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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2-06-20 12:1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对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学校对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学校对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3篇

第1篇: 学校对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魏官庄小学教育扶贫领域腐败

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张家口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县教育局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教育局及刘田各庄学区校《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解决学校教育扶贫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工作机制,决定开展学校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要求

深入梳理查找教育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持彻查彻纠彻改,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聚焦教育扶贫政策落地,全面开展一次“回头看”,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为核心,进一步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清理解决政策缩水变形、执行走样等问题,提高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教育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二、治理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聚焦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发生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违纪违法问题。1.贪污侵占和克扣、挤占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款物;
2.行贿受贿,利用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项目、款物分配、管理谋取利益;
3.虚报冒领,通过伪造材料、虚报情况等方式骗取、套取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款物;
4.截留挪用,将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款物截留或挪作他用;
5.在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项目、款物分配使用中挥霍浪费、脱离实际、造成损失;
6.吃拿卡要,违规向贫困群众、贫困学生索要财物、收取费用或提供有偿服务;
7.优亲厚友,在贫困生认定、资助申请和学生资助、扶贫款物发放中不讲原则、有失公平公正;
8.违规操作,教育扶贫资金项目不按程序审批、招投标、验收等;
9.其它违纪违法问题。

(二)执行政策和工作作风问题。国开发〔2017〕10号文件中列举的6类25项问题(见附件2),全部纳入专项治理范围。在此基础上,突出治理以下问题:1.教育扶贫帮扶措施脱离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
建档立卡等资助办法不符合国家政策;
不按照规定及时足额落实地方分担资金。2.建档立卡“三免一助”未做到“全覆盖”,存在漏助、失助现象;
未及时将建档立卡、低保和残疾等学生信息与有关部门进行双向比对。3.资助不精准,未按照贫困程度合理划分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次,存在错评漏评等问题。4.资助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存在“先收后返”现象。5.评审程序不规范,存在附加额外受助条件、暗箱操作、人情资助以及轮流享受、平均资助等问题。6.资助政策宣传不到位,造成师生和群众对教育资助政策不了解,获得感、满意度低。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从2017年12月开始至2018年12月,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核查、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学校对照治理重点,全面自查存在的问题,做到自查自纠全覆盖。不能以下级和教师问题代替自身问题,要负责监督做好本学校的自查自纠工作。制定自查方案,开展“拉网式”全面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掌握问题或线索,建立问题台账。要组织专门人员,于2018年1月底前,将2016年以来所有问题彻底查清;
2018年2月底前,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所有问题彻底查清。

建立问题清单制度。学校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单位领导班子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填报《违法违纪问题清单》和《作风问题清单》(见附件3、4),两个清单须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要坚持立行立改,对查出来的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和整改。2018年3月底前,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都要处理到位;
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2018年6月底前,所有违纪违法案件要结案归零;
案情复杂或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时间调查的,按照有关程序报批。

(二)集中核查阶段(2018年2月初至2018年6月底完成)。采取专项核查和自查自纠压茬推进形式,核查范围和内容同自查自纠一致。校长负责本校核查工作,成立专项治理核查组,进行“拉网式”核查。对集中核查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移交责任办公室进行处理和整改。

(三)巩固提升和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底完成)。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同步进行。核查结束后,利用1个月时间,认真组织一次“回头看”,主要查看自查自纠的问题是否全部查纠、已查纠的问题是否出现反弹、需要问责的是否问责到位、检查发现的制度漏洞是否及时堵塞、工作作风是否明显改进。学校领导班子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查找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或办法,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有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校长靠前指挥、直接上手,搞好动员部署、谋划好治理方案,切实做好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和核查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围绕检查重点,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走过场,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整改工作。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学校专项治理办公室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收群众监督举报。建立查否复查制度,对上级交办核查问题,学校查否后又被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查实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公开曝光制度,专项治理办公室要定期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件,适时召开警示大会,形成强大震撼。

(三)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对组织不力、走过场,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冒领、套取、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给予严肃处理,并立即追缴违规资金;
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区分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作风正派、在教育扶贫中改革创新、敢作敢为、成绩突出的干部,要大胆地给予支持,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第2篇: 学校对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民政局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CCCC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CCCC省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脱贫领发〔2017〕25 号)、《XX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脱贫领发〔2017〕10 号)和《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脱贫〔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我县“13531”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目标导向、责任担当、问题意识,盯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聚焦突出问题、靶向解决问题、碰硬整治扶贫领域突出作风问题,纠正“四风”永不止步、作风建设长抓不懈、建章立制标本兼治,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聚焦党组、机关、下属单位各级责任主体,用 1 年以上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民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找并解决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高标准严要求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以“温暖传万家、脱贫我先行”为民政扶贫主题,做到兜底保障到位、温暖关爱到位、造血帮扶到位、感恩教育到位、素质提升到位。在专项治理基础上,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推进,确保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三项规定成果。

三、治理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四个意识”方面。(局机关、下属各单位,下同)

1.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统揽和指导脱贫攻坚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对脱贫攻坚“头等大事”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坚持做到念兹在兹、唯此为大,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2.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甘当“二传手”,工作浮在表面,仅仅满足于“层层转发”“安排部署”,甚至说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

3.对脱贫攻坚艰巨性认识不到位,存在惯性思维,用常规手段抓脱贫攻坚工作。

4.对脱贫攻坚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存在松懈情绪和厌战心理,攻坚克难韧劲不足,认为时间到了,自然就能脱贫了。

5.对到 2020 年全面完成现行标准下的脱贫攻坚任务的责任感不强,存在做表面文章、走过场的现象,没有真正紧起来、动起来。

6.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行动不坚决,以打造亮点代替整体工作,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

(二)政策落实方面。(局机关、下属各单位)

7.贯彻落实低保、特困政策、医疗救助、残疾人护理补贴及生活补贴、临时救助等政策不到位,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8.政策创新力度不够,没有充分整合资金、打捆使用项目。

9.用常规工作代替精准扶贫工作,用普惠政策代替特惠政策,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将本地本部门想推动的项目“搭车”到脱贫攻坚中。

10.行业扶贫政策措施制定笼统,缺乏针对性,操作性不强,落实落地不够。

11.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成效不明显。

12.脱贫攻坚项目储备不充分,基础工作不扎实,项目库不健全。

13.对非贫困村资金、项目扶持力度不够。

14.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不够,创造性开展工作不主动,把矛盾和问题简单上交。

15.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沟通衔接不够、各自为政,协作不力、沟通不畅、信息不对称、数据不匹配,脱贫攻坚合力不强。

16.对已出台政策落实到位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

17.“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应用力度不大,对接成功率不够高。

(三)责任落实方面。(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局监察室、领导小组各副组长)

18.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同志工作脱离实际、不深入不扎实,以上率下示范到位不够。

19.具体负责单位、帮扶人员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工作推动力度不大。

20.不愿担当担责,“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凡事都要上级拍板,习惯层层往上报,问题往上交,让上级决策,逃避责任。

21.热衷于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工作踢皮球,习惯简单将责任下移,试图让下级的“责任状”成为自己的“免责单”。

22.讲成绩、吐苦水多,查问题、追责任少,工作失误讲客观影响多,找主观原因少,落实组织处理措施避重就轻。

(四)精准识别方面。(驻村工作组、各帮扶人员)

23.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回头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没有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24.以信息化建设助推脱贫攻坚成效不明显,脱贫攻坚数据录入、标注、修改不及时、不准确,数据分析挖掘不深入、不充分,数据共享应用不主动、不到位。

25.数据资料随意调整变化,数据逻辑不严谨,行业部门信息系统与脱贫攻坚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

26.档案资料不规范、不完善,缺乏逻辑性,群众对收入算账不认可。

27.家庭实际情况与系统数据、明白卡、帮扶手册不一致。

(五)精准帮扶方面。(局机关、各下属单位、驻村工作组、各帮扶人员)

28.帮扶规划、帮扶项目精准度不高,帮扶工作存在“大水漫灌”现象,到村到户“精准滴灌”不够。

29.帮扶措施千篇一律,与致贫原因、家庭实际情况不对应。

30.驻村工作组“驻村不住村”,工作流于形式,作用发挥欠佳。

31.群众对帮扶干部知晓度低,认可度不高。

32.扶贫产业发展论证不充分,项目实施难落地,群众参与度不高,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效果不明显。

33.简单以发钱发物、送钱送物“慰问式帮扶”,应付检查搞“突击式帮扶”,在帮助持续增收上没下深功夫。

34.稳定脱贫增收的长效机制不健全,“造血”功能不足,不注重扶贫成果持续巩固。

35.宣传教育不到位,帮扶工作“大包大揽”,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存在“等、靠、要”思想。

36.技能培训不到位,注重“输血”而忽视“造血”,贫困群众自主脱贫能力不强。

37.垒大户、堆盆景、造典型,搞形象工程、马路工程、政绩工程。

38.发挥部门优势不够,帮扶需求、规划、项目、资金对接不准。

(六)干部能力素质方面。(党组成员、中层干部)

39.帮扶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作风不扎实,能力素质不过硬,政策掌握不透,“挂名走读”问题未杜绝。

40.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掌握政策不清,对政策理解不充分、不彻底,导致政策“最后一公里”落地难。

41.基层干部能力不强、作风不硬、主体作用发挥不够。

42.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注重听取群众意见,不善于做群众工作,群众评议形式化。

43.习惯搞行政命令,不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强迫命令“一刀切”。

44.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用发挥不充分,村支两委干部参与脱贫攻坚不深入。

45.“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打前站,村支两委“梭边边”。

46.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知情不报、听之任之。

(七)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局机关、下属各单位)

47.会议层层重复召开,检查评比走马灯,基层干部忙于应付,抓工作落实精力受到影响。

48.工作不重实效,偏重“材料美化”,热衷于打造“视觉扶贫”工程,“兵马未动经验先行”,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

49.工作大轰大擂,片面追求场面宏大,讲排场、重形式,不求实效。

50.在扶贫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不坚持原则,优亲厚友。

51.打擦边球,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损害群众利益。

52.搞层层陪同,违规接受超标准接待,收送土特产。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 年 1至2 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要指示精神,对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营造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专项治理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 年 2月至 3 月)。各地各部门按照“责任制+清单制”工作方法,对标治理重点,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重点督查阶段(2018 年 4 月至 6 月)。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于局监察室组建专项治理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实行回访销号管理。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8 年 7 月至 9 月)。整改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总结提炼专项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在全县推广。

(五)常态治理阶段(2018 年 10 月起)。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用力、常抓不懈。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干部培训力度,强化脱贫攻坚是全县“头等大事”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作风建设事关脱贫攻坚成败的理念,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把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治理重点。把“四个意识”、政策落实、责任落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干部能力素质、资金项目使用监管、督查调研、精准退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七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治理重点。县级牵头单位要按照治理重点及责任分工,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对照整治重点、结合实际,制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实施“细胞强健工程”,发挥党员先锋作用。配齐配强村支两委干部,注重能力素质培养,充分发挥基层干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认真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二十一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强化干部驻村管理,提升驻村干部能力水平,加强驻村干部作风建设,逗硬考核奖惩,建设一支懂政策、会帮扶、作风强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

(四)减轻基层负担。把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有机结合,认真落实省脱贫攻坚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资料清单删繁就简工作的通知》,深入贯彻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坚持行业表册由行业部门自行填报,减少村级填报数量,减轻基层干部负担。加强会议活动统筹把关,除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会议外,严格按照会议计划执行,一般不召开计划以外的会议;
除确有必要单独开展的调查研究外,原则上应与每年 3 月、6 月、9 月的综合督导一并进行。规范文件简报,严禁基层报送规定以外的文件报告和信息简报。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提升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功能,实现部门间信息和数据共享共用,发挥好大数据作用,为科学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支撑。

(六)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四到县”制度,做好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工作,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建立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引导贫困群众参与到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民政局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亲自抓,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各实施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局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推动突出问题逗硬整改,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各部门要把作风建设贯穿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各个环节,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全力投入真脱贫脱真贫。

(三)严肃监督问责。局监察室建立举报追查制度,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胆敢向扶贫资金项目“动奶酪”严惩不贷;
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
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突出作风问题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3篇: 学校对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根据《新建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部署,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中央、省、市、区和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与基本方略,对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用政治担当抓作风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全面系统清除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形成根源和滋生空间,严惩严治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力克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2018年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进,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成效机制,为我镇建设全面小康先行镇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将2018年作为深入推进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作风建设年”,镇扶贫办公室对全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统一部署,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压实责任。各村各单位对本村本部门专项治理承担主体责任,村书记和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村本部门扶贫工作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

坚持以上率下,加强指导。镇扶贫办公室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以过硬作风向基层传递中央、省、市、区和镇党委、政府力戒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坚定意志,指导促进各村各部门扶贫工作作风专项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倒逼落实。盯紧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新问题,盯牢扶贫领域“四风”问题新表现,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堵塞漏洞,攻坚发力,严惩严治,倒逼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形成专项治理强大震慑。

坚持立行立改,保证实效。把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贯彻专项治理始终,对作风问题迅速纠正、坚决整改,以专项治理成果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用贫困群众获得感检验专项治理成效。

坚持常态长效,标本兼治。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治理解决扶贫领域作风上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持续巩固发展专项治理成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把作风建设贯彻脱贫攻坚工作各方面,促进脱贫攻坚各项部署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三、实施步骤

全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全镇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夏季整改”、“秋冬冲刺”三大行动相融合,定期通报动态进展情况,按以下五个步骤扎实开展专项治理。

第一步:动员部署(2月底前)。镇扶贫办公室于2018年2月底前制定印发全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重要任务,一并做出动员部署。

第二步:自查自纠(3-4月)。结合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聚焦重点、短板、弱项,按照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的要求,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特别是对照国家考核我省、省市区考核我镇2017年脱贫攻坚成效指出问题、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通报问题、审计和财政监督反映问题、省、市、区脱贫攻坚督察组发现问题、新闻媒体曝光问题、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等方面,全面排查梳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逐个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查明原因,逐个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明整改纪律。

第三步:集中整改(5-6月)。对自查自纠作风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即刻整改到位,需一定时限整改的,将落实整改作为开展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的首要任务,集中两月时间,采取攻坚措施,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以整改实效接受国家、省、市、区脱贫攻坚工作整改督查巡查。

第四步:督察落实(7-8月)。把督察落实贯彻专项治理始终,镇扶贫办公室将联合镇纪委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明察暗访,结合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集中督察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对重点问题专项督察,对涉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频发地方和单位重点督察,通报和查处专项治理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村和单位。

第五步:巩固提高(9-12月)。认真分析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产生根源,结合开展脱贫攻坚“秋冬冲刺”行动,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总结专项治理经验,以开展专项治理为契机,完善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制度设计和政策举措,健全作风建设长效保障机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四、治理内容

(一)“四个意识”不强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

2.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作为攸关脱贫攻坚成败、决胜全面小康的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3.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工作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4.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

5.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
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6.对贫困退出时序谋划不科学不合理,或不顾客观条件,层层加码、急躁冒进;
或不愿主动作为,消极观望、拖延等待。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7. 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8. 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文件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

9. 对本村、本部门脱贫攻坚指导不够,没有形成系统合力。

10. 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实施脱贫攻坚五大重点工程不力,相关行业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缺乏担当、履责不力、监管不严、失职失责。

11. 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推诿扯皮。

12. 对定点扶贫、驻村工作队等工作重视不够,缺乏有效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挂名走读”等现象。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

13. 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存在优亲厚友现象,没有做到应进尽进,应扶尽扶,贫困退出没有坚持标准和程序,退出质量不高。

14. 精准扶贫基础工作不扎实,建档立卡信息资料数据采集不齐全,动态调整不及时,档案管理不规范。

15. 落实脱贫攻坚“四个聚焦”不到位,没有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

16. 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无法落实落地。

17. 区域扶贫政策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大。

18. 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

19. 扶贫项目与贫困户缺乏利益联结机制,存在扶农不扶贫、扶富不扶穷现象。

20. 贫困地区基层党建工作不力,基层党组织不能发挥精准扶贫战斗堡垒作用,乡村精准扶贫工作站不健全,基层精准扶贫工作存在无人管事、没人办事问题。

(四)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21. 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时有发生。

22. 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制订脱贫攻坚规划没有建立“项目库”,前期工作不充分,年度项目计划或实施方案批复不及时,项目资金分配、审批、支付等环节把关不严,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

23.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支持不坚决,甚至软抵制,擅自降低整合资金规模比例。

24. 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

25. 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工作落实走形式,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

26. 在脱贫攻坚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

27. 垒大户、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或强迫命令“一刀切”。

28. 帮扶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办事妥妥、推诿扯皮,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9. 帮扶措施单一,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意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六)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

30. 考核评估搞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讲人情、搞平衡、走过场。

31. 督查巡查蜻蜓点水,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

32. 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

五、推进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讲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摆在推进脱贫攻坚的突出位置,立足整治站位,把认真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重大部署的整治检验,作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解决当前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二)组织业务培训。按分级分工负责原则,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培训。重点加强基层扶贫干部、驻村帮扶干部的培训。培训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解读脱贫攻坚政策举措,介绍精准扶贫典型做法,提高培训对象的思想认识,培育打造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工作队伍。

(三)加强精准帮扶。全面提高建档立卡系统信息数据与相关部门系统信息数据动态比对精准度,保证精准识别质量,提升信息系统精准服务功能和效率,确保各方帮扶政策施策精准及时。夯实打牢我镇领导干部包片、普通机关干部包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驻村、结对帮扶干部包户工作格局,落实干部驻村帮扶责任,加强管理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措施,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融的进、干得好,提高基层精准扶贫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的水平。全面推进乡村精准扶贫工作站建设,充分发挥其具体组织实施精准扶贫作用,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在基层落实落地。着力提升社会扶贫网集聚社会扶贫资源的质量和水平,力促帮扶资源与脱贫需求精准对接。

(四)改进调查研究。改进脱贫攻坚调研方式,不打招呼,不走过场,增强调研情况的针对性和真实性。通过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解剖麻雀,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推进和提升工作。安排上级调研活动和督察考核,不提前踩点,不培训农户、不弄虚作假。调研活动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镇党委有关规定,一律轻车简从,严禁层层陪同,严禁为迎接检查考核制作展板,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形式安排。

(五)减轻基层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除每年根据国家、省市区统一部署填报一次建档立卡系统数据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减少检查考评,除国家、省市区确定的督察巡查、考核评估外,镇扶贫办不再组织其他检查考评。严禁层层重复多头检查,减轻基层迎查负担。减少会议文件,精简会议活动,控制发文数量,严禁朝令夕改,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

(六)抓好项目实施。加强我镇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建设,抓好项目前期认证和储备,畅通扶贫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切实解决资金拨付使用慢、项目实施进度慢问题,严防资金闲置浪费,规避因项目选定不准造成损失。

(七)坚持公开制度。实施脱贫攻坚政策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各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要公告公示,充分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和受益权,积极引导贫困群众申请享受精准扶贫政策,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八)严格督察考核。实施最严格的督察巡查和考核评估,开展常规性暗访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检察、媒体、社会等监督,将专项治理考核与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评估紧密结合,打造过硬的优良作风。

(九)广泛受理举报。认真处理群众信访反映问题,通过各条渠道广泛收集作风问题线索,及时处置问题,切实做到凡是贫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凡是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认真核实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十)严查突出问题。按照从严从实要求,加大扶贫领域不正之风的问责惩处力度,凡举报必追查、凡查实必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保持专项治理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加强专项治理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衔接,及时沟通有关工作情况,及时移送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举全省之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1x年底实现全县脱贫摘帽目标。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发【201x】xx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为指针,围绕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安排部署,全面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率先、创新、转型、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中央扶贫攻坚“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总揽,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线,以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为核心,整合扶贫资源、创新扶贫机制,坚持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定向发力,构建全县上下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坚决答应脱贫攻坚战,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1x年底,全县xx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xxxx户、xxx人全部脱贫出列,基本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全县整体实现脱贫摘帽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数据,科学化核查。通过建档立卡,把真正的脱贫对象及准确信息摸清核准,为精准脱贫提供可靠依据。

1、摸准扶贫底子。集中精力抓好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严格按照收入核算、实地查验、走访评议、公开公示、核实审批五个步骤,精准识别贫困户,录入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找准贫困根子。对农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xxx元的贫困户,从因病、因学、因灾、缺资金、缺劳力、缺技术、缺就业等情况认真分析致贫原因,详细梳理,分类造册,找准病根病灶,为实施“精准帮扶”打好基础。

3、造准贫困册子。对全县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甄别,划出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三类贫困人口,对每一户的贫困程度、致贫原因、发展意愿、帮扶措施、脱贫时限等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做到一户一本台帐、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脱贫措施。坚持动态管理,确保脱贫一户,销号一户,并对脱贫户密切关注,防止发生返贫。(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二)综合措施,精准化扶贫。以建档立卡为依据,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实施脱贫攻坚行动,打好“组合拳”,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1、实施基础设施脱贫攻坚行动。把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扶贫开发的先决条件和重要保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加强水、电、路、讯、房、环境治理等基础甚是建设,破解发展瓶颈制约,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居环境水平,夯实农村基础。

(1)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国省干线改扩建、县乡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京沪高速连接线、xxx国道盐山绕城段和南段养护升级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提升县域交通通达水平。以贫困村通村、连村和村内道路为重点,加快建设改造农村公路和桥梁改造,年内所有贫困村全部实现通硬化路。优化城乡客运网络布局,科学安排运营线路班次,提高乡镇公交化运营率,全面解决贫困村群众出行问题。(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2)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实施一批农田水利、人饮安全等水利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市重大水利工程、地下水压采、“五小水利”工程等建设向贫困村倾斜。年内,所有贫困村贫困群众基本解决“灌溉难”问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善供水配套工程,提高供水保障水平,年内确保所有贫困群众解决“饮水难”问题,全部吃上干净水。(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

(3)推进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贫困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全省规划,加快制定贫困村通动力电规划,实施贫困村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新建扩建变压器、新建路线、配变增容等,重点向贫困村倾斜,全面提升贫困村的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各乡镇)

(4)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贫困村信息基础建设力度,尽快缩小贫困村与其它村的“数字鸿沟”,以“互联网+”为契机,大力实施宽带乡村工程,推动光纤、宽带向贫困村延伸,确保年内大部分贫困村实现通光纤、4G基站网络基本覆盖;
大力实施电子商务扶贫工程,加快阿里巴巴产业带、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重点在贫困村建设服务网点,解决农副产品销售难问题;
鼓励和扶持有一定文化水平、富有创业愿望的贫困人口开设网店、开发电商产品、参与物流配送等,培育新兴市场主体。年内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实体特色馆,基本实现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商信局、县邮政局、县供销社、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

(5)加快推进农村住房保障建设。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最需要改造、经济最困难的农户基本安全住房问题,确保改造任务落实到户、施工技术指导到户、补助资金拨付到户、竣工验收具体到户,切实改善贫困群众居住环境。年内实现贫困村符合条件的潍坊应改尽改,基本消除农村危房。(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6)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提升贫困村建设基础水平的综合性抓手,把贫困村全部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范围,重点加强生活垃圾处理、村庄绿化美化和改厕、改厨等方面建设,促进贫困村建设和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增加贫困村以工代赈投入,支持农村水、林、田、路等建设。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设计贫困村的,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牵头单位:各乡镇、县委农工部;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文明办、县卫计局、县农业局)

2、实施产业和就业脱贫攻坚行动。把发展脱贫富民产业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途径,建立完善脱贫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户户都有增加项目、人人都有致富门路。

(1)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对有能力和经营能力但无产业途径的贫困群众,通过大力实施现代农业扶贫,引导其加快调整农业种植结构,鼓励发展设施蔬菜、畜牧、林果、食用菌、中草药、油用牡丹等特色脱贫产业。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带动林果业和观光服务业发展,让贫困人口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景观效益中获得多重收益。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经济主体,重点扶持家庭农场、犇腾牧业等重点企业,实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最大限度带动贫困群众增收。大力实施家庭手工业扶贫,按照企业劳动、农户参与、政策扶持、电商营销的思路,加快培育手工塑编等一批家庭手工业专业村,辐射带动贫困群众增加非农收入。大力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引导贫困群众开办小商店、农家乐,发展生态旅游、休闲观光农业,重点扶持一批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成为旅游专业村、专业户,有效增加贫困群众经营性收入。(牵头单位:各乡镇、县农业局;
配合单位:县商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

(2)加快推进创业就业扶贫。对有劳动能力但无致富技能或经营能力的贫困人口,着力提高其创业就业能力,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培训工程,广泛开展实用技术、创业就业技术培训为主题的精准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依靠技能脱贫。不断做大做强劳务经济,完善县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在贫困村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提高劳务输出质量;
积极设立城乡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开发爱心工作岗位,继续扶持管道设备、体育器材、机床附件、矿山输送机械等传统产业,支持商贸物流、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增强二、三产业吸附就业能力,大幅提高贫困群众的工资性收入;
积极搭建创业平台,全面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结合乡镇小微工业园和“一乡一园”建设,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支持贫困群众实施创业项目,活跃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总工会、各乡镇)

3.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传递的治本之策,让贫困家庭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继续坚持教育布局调整优化和教育质量提高“两手抓”,合理布局农村中小学校,抓好中学向县城集中的布局调整规划,整合各类教育资源,着力改变教育资源配置不优质、不均衡问题。全面落实助学政策,自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县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补助农村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学费,实现对贫困家庭高校学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全覆盖;
以县教育扶持中心为平台,整合资金开展扶持行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建设职业教育培训基地,着力打造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支持非涉农专业增设农业技术课程,整合人社、教育、扶贫、农业等资金项目,集中支持贫困家庭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复合型实用技术人才。积极对接省内优质教育资源和薄弱学校“一对一”结对帮扶。认真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牵头单位:县教育局、盐山中学、县职教中心;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

4、实施医疗健康脱贫攻坚行动。把医疗健康扶贫作为防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关键之举,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构建医疗保健体系。积极推进医疗健康扶贫,实施医疗基本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严格落实大病保险等对农村贫困人口倾斜政策,起付线在现有基础上降低50%,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保障限额,自2016年起,最高保障限额提高到30万元。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因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给予门诊救助;
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范围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贫困人口大病实施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使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按照上级要求,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积极构建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有效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慈善等衔接配合,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县民政局、县人设局、县人民医院;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

(2)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培训、培训力度,实施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
加快完成县 、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做好北京301医院、沧州中心医院对我县“一对一”帮扶对接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推进新区医疗服务“三院一馆”(沧州中心医院盐山分院、盐山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张锡纯纪念馆)项目,加强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防治工作,提升贫困群众健康水平。(牵头单位:县卫计局、县人民医院;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

5、实施财政金融脱贫攻坚行动。坚持县级财政资金重点向扶贫开发倾斜,并下更大力气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争取增加支农在贷款、再贴现限额,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精准扶贫投放力度。完善创新小额信贷到户扶贫形式,以基层党组织和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基层机构为主体,开展“双击联动”农村信用共建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向有生产经营能力和融资需求的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做到应贷尽贷,着力解决贫困户担保难、贷款难、贷款成本高的问题。各涉农金融机构充分开发和利用特色金融产品,加大对扶贫龙头产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并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资源用于抵押贷款的配套设施,尽快推动农村资源变资金。加快快推进保险业务的保障功能,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推广信贷信用保证保险,并配合土地流转,探索开发农村土地流转保险、流转土地农民养老保险、设施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保险和农产品价格保险等险种,为群众脱贫发展提供风险保障。大力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促进做大做强,增强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推进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各类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向贫困乡村延伸,县级设立金融服务中心,乡级设立金融服务部,村级设立金融服务站。健全完善县级统筹扶贫开发的投融资主体,积极承接省市投融资主体的投资并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牵头单位:县人行、县金融办、各相关金融及保险机构;
配合单位:各乡镇)

6.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加强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衔接,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通过社会保障实现脱贫。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稳步提升托底保障水平,年内实现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统一要求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快敬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设施建设,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机构建设管理的途径和方式,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给予这些群体更多关爱和帮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残联、县妇联;
配合单位:各乡镇)

7.实施社会力量对口脱贫攻坚行动。坚持自我发力与向外借力并举,加快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聚合各类扶贫资源,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全覆盖。加强与中央、省、市帮扶单位的联系,争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深入开展“千企帮村、万户结对”活动,建立县级干部包乡镇、县直单位、乡镇干部包村、驻村干部包户责任制,组织动员县内重点企业以“村企共建”为平台,结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开展扶贫公益信托;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倡导和动员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扶贫工作,按照能力大水和意愿,自主选择以村、组、贫困户作为帮扶对象,以结对帮扶、定向捐助、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精准扶贫。通过产业带村、项目兴村、招工帮村、资金扶村等不同形式,带强一批产业,带动一批项目,带活一批市场,带建一批基础设施,带富一批贫困群众。(牵头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盐各单位)

8.实施党建脱贫攻坚行动。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的工作思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不断强化基层党组强整体功能。对贫困村党组织实行分类定级、分类管理,实现软弱涣散党组织常态化整顿。坚持述职考核,把脱贫攻坚工作列为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实行精准扶贫责任清单,扎实推动帮扶资金、项目、技术和优惠政策及时有效落地,贫困村党支部书记、乡镇党委书记“不出列不脱钩、不脱贫不变动”。紧紧围绕精准扶贫选干部、育人才,统筹抓好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精准选好配强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深化“一定三有”机制,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坚持因村选人,继续优选抽调机关干部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依托县委党校,加大对县乡村三级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大村干部培训力度,提升创业带富能力,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把如期摘帽、贫困人口如期全面脱贫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县委、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统筹做好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及实施,做好扶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经验总结、示范推广等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承担具体责任,要认真落实各项扶贫措施,确保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地见效。县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实现部门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效衔接。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组长,各乡镇、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占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脱贫攻坚周汇报、月调度、季总结制度。各乡镇、贫困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实行“双组长”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基层主推、部门联动的扶贫责任体系,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扶贫办,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

(二)整合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及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监管力度。除中央和省市各类专项扶贫资金外,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助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加大各类扶贫资金和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围绕年度计划和重点区域,采取项目化运作,按照“资金用途不变、项目渠道不乱、实施各负其责、考核各记其功”的要求,县级统筹规划,捆绑项目资金,集中投入,整体打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结转结余资金可用于结对帮扶和定点扶贫。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投入资金帮扶,形成有效补充。(牵头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委农工部、县审计局、县纪委监察局)

(三)营造浓厚氛围。树立全县上下“一盘棋”的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举全县之力打赢脱贫攻坚占,确保各项脱贫措施掷地有声、落地开花。各乡镇、宣传广电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成效,使脱贫攻坚工作家喻户晓、尽人皆知。要及时总结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人物事迹,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表彰,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最严格的脱贫攻坚目标考核制、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将扶贫攻坚工作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专项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把脱贫攻坚纳入本部门、本行业重要议事日程。对扶贫工作任务完成不力的单位在机关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个人不能评先评优。在推进扶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推诿扯皮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采取一次提醒谈话、二次调整岗位、三次实施问责等方式进行处理。把扶贫工作实绩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扶贫攻坚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对未完成扶贫任务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进行问责,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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