉产权错案甄别纠正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研究制定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3-8)

  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体系

  13.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立法工作请示报告,协调决策等制度机制,协调解决重大立法争议,健全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机制。注重发挥政府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做好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加强政协立法协商制度化建设。

  14.聚焦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推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旅游促进等领域立法工作,为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更优法治保障。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线,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立法进程,着力通过立法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15.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切实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有效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性法规规章协调机制建设。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咨询和立法专家顾问制度。落实应用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加强与沪苏浙立法协同。

  五、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6.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督察。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推动落实*省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积极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组织开展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点推进各县区各部门会议审议事项和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村(社区)法律顾问聘请率实现常态化100%。指导各县(区)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积极申报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发挥“府检”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7.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机制,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不得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工作,推进“一屏通办”改革。

  18.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制度。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19.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巩固深化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队伍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人员、经费、技术配套保障。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探索开展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开展执法人员身份、职业保障等方面政策调研,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装备政策和完善执法执勤车(船艇)政策。

  20.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健全完善重点执法领域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重点执法部门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21.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市县(区)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应用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数量比例不应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造“智慧监管”综合平台。

  22.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推动落实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

  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

  23.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意见及我省落实举措,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完善执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运行机制,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4.深化司法领域改革。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动法院编制、员额向人均办案量较大的地区和单位倾斜,对人案矛盾突出地区实行定向增编。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制度,畅通三类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有关繁简分流制度。健全行政审判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案件管辖机制,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完善诉讼收费制度,深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2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制度机制。贯彻实施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立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完善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

  26.加强纪法协同衔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的意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27.深化司法行政制度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完善监狱、看守所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之间的工作对接机制。完善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体系。规范法律咨询公司管理,维护正常法律服务秩序。完善仲裁机构内部治理机制。深化公证、司法鉴定改革,规范行业发展。

  七、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提高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28.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理念、载体、方式、方法,加强互联网普法,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强化校园普法主阵地建设,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开展2022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普法宣传员”评选,选树先进典型,讲好法治故事。

  29.依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0.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范采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加强对生物特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健全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投诉、举报、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31.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把开展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作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保障作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经验。健全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完善见义勇为确认和保障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村级议事协商。

  32.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依法依规、将心比心,做好初信初访和积案化解,完善闭环跟踪落实机制。

  33.增强社会安全感。持续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黄赌毒拐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新型网络犯罪高发态势。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推进省际公安检查站、街面综合警务站、智慧安防小区等重点项目建设。

  3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建设,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法律服务产业园建设。

  八、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35.提升“关键少数”法治素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新一届市委班子政治建设的意见》,把依法办事贯穿履职从政全过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研究制定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若干规定。

  36.加强法治专门队伍管理教育和培养。推动《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具体举措及责任分解》落地落实,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执法司法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警常态化。

  37.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持续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负责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各协调小组要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对工作要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开展督察,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2全面依法治市会议讲话坚持依法执政篇2

  要从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大意义,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市长在2022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上的演讲稿,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刚才,我们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和《2022年工作要点》,下一步,尽快按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聚焦疫情防控,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当前,虽然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好转,但“外防输入”的压力依然存在,疫情一天不结束,我们就不能有一丝松懈。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全市各级各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挺身而出、担当作为,全力以赴完成了各项防疫任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交上了一份合格答卷,展现了我市行政执法干部队伍勇挑重担、敢打硬仗的精神面貌。

  但我们也要清醒注意到,疫情防控既是一场阻击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常态化防疫形势下,个别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一些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然存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要认真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保持疫情防控高压态势,持续巩固阶段性成果:

  要坚决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秩序、散布疫情谣言、利用疫情诈骗他人财产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切实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维护医疗秩序;要加强对防护物品供应价格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疫产品专项执法行动,严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等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置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弃物混入其他废物或生活垃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医疗废弃物因流失、泄露、扩散,造成环境污染或疫情扩散;要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劳动用工政策情况的执法监督,对企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企业顺利复工复产;要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加强部门间配合协作,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严查违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程规范。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必须精心研究谋划,周密组织实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大意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抓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市司法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抓好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总结考核等工作。

  二要提升工作标准。市司法局要全面梳理我市前期推行“三项制度”的经验和不足,在实现工作标准化、增强可操作性上下功夫,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标准做好执法工作。要将“三项制度”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细化考核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级执法机关要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主体、步骤、方法、期限和尺度,确保每一次执法活动、每一个处理决定都依法依规、合法合规。

  三要规范信息公开。要推行执法全流程音像记录,实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大力推进执法公开,主动公开执法依据、流程以及进展和结果,便于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要及时受理人民群众公开信息的申请,以公开倒逼规范,用外部监督促进内部管理。

  四要推进创新运用。要围绕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围绕各自执法领域的特点和短板,进行探索创新,在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落实的过程中,体现烟台特色,总结烟台做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五要严格督导考核。要严格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支持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坚持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制度,对推行“三项制度”不到位的单位及时下达督察意见书。执法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内容。

  三、大力推动依法履职,强化行政执法源头管控。

  一要全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目前,我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综合执法队伍已经建立并正常运转。但改革没有休止符,从效果来看,有的部门只是完成了物理整合,还没有产生化学反应,对多个执法领域整合的部门,不能各敲各的锣、各打各的鼓,要加快推进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同步整合,形成运转高效的统一整体,体现出改革的效果。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执法领域,既要厘清职责边界,也要密切协作配合,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各执法部门要依法开展委托执法,签好委托书,确保执法程序合规合法,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全面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二要加快建立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近期,省政府制定下发了《X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我们要从改善营商环境、引导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的高度,充分认识领会这项改革举措的深远意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部门要统筹做好清单实施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及时修改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果,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对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的案件不能简单的一放了之,要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整改,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并做好执法记录;对拒不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确保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努力营造包容审慎的监管氛围。

  三要全面推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是我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载体。去年10月,上网运行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上网运行工作的制度落实。要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将所有行政处罚和强制案件全部录入系统,实现动态管理,确保线上线下执法程序完整统一、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四要扎实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1年,我市顺利完成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今年,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减证便民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广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各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加快编制事项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加大失信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从制度层面上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同时要在告知承诺文书完善、部门协同、信息共享、信用监管等方面持续发力,巩固完善总结好告知承诺制的“烟台模式”。

  四、着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纠正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X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建立了“一级政府一个监督部门,一个部门一个监督机构”的监督体制,形成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个案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但目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还不同程度存在“法定职责必须为”意识不强,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和拖延履职、执法不力等执法缺位问题,急需强化执法监督,纠正不当执法行为。

  一要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这一核心,紧紧抓住容易出现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履职能力。

  二要坚持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最大限度防止徇私枉法、执法不公等问题发生,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针对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要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核查群众投诉;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与司法监督、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等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三要进一步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2022全面依法治市会议讲话坚持依法执政篇3

  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XXX对X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扣深入学习贯彻XXX法治思想这一主题,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转作风、重实干、强基层、抓落实,围绕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法治X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规划方案贯彻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年省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一、推动学习贯彻XXX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引领更高水平法治X建设

  1.深化XXX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研究制定学习贯彻XXX法治思想新方式新举措,推动建立落实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XXX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XXX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深化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

  2.深化XXX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加强《XXX法治思想学习纲要》《XXX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习宣传工作,综合使用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手段广泛宣传XXX法治思想,扩大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

  3.深化XXX法治思想宣讲教育。开展“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巩固拓展XXX法治思想示范宣讲活动成效,推动把XXX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推动在淮高等学校开设“XXX法治思想概论”专门课程,全面推进XXX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4.深化XXX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深化XXX法治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整合法学法律界理论和实践研究力量对XXX法治思想深入开展研究阐释。

  二、全面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5.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季报机制,加强委员会协调小组本领域法治工作具体实施。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健全完善党内法规配套制度,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督促检查、巡察重要内容。

  6.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举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贯彻落实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强化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7.推进更高水平法治X建设。贯彻落实《法治X建设规划(2021-2025年)》《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X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出台“一规划两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领域改革成效进行评估。

  8.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完善党领导依法治理市县(区)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市、县(区)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切实打通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

  9.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推进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实现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尊法学法表率。加大政绩(绩效)考核中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力度,完善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实施法治督察标准化、领导干部述法标准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标准化“三项建设”。贯彻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意见,强化督察结果运用。

  三、围绕具有影响力“五个XX”建设,强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

  10.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紧盯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研究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指导意见,持续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劳动保障、生物安全、教育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年活动。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依法维护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驻点督导。

  11.持续打造一流法治环境。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研究梳理营商环境中的法治服务保障短板与不足,着力解决各方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法治领域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依法保障和规范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出台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推进营商环境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作为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落实情况,推动整改提升。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务融资等领域的失信行为,强化行政机关履行给付义务情况清查,深入开展全市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广XX试点工作经验,在我市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等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12.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健全涉产权错案甄别纠正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研究制定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

  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体系

  13.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立法工作请示报告,协调决策等制度机制,协调解决重大立法争议,健全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机制。注重发挥政府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做好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加强政协立法协商制度化建设。

  14.聚焦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推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旅游促进等领域立法工作,为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更优法治保障。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线,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立法进程,着力通过立法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15.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切实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有效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性法规规章协调机制建设。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咨询和立法专家顾问制度。落实应用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加强与沪苏浙立法协同。

  五、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6.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督察。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推动落实X省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积极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组织开展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点推进各县区各部门会议审议事项和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村(社区)法律顾问聘请率实现常态化100%。指导各县(区)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积极申报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发挥“府检”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7.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机制,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不得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工作,推进“一屏通办”改革。

  18.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制度。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19.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巩固深化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队伍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人员、经费、技术配套保障。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探索开展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开展执法人员身份、职业保障等方面政策调研,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装备政策和完善执法执勤车(船艇)政策。

  20.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健全完善重点执法领域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重点执法部门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21.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市县(区)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应用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数量比例不应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造“智慧监管”综合平台。

  22.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推动落实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

  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

  23.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意见及我省落实举措,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完善执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运行机制,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4.深化司法领域改革。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动法院编制、员额向人均办案量较大的地区和单位倾斜,对人案矛盾突出地区实行定向增编。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制度,畅通三类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有关繁简分流制度。健全行政审判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案件管辖机制,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完善诉讼收费制度,深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2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制度机制。贯彻实施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立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完善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

  26.加强纪法协同衔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的意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27.深化司法行政制度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完善监狱、看守所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之间的工作对接机制。完善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体系。规范法律咨询公司管理,维护正常法律服务秩序。完善仲裁机构内部治理机制。深化公证、司法鉴定改革,规范行业发展。

  七、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提高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28.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XXX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理念、载体、方式、方法,加强互联网普法,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强化校园普法主阵地建设,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开展2022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普法宣传员”评选,选树先进典型,讲好法治故事。

  29.依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0.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范采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加强对生物特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健全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投诉、举报、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31.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把开展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作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保障作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经验。健全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完善见义勇为确认和保障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村级议事协商。

  32.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依法依规、将心比心,做好初信初访和积案化解,完善闭环跟踪落实机制。

  33.增强社会安全感。持续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黄赌毒拐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新型网络犯罪高发态势。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推进省际公安检查站、街面综合警务站、智慧安防小区等重点项目建设。

  3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建设,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法律服务产业园建设。

  八、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35.提升“关键少数”法治素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新一届市委班子政治建设的意见》,把依法办事贯穿履职从政全过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研究制定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若干规定。

  36.加强法治专门队伍管理教育和培养。推动《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具体举措及责任分解》落地落实,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执法司法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警常态化。

  37.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持续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负责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各协调小组要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对工作要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开展督察,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2全面依法治市会议讲话坚持依法执政篇4

  

  2022年是全面依法治市巩固深化年。市金融工作局依法治市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法治XX建设规划(2021-2025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共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行权谋事、便民惠民,着力打造法治机关,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开展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干部职工通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平台,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扎实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工作。积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辅导报告会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坚持会前集中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法内容,每年组织6次以上中心组集体学习活动,突出学法实效。制定局机关《2022年学法计划》,把学习法律放在首位,每月开展1次会前集中学法和自学学法。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宪法》《证券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开展一把手年终述法活动,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领导干部法治工作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按时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法考法及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精心组织“6.15”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风险警示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扎实开展“七进”活动和领导干部送法下乡活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积极向《XX法治网站》《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简报》《XX日报》“法治栏目”等推送信息。

  二、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

  (一)规范文件制发程序。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由市金融工作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性审查、上会审定、备案等程序,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强化规范性文件出台后的政策解读和执行情况的跟踪指导,落实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清理、修改、废止。

  (二)忠实履行法定职能。认真梳理金融领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划清权责边界,全面实行政府机关权责清单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敏感事项公开决策。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完善决策过程及记录和材料归档。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继续聘用机关法律顾问,落实1名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政策咨询、纠纷调处等工作的作用。

  (三)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反邪教、反恐怖和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深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学习《保密法》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做好保密机要工作,坚决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提升“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应用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探索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制度,杜绝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积极参与全市第四批“一优十佳”法治示范创建评比。

  三、运用法治手段,推动积案化解

  (一)扎实推进积案攻坚。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省上实施意见要求,明确市级层面执法主体牵头单位。开展非法集资领域执法培训。以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和行政机关依法配合相结合,坚持3年以上非法集资积案“五个一”处置原则,明确结案时限,加快案件推进。同步加快涉案资产的清收工作,公.文思.享文.库出.品,采取司法拍卖和资产盘活相结合方式,最大程度保障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探索刑民同步,加快易贬资产处置,提高处置效能,力争年内非法集资存量案件数量明显下降。

  (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利用“天警”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建立社会立体化防控模式,争取将系统权限下放到各县区,扩大监测预警覆盖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做好属地非法集资利益受损群体稳控工作,对重点风险隐患逐一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制、动态化管理。完善涉非涉稳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全力推广引入利益受损人员代表参与案件处置工作模式,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多渠道多手段做好非法集资利益受损群众的释法说理工作。

  (三)抓好金融乱象整治。探索金融乱象联动执法机制,通过行政化解、行政处置“打早打小”。压紧压实各县区、行业主监管部门责任,加大房地产、养老、投资管理、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整治力度。结合平安建设、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严厉打击“高利贷”“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运用大数据优势,对可疑资金、非法广告进行检测,集中清理一批涉金融非法广告宣传,守护金融安全,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强化监督管理,夯实法治根基

  (一)提升监管质效。贯彻落实《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辖区做好南江黄羊、平昌青花椒等交易场所日常监管,力促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化发展。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行业评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失联”“空壳”组织,引导其自愿注销退出行业。支持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做大做强,通过增加注册资本金,提升服务小微企业、“三农”质量。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全部接入人行征信系统,探索建立银担合作风险分担机制,促进担保业务良性持续发展。

  (二)推进政务公开。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机关网站等载体上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深化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加强涉金融类舆情监测和处置回应,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提高热点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运维好局机关网站,严格执行信息“三审”制度,打造高水平金融宣传阵地。

  (三)突出行政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高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复率、满意率达100%。完善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机制,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做好来信来访登记、报告、转办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2022全面依法治市会议讲话坚持依法执政篇5

  为人类的幸福而劳动,这是多麽壮丽的事业,这个目的有多麽伟大!下面是课件网小编为您推荐全面依法治市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转作风、重实干、强基层、抓落实,围绕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法治安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规划方案贯彻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引领更高水平法治*建设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研究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方式新举措,推动建立落实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深化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

  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习宣传工作,综合使用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手段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扩大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

  3.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教育。开展“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巩固拓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宣讲活动成效,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推动在淮高等学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门课程,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4.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整合法学法律界理论和实践研究力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研究阐释。

  二、全面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5.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季报机制,加强委员会协调小组本领域法治工作具体实施。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健全完善党内法规配套制度,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督促检查、巡察重要内容。

  6.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举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贯彻落实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强化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7.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建设。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出台“一规划两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领域改革成效进行评估。

  8.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完善党领导依法治理市县(区)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市、县(区)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切实打通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

  9.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推进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实现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尊法学法表率。加大政绩(绩效)考核中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力度,完善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实施法治督察标准化、领导干部述法标准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标准化“三项建设”。贯彻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意见,强化督察结果运用。

  三、围绕具有影响力“五个*”建设,强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

  10.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紧盯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研究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指导意见,持续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劳动保障、生物安全、教育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年活动。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依法维护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驻点督导。

  11.持续打造一流法治环境。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研究梳理营商环境中的法治服务保障短板与不足,着力解决各方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法治领域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依法保障和规范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出台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推进营商环境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作为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落实情况(1-21),推动整改提升。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务融资等领域的失信行为,强化行政机关履行给付义务情况清查,深入开展全市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广芜湖试点工作经验,在我市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等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12.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健全涉产权错案甄别纠正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研究制定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3-8)

  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体系

  13.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立法工作请示报告,协调决策等制度机制,协调解决重大立法争议,健全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机制。注重发挥政府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做好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加强政协立法协商制度化建设。

  14.聚焦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推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旅游促进等领域立法工作,为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更优法治保障。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线,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立法进程,着力通过立法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15.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切实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有效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性法规规章协调机制建设。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咨询和立法专家顾问制度。落实应用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加强与沪苏浙立法协同。

  五、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6.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督察。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推动落实*省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积极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组织开展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点推进各县区各部门会议审议事项和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村(社区)法律顾问聘请率实现常态化100%。指导各县(区)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积极申报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发挥“府检”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7.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机制,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不得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工作,推进“一屏通办”改革。

  18.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制度。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19.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巩固深化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队伍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人员、经费、技术配套保障。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探索开展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开展执法人员身份、职业保障等方面政策调研,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装备政策和完善执法执勤车(船艇)政策。

  20.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健全完善重点执法领域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重点执法部门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21.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市县(区)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应用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数量比例不应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造“智慧监管”综合平台。

  22.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推动落实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

  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

  23.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意见及我省落实举措,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完善执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运行机制,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4.深化司法领域改革。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动法院编制、员额向人均办案量较大的地区和单位倾斜,对人案矛盾突出地区实行定向增编。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制度,畅通三类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有关繁简分流制度。健全行政审判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案件管辖机制,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完善诉讼收费制度,深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2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制度机制。贯彻实施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立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完善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

  26.加强纪法协同衔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的意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27.深化司法行政制度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完善监狱、看守所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之间的工作对接机制。完善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体系。规范法律咨询公司管理,维护正常法律服务秩序。完善仲裁机构内部治理机制。深化公证、司法鉴定改革,规范行业发展。

  七、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提高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28.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理念、载体、方式、方法,加强互联网普法,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强化校园普法主阵地建设,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开展2022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普法宣传员”评选,选树先进典型,讲好法治故事。

  29.依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0.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范采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加强对生物特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健全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投诉、举报、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31.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把开展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作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保障作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经验。健全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完善见义勇为确认和保障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村级议事协商。

  32.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依法依规、将心比心,做好初信初访和积案化解,完善闭环跟踪落实机制。

  33.增强社会安全感。持续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黄赌毒拐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新型网络犯罪高发态势。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推进省际公安检查站、街面综合警务站、智慧安防小区等重点项目建设。

  3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建设,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法律服务产业园建设。

  八、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35.提升“关键少数”法治素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新一届市委班子政治建设的意见》,把依法办事贯穿履职从政全过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研究制定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若干规定。

  36.加强法治专门队伍管理教育和培养。推动《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具体举措及责任分解》落地落实,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执法司法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警常态化。

  37.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持续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负责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各协调小组要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对工作要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开展督察,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2全面依法治市会议讲话坚持依法执政篇6

  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季报机制,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全面依法治市2022年工作要点,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对X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转作风、重实干、强基层、抓落实,围绕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法治X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规划方案贯彻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引领更高水平法治X建设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研究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方式新举措,推动建立落实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深化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

  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习宣传工作,综合使用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手段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扩大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

  3.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教育。开展“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巩固拓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宣讲活动成效,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推动在淮高等学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门课程,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4.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整合法学法律界理论和实践研究力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研究阐释。

  二、全面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5.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季报机制,加强委员会协调小组本领域法治工作具体实施。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健全完善党内法规配套制度,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督促检查、巡察重要内容。

  6.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举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贯彻落实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强化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7.推进更高水平法治X建设。贯彻落实《法治X建设规划(2021-2025年)》《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X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出台“一规划两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领域改革成效进行评估。

  8.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完善党领导依法治理市县(区)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市、县(区)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切实打通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

  9.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推进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实现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尊法学法表率。加大政绩(绩效)考核中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力度,完善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实施法治督察标准化、领导干部述法标准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标准化“三项建设”。贯彻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意见,强化督察结果运用。

  三、围绕具有影响力“五个XX”建设,强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

  10.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紧盯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研究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指导意见,持续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劳动保障、生物安全、教育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年活动。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依法维护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驻点督导。

  11.持续打造一流法治环境。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研究梳理营商环境中的法治服务保障短板与不足,着力解决各方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法治领域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依法保障和规范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出台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推进营商环境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作为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落实情况,推动整改提升。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务融资等领域的失信行为,强化行政机关履行给付义务情况清查,深入开展全市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广XX试点工作经验,在我市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等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12.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健全涉产权错案甄别纠正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研究制定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

  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体系

  13.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立法工作请示报告,协调决策等制度机制,协调解决重大立法争议,健全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机制。注重发挥政府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做好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加强政协立法协商制度化建设。

  14.聚焦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推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旅游促进等领域立法工作,为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更优法治保障。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线,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立法进程,着力通过立法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15.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切实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有效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性法规规章协调机制建设。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咨询和立法专家顾问制度。落实应用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加强与沪苏浙立法协同。

  五、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6.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督察。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推动落实X省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积极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组织开展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点推进各县区各部门会议审议事项和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村(社区)法律顾问聘请率实现常态化100%。指导各县(区)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积极申报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发挥“府检”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7.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机制,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不得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工作,推进“一屏通办”改革。

  18.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制度。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19.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巩固深化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队伍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人员、经费、技术配套保障。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探索开展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开展执法人员身份、职业保障等方面政策调研,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装备政策和完善执法执勤车(船艇)政策。

  20.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健全完善重点执法领域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重点执法部门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21.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市县(区)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应用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数量比例不应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造“智慧监管”综合平台。

  22.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推动落实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

  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

  23.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意见及我省落实举措,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完善执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运行机制,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4.深化司法领域改革。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动法院编制、员额向人均办案量较大的地区和单位倾斜,对人案矛盾突出地区实行定向增编。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制度,畅通三类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有关繁简分流制度。健全行政审判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案件管辖机制,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完善诉讼收费制度,深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2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制度机制。贯彻实施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立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完善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

  26.加强纪法协同衔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的意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27.深化司法行政制度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完善监狱、看守所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之间的工作对接机制。完善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体系。规范法律咨询公司管理,维护正常法律服务秩序。完善仲裁机构内部治理机制。深化公证、司法鉴定改革,规范行业发展。

  七、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提高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28.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理念、载体、方式、方法,加强互联网普法,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强化校园普法主阵地建设,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开展2022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普法宣传员”评选,选树先进典型,讲好法治故事。

  29.依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0.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范采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加强对生物特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健全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投诉、举报、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31.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把开展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作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保障作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经验。健全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完善见义勇为确认和保障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村级议事协商。

  32.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依法依规、将心比心,做好初信初访和积案化解,完善闭环跟踪落实机制。

  33.增强社会安全感。持续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黄赌毒拐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新型网络犯罪高发态势。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推进省际公安检查站、街面综合警务站、智慧安防小区等重点项目建设。

  3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建设,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法律服务产业园建设。

  八、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35.提升“关键少数”法治素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新一届市委班子政治建设的意见》,把依法办事贯穿履职从政全过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研究制定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若干规定。

  36.加强法治专门队伍管理教育和培养。推动《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具体举措及责任分解》落地落实,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执法司法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警常态化。

  37.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持续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负责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各协调小组要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对工作要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开展督察,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2全面依法治市会议讲话坚持依法执政篇7

  加强依法治市工作是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法治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联系紧密,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在2022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致辞讲话,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会议及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同志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同志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我市依法治市工作。

  今天的会议共有三项议程。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会议及第四次会议精神,省委和*市委相关会议精神,请*同志传达。

  ········································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审议《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请*同志作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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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大家共同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会议及第四次会议精神和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就做好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依法治市工作的认识

  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制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近年来,市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各项工作要求,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市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和关键性工作来抓,扎实推进法治*、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行政执法逐步规范,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全民守法深入实施,社会稳定持续巩固。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我市的法治建设与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个别党组织对法治建设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存在推进力度不够、传导压力不足问题;个别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处理问题能力不强;个别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不规范、不严格问题还依然存在。

  加强依法治市工作是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法治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联系紧密,与我们每位党员干部息息相关。从上级要求看,省委和*市委将依法治市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体系,作为对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要求每位领导干部述职时专题报告法治建设情况,这就要求我们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质量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从发展需求看,“十四五”时期是我市经济发展的关键期,也是矛盾问题的凸显期。全市上下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不断提高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水平和成效。从群众期盼看,推进法治建设,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期待越来越高,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就是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要求,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认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站在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不断推进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走深走实,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平安*。

  二、聚焦工作重点,努力提升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水平

  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是今年依法治市工作的路线图和任务书。全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逐项抓好落实,持续巩固拓展我市法治建设成果,确保依法治市工作立得住、推得开、叫得响。

  一要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依法履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有效整合执法资源,保障一线执法人员力量,真正做到综合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促进公平竞争,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二要坚持守护公平正义底线。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加强公民合法权益保护,健全公、检、法、司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坚决防止司法权滥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信任感、对权益保护的安全感。持续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深化“六大顽瘴痼疾”、“四个方面突出问题”整治效果,确保问题不反复、不反弹。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要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化全民守法普法,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市法治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谋实落细各项举措,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预期目标。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优化法治服务,创新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推进法治社区和法治乡村建设,打通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四要集中开展突出问题整治。要从严打击非法盗采黑土资源行为,自然资源、公安等执法部门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不断完善行刑衔接和部门联动等机制,运用好现有法规规章,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黑土地。要继续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推出一系列法治惠民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进一步引导群众向“讲法治”转变。

  三、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责任

  全面依法治市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靠,奋力开创依法治市新局面。

  一要坚决落实责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扎实做好总体布局、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统筹推动人大、政府、政协、政法机关协同履行法治工作职能,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或社会组织发挥法治作用,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开展好法治建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责,做好牵头和具体指导工作,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形成整体合力,各级党组织要推动法治建设与“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

  二要强化队伍建设。要充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党校干部培训重要课程,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特别是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要带头学,实现学习培训全覆盖,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全面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加快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政法铁军。要着力壮大法律服务队伍,把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做好指导督促、考核评价工作,各法治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动的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督办室要重点督查各部门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度,对存在明显差距的,及时通报反馈、推动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对考评不合格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并限期整改,扎实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

  同志们,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和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更是法治政府建设新一个五年计划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要持续提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水平,打造我市法治建设品牌,努力营造依法治市的强大声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2022全面依法治市会议讲话坚持依法执政篇8

  开展“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巩固拓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宣讲活动成效,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全面依法治市2022年工作要点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转作风、重实干、强基层、抓落实,围绕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法治安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规划方案贯彻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引领更高水平法治*建设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研究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方式新举措,推动建立落实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深化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

  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习宣传工作,综合使用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手段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扩大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

  3.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教育。开展“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巩固拓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宣讲活动成效,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推动在淮高等学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门课程,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4.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整合法学法律界理论和实践研究力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研究阐释。

  二、全面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5.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季报机制,加强委员会协调小组本领域法治工作具体实施。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健全完善党内法规配套制度,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督促检查、巡察重要内容。

  6.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举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贯彻落实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强化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7.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建设。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出台“一规划两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领域改革成效进行评估。

  8.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完善党领导依法治理市县(区)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市、县(区)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切实打通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

  9.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推进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实现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尊法学法表率。加大政绩(绩效)考核中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力度,完善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实施法治督察标准化、领导干部述法标准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标准化“三项建设”。贯彻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意见,强化督察结果运用。

  三、围绕具有影响力“五个*”建设,强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

  10.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紧盯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研究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指导意见,持续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劳动保障、生物安全、教育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年活动。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依法维护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驻点督导。

  11.持续打造一流法治环境。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研究梳理营商环境中的法治服务保障短板与不足,着力解决各方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法治领域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依法保障和规范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出台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推进营商环境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作为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落实情况(1-21),推动整改提升。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务融资等领域的失信行为,强化行政机关履行给付义务情况清查,深入开展全市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广芜湖试点工作经验,在我市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等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12.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健全涉产权错案甄别纠正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研究制定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3-8)

  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体系

  13.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立法工作请示报告,协调决策等制度机制,协调解决重大立法争议,健全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机制。注重发挥政府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做好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加强政协立法协商制度化建设。

  14.聚焦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推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旅游促进等领域立法工作,为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更优法治保障。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线,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立法进程,着力通过立法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15.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切实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有效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性法规规章协调机制建设。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咨询和立法专家顾问制度。落实应用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加强与沪苏浙立法协同。

  五、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6.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督察。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推动落实*省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积极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组织开展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点推进各县区各部门会议审议事项和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村(社区)法律顾问聘请率实现常态化100%。指导各县(区)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积极申报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发挥“府检”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7.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机制,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不得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工作,推进“一屏通办”改革。

  18.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制度。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19.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巩固深化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队伍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人员、经费、技术配套保障。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探索开展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开展执法人员身份、职业保障等方面政策调研,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装备政策和完善执法执勤车(船艇)政策。

  20.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健全完善重点执法领域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重点执法部门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21.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市县(区)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应用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数量比例不应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造“智慧监管”综合平台。

  22.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推动落实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

  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

  23.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意见及我省落实举措,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完善执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运行机制,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4.深化司法领域改革。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动法院编制、员额向人均办案量较大的地区和单位倾斜,对人案矛盾突出地区实行定向增编。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制度,畅通三类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有关繁简分流制度。健全行政审判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案件管辖机制,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完善诉讼收费制度,深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2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制度机制。贯彻实施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立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完善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

  26.加强纪法协同衔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的意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27.深化司法行政制度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完善监狱、看守所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之间的工作对接机制。完善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体系。规范法律咨询公司管理,维护正常法律服务秩序。完善仲裁机构内部治理机制。深化公证、司法鉴定改革,规范行业发展。

  七、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提高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28.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理念、载体、方式、方法,加强互联网普法,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强化校园普法主阵地建设,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开展2022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普法宣传员”评选,选树先进典型,讲好法治故事。

  29.依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0.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范采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加强对生物特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健全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投诉、举报、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31.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把开展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作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保障作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经验。健全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完善见义勇为确认和保障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村级议事协商。

  32.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依法依规、将心比心,做好初信初访和积案化解,完善闭环跟踪落实机制。

  33.增强社会安全感。持续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黄赌毒拐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新型网络犯罪高发态势。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推进省际公安检查站、街面综合警务站、智慧安防小区等重点项目建设。

  3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建设,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法律服务产业园建设。

  八、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35.提升“关键少数”法治素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新一届市委班子政治建设的意见》,把依法办事贯穿履职从政全过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研究制定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若干规定。

  36.加强法治专门队伍管理教育和培养。推动《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具体举措及责任分解》落地落实,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执法司法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警常态化。

  37.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持续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负责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各协调小组要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对工作要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开展督察,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2全面依法治市会议讲话坚持依法执政篇9

  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季报机制,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XXX对X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部署,弘扬伟大_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扣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这一主题,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转作风、重实干、强基层、抓落实,围绕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法治X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规划方案贯彻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推动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引领更高水平法治X建设

  1.深化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研究制定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新方式新举措,推动建立落实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深化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

  2.深化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加强《_____》学习宣传工作,综合使用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手段广泛宣传法治思想,扩大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

  3.深化法治思想宣讲教育。开展“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巩固拓展法治思想示范宣讲活动成效,推动把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推动在淮高等学校开设“法治思想概论”专门课程,全面推进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4.深化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深化法治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整合法学法律界理论和实践研究力量对法治思想深入开展研究阐释。

  二、全面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5.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季报机制,加强委员会协调小组本领域法治工作具体实施。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健全完善党内法规配套制度,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督促检查、巡察重要内容。

  6.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举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贯彻落实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强化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7.推进更高水平法治X建设。贯彻落实《法治X建设规划(2021-2025年)》《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X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出台“一规划两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领域改革成效进行评估。

  8.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完善党领导依法治理市县(区)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市、县(区)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切实打通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

  9.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推进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实现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尊法学法表率。加大政绩(绩效)考核中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力度,完善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实施法治督察标准化、领导干部述法标准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标准化“三项建设”。贯彻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意见,强化督察结果运用。

  三、围绕具有影响力“五个XX”建设,强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

  10.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紧盯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研究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指导意见,持续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劳动保障、生物安全、教育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年活动。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依法维护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驻点督导。

  11.持续打造一流法治环境。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研究梳理营商环境中的法治服务保障短板与不足,着力解决各方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法治领域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依法保障和规范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出台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推进营商环境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作为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落实情况,推动整改提升。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务融资等领域的失信行为,强化行政机关履行给付义务情况清查,深入开展全市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广XX试点工作经验,在我市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等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12.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健全涉产权错案甄别纠正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研究制定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

  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体系

  13.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立法工作请示报告,协调决策等制度机制,协调解决重大立法争议,健全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机制。注重发挥政府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做好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加强政协立法协商制度化建设。

  14.聚焦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推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旅游促进等领域立法工作,为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更优法治保障。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线,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立法进程,着力通过立法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15.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切实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有效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性法规规章协调机制建设。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咨询和立法专家顾问制度。落实应用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加强与沪苏浙立法协同。

  五、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6.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督察。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推动落实X省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积极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组织开展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点推进各县区各部门会议审议事项和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村(社区)法律顾问聘请率实现常态化100%。指导各县(区)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积极申报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发挥“府检”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7.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机制,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不得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工作,推进“一屏通办”改革。

  18.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制度。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19.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巩固深化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队伍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人员、经费、技术配套保障。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探索开展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开展执法人员身份、职业保障等方面政策调研,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装备政策和完善执法执勤车(船艇)政策。

  20.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健全完善重点执法领域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重点执法部门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21.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市县(区)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应用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数量比例不应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造“智慧监管”综合平台。

  22.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推动落实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

  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

  23.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意见及我省落实举措,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完善执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运行机制,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4.深化司法领域改革。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动法院编制、员额向人均办案量较大的地区和单位倾斜,对人案矛盾突出地区实行定向增编。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制度,畅通三类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有关繁简分流制度。健全行政审判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案件管辖机制,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完善诉讼收费制度,深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2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制度机制。贯彻实施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立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完善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

  26.加强纪法协同衔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的意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27.深化司法行政制度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完善监狱、看守所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之间的工作对接机制。完善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体系。规范法律咨询公司管理,维护正常法律服务秩序。完善仲裁机构内部治理机制。深化公证、司法鉴定改革,规范行业发展。

  七、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提高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28.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理念、载体、方式、方法,加强互联网普法,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强化校园普法主阵地建设,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开展2022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普法宣传员”评选,选树先进典型,讲好法治故事。

  29.依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0.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范采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加强对生物特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健全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投诉、举报、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31.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把开展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作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保障作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经验。健全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完善见义勇为确认和保障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村级议事协商。

  32.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依法依规、将心比心,做好初信初访和积案化解,完善闭环跟踪落实机制。

  33.增强社会安全感。持续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黄赌毒拐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新型网络犯罪高发态势。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推进省际公安检查站、街面综合警务站、智慧安防小区等重点项目建设。

  3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建设,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法律服务产业园建设。

  八、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35.提升“关键少数”法治素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新一届市委班子政治建设的意见》,把依法办事贯穿履职从政全过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研究制定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若干规定。

  36.加强法治专门队伍管理教育和培养。推动《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具体举措及责任分解》落地落实,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执法司法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警常态化。

  37.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持续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负责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各协调小组要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对工作要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开展督察,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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