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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内容10篇

时间:2022-11-30 16:40:09 来源:网友投稿

司法所工作内容10篇司法所工作内容  一一般司法所工作职责办理区148法律服务与线转递交办有关亊项10完成上级行政机关和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亊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事安置帮教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所工作内容10篇,供大家参考。

司法所工作内容10篇

篇一:司法所工作内容

  一一般司法所工作职责办理区148法律服务与线转递交办有关亊项10完成上级行政机关和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亊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事安置帮教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文件精神协调本辖区安置帮教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释解人员回归社会的衔接工作督促社区帮教组织建立帮教小组落实帮教力量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健全调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三社区矫正工作职能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帮劣社区服刑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四法律服务所工作职责协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情况由二司法所是属二司法局的下属行政机构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

  司法所所属机构、性质及其主要职能司法所是江岸区司法局的下属机构,并受其监督,是属于社区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能有:一、一般司法所工作职责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代表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和处理民间纠纷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7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9办理区“148”法律服务专线转递交办有关事项10完成上级行政机关和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二、安置帮教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文件精神,协调本辖区安置帮教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2制定本辖区安置帮教工作的年度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3做好释解人员回归社会的衔接工作,督促社区帮教组织,建立帮教小组,落实帮教力量,开展安置帮教工作4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协调有关只能部门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5建立健全调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三、社区矫正工作职能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和政策2依照有关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考察3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4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5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6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四、法律服务所工作职责1应聘担任法律顾问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4主持调解经济、劳动争议、生产经营及具有财产利益性质的民间纠纷5解答法律询问6代写法律实务文书7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情况由于司法所是属于司法局的下属行政机构,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他们都是对法律专业知识熟知且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司法所新招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非公务员转入公务员的,一律纳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组织的统一招考。由公务员转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学历要达到大专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新任司法所长一般应具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两年以上。司法所的管辖范围

  司法所的管辖范围是按街道划分的,一般是各街司法所负责受理本辖区内(以社区为主)的民间纠纷以及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且情节轻微、不需要予以治安处罚的治安行政案件。司法所与其之前的机构的比较其实,司法所的前身是司法办公室。准确的说是司法办公室与法律服务所并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其职能与现在的司法所差不多,但较现在的司法所来说,司法所的职能更为完善。由于司法体制改革,现在的司法所将原来属于公安机关的安置帮教的职能与社区矫正职能吸纳进来。所以较以前来说,司法所更为完善。司法所在解决民事纠纷方面有何优势首先现在司法所的调解工作是不向老百姓收取费用的,费用支出是列入上级机关的财政支出。这就降低了老百姓实际过程中的经济负担。而且,针对那些有纠纷但不够条件诉之以法律的案件,司法所就明显比其他途径更有优势。在现在的社会双方闹上法庭难免会伤和气,所以并不是每件纠纷都必须要起诉,能化解的就尽量化解。这也节约了司法资源,避免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篇二:司法所工作内容

  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

  司法所要紧职能一、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二、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监工作。3、协助乡镇政府处置社会矛盾纠纷,代表镇政府处置民间纠纷。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五、指导治理基层法律效劳工作,开展“12348”法律效劳工作。六、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八、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一、指导治理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二、抓好调解中心日常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参与调解疑难纠纷,同意、处置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

  3、调查研究本辖区内发生纠纷的缘故、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纠纷的方式,代表镇政府处置民间纠纷。

  4、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五、及时了解并向上级报告群众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六、协助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监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7、指导治理基层法律效劳工作。八、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治理、教育和社区矫正工作。司法行政干警行为标准一、牢固树立为人民效劳的宗旨观念,扎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二、尽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3、钟爱司法行政工作,献身司法行政事业,胸怀全局,发奋进取,团结同志,爱岗敬业;4、忠于职守,依法行政,严格依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

  五、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制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工作认真负责,办事雷厉盛行,讲求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7、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

  八、注意仪表仪容,执行公事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

  九、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认真执行规章制度,自觉克服和抗击各类不良行为和适应;

  10、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拘私情,不以权谋私、贪赃枉法。

  司法所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遵纪遵法,实事求是,公正廉明,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钟爱本职工作。

  二、牢牢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处事有方,敢打硬仗。

  3、依照县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制订年度责任目标,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

  4、深切实际,调查研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解决。

  五、提高工作效率,坚守工作职位,工作时刻不准下棋、打扑克。

  六、成立请示报告制度,凡是重大问题,要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工作中碰着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并采取必要方式,严防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司法所学习制度一、每周五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刻。二、认真学习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转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3、坚持集体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做勤学习笔记,巩固学习成效。「1」「2」

  4、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用结合。一、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二、不得对当事人实施或变相实施惩罚。3、不得请吃受礼,徇私舞弊。4、不得私立章法和利用职权冲击报复。五、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一、司法所每一年一月底前,要依照档案治理要求完成上年度的文件资料,专业文书的归档立卷工作。

  二、司法所要配齐档案设备,认真治理各类档案,做到寄放有序、检索齐全、利用方便。

  3、档案治理要标准。外人借阅、抄写档案有关资料,必需经所长同意,并进行记录,不准随意在档案资料上涂改、勾划。

  4、档案要有专人负责治理。平常做好文字材料的搜集、整理、鉴定、装订、保管等工作。

  五、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蛀、防潮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篇三:司法所工作内容

  乡镇司法所工作职责

  其实乡镇司法所的工作职责到底有呢?下面乡镇司法所工作职责是想跟大家分享的,欢迎大家浏览。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二、承担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效劳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道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一、在乡镇党委领导下,按照中央、盛市、县各级党委、纪检监视部门的文件规定和领导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各项规章制度。二、司法所廉政建立实行所长责任制。所长对全所的廉政情况负责。三、全所工作人员在履行司法所政务公开各项职责中,应严格遵守规章。在指导调委会工作,主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组织法制宣传、安置帮教和进展法律效劳活动中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四、全所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为基层社会效劳,秉公自律,自觉遵守司法所规章,以热情的

  态度对待当事人,不得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得压制、报复当事人,不得侵犯或限制当事人的诉权和法定权利。

  五、对廉政自律执行较好的,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对执行不力、违法乱纪行为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将给予严肃处理。

  

  

篇四:司法所工作内容

  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

  1、为确保司法所的工作能正常开展,司法所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

  2、司法所工作职责分为所长职责与司法助理员职责;3、司法所长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4、司法助理员协助所长工作,侧重抓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并负责做好所内事务(包括记录、考勤、文书、统计档案、固定资产保管、安全保卫、卫生、后勤等)和所外事务(包括外出调查、送达各种文书、调解纠纷、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讲法制课等工作);5、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相互配合,互相支持,服从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完成司法所各项工作任务.

  司法所长职责

  1、管理指导全镇调解委员会的工作;2、指导检查民间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纠纷;3、经常进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法工作的落实,以及抓好司法所的全面建设和所有关人员的管理教育;4、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5、指导管理好法律服务所的工作;6、抓好解教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7、了解报告群众对现行的法律、法令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做到互通情报,当好政府的“参谋”;8、承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

  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1、指导人员调解工作。镇、村(居)全部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要达到“六统一"、“五有”和“四落实",调解纠纷成功率达到95%以上;

  2、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使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做到无违纪、无投诉;

  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辖区刑释解教人员100%建档,衔接率85%以上,安置率90%以上,帮教率95%以上,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5、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积极为镇人民政府当好法律顾问,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6、依法参与信访工作和积极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当好助手;7、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民主法制示范村”和“法律进农户”活动为载体,提高全民法律素质;8、按照司法所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应承担的职责,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1、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树

  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每月坚持集中组织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

  3、制度学习计划,按照计划自觉完成各项内容,人

  人有学习笔记,做好会议学习记录;

  4、提倡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积极参加有关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行政

  工作技能。

  诚信制度

  1、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司法职业道德;2、遵守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保守工作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

  3、履行职责必须以实事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热情服务,秉公执法,不徇私枉法;

  4、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请示报告制度

  1、司法所工作中发生重要情况应当及时向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对突发性事件和重要紧急信息要立即报告;

  2、司法所应当将全年、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以书面形式按时上报区司法局,同时报镇党委、政府主管领导;

  3、司法所年终应当向区司法局述职;4、司法所工作中遇到涉及法律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当妥善处理,不能答复和处理的,应当逐级请示,工作人员向所长请示汇报,所长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领导请示.

  5、司法所请求报告应当有详细记载,相关情况必须汇报清楚,对上级的指示要认真记录并及时传达落实。

  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

  1、司法所应当建立日常登记制度,认真登记所办理的业务,详细记载所受理事项;

  2、司法所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同时附相应的情况分析和说明。统计数字应当准确无误,不得虚报、瞒报;

  3、司法所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对所有需要保存的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形成格式卷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4、司法所卷宗应当完整、齐全,装订规范,打印件与原稿同时存档;

  5、司法所应当配置专门档案柜、档案盒存放档案,有必要的防潮、防火、防损和防盗措施;

  6、档案应当分门别类、目录清楚;7、档案保管期限按规定处理;

  8、司法所应当建立档案查(借)阅制度,严格查(借)阅审批手续,定期清点、及时收回借出卷宗,密卷应当控制查(借)阅范围。

  业务例会制度

  1、每周一上班时,安排本周的工作;2、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学习情况和部置下月工作;

  3、每季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学习党规党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全体司法行政人员必须端正会风,做好会议记录,不迟到,不早退和不缺勤,特殊情况必须先请假;

  廉洁自律制度

  1、公共财物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具体的使用人和保管人,不得挪为私用。

  2、不得违规收受财物;3、不准在工作时间和值班时间饮酒;

  4、不准到娱乐场所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内部管理制度

  1、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对司法所工作全面负责。搞好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及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协调内外关系,决定本所重大事项;

  2、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应当仪表端正,使用文明用语,礼貌简言,按待群众热情周到;

  3、每周一到周五必须按时上下班,双体日实行轮流值班制;

  4、因事(病)不能上班,要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岗,两天内由所长批准,三日以上提请局长批准,不得无故缺勤,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鼓励在做好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工作创新;

  6、工作时间不准闲谈议论、大声喧哗、严禁下棋、打牌、上网玩游戏和聊天;

  7、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保持办公室卫生清洁,物品存放有序,爱护公物;

  8、充分发挥办公设备的效用,节约用电、用纸和交通费及通讯费开支;

  9、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贪依法办理各类业务,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各负其责,配合所长做好各项工作;

  10、交通工具和其他办公设备要专人使用和保管,定期保养,及时维护;不得无证驾驶,不得酒后驾驶,不得将车借给非本所人员驾驶,违者责任自负;

  11、未经所长许可,不得以司法所名义招待来客。

  司法所网络管理制度

  1、每日上班必须登陆政法网,查阅和上传相关工作信息和动态;

  2、明确专人负责计算机的使用、维护、保密管理、防范工作;

  3、接入四级网的计算机严禁接入互联网,确保政法专网和内部工作信息的保密安全;

  4、用户终端设备要经常运行反病毒软件,凡感染计算病毒的计算机在未排除病毒之前,不得与专网接;严格执行数据上网审批制度;

  5、严禁在接入四级网的计算机上运行未经认可的各类应用程序;

  6、严禁利用网络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使用人员应按照正确方法进行操作,要加强对计算的爱护和管理,因人为因素造成计算损坏,由本人负责维修或赔偿;

  7、不使用计算机时要及时关闭,并拔下电源插座,防止因漏电或其他原因引起火灾等事故,否则责任自负。

  司法所工作纪律

  1、不得私立章法;2、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3、不得对当事人施行或变相施行处罚;4、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5、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6、不得泄露当事的个人信息。

  司法所工作原则

  1、调查研究、实事求是;2、依法行政,依法办事;3、联系群众,热情服务;4、胸怀大志,服从大局;5、主动协调,密切配合;6、坚持原则,妥善处理。

  

  

篇五:司法所工作内容

  司法所工作职责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七、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所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2小时,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个人有笔记、有心得。建立学习档案,做好学习总结.

  三、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鼓励自学成才,力争在上级要求的期限内,本所人员全部达到法学大专以上学历。

  四、按时参加本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者扣工资5元,无故缺席一次者扣10元。

  五、在集体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记,不得交头接耳和随便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所长批准.

  岗位责任制度

  一、所长负责本所全面工作,抓好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部署和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对疑难案件的讨论;决定本所重大事项;协调内外关系;抓好基础设施标准化、工作制度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建设。

  二、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实施工作计划,行使所长授权的部分职权,积极主动承办各类案件,协助解决干警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司法所干警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胜任本职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服从领导、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完成份内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勤人员在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所的材

  料;收集积累本所工作情况,汇集各种资料,当好所长的参谋;做好登记、统计和请示、报告,按规定时间上报;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管好印章、财物、卷宗等资料;做好学习、会议、研讨记录。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全所人员应当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优质高效、公开公正地办理各类案件.

  二、凡是在办理案件中,因主观及故意或过失或恶意串通、越权办案、虚假承诺等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或影响恶劣的,坚决予以追究.

  三、根据过错的原因、性质、情节、后果、责任的大小及认错态度,区别不同情况由本所写出报告报请县局处理。

  四、报县局处理的有:党纪、政纪处分;通报批评、扣发津贴、赔偿损失;离岗培训、限期调离、予以辞退。本所处理的有:提出批评和书面检查。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凡是受到过错责任追究的责任人,一律取消本人本年度的评优、评先及立功受奖资格。

  请示、报告、研讨制度

  一、对工作中涉及法律、法规、政策不明确,需要统一认识的;发现有群体性矛盾激化苗头的;本所所要作出的重大举措或集体重大行动的,都要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进行请示.

  二、对年度、半年度工作情况,办理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群体性矛盾激化、上访事件,本所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上级交办的事项和必须上报的事项,应采取书面形式向县局进行报告。同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主管领导。

  三、工作中遇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逐级请示。工作人员向司法所长汇报,司法所长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请示报告工作要有详细记载,相关情况必须汇报清楚。对上级指示要认真记录,及时传达落实。

  四、需由所务会议研究拟定的:本所工作计划;讨论分析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法,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列席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或论证;讨论决定贯彻执行上级重大部署或本所其它重要事项.

  内部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到外地出差要向上级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并保持联系。

  二、财务管理按要求实行所长审批.财务管理公开透明,接受上级机关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不得私设“小金库”。

  三、办公设备由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出现故障要及时维护。通讯设备要有通话登记,反对公话私用,提倡长话短说。

  四、文字稿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规范.存档文稿必须使用黑水钢笔,上报的文稿,原则上要求打印.

  五、文印要由专人负责,司法所印章与法律服务所印章不得混用。

  六、交通工具要专人使用和保管,定期保养,及时维修.不得无牌无证驾驶,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公车私用,违者责任自负.不得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驾驶,县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发现借给他人使用的、酒后驾车的、公车私用的,将扣留车辆,除所长写出书面检查外,还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

  考勤制度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二、病、事要请假。本人写出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假期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三、每位干警,必须参加所属乡镇签到、学习、考勤,每月签到次数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算。

  四、请假批准权限:请病、事三天以内,由所属乡镇分

  管领导签字后,报局分片负责人审批;三天以上经所属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未经批准,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请病、事假一天扣10元(住院治疗除外)。病、事假年累计45天以上,有病住院累计超过90天,不得评先晋优.

  六、局定期与不定期实地或电话抽查,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每次扣款30元,一个月内连续两次不在岗的,除通报批评外,并给予2倍扣款,连续三次给予3倍扣款,视情节给予处分。

  七、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予以辞退,年累计旷工在30天内,或病事假在三个月以上者,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先、评优:1、病事假累计45天以上者,有病住院超过90天者;2、旷工年累计超过3天者;3、不能完成目标责任任务者;4、违反法规制度,受党纪、政纪处分者九、探亲、婚、产假、工伤、丧请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十、每月考勤情况由乡镇领导签字盖章后,于次月5日

  前报局基层管理股存档。否则不予拨发工资。十一、无故长期不上班者,除停发工资外,依照公务员

  法,报有关部门处理.

  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

  一、办理各项业务要认真登记,做好受理事项的详细记载。

  二、定期对受理的事项和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按时上报.要求有情况、有分析.统计数字必须准确,不得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数字。

  三、所有需要保存的资料要分类存档。上级要求统一格式的卷宗,要统一格式整理归档.交接要有登记和履行手续。

  四、所有档案要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各类卷宗的装订要完整、齐全、规范,分门别类、有序存放.涉及国家机密和当事人隐私的案卷列为密卷,并加注密卷标记。

  五、档案员必须遵守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定期检查和清点,做好防损、防潮、防火和防盗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档案保管期限:短期为五年或长期。对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报县局批准后销毁。

  六、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借阅审批手续,密卷要严格借阅范围和时间,不得私借或者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经准许不得私自复印卷宗中的内容,要及时收回借出的卷宗。

  廉洁自律制度

  一、不准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准参加非法组织和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

  二、不准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和受雇于任何人或者组织。

  三、不准在工作中吃、拿、卡、要和索要、收受当事人的物品、现金和有价证券。

  四、不准参与赌博,不准为赌博提供场所或者提供保护。五、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时间饮酒。六、不准到娱乐场所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七、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或者无证人员驾驶。

  诚信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为民执政、依法行政、科学理政、从严治政”的方针。

  二、爱岗敬业、勤政为民、秉公执法、文明服务,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不得超越业务范围受理案件,不得对当事人作出不负责任的承诺或欺骗性承诺。

  四、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公正立场。不得迎合当事人或满足当事人的不正当要求,不得协助或诱导当事人实施非法

  或欺诈性行为。五、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基层法

  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使基层法律服务做到规范、诚信、守信.

  六、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格的尊严,严守国家秘密,保守工作机密,尊重个人隐私,不得歧视弱势群体。

  司法干警纪律

  一、不得私立章法。二、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力。三、不得对当事人施行或变相施行处罚。四、不得接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五、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六、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安置帮教工作任务

  一、制定和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二、检查、监督村(居)民委员会安置帮教工作落实情况。三、了解、掌握和做好辖区内的安置帮教工作。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研究、协调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六、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

  七、协助乡镇表彰奖励在安置帮教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八、协调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对辖区内的两劳回归人员,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帮教档案,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

  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助、引导、辅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三、定期对村(居)委会的安置帮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随时了解掌握帮教情况,上下沟通,反馈信息,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帮教管理、控制措施。

  四、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与他人交往、去向、思想情况清的“五清”.

  五、对帮教对象要做到要做到有困难时必访、有挫折时必访、有疾病时必访、有婚丧时必访的“四访”.

  六、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安置到位、帮教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

  七、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推荐给上级进行表彰

  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而造成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导致其重新违法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告上级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级帮教制度

  一级帮教:对表现差,随时随地有可能重新违法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重点帮教,并配合公安派出所严密控制,及时打击重新违法犯罪。

  二级帮教:对表现一般,思想基本稳定,但有继续违法犯罪趋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要会同乡镇村干部、家属和亲友进行帮教.

  三级帮教:对表现好,思想稳定,工作落实,家庭和睦,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性较少的刑释解教人员,会同村干部、调解组织、家属和亲友进行帮教。

  社区矫正范围

  一、被判处管制的;二、被宣告缓刑的;三、被裁定假释的;四、被监外执行的;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人员。在社区中对上述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做好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社区矫正制度

  一、矫正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制定矫正计划和方案,落实保障措施。

  二、对矫正对象的交接手续完备,建立个人档案;对其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等环节要合法有续。

  三、矫正措施得力、方法科学有效.每周要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学习和教育,针对其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四、矫正对象,每周要向司法所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参加一定的社区公益劳动。外出一天以上的要向司法所请假,回归后要及时汇报和消假.

  五、对违反管理、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协调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重新犯罪的及时交给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六、矫正档案要齐全完备、归档有序.解除矫正后要与帮教工作衔接规范。

  

  

篇六:司法所工作内容

  司法所工作制度一实行所长负责制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二按时上下班有事先请假轮流值日搞好清洁卫生优化工作环境三热情接待当事人及时做好案件纠纷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工作严格收费标准依法办事调处各类案件和纠纷

  司法所工作职责司法所工作职责工作

  一、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检查监督工作。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三、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代表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七、参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八、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司法所工作制度

  一、实行所长负责制,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二、按时上下班,有事先请假,轮流值日,搞好清洁卫生,优化工作环境三、热情接待当事人,及时做好案件,纠纷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工作,严格收费标准,依法办事,调处各类案件和纠纷。对调处的各种民间纠纷及时回访。四、发现、受理、调处重大案件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正常工作每月口头,每季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一次。五、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按规定时间对各类报表进行分析、总结、上报。六、每月至少组织开会、学习两次以上,每人每年攒写一篇有价值的司法信息和调研文章,不断提高司法干警自身素质。

  江西省政法干警形象

  公开承诺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控;加大对基层调解的指导力度,积极开展纠纷排查活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二、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对困难企业和弱势群体实行法律援助。三、认真实施“四五”普法,推进依法治理、送法下乡,送法进企、送法进校,创新方法,做到形式活、内容实、效果好。

  五星级政法单位标准

  一、团结星:领导班子团结,工作协调,步调一致,表率作用好,凝聚力,战斗力强。二、素质星:单位领导和干警立场坚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忠实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讲学习,讲政法,讲正气,坚定不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整体素质效率高,在县以上单位组织的业务技能中获得优秀名次。三、管理星: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对干警严格管理、严格教育,思想和业务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内部无案件、无事故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评为先进。四、执法星:执法指导思想明确,做到执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在办案中严格执行首访、首问、首案、首办、首结责任制,坚持司法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五、服务星:热情服务群众,主动为群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主动服务经济,认真兑现“亲商、安商、富商”服务承诺,辖区内群众对单位工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

  五星级政法干警标准

  一、忠诚星:政治坚定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行动、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中于耻辱,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不怕牺牲。二、兼洁星:艰苦奋斗,兼洁秉公、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拒腐蚀、永不沾,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经得起市场经济下执法考验。三、能绩星:训练有素、业务精通,具备胜任本职岗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高的执法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能高效优质完成工作任务,善谋实干,勤政备置实,成绩突出。四、公正星: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公道办事,无错案,无执法违法行为。五、爱民星:宗旨意识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为民服务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深受群众好评,辖区内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

  

  

篇七:司法所工作内容

  司法所工作职责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七、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所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2小时,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个人有笔记、有心得。建立学习档案,做好学习总结。

  三、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鼓励自学成才,力争在上级要求的期限内,本所人员全部到达法学大专以上学历。

  四、按时参加本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者扣工资5元,无故缺席一次者扣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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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在集体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记,不得交头接耳和随便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所长批准。

  岗位责任制度

  一、所长负责本所全面工作,抓好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部署和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对疑难案件的讨论;决定本所重大事项;协调内外关系;抓好基础设施标准化、工作制度化、业务标准化、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建设。

  二、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实施工作计划,行使所长授权的部分职权,积极主动承办各类案件,协助解决干警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司法所干警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胜任本职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服从领导、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完成份内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勤人员在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所的材料;收集积累本所工作情况,聚集各种资料,当好所长的参谋;做好登记、统计和请示、报告,按规定时间上报;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管好印章、财物、卷宗等资料;做好学习、会议、研讨记录。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全所人员应当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优质高效、公开公正地办理各类案件。二、但凡在办理案件中,因主观及故意或过失或恶意串通、越权办案、虚假承诺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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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或影响恶劣的,坚决予以追究。三、根据过错的原因、性质、情节、后果、责任的大小及认错态度,区别不同情况由本

  所写出报告报请县局处理。四、报县局处理的有:党纪、政纪处分;通报批评、扣发津贴、赔偿损失;离岗培训、

  限期调离、予以辞退。本所处理的有:提出批评和书面检查。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但凡受到过错责任追究的责任人,一律取消本人本年度的评优、评先及立功受奖资格。

  请示、报告、研讨制度

  一、对工作中涉及法律、法规、政策不明确,需要统一认识的;发现有群体性矛盾激化苗头的;本所所要作出的重大举措或集体重大行动的,都要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进行请示。

  二、对年度、半年度工作情况,办理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群体性矛盾激化、上访事件,本所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上级交办的事项和必须上报的事项,应采取书面形式向县局进行报告。同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主管领导。

  三、工作中遇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逐级请示。工作人员向司法所长汇报,司法所长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请示报告工作要有详细记载,相关情况必须汇报清楚。对上级指示要认真记录,及时传达落实。

  四、需由所务会议研究拟定的:本所工作计划;讨论分析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法,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列席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或论证;讨论决定贯彻执行上级重大部署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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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其它重要事项。

  内部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到外地出差要向上级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并保持联系。二、财务管理按要求实行所长审批。财务管理公开透明,接受上级机关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不得私设“小金库”。三、办公设备由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出现故障要及时维护。通讯设备要有通话登记,反对公话私用,提倡长话短说。四、文字稿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标准。存档文稿必须使用黑水钢笔,上报的文稿,原则上要求打印。五、文印要由专人负责,司法所印章与法律服务所印章不得混用。六、交通工具要专人使用和保管,定期保养,及时维修。不得无牌无证驾驶,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公车私用,违者责任自负。不得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驾驶,县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发现借给他人使用的、酒后驾车的、公车私用的,将扣留车辆,除所长写出书面检查外,还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

  考勤制度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二、病、事要请假。本人写出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假期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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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每位干警,必须参加所属乡镇签到、学习、考勤,每月签到次数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算。

  四、请假批准权限:请病、事三天以内,由所属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局分片负责人审批;三天以上经所属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未经批准,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请病、事假一天扣10元〔住院治疗除外〕。病、事假年累计45天以上,有病住院累计超过90天,不得评先晋优。

  六、局定期与不定期实地或抽查,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每次扣款30元,一个月内连续两次不在岗的,除通报批评外,并给予2倍扣款,连续三次给予3倍扣款,视情节给予处分。

  七、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予以辞退,年累计旷工在30天内,或病事假在三个月以上者,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评先、评优:1、病事假累计45天以上者,有病住院超过90天者;2、旷工年累计超过3天者;3、不能完成目标责任任务者;4、违反法规制度,受党纪、政纪处分者九、探亲、婚、产假、工伤、丧请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十、每月考勤情况由乡镇领导签字盖章后,于次月5日前报局基层管理股存档。否则不予拨发工资。十一、无故长期不上班者,除停发工资外,依照公务员法,报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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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

  一、办理各项业务要认真登记,做好受理事项的详细记载。二、定期对受理的事项和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按时上报。要求有情况、有分析。统计数字必须准确,不得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数字。三、所有需要保存的资料要分类存档。上级要求统一格式的卷宗,要统一格式整理归档。交接要有登记和履行手续。四、所有档案要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各类卷宗的装订要完整、齐全、标准,分门别类、有序存放。涉及国家机密和当事人隐私的案卷列为密卷,并加注密卷标记。五、档案员必须遵守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定期检查和清点,做好防损、防潮、防火和防盗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档案保管期限:短期为五年或长期。对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报县局批准后销毁。六、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借阅审批手续,密卷要严格借阅范围和时间,不得私借或者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经准许不得私自复印卷宗中的内容,要及时收回借出的卷宗。

  廉洁自律制度

  一、不准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准参加非法组织和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二、不准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和受雇于任何人或者组织。三、不准在工作中吃、拿、卡、要和索要、收受当事人的物品、现金和有价证券。四、不准参与赌博,不准为赌博提供场所或者提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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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时间饮酒。六、不准到娱乐场所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七、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或者无证人员驾驶。

  诚信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为民执政、依法行政、科学理政、从严治政”的方针。二、爱岗敬业、勤政为民、秉公执法、文明服务,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三、严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不得超越业务范围受理案件,不得对当事人作出不负责任的承诺或欺骗性承诺。四、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公正立场。不得迎合当事人或满足当事人的不正当要求,不得协助或诱导当事人实施非法或欺诈性行为。五、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标准》,使基层法律服务做到标准、诚信、守信。六、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格的尊严,严守国家秘密,保守工作机密,尊重个人隐私,不得歧视弱势群体。

  司法干警纪律

  一、不得私立章法。二、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力。三、不得对当事人施行或变相施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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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不得接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五、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六、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安置帮教工作任务

  一、制定和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二、检查、监督村〔居〕民委员会安置帮教工作落实情况。三、了解、掌握和做好辖区内的安置帮教工作。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研究、协调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六、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七、协助乡镇表彰奖励在安置帮教工作中作出突出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八、协调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社区矫正范围

  一、被判处管制的;二、被宣告缓刑的;三、被裁定假释的;四、被监外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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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人员。在社区中对上述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做好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社区矫正制度

  一、矫正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制定矫正计划和方案,落实保障措施。二、对矫正对象的交接手续完备,建立个人档案;对其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等环节要合法有续。三、矫正措施得力、方法科学有效。每周要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学习和教育,针对其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四、矫正对象,每周要向司法所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参加一定的社区公益劳动。外出一天以上的要向司法所请假,回归后要及时汇报和消假。五、对违反管理、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协调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重新犯罪的及时交给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六、矫正档案要齐全完备、归档有序。解除矫正后要与帮教工作衔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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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司法所工作内容

  四一般性纠纷苗头信息员应及旪上报人民调解小组由调解小组成员疏导调解对有可能激化或可能引起群体上访械斗的纠纷应立即报告镇司法所和乡镇街道主管领五司法所民社情搜集情况要定期或丌定期向区司法局报告重大疑难易上访等纠纷要随旪请示报告

  XX司法所工作制度司法所工作职能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教。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五)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七)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

  (八)协助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九)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岗位责任制度

  (一)司法所要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二)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组织搞好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司法所要通过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教育三大职能,运用法律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和执法监督等手段,维护基层稳定、保障市场经济发展、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程。

  (四)司法所要把各项业务指标和其他主要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责任制。

  (五)司法所要定期组织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六)司法所干警要按照上级要求,实行岗位责任制,尽职尽责,积极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七)对岗位责任制要定期检查评比,实行奖优罚劣。

  司法所所长职责

  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主持司法所全面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主持召开所务会议和调委会主任月例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二)注重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全所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坚持以“四个服务”和社会效益为立所之本,确保本所事业健康发展。(三)负责管理指导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检查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四)按照司法所的工作职能和区局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全面组织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五)依据本所各项制度,组织对工作人员的考评,奖优罚劣,调动工作积极性。

  (六)及时向区司法局和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积极完成区司法局和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司法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扎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3、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忠实于司法行政事业,顾全大局,奋发进取,团结同志,爱岗敬4、忠于职守,依法办事,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5、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6、工作认真负责,办事雷厉风行,讲求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7、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8、注意仪表仪容,执行公务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9、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认真执行规章制度,自觉克服和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习惯;10、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贪赃枉法。

  司法所工作人员守则

  一、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认真,坚持原则,遵守职业道德。不压制、侮辱当事人,不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四、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徇私情,不搞特权,不假公济私,不以权谋私,不吃请受礼,不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五、遵守保密制度,不泄漏国家机密和当事人的隐私。六、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七、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八、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请示汇报和请销假制度。

  司法所人员工作纪律

  (一)不得私立章法或私做主张。

  (二)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不得对当事人提出规定以外的要求和事项。

  (四)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六)不得蛮横粗暴对待当事人。

  司法所所务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每周星期一召开所务会议,遇特殊情况可顺延或提前召开。会议由所长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另外积极参加镇政府、区司法局的有关会议。

  (二)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2、安排布署本周工作,总结上周工作;3、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讨论、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会议要求

  1、充分做好会议前准备工作;2、按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做好会议记录;3、积极发言,主动汇报,总结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及意见、建议。

  学习会议制度

  1、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观察、应变能力。2、每星期二、四下午,作为司法所学习时间,主要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信息、报刊内容和法律知识。3、每天上班后,由所长主持召开由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所务会,每人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疑难纠纷的方法和措施。由所长布置当天的工作任务。4、司法所人员要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例会。5、司法所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委员会、主任会议。由主任汇报当月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疑难纠纷的办法,制定预防纠纷的措施,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安排下月工作任务。6、学习会议情况要进行考勤、登记。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

  (一)工作中发生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镇主管机关领导和镇党委政府领导报告。对突发性事件和重要紧急信息,要在2小时内上报,并及时续报事件发展和处理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二)要将全年、半年、季度工作安排和完成情况按时以书面形式向镇主管机关报告,同时报镇党委、政府主管领导。

  (三)工作中遇到涉及法律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逐级请示。工作人员向司法所长汇报,司法所长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不得随意答复和处理。

  (四)请示报告工作要有详细记载,相关情况必须汇报清楚。对上级的指示要求认真记录,及时传达落实。

  司法所首问首接责任制

  (一)第一位接到服务对象来电询问或来访工作人中即是首问首接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提供优质服务。

  (二)属责任人业务范围的应负责接待解答,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能办的事项应及时予以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应采取积极主动的便民服务措施予以受理、解答。

  (三)不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的应耐心说明情况,告之相关单位或经办人员的位置、电话号码,协助办理有关事宜,不得出现冷漠、傲慢态度和行为。

  司法所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坚持八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考勤工作有专人负责。

  (二)请假一天以下(含一天)由司法所所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局领导批准。

  (三)请假必须有请假条,确有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事后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无请假条或无领导签批的,视为旷工。

  (四)病假须持医院证明,由负责人批准后方为有效。

  (五)考勤结果与工资、津贴挂钩,并作为年终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司法所办事公开公示制度

  (一)公开公示《司法所工作职能》、《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能》等制度,全力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责。

  (二)要设立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监督牌、胸牌,勇于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开明示司法所及人员职责(包括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结果)所务及重大事项,增强司法所工作透明度,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四)严格遵守公示制度,文明守信、礼貌待人,严禁办事拖沓,敷衍塞责。

  司法所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中,违反法律法规造成错案和过错严重后果,必须追究过错责任。

  (二)责任追究范围

  1、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或者对不应受理案件违法越权受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2、明知具有回避情形,故意不回避,或者对符合回避条件的申请,故意不作出回避决定,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3、篡改、伪造或者损毁调查记录的,故意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或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造成案件错误处理的;

  4、故意拖延办案,或者因办案人员主观错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5、违反国家规定,阻碍当事人行使申诉、控告、诉讼和其他合法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

  6、其他故意和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予以追究的执法过错。(三)两错责任由发生过错责任的司法行政机关予以查处追究,上级司法机关认为必要的,可以直接查究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两错案件。

  (四)两错责任一经发现,要认真查清主客观原因,分清责任,正确区分徇私枉法与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低的界限。

  (五)发生两错案件,根据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案件中、法律规定中承担的职责、作用,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认定。

  1、办案人、审核人对执法过错案件均有有故意和过失的,分别承担执法过错责任,其中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

  2、承办人违反法律规定,擅自行使职权,故意弄虚作假、隐瞒案情或者对应当发现的问题未发现纠正,承办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3、审批人弄虚作假,隐瞒案情或者对案件中应发现、纠正的错误未发现纠正的,审批人应当承担责任;

  4、审批人未采纳承办人的正确意见,作出错误决定的,审批人应当承担责任。(六)对两错责任人员的处理,要依据其错误性质、情节、后果和影响,分别作出:

  1、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调换工作岗位、行政警告、记过、降职或调离司法行政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

  2、业务素质低、工作经验不足造成过错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或会议检查,后果严重的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限期提高业务水平,限期内仍不能提高的,应调换工作岗位;

  3、工作责任心不强或严重失职造成过错,应视过错性质和后果,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大过、降职降级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因徇私枉法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造成过错责任的,给予行政记大过、降级降职、调离司法行政机关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造成两错的责任人员,当年不得参加晋职晋级和评优创先工作。(七)两错责任追究审定权由本级局委会行使并执行。追究两错责任要记入执法档案,作为司法行政机关考核、定级、晋升的主要依据。

  司法所民社情报告制度

  (一)民社情报告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结合人民调解网络化建设,建立健全民间社情、民情、敌情信息网络组织。

  (二)根据地域情况,从有利捕捉民情、社情的角度,灵活设立纠纷信息员。

  (三)纠纷信息员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搜集社会矛盾纠纷信息,并根据信息的性质告知相关部门。

  (四)一般性纠纷苗头,信息员应及时上报人民调解小组,由调解小组成员疏导调解,对有可能激化或可能引起群体上访械斗的纠纷,应立即报告镇司法所和乡镇(街道)主管领导。

  (五)司法所民社情搜集情况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区司法局报告,重大疑难、易上访等纠纷,要随时请示报告。

  (六)民社情报告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必须真实、准确、客观、全面。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司法所要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坚持矛盾纠纷大排查制度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2、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防止矛盾激化,每次排查调处后,要及时写出情况报告。3、对排查出的疑难纠纷,司法所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汇报,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4、司法所排查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登记建立台帐。

  登记、检查、统计制度

  (一)办理各种业务认真登记,受理事项做好详细记载。

  (二)所长对所内受理事项定期检查,对不按要求完成和在处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

  (三)定期对受理的事项和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要求有情况、有分析。统计数字必须准确,不得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数字。

  档案管理制度

  1、司法所每年年初,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完成上年度的文件资料、专业文书的归档立卷工作。所有需要保存的资料和处理的各种事项按要求存档。按照上级主管机关要求统一格式的卷宗,统一格式进行整理归档。2、所在档案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各类卷宗完整、准确、齐全。卷宗的装订一律规范、完整,卷宗的文字材料清楚、整洁,使用钢笔或黑色炭素笔填写,打印件与原稿同时存档。

  3、司法所要配齐档案设备,有专门档案柜存放档案。档案应该分门别类、按时间顺序存放。档案保管期限按规定处理。认真管理各类档案,做到存放有序、检索齐全、使用方便。4、档案管理要规范。外人借阅、抄录档案有关资料,必须经所长同意,并进行登记,不准随意在档案资料上涂改、勾划。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借阅审批手续,密卷要严格借阅范围和时间,不经准许不得私自复印卷宗中的内容。普通卷宗要按时归还。要定期清点,及时清回借出卷宗。5、档案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平时做好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装订、保管等工作。6、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蛀、防潮工作,要有必要的防潮、防损、防火和防盗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完好无损。

  毋意,毋必,毋固,毋我。____《论语·子罕篇》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____《论语·季氏篇》君子不器。____《论语·为政篇》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____《论语·八佾篇》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____《论语·里仁篇》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____《论语·微子篇》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____《论语·八佾篇》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____《论语·里仁篇》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____《论语·子路篇》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____《论语·述而篇》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____《论语·卫灵公篇》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____《论语·里仁篇》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____《论语·雍也篇》德不孤,必有邻。____《论语·里仁篇》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____《论语·里仁篇》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____《论语·雍也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____《论语·为政篇》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____《论语·子路篇》未知生,焉知死?____《论语·先进篇》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____《论语·里仁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____《论语·为政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____《论语·颜渊篇》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____《论语·述而篇》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____《论语·季氏篇》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____《论语·公冶长篇》从心所欲不逾矩。____《论语·为政篇》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____《孙子兵法·九地篇》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____《论语·为政篇》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毋自辱焉。____《论语·颜渊篇》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____《论语·为政篇》

  欲速则不达。____《论语·子路篇》朝闻道,夕死可矣。____《论语·里仁篇》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____《论语·子罕篇》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____《论语·学而篇》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____《论语·为政篇》不在其位,不谋其政。____《论语·泰伯篇》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____《论语·子路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____《论语·为政篇》

  

  

篇九:司法所工作内容

  司法所工作职责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团场、街道、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矛盾纠纷;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团场、街道、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一、组织领导全所干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二、全面领导、管理司法所的各项行政业务、所务管理工作。三、做好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总体安排及人员分工,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楚。四、指导、组织街道、团场、乡镇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工作。五、做好司法所与所在街道、团场、乡镇及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工作。六、调查研究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法和建议。七、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清政廉洁,秉公执法。八、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

  

  一、协助指导所在团场、街道、乡镇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二、协助所在团场、街道、乡镇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法依法治理总体规划和年度法制宣传计划及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指导、管理所在团场、街道、乡镇基层单位、社区连、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组织检查。

  四、建立健全,完善、规范普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工作台帐。五、组织好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员的培训。六、按照师市普法办的要求,经常性组织所在团场、街道、乡镇及各基层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的宣传活动。七、充分发挥所在团场、街道、乡镇普法宣传骨干和法律志愿者的作用,有创造地开展多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八、认真完成年度普法教育工作任务。九、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安置帮教工作职责一、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机构,明确帮教小组工做职责。二、严格履行帮教责任制,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的衔接、建档、考察工作,切实落实帮教措施。三、每半年开展一次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对帮教对象定期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对危险程度较高的帮教对象要加大管控力度,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转化工作。五、及时上报安置帮教工作报表。六、帮教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底有总结。七、采取有效措施,使重新犯罪率控制在规定标准内。司法所工作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一、认真学习马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业务相关知识,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

  二、积极参加局、科及所在团场、街道、乡镇召开的相关会议和集中学习培训活动,积极参加局、科工作例会,做到不缺勤、不迟到、不早退,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听讲,作好记录。

  三、坚持每月召开两次所务会议,研究安排当月工作和进行月工作小结,每月组织两次政治学习或相关业务学习活动。

  四、除参加集体学习外,还应加强自学,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五、做到学习、会议有资料、有记录。考勤和工作日志制度一、建立健全考勤登记簿,准确、详细记录所内工作人员出勤情况。二、遵守所在团场、街道、乡镇的作息时间,坚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三、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所长外出或因事(公、私)、病一天以上必须向科领导请假,外出或因事三天以上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告之去向和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所,同时需向所在团场、街道、乡镇主管领导说明情况。所内人员因病、事外出(一天内)需向所长请假,一天以上需向科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所。假期界满及时销假,对违反规定者,按旷工处理。四、建立工作日志簿,坚持做好工作日志,如实记载当日工作情况。请示、信息报告制度.一、建立健全请示、信息报告登记。二、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不定期请示、汇报,常规工作按局、科要求每月汇报。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三、逐级请示、汇报。所内工作人员向所长请示汇报,所长向主管科领导、团场(街道、乡镇)领导请示汇报。

  

  四、准确、及时收集上报各类信息,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统计报表制度

  一、准确及时上报各类月报、季报、半年和年度报表。二、对基层单位、社区、村、连上报的各类报表及时统计汇总并装订成册。三、报表务必做到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填写规范,字迹工整。四、统计报表填写时,一般不得涂改,否则加盖说明章。五、上报报表一律经所长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贵重物品管理制度一、建立贵重物品登记簿,将所内电脑、打印机、电视机、摄像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分门别类登记造册。二、对贵重物品必须妥善保管,原则上禁止外借。如其他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借取,需出据借据,并由保管人负责收还。三、贵重物品如果损坏、丢失,由负责保管该物品的人员赔偿。纠风廉正责任制度1、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廉洁奉公的思想和尊纪守法的观念,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2、严格按照纠风责任书中的要求,制约自己的行为。3、坚决克服随心所欲、目无组织纪律等无政府思想,做到秉公执法、依法办事,树立司法干警的良好形象。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清政廉洁的模范。档案管理制度1、设立标准的文书档案柜。并由专人管理。2、档案资料根据类别、项目、时间顺序分别归档保管。3、根据资料性质建立永久保存档、长期保存档、短期保存档。4、归档文件、资料、卷宗做到完整、准确、齐全,认真填写封面、目录、备考表和编页号。5、归档资料做到装订规范。

  

篇十:司法所工作内容

  第一部分司法所基础工作

  一、司法所性质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组织,是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下进行工作。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通过综合运用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执法监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手段;发挥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市场经济发展、促进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二、基层司法所主要职能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履行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4、协助开展法律援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5、组织开展普法工作;6、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一)司法所长职责1.全面负责司法所各项工作,认真制定和精心实施司法所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带领全所人员积极完成司法所各项职能工作;2.自觉服从司法局和乡镇(街办)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作风民主,求真务实,团结和带领全所人员,勇于探索,大胆开拓,优质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为维护一方平安和谐作出显著的成绩;3.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对所内人员明确分工,职责分明,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工作考核和开展业务指导,对有关的信息统计、资料的收集工作,做到台帐齐全,档案完整;4.重视抓好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确保全所人员胜任本职工作,并且无违法犯罪和较严重的违纪行为,无因素质低下、工作不力而造成工作上的重大失误;5.对所内重大事务,要召开所务会进行集体讨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防止工作失职。(二)司法所其他工作人员职责1、接受所长和副所长领导,按照业务分工,拟定工作目标和计划,负责组织实施。2、指导协调辖区内各部门、村(居、社区)、企业开展工作,并进行检查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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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村(居、社区)、企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4、总结工作,推广工作经验,及时向所长报告工作情况。5、做好本项工作的登记统计和建档工作。6、做好业务信息的编写、上报工作,整理好业务档案,做好有关业务报表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7、应协助所主任做好承上启下、综合平衡的日常事务工作,督促、检查所内各项制度落到实处.8、全面掌握业务工作进度,每月为所领导提供有关数据,并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呈报报表。9、负责受案、结案登记,备好各类文书,管理好印章、微机、档案、文书纸张和办公用品。对司法所的办公设施、装备等财产每年年终进行登记造册.10、负责整理和统一保管案件卷宗,搞好报刊杂志的收发登记和上传下达工作。11、建立所务工作日志制度,由工作人员对所内重大事务进行登记.12、督促搞好办公室的卫生。每天上下班前负责清扫公共场所卫生。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四、司法所管理制度(一)岗位目标责任制度结合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和本所实际,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科学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例会、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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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组织一次本所人员学习例会,每季度组织一次辖区内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例会,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及时分析、讨论疑难复杂纠纷调解方案和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管理、帮教方案,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请示汇报制度每半年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应当第一时间立即请示汇报。(四)业务工作登记制度分类建立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各项业务工作台帐,全面、及时、准确登记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五)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坚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汇总、分析、报送相关情况。(六)档案管理制度分类分案(人)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和人员档案,内容全面、准确,装订符合要求,保管安全,并做好档案的借阅、使用和回收登记工作,自觉接受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七)业务公开公示制度做到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照片、职责、联系方式公开,相关内容应当上墙明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八)廉政勤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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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促司法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公务员廉洁勤政的有关规定和公务员行为规范,遵守政法机关公务员的各项要求。

  (九)报表统计上报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各项业务工作统计报表。五、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五化”要求: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规范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

  第二部分人民调解工作

  一、人民调解的概念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3、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三、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1、坚持原则、公正公平;2、文明调解、廉洁自律;3、保护当事人秘密、尊重当事人权利。四、联合调解室工作职责1、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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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直接受理并调解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3、接受委托调解涉检、涉诉、涉访、治安、劳动、医患、校园、交通等矛盾纠纷;

  4、协助检察院、法院、信访、公安、劳动仲裁调解机构、卫生医疗、教育、交通等单位部门开展矛盾纠纷调处;

  5、对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的重大疑难的纠纷进行调解指导或参与调解;

  6、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摸、收集、分析和预测,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调处建议.

  五、人民调解工作程序1、调解的启动: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人民调解员选择: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3、调解的实施: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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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调解的终结: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六、人民调解原则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七、纠纷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纠纷当事人主要权利: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当事人主要义务: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2、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3、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如实陈述纠纷事实,纠纷当事人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八、人民调解制度(一)人民调解会议学习制度1、严格按照人民调解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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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贯彻执行和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镇(街道、开发区)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部署,研究确定本辖区人民调解工作任务和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3、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委会会议,听取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执行情况和完成任务情况。

  4、每半年对调委会主任和调解员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

  5、分析研究本辖区社会矛盾纠纷动态,加强调解工作的协调沟通,研究解决跨部门的相关问题。

  6、分析研究本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对疑难问题及时解决,并付诸实施.

  (二)人民调解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制度1、人民调解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制度,司法所要将工作任务分解量化到位,做到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制定奖惩办法和考评制度。2、考评工作由司法所组织实施,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情况为重点,增强考核标准的针对性,尽量使考核指标具体化、数量化.3、司法所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不断巩固和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成效.4、建立考核结果与调解员岗位津贴、相关奖励和评先创优挂钩制度.对于考评中出现的先进,建议党委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表彰;对考评不合格,要视情扣减岗位津贴、相关奖励、取消评先创优资格,问题严重的,还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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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司法所根据考核评比结果,要对矛盾纠纷发生作出预见性评估,对排查调处工作作出预见性安排.

  6、司法所对调解员的考核,每月一次;对基层调委会的考核评比每半年进行一次;同时与平时的检查指导相结合,奖优罚劣。

  (三)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司法所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每月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摸底、登记、分类处理.2、在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前,应明确摸底排查的目的、意义、时间、范围和方法。3、要开展逐门、逐户、逐人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掌握纠纷重点户、重点人。4、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属于调解范畴的,落实调解人员,及时化解;不属于调解范畴或者调解不了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对在排查工作中揭发出的犯罪线索,应立即移交公安机关。5、认真填写《重大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表》,并上报镇(街道、开发区)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四)矛盾纠纷分析评估预测制度1、司法所应建立矛盾纠纷分析评估预测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准确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的发生。2、每月根据辖区矛盾纠纷的发生类别、原因、调处结果及潜在性纠纷,认真作出科学评估,根据不同时期社会面特点,准确预测辖区矛盾纠纷的发生趋势。3、对分析评估的结果,要做好梳理总结,制定防范预案。4、司法所应及时将矛盾纠纷分析评估预测结果报镇(街道、开发区)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供其研究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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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做好每一次矛盾纠纷分析评估预测的有关材料收集建档工作。

  (五)人民调解登记统计制度1、司法所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和调处案件的登记、统计工作.2、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须记录以下内容:(1)排查时间;(2)排查出的纠纷基本情况(发案时间、地点、当事人、案由);(3)调处经过和结果。3、矛盾纠纷受理调处须记录以下内容:(1)受理时间;(2)案件编号;(3)案件来源;(4)纠纷基本情况(发案时间、地点、当事人、案由);(5)调解员;(6)调处经过和结果。4、司法所要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统计表,统一统计标准,建立统计档案。5、案件登记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并做好归档工作.6、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报统计表,做到不漏报、瞒报、虚报、误报,统计报表不得估、摊、编和篡改.(六)调解文书档案管理制度1、人民调解工作各类登记及文书、文件档案由专人管理。2、档案卷宗要完整、准确、齐全、条目清楚、字迹整洁。3、人民调解卷宗装订后由所长审批,经查无误后归档.如需调卷、借阅,须经所长批准后方可执行。4、各类档案按照标准装订,一案一卷,要装封皮、封底、填写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和编写页码.5、纠纷调结后一个月内立卷归档,调解卷宗要求长期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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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料保管期一般为五年。凡超过保管期限或失去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由县司法局审查后予以销毁,档案管理员不得私自销毁档案。

  (七)人民调解回访制度1、司法所应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并就履行情况作出记录。2、在回访过程中要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对未履行的协议,要了解影响协议履行的主要原因。3、要了解纠纷当事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异常,对调解协议的态度,对调解人员的意见、建议,有无新的纠纷苗头。4、在回访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巩固调解成果。九、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五有”:有工作场所、标牌、印章、调解书、统计台帐.“六统一”:调委会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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